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江西监管局课题组
江西银行业服务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查报告
■中国银监会江西监管局课题组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下,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为了策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银行业积极投身助力农业现代化建设,本文以江西为视角开展相关调研,了解江西银行业服务“三农”发展现状,梳理了银行业服务“三农”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银行业参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工作路径。
银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江西
中国银监会江西监管局课题组组长:曾晖;成员:钟豪,刘华阳,吴彬。(江西南昌330008)
(一)主要运行特点
1.信贷资源持续向“三农”倾斜。截至2016年末,江西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为8416亿元,较年初增加1373亿元,增长19.5%,高于全部贷款增速2个百分点。过去5年,江西涉农贷款增速从25%回落到17%,随后逐步平稳攀升至19.5%,平均增速超过20%,且涉农贷款增速始终快于全部贷款增速(详见图1)。
图1 近5年各项贷款及涉农贷款增量和增速图
2.涉农贷款机构相对集中。分机构来看,江西涉农信贷投放主要集中在农商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截至2016年末,3类机构投放的涉农贷款占总涉农贷款的81%,尤其是农商银行占比最高,2016年涉农信贷投放达3313亿元,占全省涉农信贷投放的39%(详见图2)。
图22016 年涉农贷款机构分布图
3.信贷资金行业投向较为集中,支持主体更加多元化。从行业投向来看,主要投向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林牧渔服务业,上述两个行业2016年末贷款余额达到3331亿元,占全部涉农贷款近四成的比例,且近5年来一直保持上升趋势。(详见图3)从支持的主体来看,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增长较快(详见图4)。
图32012 ~2016年涉农信贷投向(按用途分类)
图42012 ~2016年涉农信贷投向(按农业经营主体分类)
4.担保方式创新加快。近年来,银行业围绕破解“三农”贷款抵质押担保方式匮乏的难题,加大了探索创新力度,担保方式更加多元化。其中,发展最为迅猛的是政府财政资金增信模式贷款①财政资金增信模式贷款是指政府筹集财政资金设立担保基金,银行按一定比例配套发放贷款,如贷款出现不良,担保基金按一定规则履行代偿责任。如财政惠农信贷通、扶贫信贷通贷款等融资模式。,2014年开始试点,2016年末余额就达到200亿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稳步推进,“两权”抵押贷款余额突破4亿元。涉农商标权质押贷款和涉农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余额近7亿元(见图5和图6)。
图52016 年涉农信贷投向(按担保方式创新分类)
图62012 ~2016年涉农信贷投向(按担保方式创新分类)
5.风险防控水平稳中有升。从不良贷款比例变动情况来说,江西涉农贷款不良率2012年、2013年虽处于下降趋势,但仍高于各项贷款的不良率。自2014年开始,涉农贷款不良率较之前略有上升,但明显低于各项贷款不良率,且近期呈现下降趋势,表明近几年各家机构在不断加大涉农投放的同时,也在不断提升涉农贷款的风险防范能力(详见图7)。
图7 近5年各项贷款不良率和涉农贷款不良率走势图
(二)银行业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机制创新情况
1.完善“三农”服务机制。农业银行持续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对“三农”业务实现“五单管理”,即单独信贷管理、单独考评机制、单独财务资源配置、单独风险考核计量、单独人员管理。邮储银行自上而下成立了专门服务“三农”、服务“小微”的部门,各级“三农”金融部门专注服务“三农”个人客户,各级小企业金融部专注服务“三农”小企业客户。全省农商银行根据贷款规模、客户群体、所处区域及管理要求的差异性,共设立垂直化、扁平化的“三农”、“小微”、公司业务等事业部126个,实行前、中、后台分离的管理模式,有效整合了内部的产品、服务和营销资源,进一步满足了实体经济有效金融需求。
2.积极打造支农特色支行。如邮储银行结合省内各县域的经济特点,成立24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特色支行、26家金融精准扶贫特色支行、18家小企业特色支行,针对性地为区域特色农业、产业链、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农民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专业作业、批量开发,提高效率,持续加大信贷支农、助农、惠农力度,助推新型农业产业发展。
3.策应三权分置改革创新开展。一是“潢溪模式”,围绕土地承包权抵押,探索开展整村农户授信。目前,在地方政府的积极配合下,鹰潭市余江县的潢溪镇全部13个村委会、42个村小组全面实施“整村农户授信+土地承包权抵押”,共办理授信265户,贷款余额1403万元。二是“金溪模式”,围绕土地经营权抵押,积极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截至2016年末,抚州市金溪县共发放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341笔,余额达5592万元,占全省试点县的23%以上。三是“赣州模式”,围绕无抵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引入政府增信,培育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赣州市财政筹集设立10亿元“产业扶贫信贷通”风险缓释金,银行按1 ϑ 8的比例放大配套贷款。截至2016年末,该模式共支持赣州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989个,贷款7.61亿元,带动贫困户13919户。
4.积极拓宽支农资金渠道。鼓励机构积极向人民银行申请支农再贷款和扶贫再贷款。目前只有农商银行和村镇银行有支农和扶贫再贷款,其中,农商银行是以上两类贷款发放的主力军,2016年末,全省农商银行共发放支农再贷款106亿元,占全省支农再贷款总量的92%,发放扶贫再贷款36亿元,占全省扶贫再贷款总量的75%。
综合分析,农业供给侧改革催生涉农金融服务新需求。长期以来,受制度摩擦、规模歧视、外部环境缺陷等因素影响,农村金融服务明显不足,无法有效支撑现代农业发展。我省金融业正在积极策应“十三五”时期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号召,把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解决金融业自身结构性矛盾、问题等有机结合起来,加快金融创新,大力开发适应性金融产品及服务,有效满足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差异化金融需求,不断拓展市场空间。
(一)农业信贷主体自身具有弱质性。主要表现为农业经营主体利润率较低,经营效益波动较大,特别是种养殖业,易受市场、自然灾害、疫情影响,效益和风险难以把控。再加之农业企业管理不规范、普遍资金匮乏,财务信息不透明,缺乏合格的担保物,难以满足银行现有规定的融资条件。
(二)涉农金融产品创新存在障碍。为有效破解涉农贷款缺乏抵押担保的历史难题,涉农金融机构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开展产品创新,将农村沉睡资产变成了金融资产。但在实践中发现诸多障碍:一是法律设计障碍。《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第43条和第63条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范围仅限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这些条款极大地限制了农民住房财产权用于抵押贷款;二是信贷门槛障碍。部分大型银行规定试点地区需满足“流转平台完备”及“需求活跃”两项条件。而大多数试点县(市)虽建立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但交易规则不成熟,市场交易极不活跃;三是分担机制障碍。虽然全省大部分试点县(市)设立了“两权”专项风险补偿基金,但规模大都在300万元以下,若基金规模不能随着“两权”抵押贷款规模同步扩大,极易产生“天花板效应”。
(三)涉农金融服务配套设施亟待优化。一是涉农保险服务不完善。农业保险品种少,且保险赔付标准低,即便是国家补贴保险费,农户参保的意愿也不高。二是涉农担保机构体系不健全。目前省内只有一家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各市县农业担保体系尚未建立,制约了涉农银担合作贷款的发放。三是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欠佳。一方面受市场、疫情、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部分企业和种养大户经营效益下滑,导致涉农贷款风险防控压力加大。另一方面存在部分贷款户诚信意识较差,出现逃废债的行为,致使部分机构产生惧贷和慎贷心理。
银行业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取得较好的效果,必须以有效需求为导向,实现金融支持“调结构、提品质、促融合、降成本、补短板”五个目标,即:
(一)调结构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利用新模式新成果新技术,加强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促进农业产品结构和生产结构的优化。一是积极扶持新主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授信评定范围,同时建立和完善符合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按类别、按行业细分信贷需求,合理掌握贷款额度、抵押担保门槛、利率优惠等要素条件;二是贷款产品创新。继续把小额信用贷款作为扶持个体农民、贫困农户、低收入创业群体的特惠手段,不断丰富针对不同人群的小额贷款产品。深化银保合作,开发设计以贷款履约保险为风险缓释手段的小额贷款产品。探索开展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仓单、订单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三是担保手段创新。抓住以土地改革为主线的农村改革机遇,积极发挥使用权、经营权、财产权的抵押担保效能,不断创新抵质押担保方式,稳步推进农村“三权”抵押贷款试点业务开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的业务合作,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作用,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基础上加大信贷投入。
(二)提品质
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优化农产品产业结构、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发挥比较优势,落实服务责任,形成多方合力,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在保持粮食生产信贷资金供给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优质种养作物、品种和优势特色农业的信贷投入,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功能区、保护区、优势区、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以及农产品出口企业和农业对外合作项目的信贷服务。
(三)促融合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和全面推进农村产业融合,重点支持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使之成为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新兴支柱产业,推进农村、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深度融合。加大对“触电、触网、触农”的农业农村经营主体、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支持农产品电商平台、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农村电商新业态不断发展。结合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大力支持能够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和农民工市民化的产业和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和附加值;重点支持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加强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建设,为农业规模经营和产业结构调整创造必需的基础条件。支持农业产销紧密衔接、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项目、园区和产业,推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培育农民增收新模式。
(四)降成本
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服务收费分类规范管理,在落实相关服务免费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继续梳理可精简规范的收费项目,努力挖掘为企业进一步减费让利的空间。大力推动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无还本续贷政策落地,提高无还本续贷业务比重,适度扩大续贷政策适用主体范围,积极推广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等滚动融资方式,加大对企业资金周转的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资金周转成本。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贷款定价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技术,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扶贫信贷通等政银企合作产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承担全部代偿风险的小微企业贷款,要根据相关政策落实好利率优惠政策。
(五)补短板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通过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等薄弱环节,增加市场紧缺的“绿色”农产品供给,不断补齐支持服务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各种金融短板。一是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补上金融生态的短板。建立健全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多渠道整合社会信用信息,完善信用评价与共享机制。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打击各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努力营造重承诺、守信用的社会氛围。二是适当运用信贷杠杆,补上绿色发展的短板。贯彻绿色信贷原则,支持农业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对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支持力度,加大对废弃物资源利用、节水高效等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技术应用的支持力度,保护农业资源生态环境,实现“绿色发展”,补上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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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169X(2017)06-008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