邓永辉+范美
摘 要:运用调查问卷法以及访谈法对山东省肥城市零售业从业人员的劳动关系现状进行调查,发现山东省肥城市零售业从业人员月工资集中在1500—2000元,日工作时间较长,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低导致社会保险的缴纳水平低,职业培训不足。通过分析原因,提出应通过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和劳动者四方共同努力,推动肥城市零售业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肥城市零售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肥城;零售业;工资;合法权益
中图分类号:F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283(2016)12-0055-03
肥城市是山东省泰安市的一个县级市,地处山东中部泰山西麓。2013年,三大产业比例为8.0:59.6:41.7;零售业在第三产业中占比为28%,对第三产业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吸纳了大量就业,其从业人员占肥城市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17%,总数约5000人。
一些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零售业劳动关系进行了研究,如李晶(2005)从零售业劳动合同的签订、薪资、休息休假以及福利四个方面进行了研究 ;田青(2013)从零售业员工薪资管理和福利管理、员工的劳动关系管理来研究零售业的劳动关系;夏君、林小丽(2013)从员工培训的角度,分析了职业培训对零售业的重要性并设计出了零售业进行员工培训的方案。他们都从降低人工成本、提高经济效率以及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角度提出了促进零售业劳动关系和谐的对策。作为中国中部的一个县级市,肥城市零售业劳动关系具有普遍性,明确其表现并提出对策,具有现实意义。
一、肥城市零售业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2016年7—8月,笔者针对肥城市零售业从业人员进行了抽样调查,按照地域划分,将肥城市区划分为中、南、西、北、中五个区域,发放调查问卷200份,收回187份,有效问卷180份,并整理调查数。
(一)性别状况
调查对象共180人,其中女性为165人,占调查对象总数的90%以上,男性只有15人,所占比重较少。
(二)年龄状况
被调查对象年龄在31—35岁的占到30%,36—40岁员工占25%,即31—40岁的员工占一半以上;21—25岁占15%,26—30岁的员工占15%,即20—30岁的员工占30%;20岁以下的员工占10%;40岁以上的员工只占到5%。总体来看被调查对象较为年轻(具体见表1和图1)。
(三)学历状况
被调查对象学历集中在初中和高中(中专、技校)这两个阶段,占到总人数的70%。说明零售业从业人员学历水平较低,高学历人员较少。
(四)接受崗位培训情况
180名被调查对象中,有50%的劳动者反映他们在刚开始从事本行业工作前雇主会简单介绍一下基本的工作流程、工作中应该注意的地方以及工资等情况。但是之后没有对他们进行相应的培训。有25%的劳动者反映,雇主只对其培训三天,还有25%的劳动者反映公司每周都要对他们进行培训一次,培训的内容包括基本工作流程和安全知识的培训等。
二、肥城市零售业从业人员劳动关系现状
(一)工资状况
从被调查对象的工资情况发现,65%以上的员工工资稳定在1500—2000元之间,有10人的工资在1450以下。只有25%员工的工资稳定在2000元以上。从全体员工的工资增长率来看,2009年以前工资年增长率为10%—20%,增速较快;而2010—2015年工资增长率稳定在6%—8%之间。从个体员工的工资增长率来看,由于零售业的工资结构是基本工资+业绩提成或奖励,零售业员工的工资主要是靠业绩的增长来提高,所以业绩好的员工工资增长速度较快,而表现一般的员工工资增长较慢。
(二)工作时间以及休息休假
肥城市零售业员工的工作模式主要有两种:日班制与两班制,180个调查对象中55%是两班制,其余45%如新合作购物中心的管理人员以及私营企业的小商店是日班制。员工的工作时间也各有不同,主要有五种类型(见表4)。
日工作时间状况:35%的员工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所占比例最大;还有30%的员工每天工作9小时,所占比例次之;有35%的员工日工作时间在10—12小时之间。在大型的超市如新合作购物中心超市和银座超市,员工分别为8小时与10小时工作制。在小型的超市以及百货店,员工一般工作9—12小时。月工作时间状况:如华联超市、富士康超市以及私营小超市、百货店的员工每月没有休息时间,占到60%,大中型购物中心的员工每月休息2—4天。
(三)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调查对象的180人中,只有72人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不高。其中,20%的劳动者签订的是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10%的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是两年的劳动合同,还有10%的劳动者签订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四)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
从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来看,由企业缴纳工伤保险45人、生育保险40人以及失业保险45人;而已缴纳养老保险中的108人中只有45人由企业缴纳;已缴纳医疗保险的172人中只有45人是由企业缴纳(具体见表5)。
三、 肥城市零售业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
(一)工资水平偏低
肥城市零售业员工的平均水平为1580元,员工工资水平集中在1500—2000元。工资水平偏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肥城市零售行业员工的工资水平在全市处于倒数第二的位置,仅高于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行业的工资水平。第二,相当一部分零售业员工的工资停留在肥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线,有10位劳动者的工资低于1450元的肥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二)休息休假权得不到保障
休息休假权得不到保障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日休息时间短,有65%以上的劳动者的日工作时间大于8小时,有些员工甚至每天工作12小时。第二,很多企业并没有明确的月休日数,从业人员没有享受到休息休假权。
(三)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导致社会保险的缴纳水平低
肥城市零售业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不高,只有40%,私营企业中大多数的劳动者都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规模较大的私营企业会为主要的管理人员、企业主的家属和企业的技术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小型私营企业均没有为雇员缴纳任何社会保险。
(四)职业培训少
企业对员工的培训积极性不高。只有1/4的员工进行了三天的培训,这三天也只是简单的“师带徒的培训”;有1/4的员工每周接受一次简单的培训;还有一半的员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培训。
(五)劳动者权益保护渠道较为狭窄
肥城市90%以上的零售企业没有建立自己的工会,没有零售业的行业工会。肥城市建立了由19个人组成的属于政府部门的工会以及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属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但服务水平还较低。
四、构建肥城市零售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政府部门对零售业的指导与支持
肥城市要积极发展地区经济,着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为零售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市场保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根据零售企业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需求,提供专业化、精细化、个性化的职业培训;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零售业劳动用工日常的监督与检查工作,尤其是对于零售业较为密集的中心区域商业圈;加强肥城市辖3个街道老城街道、新城街道、王瓜店街道以及湖屯镇、桃园镇等11个乡镇之间在零售业领域的监督与互查。
(二)加强行业协会对劳动用工的指导
肥城市零售业完善现有的行业协会的功能,行业协会应协助相关部门及机构,制定、完善、推行零售业的劳动薪酬标准、劳动定额标准,构建行业用工的指导规范。同时,鉴于企业顾忌员工的流动性而培训不足的现象,行业协会应提供相应的职业培训,提高行业工作效率。
(三)企业转变经营观念,坚持以人为本
企业应尊重劳动,尊重员工,善待员工,尊重人才,把追求企业利润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结合,建立健全适合零售业企业特点的劳动用工制度和劳动管理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自觉接受劳动监察大队的监督。可以通过工作指导法、轮换法、特别任务法、个别指导法以及网上培训、虚拟培训等方法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員工技能,提升企业效益。
(四)扩大零售行业劳动者诉求渠道
提高工会的组建率,在肥城市零售业内建立行业工会,达到组建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建立企业工会,或者在零售业密集商业圈成立“一条街”工会,使工会能够代表和维护零售业员工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多种方式畅通渠道,听取劳动者的心声;运用微信、微博等及时反映心声,具体可以通过建立工会主席信箱、官方的微信微博、12351维权热线以及网络问政平台等面向职工的全方位诉求渠道。
(五)劳动者提高自身素质与技能
从劳动者个体的角度,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综合素质,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运用网络平台等学习岗位知识、劳动法律知识;多向身边的同事学习,交流提高实践操作能力;积极参加工会组织。
[参考文献]
[1]李晶.零售如何控制人工成本[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2]田青.零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践[M].南京大学出版社,2013.
[3]夏君,林小丽.基于职业生涯发展的零售业员工培训方案设计[J].2013(12):121-123.
[4]陈东华.民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以金华地区为例[J].北方经济,2012(5):56-57.
[5]王霞.餐饮行业劳动关系状况报告[J].第一资源,2014(2):145-147.
(责任编辑:张彤彤 梁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