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劲松
蚕豆
旧时乡人是种蚕豆的。也不特别多,边角地里插缝寻隙种上数十上百棵,四月菜荒期有嫩蚕豆作汤,夏天有节余酿蚕豆酱,年节时有炒老豆子待客,如此而已,从未像川人那样大面积种植。蚕豆又称胡豆、川豆,大约它从西域最初传来时,首先就是在川府生根发芽的。
乡人不仅种蚕豆,还种豌豆、黄豆、红豆、绿豆、黑豆、刀豆、豇豆、梅豆、芸豆,土豆……所有能填满肚子又适合生长的作物都种(连骂人都带豆字:“你这个能豆!”所谓“能豆”,就是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像蹦豆子想上山一样)。不像现在,因为衣丰食足、挣钱的门道渐多、清闲懒散宁愿叉麻将也不愿务农这些缘故,乡间到处可见田荒地芜。昨天,我沿着往年的路巡游故乡山,草径早已无处可寻,唯余经年茅草霭霭遮旧梦。
蚕豆四月花开结荚,此时极需要追肥,幼时母亲常命我于清晨拎着一箢箕草木灰,撒到蚕豆地里。每次我都在最短的时间内,闭着眼睛把草木灰胡乱一撒,然后“噼里啪啦”拖着布鞋撒丫子一路落荒而逃。因为灰多撒在叶子上而不是在根部,于是每每挨一顿骂,“小杀肉的做事总是胡差事”,“急着到哪里去剌(读辣)骚啊”之类。“小杀肉的、剌骚”,吾乡亲密骂人土语,前者略同于小猪,后者意思是乱窜、瞎跑、鬼混。
说起来有些冤,我做事其实并不总是胡差事,从小我就是个好孩子,这有健在的乡人为证。草木灰撒得不着要领,并非是我急着要去“剌骚”,而是因为我对蚕豆花有着几乎是与生俱来的莫名恐惧。
蚕豆的花如悬铃,紫色花瓣围着的花心,却是一半儿白来一半儿黑,冷不丁望过去,就像一只只眼睛,诡谲,怪异,阴凄凄。我盯着它看,它也目不转珠地盯着我看,我盯着它们看,它们也一齐死死地盯着我看,像传说中的鬼眼。于是联想到村庄里的老太婆说过的那些鬼故事,一阵阴风刮过,头发根根竖起,我的腿软得拖不动。
我从未跟母亲说过原委,更不曾跟其他人说过我畏惧蚕豆花,胆小从来都不是一件很光荣的事。现在一琢磨,蚕豆花的眼,就像乡间偶尔可见的那种名为“美目蛱蝶”的蝴蝶翅膀上的眼睛。前几天清明节,我上坟山给老祖宗们敬香烧纸,路上很稀罕地发现了一小块蚕豆,花事正闹。我特意蹲下来仔细地瞧了瞧花瓣,并且还用手机拍了两张特写。几十年过去了,皮老而脸黑,怕倒是不再怕了,却还是觉得那花、尤其是那眼睛诡秘得很,盯得人心里凉飕飕的,发麻,发紧,发毛。仍然想逃。
我幼时很有些莫名其妙地怕两种植物,一种就是蚕豆,另一种是刺莓,经常做关于它们的恶梦。刺莓的果实又酸又甜,是上好的零嘴,那长满倒刺的藤虽然锋利,但平素因为馋的缘故,也并不惧它。但在梦里,经霜的刺藤像鬼魅一样架在村前的小河上,颜色紫红紫红,表皮覆一层白霜,像冬晨法事已毕即将安厝的棺木。由棺木而死尸,由死尸而炸尸,由炸尸而魂飞魄散……娘啊!妈妈吔!这两个梦有时候在同一夜里还会交替出现,搅得我不得安生。我幼时体质虚弱,盗汗,毛发黄且稀,肯定与这些梦相关。
还是说蚕豆。蚕豆花虽然可怖,豆子却很好吃。
嫩豆子藏在粗壮肥绿的豆荚里,如只只卧蚕,或许这就是其名字的来由吧?剥去软甲一样的豆荚,再剥去一层肉肉的豆衣,两片青玉似的豆瓣渗着无辜的汁液,用来清炒,味道成色自然是好的,却远不如做成羹汤。蚕豆汤翠碧鲜爽,与豌豆羹有同工之妙,却又各臻其极,汉成帝刘骜的飞燕与合德吧。
老豆子煮熟,掺进以臭黄荆为酵母萌生出可食用性菌丛的小麦粑,混合成泥状,用大瓦钵装着放在太阳底下晒,制作成蚕豆酱。其香醇和甘芬,袭人辘辘饥肠,不要菜也能吞两碗饭。安庆古城的著名小吃胡玉美蚕豆酱,就是这种土法制作的。
年少时牙口好,炒老蚕豆一咯蹦一个,一咯嘣又一个,满嘴满身焦香。不像现在,望炒蚕豆而兴叹。一如当年正当壮年的苏轼在古儋州所慨,四十未到而齿摇发稀。最多嚼一嚼油炸蚕豆。如今长安油贵,但还是贵不过当年。当年油炸蚕豆村庄里的人想都不会想。
香草美人,自《诗经》《楚辞》开始,一直喻君子小人。香草有幽兰、岸芷、汀兰、水芹、薰衣草、迷迭香、百里香、藿香之属,蚕豆从未入列。也就是说,蚕豆从来就算不得香草,算不得君子。事实上,古人吟园葵,咏荇菜,歌晚菘,唱早韭,百般草木都借入诗篇,却几乎不见蚕豆。仅见杨万里有一首关于“蚕豆”的诗。
诗中说:“翠荚中排浅碧珠,甘欺崖蜜软欺酥。沙瓶新熟西湖水,漆櫑分尝晓露胦。味与樱梅三益友,名因蠢茧一丝约。老夫稼圃方双学,谱入诗中当稼书。”今有半通不通的学者,写《蚕豆诗话》,把杨万里的这首诗当作“蚕豆诗”,大谬也。
杨万里在诗题中明确说了:“招陳益之、李兼济二主管小酌。益之指蚕豆云‘未有赋者,戏作七言。盖豌豆也,吴人谓之蚕豆。”很显然,诗中所说的蚕豆并不是蚕豆,而是豌豆。再说了,“翠荚中排浅碧珠”,所谓“珠”,怎么可能是扁扁的蚕豆?
快老了。老就老了,学渊明兄,回故乡辟几块地,种一大片蚕豆。跟儿子媳妇说,是为孙子磨牙。其实是存了私心的:狗日的蚕豆,当年害我老是做恶梦,老了我总不怕你!老鬼还怕小鬼不成?
丝瓜
我有意写一篇《丝瓜》,起念很久了,动手时总觉有群鬼缚手,无处着笔。小小丝瓜盈盈一握,落于纸上,无非其形其貌如何,其色其味又如何,三言两语足以概之,况且注定要落入窠臼。文章文章,我以为“文”者学识,“章”者文采,既不“文”又不“章”,不如不写。不写也罢,然而每次见到丝瓜悬于棚架,静女其姝自妩媚,或者喝了母亲做的丝瓜汤,片片绿玉浪里翻,又勾起旧念,技痒痒不能耐。如此如此,架上的丝瓜开花打蒂已经数度了,我的一篇《丝瓜》到底是没作成。作文章的确是要才气的,像张岱、周作人、林语堂、汪曾祺诸前贤,见物起意,随袖拈来即是好文章的功夫,岂是庸流如我辈轻易修得的?
某天读书读到一则典故:西晋木华作那篇流芳百世的《海赋》,铺排数句后,突然文思枯涩,不知如何续笔。有人点他的眼:“尔何不于海之上下四旁言之?”木华闻之,如武陵人初见桃花源,胸次豁然开朗,奋笔疾书海上海下,状摹海之四围,洋洋《海赋》遂成。后来读陶庵,发现其诸多得意之作尤其是《岱志》《海志》《西湖梦寻》也是于山海湖之上下四旁言之。愚
鲁如我,于是也略有所悟:写丝瓜,何不学学木华和陶庵的大而广之、曲径通幽?于是再写丝瓜。
丝瓜,吾乡旧有之,芊芊郁郁于豆棚之上,玲珑毓秀于瓜架之下,是昔日农村再也寻常不过的场景。年少不识风景,梯田叠翠,阡陌委蛇,犬吠深巷,鸡鸣桑颠,不单见惯无奇,甚至以为土得可憎,穷得可厌,只想从那里逃离,越远越好。而今田园非昨人将老,中夜念之,唏嘘怅惘,时起林下之思。所幸门前还有菜园,园里总还有一架丝瓜,丝者,思也,望一望,可以聊慰情怀。
吾乡土语,称丝瓜作“满瓜”,至今父母一辈人仍这么叫。我跟着满瓜长满瓜短说了许多年,有一天突然奇怪为什么叫满瓜:丝瓜原产印度,而不是起源于东北满州氏族;丝瓜秀长软弱,也与盆满钵满这吉祥之“满”无甚干系。思来想去,突然醒悟,也许并不是“满瓜”,而是“蔓瓜”。丝瓜藤蔓牵延,夏秋繁衍无尽,叫蔓瓜十分合适。可转念一想,冬瓜、葫芦、瓜蒌、佛手这些同样藤藤蔓蔓,瓜瓞绵绵,它们为什么不叫蔓瓜?存疑,哪天回家专门请教父亲。父亲种了一生的菜,是个行家里手,又嗜学,他应当知道其间的掌故。
豆棚瓜架雨如丝,想起来或者看上去,都很美,只是太过文艺腔。乡里人种丝瓜,到底并不是為了赏个景的,那不过是一道菜而已。很现实,也很踏实。丝瓜做法很多,炒肉、炒蛋、炒木耳,更有甚者学《红楼梦》乌衣巷口人家,加鸡汁、干贝、鲑鱼之类蒸、炖、煲,我以为都是旁门左道。丝瓜做菜唯有一法耳,那就是丝瓜蛋汤,最易做也最得其风味,其他烹饪手段都是炫技而且离题太远。不管别人是否认同,对于这一点,我会顽固到底。
我现在很喜欢喝丝瓜汤,仅限于母亲做的。我懒得很,许多年未曾下厨了,饭店里烧的丝瓜汤又寡淡如温吞水,令人眉皱胃翻。母亲烧的菜并没有值得夸耀的显著特色,但有日子的本真原色滋味。盛一碗丝瓜汤,清碧照影,小葱点缀,蛋花浮动,再铲一块锅巴,白里黄底,咯嘣干脆,焦香满齿,二者对食,可消万古愁恨。
但从前我很长一段时间拒绝丝瓜汤,原因是十来岁的时候,邻屋润香极严肃地跟我说:“秋天的满瓜不能吃,吃了会掉头毛。”我一生下来就黄发稀拉,至今更是日渐草盛豆苗稀,平生极羡慕别人有一头生猛黑发,自然也极珍惜顶上一撮毛。听她这么一说,不说秋丝瓜,就是夏丝瓜也敬而远之了,从此远离丝瓜好多年。秋丝瓜吃了是不是真的掉头发,我到现在也没有查清楚,当然也没有大必要了,韶年已过,容颜渐苍,也不用再像年少时天天打摩丝去勾哪个姑娘的芳心了,掉头发就掉头发吧,大不了老了努力做个可爱的带反光镜的老头。
丝瓜籽是极苦的东西,幼年时我领教过。那时嘴馋,也实在没有零食可吃。冬天里烤火,把装雪花膏的铁盒子当作烤箱,把从屋前屋后菜园子里寻来的零星作物种子放进去,搁炉火上烤着吃。葫芦籽最佳,既香且大,南瓜籽、月亮菜籽次之,最次的就是丝瓜籽,苦得让人吐胆,从此再也不敢下手。秋冬时,未收的丝瓜干瘪成筋络,北风刮起,丝瓜籽在里面瑟瑟抖动,其声倒是清越可听。那丝瓜络用来洗碗,天然环保不沾油,也是极妙的东西。
吾乡丝瓜原来只有细圆颀长的无棱土品种,近世有人引进有棱丝瓜并迅速传播。有棱丝瓜如俄罗斯大婶,粗糙胖大不堪看;无棱丝瓜是娇柔美婢,碧玉姿容小蛮腰。我向有严重的恋旧癖,凡新不如旧,凡舶来不如土生,但我不能不承认,有棱丝瓜作汤,汤清,色翠,味鲜,远胜本土丝瓜的浊、黑、糊,产量更是高了许多。我以貌取物,失之有棱丝瓜。但我还是暗地里祈祷母亲:土丝瓜还是种几棵吧。
葱蒜
如果给植物配对,我以为葱蒜是天生的夫妻相,至少,它们也是一对龙凤双生。佛家将葱、韭、薤、蒜、兴渠这五种植物列为忌物,统曰“五荤”或者“五辛”,以其刺激人的欲望,所谓“熟食发淫,生啖增恚”,均不得食用。修行者持戒的,往往正是平常人嗜好的,我就很喜欢食用葱、韭、薤、蒜这四种,尤其是葱蒜。兴渠产于西域,我不曾见过,据说其臭(香)如蒜,又名“阿魏”,江南假如有的话,估计我也会嗜之如命。
春葱,常被人用来比喻女子的十指,又常用来比喻人的好年华,其色、形、香、味实在是很美妙的。最惹人怜惜,是春葱最出土,尖尖的软绿,望过去一地的碧玉簪,叫人不忍心下手。耐不住馋虫的撩拨还是下手了,小心地掐下一小把个头高的叶子,清亮的绿液流出来,像在喊疼,嫩滑的葱香已经顺着鼻孔钻进了心脾。回家煲蹄膀,开锅时,把切成戒指状的葱叶撒进去,绿星漫湖,平添人间几缕香。炖鸡蛋,放一小撮在蛋糊上面,端出锅,鸡蛋泡松金黄,葱叶纯绿如荷。炒饭,葱香沁入饭粒内部,如果早上吃,一天呼出的气息都香喷喷的。我从前掌厨好用葱,连炒白菜也放,固然是滥用,说严重些,说暴殄天物也可,只因太喜欢葱香的缘故。作为香头,我以为葱是顶级尤物,连蒜也要稍逊几分的。
我还以为,春三四月的葱白炒腊肉是菜中极品。选一块半精半肥的腊肉,切成薄片,与切成寸段的葱白爆炒,半生不熟时取出锅,放在饭头上蒸熟。端出锅来,肥肉精精亮,瘦肉红艳艳,葱白皎皎如山月,那个香芬,恐怕我哪天进了棺材也不忘惦记。母亲烧饭用柴火,总有葱油从碗里溢出来渗到锅巴里,那葱油锅巴的滋味,也是我顽强地生存于世间,与一切厄斗争的理由之一。这并非是全然说笑,人间惹无美食,人若无需吃饭,必定过得不如地底下的饿鬼。
葱是轻倩玉女浣溪纱,蒜是英武儿郎控雕弓。说说蒜。
读初中的时候,家离校十五华里,冬晨天不亮就得起床。母亲总是提前几分钟起来给我做蒜叶炒饭(那时候葱还是葱种),偶尔还放一只鸡蛋,堆堆的一老海碗,既香且油,吃个闷饱。十三四岁的年纪正扯架子,吃别的东西容易饿,并且当时家里也实在没什么好东西,几块腊肉得留着待客,蒜叶炒饭算是高级食品了,父母是舍不得吃的。我没长成侏儒,应当有蒜的一份功劳。
后来在安庆城读书,每年学费生活费将近两千块,对于当时困窘的家境,是一座山。父亲在家做农活,母亲专门在小镇的农贸市场贩菜,寒暑假我每天都做母亲的帮手。犹记寒冬腊月,靠着护城河的农贸市场里河风呼啸,蔬菜、鱼肉、鸡鸭、人群的混合气味熏人欲吐。母亲从菜商手中买进上百斤从地里刚刚扯起来满是泥浆的蒜,然后一根根剥去外面那层老皮,清除掉泥巴,捆成扎,再卖出去。一斤挣五分一毛的微薄利润,而我们的手,被冻得红肿如山芋,指甲灌满黑泥,手指手背全部皲裂,一碰就钻心的痛。有这一段经历,我对蒜一直充满感恩之情,并且在街头看见那些受到城管驱赶的菜农,必深抱同情。
蒜是平常物,做法全国各地也大致不差,还是说说吾乡的腌蒜头吧。腌蒜头属于泡菜,吾乡的腌蒜头本色天然,只放盐,全无韩式泡菜的花花肠子。把蒜头浸在腌菜坛里,密封坛口,倒扣于地,让其深吸地气,冬天时开坛,从盐水里捞出来就吃。黄、脆而微甜,是佐食的佳品,主妇都当作看家宝贝,遇到红白喜事才肯拿出来献客。有一年我二外婆家做喜事,酒喝得很长,后来桌上菜只剩残汤,她二女婿看见墙角有一只腌蒜头的坛子,就自作主张打开封口,捞出许多供一桌人佐酒。后来二外婆看见,心疼得嘴直咧咧。她并不是小气的人。过年去她家吃饭,她老人家还在念叨她的那一坛子腌蒜头,笑骂她那“砍头的”女婿糟蹋了她的好东西。“砍头的”,吾乡骂人俚语,含亲密意。
吾乡在江南,葱是小葱,蒜是小蒜,一如江南人,与北方人比型号要小不少。山东出大葱,也出大蒜,牛高马大如山东大汉,最长的葱蒜能长到两米多长,像旧时挑柴禾一样捆成柴把,拦腰叉住挑着卖。人间一切物,都是此消彼长,生长速度极快的味与质必不佳,如南海水果,北方的葱蒜味道也就远不如江南。在北京吃烤鸭,美餐之余,唯一的遗憾是京葱不如故乡葱。那些散布在小城各个角落,来自北方做面食的人,也以为南方的葱蒜远胜北方。
写到这里,忽然想起吾乡的野蒜也值得一书。野蒜也叫山蒜,正经的名字是小蒜,原本应当来自于西域,因为它最初叫胡蒜,而吾乡人称之为“老鸹蒜”。我幼时听大人说,老鸹(乌鸦)喜欢吃这种野生的蒜,所以叫老鸹蒜。那时乡间乌鸦极多,不像如今全无踪影了,乡人传言乌鸦叫的地方要死人或者刚刚死了人,所以我们那一伙孩童极厌恶乌鸦,并迁怒于老鸹蒜,曾把屋前屋后地里的老鸹蒜拔个精光,拔出来不算,还把蒜头用石头捣个稀烂,略似挫骨扬灰。但记忆中,实在也从不曾见过乌鸦啄吃老鸹蒜,或许是有的,或许全是讹传。
我又猜想,这野蒜或许不像芫荽一样,是古人通过丝绸之路从西域传来,而是乌鸦叨来的种子,在本地生根发芽传播的,所以先人们才叫它老鸹蒜。老鸹蒜极清香,胜过家蒜十倍不止,略带土味,这是后来随驴友登山越水,中途野炊采野蒜作香头时才体味到的。
有野蒜,自然也有野葱,但只生长在西北,江南是不会有的。
安居在山明水秀的小城里,有一座单门独户的房子,朝南有一个小院,辟几块地,种一畦葱,一畦蒜,最好再种一畦菘,阳光很好的冬日,搬一把老藤椅面对菜地,晒太阳,打瞌睡,读闲书,看猫狗在葱蒜地里追逐打闹,这是我理想的居所,比林语堂在民国时说的“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要简单多了。但现在不仅长安米贵,连偏远的小镇米也贵,所以仍然只是梦。倒是偶尔看见有人在阳台上用花钵栽一两盆葱蒜,老远望见,唏嘘叹曰:“真会过日子!”艳羡而已,从不曾效仿过,奔突的人生,只有把日子过成葱蒜滋味的想头,那份闲情到底是难有的。
北瓜
南瓜是南瓜,北瓜也是南瓜。
故园木瓜冲以及远近的一大片地域,从前都把南瓜称作北瓜。后来出外求学打工做生意的多了,染了些“摩登”风气,回来不叫北瓜了,改叫南瓜。但村里那些上了岁数的人,大多像他们脸上的皱纹一样固执,仍然叫北瓜。我喜欢这些固执的老头儿老娘儿们,他们保持着在村庄里延续了世世代代而今已然颓丧了的某种珍贵的东西。所以我这里一仍其旧,所写的北瓜,其实是南瓜。
真正的北瓜也即笋瓜,我没有亲眼见到过,或者即使见过了,也只知道是瓜,而不知其是东西南北。有人说,东瓜(冬瓜)、南瓜、西瓜、北瓜的命名,是依据它们原产地所居方位来分的,牵强得很,估计是胡诌。即如这笋瓜,原产南美洲的智利、玻利维亚和阿根廷,并不居中国的北面,而是西南。查菜蔬图志,这笋瓜形如圆柱,表面有楞纹,很像西葫芦。这才想起似乎曾在小城的菜市场里见过,只是不知道是有人引进种植的,还是纯粹的外来成品。
還是说说自家的“北瓜”。
农家都喜欢兴种藤蔓类的蔬菜,像北瓜、葫芦、佛手瓜、月亮菜、刀豆、豇豆等等。从经济学角度而言,它们有两个共同的优点,一是花果期很长,往往是从夏到秋,种了很划算;二是易于管理,一粒种子丢下去,见风就长。从精神层面而言,藤蔓常绿养眼,且有“绵长不尽”的吉祥寓意。《诗经·大雅·緜》就说:“緜緜瓜瓞,民之初生,自土沮漆。”江淮地区旧时农家新女婿上门,挑猪腿子和鲤鱼的箩筐上,也常贴有写着“瓜瓞绵绵”字样的四方形红纸,至今有些地方仍然延续着这一古老风俗。
藤蔓类蔬菜中,北瓜无疑又是其中的首选。因其产量高,一棵藤上往往结瓜二三十只,并且可作蔬菜,又可作粮食。古人说:“大者曰瓜,小者曰瓞”,所以确切地说,瓞是蔬菜,瓜是粮食。
北瓜的瓞,木瓜冲人叫它北瓜头。黄花刚谢过,花蒂处就现出枣核大小的初生之瓞。幼年时,我喜欢站在瓜地里,用手指着数个数。母亲总会加以阻止,说北瓜头不能用手去指,说是会惊动它们,导致夭落。不知道这算不算迷信,或者竟是有几分灵验,因为我手指碰过的瓜瓞,的确有些落掉了。
不几天,北瓜头就有婴儿拳头大小。再过几天看,就如成人的手掌,膨大的速度有些惊人。极娇嫩,手指甲轻轻一碰,表面就渗出汁水,让人联想到姑娘二八芳华。这时已经可食用了。摘下来,切成细丝与辣椒同炒,或者打汤,味道均极鲜美。还可以切成指肚宽的窄片,掺入面粉,摊成薄饼状,放到锅里用油烤,名之为北瓜粑,软糯爽口得很,是至今令我难以忘怀的童年美食。
秋色深了,北瓜一个接一个地老了。捡那种表皮特别金黄,掂掂分量特别重的,用锅铲刮掉表皮,对切开,取出瓜子,然后切成薄片,放锅里煮成北瓜糊,甘甜如饴。在那糖特别精贵的年代,北瓜糊大可与之媲美,只是不经饿。撒入面粉,搅匀,做成北瓜粥,则可两全其美。
老了的北瓜蹲在地里,或者挂在地塝上,有一副淡定慈善的模样,令人想到孕妇。老鼠常来作乱,啃出一个洞钻进去,把里面的北瓜子偷偷吃得一粒不剩。往往一只北瓜,从表面上看去好好的,里面却是空的,或者已经开始腐烂。受此启发,我和村里的发小,曾用小刀将北瓜切出一个口,掏出瓜瓤子,往里面屙一泡屎,然后原样封上。等到大人收回家,切开打算做北瓜糊时,才发现里面秽臭不堪。有一回,我们把戏法做到了村里的“茄子(疯子)”花大娘家的北瓜身上,惹得她一手拿菜刀一手拿鸡毛掸子,站在老程家的祖坟头上,边跺边骂,发茄发了一下午。
农家种北瓜,主要还是用来养猪。北瓜完了,猪的膘也肥了。往年,秋冬之季,家里的角角落落都堆满了北瓜。左邻右舍来呱蛋的人多了,搬来当凳子。坐北瓜而闲扯,有魏晋风度。
北瓜的瓜子,自然也是好东西,胜过葵花子。只是家里平素舍不得炒了吃,来了客,主妇才肯炒一点,用小瓷碟子装着,殷勤地倒进客人的贴身口袋里,以示“加敬”之意。小孩子这时也可得着一小把,香香嘴。
藠子葱
汉乐府里有一首挽歌叫《薤露》,词只有四句,很简单:“薤上露,何易晞,露晞明朝更复落,人死一去何时归。”大意是:薤菜上的露水,多么容易干哪。露水干了明天早上还会重新落下,人死了这一去什么时候才能归来。
诗以薤起兴,以薤上的露水,比喻人生的短暂。想来,在出殡的路上,一边撒纸钱,一边唱这首薤露歌,是很能让人泪水飞泄的。我初见这首诗,是在汪曾祺先生的散文《葵·薤》里,当时联想到曹操的《短歌行》,“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曹操还以汉乐府旧题《薤露行》,写过一首论史的诗,起句是“惟汉廿二世,所任诚不良”。他儿子曹植也写过,但气象远逊乃父。
如五柳先生所言,我好读书(尤其是古籍)而不求甚解,遇见不识的字,不解的词,不懂的句子,有一多半时候懒得翻字典查资料,半猜半蒙地愣个几秒钟,也就把自己给糊弄过去了。不怕人笑话,薤这个字,我是一直念作韭的,并且还以为它就是韭菜(其实它们是同宗)。
前些天,父亲从菜地里挖回几篮子“翘子葱”,剪去根须和枯叶,用水漂白后,与红辣椒一起腌到坛坛罐罐里。这种蔬菜,我们乡下一直叫它“翘子葱”,至于这个“翘”是如何写的,我从未弄明白过。那天我一时兴起,请教喜欢读书并且对农书有些研究的父亲。父亲洗净手上的泥巴,把他那本使用了许多年早已残污破损不堪的字典找出来,翻到“薤”这一条给我看。
字典还是 1980年版的,上面的条目解释也很简单:“薤,xiè,多年生草本植物,地下有鳞茎,花紫色,鳞茎和嫩叶可食。俗名藠(jiào)头。”这才发现自己何其荒谬。又终于明白,薤原来就是“翘子葱”,而这“翘子葱”原来又是“藠子葱”,乡人们叫的并不错,只是方言发音不准而已。
薤,或者藠子葱,乡间随处可见,我认识它的时间也差不多与我的年龄一样长。可是我敢断定,除了晴耕雨读的父亲,我们木瓜冲三千多号人,没有人认识“薤”和“藠”这两个字,也没有人知道,这种植物的俗名其实是“藠子葱”。父亲固然不知道《薤露》和《薤露行》(我知道,也不过同孔乙己会写四种茴香豆的茴字一般),但他的学问,常常让我这个所谓的作家惊诧和羞愧。
不认识也就不认识,并不影响藠子葱的生长,在木瓜冲的地片上,它已经子子孙孙繁衍了不知几百几千年。乡人们多把它栽在菜地边上,或者不成样子的拐落里,然后就幾乎将它忘掉,任其干旱霜冻,荒草覆盖,可怜兮兮地沾一些本是供给其他主种作物的肥料,很有些听凭自生自灭的意思。在宴请贵客的大席上,乃至平日的家常饭桌上,藠子葱也从来不是主角——腌制后,与腌辣椒一起过一下锅,放些香油,用小瓷碟装了,放在桌子拐上,作小菜。
然而小菜如小妾,往往比鸡鸭鱼肉、茄子豌豆这些正室,更得食客的钟爱。在乡下,诸如抓周、结婚、乔迁、老人故去这些讲究排场的席面上,腌制的藠子葱、襄荷、豇豆、韭菜、黄瓜这些农家小菜,是大菜轮番上场之后用来下饭的压轴戏,是一点也含糊不得的。评价宴席是否高档正规,除了说说野味火锅是否正宗,红烧肉是否地道,必定要说说藠子葱这些小菜是否精良。过去评价农家主妇是否心灵手巧,腌小菜以及做布鞋的手艺,是两项最主要的考核指标。比如说某某家某某人屋里的,腌的藠子葱酸得让人尿淌,那必是鄙夷她的蠢笨。而如果说腌制的藠子葱脆生生甜灌灌的,定是夸她贤良能干。
藠子葱在我们那块儿,都是腌着吃,取其脆、香以及甘甜。查食谱,比我们更南的南方人,那些好吃佬把藠子葱做出了百般花样,藠头炒腊肉、藠头炒肚片、糖醋藠头、生拌藠头、藠头回锅肉,乃至用来包包子,做藠白粥,我估摸着,是把藠子葱当洋葱来料理的。我多没有品尝过,大概味道不过尔尔,因为刚出土的藠子葱炒青椒母亲是做过的,其味寡淡,且有股子腥膻气。
薤上露,存在的时间非常短暂。可是薤或者藠子葱这种蔬菜,却很是古老的,其名字载入典籍,最早见于《黄帝内经·素问》。而在此书之前,它必然早已旺盛生长在大地之上,开着伞状的紫色小花,羞人答答。
晚菘
只要有人提到“大味必淡”这个词,我就会想到白菜,近似于条件反射。在造物者赐予人间的千百种可食之物里,以其价格而非价值论,白菜可能是排在序列最低处的吧。白菜很“菜”,然而正如路边草芥,因其存在的姿势已经低得不能再低,反而能够恒久,我相信,如果世间仅仅有一种菜蔬不会被厌弃,那必是白菜。
白菜像乡野村妇的名字,简单直白,但古人称之为“菘”,古雅得很。菘是一个形声字,从草,松声。当然也可以附会一下,说白菜有着松树的某些优秀品质,比如宁折不弯的气节之类,但已经与“菘”字无关了。有一个典故是关于菘的:
南朝宋国皇帝刘彧的臣子周颙,在始兴王刘浚宫中做官,刘浚很器重他,令其参军机,值省殿。周颙虽在官场,却有出世之心,他在钟山的西面筑了一个隐舍,假日里隐居其中,终日只吃蔬菜。有人问他以什么裹腹,周颙说:“赤米,白盐,绿葵,紫蓼。”赤米是一种劣质的米,又叫桃花米;白盐好理解,白色的盐;绿葵,读汪曾祺先生的散文《葵·薤》,知道是冬苋菜;紫蓼应当是蓼莪,也即莪蒿,生在水边,嫩叶可吃,《诗经》中有以其为题的诗作。总之,周颙吃的这四样东西都是极贱的素食。当时的文惠太子也就是后来的南齐短命的第三任皇帝萧昭业,也很好奇,就问周颙:“菜食何味最胜?”周颙回答说:“春初早韭,秋末晚崧。”
周颙是个大才子,《南齐书·周颙传》说他“言辞婉丽,工隶书,兼善老、易,长于佛理”,在当时有“名教”之誉。因其刚直,连以“惨毒”著称的刘彧也敬惮他几分。从其以上言语,也可略知其品格。他也是我们今天所用的汉语拼音四声调的发明者。周颙认为世上最好吃的东西,是初春的韭菜以及秋末的白菜,诚可谓知味者,我附议。初韭取其鲜嫩,与鸡蛋同煮,味极柔媚,到了阳春韭菜已老,食之如同嚼干草,筋筋绊绊的;晚菘取其肥美,与油盐同炒,味极清越,到了冬天被霜雪冻得皮打皱,并且添了微甜,吃起来就不再是那么回事了。
二十岁左右我初出学堂门,工余闲暇极多,而父母日夜耕耘于田亩常年不得片刻余隙,妹妹已经出嫁,于是有好几年时间我自觉充当着家里的大厨角色。我最喜欢炒的就是白菜。秋末冬初的白菜,尤其是那种名叫上海青的白菜,叶碧绿,茎纯白,在萧瑟的田野里亮眼得很,如同在衰败的小镇上望见穿洁白连衣裙的清丽少女。捡最肥大的扯几棵回来,把叶子一瓣瓣掰下来用清水洗净,放砧板上分茎叶切碎,把灶下火烧旺,锅烧得见红,放入猪油(一定要猪油,色拉油炒的白菜味道总是有点隔),把菜茎先推进锅里猛炒,七成熟时再把菜叶推进去,三两分钟装盘,仍是叶绿茎白,明丽清爽,令人口舌生津。一道菜烧好,灶台、砧板、菜刀、手指清清爽爽,不像烧红烧肉,到处油乎乎的叫人恶心。做白菜如做人,清清白白,清清爽爽,本色本真就好。
近十几年父母以种菜卖菜为业,兴种的白菜品种,多是上海青、黄心白、甘蓝以及高脚白菜。甘蓝和黄心白城郊的农民兴种的少,也不好管理,所以比较好卖,价格也相对高些。上海青虽然我以为是白菜中的极品,但种的人多,连城里赋闲的老头老太也在护城河的沙滩上种一大片,因而极廉价难卖,主要是供应自家的餐桌。高脚白菜有点像鲁迅笔下细脚伶仃的“豆腐西施”,貌相不错,但纤维太多,吃起来渣渣的,乡下人种它,是用来制作腌菜叶的。
从前乡下人家腌菜叶,是一件很郑重并且隆重的事。于阳光响亮的初冬,把田里的高脚白菜放倒,在溪流中洗净,摊在河滩或草堤上曝晒,尽量蒸发掉它内部的水分,傍晚时挑回家,堆在几只大而圆的蒲篮里,像小丘。左邻右舍的主妇知道某家晚上要腌菜,必然早早草草地扒几口饭,各自提一把菜刀一块砧板来到那户人家,十几个花花绿绿的女人围成一团或站成一排切菜,屋子里一片子“丝丝丝”的切菜声,如春雨密织,我至今仍然认为那是一道很好看的风景。菜切好了,腌菜则完全是人家主妇的事情。但见主妇虔诚地跪在泥巴瓮子和泥坛子边上,先合什双手,闭上眼,嘴中念念有词,向分管此事的某某神祷告。然后把细碎的菜叶掺和着姜末,一层层装进瓮子和坛里,装一层放一层盐,最后在瓮口坛口压一层河卵石,盖上盖子。整个过程仿佛是一场修行,一种仪式。据说,如果不向神祷告,腌出来的菜就会发酸甚至发臭,至于那是哪路的神仙,我忘了。还据说,腌菜如同打麻将,有手气。
三五天后,腌菜叶就可以吃了。其上品,色翠绿(后来渐渐转成金黄色),味香软,下品则发黑、发酸、发臭。菜腌得好,对于主妇而言,是一件颇值得骄傲的事情。她总会用老海碗装堆堆的一碗,给那些来帮过忙的人家一家送一碗,收回一搂赞美。相反,菜腌得差的,会被人暗地里笑话。在过去的农村,纳鞋底以及腌菜叶,是评判妇人能干与否的硬性指标。我不会腌菜,但也知道腌菜是颇有些奥妙的,作品如人品,聪慧灵巧的女人才能腌出漂亮的白菜叶。
腌白菜叶可拌辣椒粉清炒,可做炒饭,最佳的吃法则是做腌菜煨豆腐火锅。把腌菜叶、豆腐丁、生姜、朝天椒、肉丝同煨,直到豆腐丁内部布满气孔,菜叶澄黄如同金屑,菜汁、姜汁、肉汁、辣椒汁,汁汁尽出,浓香几里路都闻得到。其味香芬扑鼻,软糯贴肠,吃相是胃大开,头冒汗,英武得很。腌菜煨豆腐是吾乡名菜,不知外乡有没有。没有尝过这道菜的人,我以为其人生是有缺憾的。
青青园中葵
在山野人家做客,主人竟然上了一盘凉拌秋葵,一诧。细一打问,这秋葵竟然是本地人家新近引进栽植的,又一诧。是夜,桌上葵青椒红,油黄蒜白,户外虫嘶鸟语,风清月皎。今又思之,唇齿间仍有古歌之味,胸臆间仍有篱落之气。
秋葵,名字好听,长相也特别,初见时怀疑是否能吃。
吾乡岳西本没有秋葵,以前只在他人文章中见过,不明所以,以为其形状当如磨盘,其滋味则只关乎想象。后来在江浙一个小饭馆吃过一回,一两片而已,终不得真味。南北文化乃至中西文化的交汇融通,我以为是从菜肴开始的,至少它是一个重要的切口,或者如学院派论文,“某某对此文也有贡献。”譬如秋葵、雷竹、蓝莓、香榧、有棱丝瓜,它们本是他乡风物,而今移民到了大别山中,并且安之若素,已把他乡当故乡了。
先秦两汉的诗歌中常能遇到葵。不敏如我,数十年间,以为古歌谣中的葵就是向日葵。只是一个谜题一直不曾解开:《诗》云:“七月亨葵及菽。”烹豆易懂,这葵花怎么能烹而食之呢?外婆当年曾于园中手植葵花数十杆,硕大花盘闻起来清香高远,但假若加以烹煮,滋味定然腐涩如沤草,除了饥荒年月,如何能咽得下去,更不要说甘之如饴了。后来读《尔雅》,才恍然大悟,彼葵非此葵,原来是葵菜。
葵菜即冬葵,民间称之为苋菜或者滑菜。吾乡有另一种叫法,汉菜。母亲每岁都种一些葵菜,或炒,或羹,或菹,其味肥美多汁,滑嫩爽口,野香清发。本是素日常吃的家常小菜,为何一到书中,竟是纵使相逢应不识了。古籍尤其是《诗经》中多植物名,古雅清丽,虽年代已然久隔,但基本能在今天找到对应之物,只是物是名非了。
这也不奇怪。《诗经》风雅,當初多是民谣和宫廷颂歌,《论语》难懂,其时原只是儿童的启蒙读物。时间的河流转过几道弯,名物水气氤氲,经由想象,均成神品。
据说,在“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中庭生旅谷,井上生旅葵”的两汉,葵是百菜之王,当时诸多典籍列为蔬菜之首,足见其地位之显要。现在想来,“汉菜”之名也是一个有力的佐证。以前我以为“汉菜”是本地的土语,还以为是“汗菜”,不想却是正儿八经的大名之一。往深了想,所谓“汉菜”,大汉的菜肴,其名有硬朗霸气的文化自信,有大汉风骨。又据说,当时道家喜食葵菜,因其能调和五脏,有益于导引飞升。助刘邦一统天下而后起退隐修道之心的张良,应当也是葵菜的嗜好者吧。
人间多美菜,我多不得食,这也是满是遗憾的人生中的一大遗憾。比如与葵有关的水葵。
我第一次听说水葵,是在阿贝尔兄的散文《1976:青苔或水葵》里,只是关于水葵,读完仍不得要领。查书,忽然遇见一个熟悉而陌生的名字:莼。熟悉,是因为《晋书》中张翰那个著名的“莼鲈之思”的典故,陌生,是因为吴中的莼菜至今我仍未曾亲眼见过。莼就是水葵,这让我颇有他乡遇故知的惊喜感。
图片上的水葵,田田团团如荷盖,只是叶片小些,颜色深些,静浮于水面,乖巧可怜,叫人安静,似乎在哪里见过,追想起来又觉杳然。渊明兄当年说,“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这些年读书,不再如早年囫囵吞,每每有会意处,正所谓醍醐灌顶,如临风景极佳极妙的所在,山风吹我,乐而忘情。
莼菜名气大,位列江南三大名菜中,又有人甘心为之远宦海、弃名爵,想必滋味也是极好的。他年若游吴中,当着意访寻一回。苏州园林中或有之?那更好,一边听昆曲,一边看水葵,同时了却平生两心愿。
回头再说葵花。
当年乡人植葵花,好看是其次,主要为的是葵花子,跟今日种作乡村风景以吸引好事游客不同。我记得在收获季节,外婆张蒲篮于地头,割葵盘码放于其中,然后剥下瓜子,晒干以待客。刚过花甲之年的外婆,其时尚丰腴,脸如葵盘。葵盘之中,常有肉白大虫出入,若再文艺腔一些,则虫可以想作啃噬岁月的偷盗者之类。
葵骨根根正直,风干之后,是照明的好东西。火光熊熊,走夜路,到邻村的山场偷树,去县城看黄梅戏,去田里望水,葵骨火把远胜马灯,照亮之外,也可驱狼壮胆。我对它印象深刻,至今看电影,见人手持火把,必然想到葵骨,想到山路上哔啵燃烧的葵骨火把。
较真起来,秋葵和水葵尽管名头响亮,还是不如向日葵。前者让人起故园之思,如烟乡愁,后者则让人想到艺术、油画、印象派,以及“葵藿倾心”。若我是某个原始部落的首领,我一手执钺,一手执葵。若我是西周的少女,我头戴葵花花环,扭腰跳竹叶青蛇舞。
责任编辑 包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