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 山东省禹城市建筑工程公司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问题的探讨
王红 山东省禹城市建筑工程公司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关乎到经营的好坏,加强企业的合同管理及合同管理风险意识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就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实际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说明了合同管理的必要性,提出了实施有效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旨在提高建筑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合同管理 建筑企业 问题 措施
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或所涉及的一切经济技术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决争议、终止与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的管理工作。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政策的要求,运用指导、组织、检查、考核、监督等手段,促使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及时妥善的处理合同争议和纠纷,进行合理赔偿,预防违法行为,避免经济损失,保证合同目标实现。建筑企业应重视和研究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从战略高度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重新审视和分析,采取针对性的合同管理战略;从而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在建筑市场上争取更大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强、知识面广、法律意识强的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合同管理人员要懂预算、财务、金融、保险及税务知识,是一全面的商务金融人才;但目前建筑企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往往是工程施工、工程管理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甚至有的是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远远达不到要求的专业水平。
早在1999年12月24日国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是有许多建筑合同不采用示范文本,导致合同责任划分不清、缺乏对合同事件各参与方相应权责、违约的具体后果及处理方式方法的全面定义和具体明确的描述。对履约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显失公平,过多地强调了建筑企业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相对较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不明确,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造成当前工程款拖欠的主要原因。
建筑企业的经营运作不完全规范,企业法律意识不强,尤其是缺乏强烈、敏锐的合同法律意识。建筑企业往往不通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中的合同评审程序,就签署巨额的工程项目合同,往往将订立合同流于形式,对合同条款不作仔细推敲,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等不作具体明确的约定,订立的合同非常简单,内容缺乏、条款不全、责、权和利不明,为工程合同纠纷、合同损失和经济风险留下了隐患。订立合同形同虚设,合同风险不言自明。
很多建筑企业的管理层,不能从战略高度分析和认识合同管理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缺乏对合同管理职能的重视,没有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工作程序,仅仅将合同管理职能分解为技术、经营、质检等几大部门分别进行管理,无法从整体上分析和把握合同的确切状态及应采取的合同措施,对多年来积累的有关合同管理的经验教训,缺乏系统的搜集、整理和分析,项目现场合同文件管理混乱,大量无效、错杂的合同文件既干扰了合同管理人员的分析和判断,又不能为合同管理提供有力的合同依据,特别是由于难以保证合同管理中关键性环节的全面实行,发生遗漏或工作失误则会导致重大合同失误,形成合同风险,同时,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缺乏有效的监控措施和控制风险的对策。
合同管理的第一步是增强施工企业的整体法律意识。企业领导应学习《建筑法》、《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同时注意合同管理过程中风险意识的提高,高度重视并有效识别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以有效措施对法律风险进行防控,以期最大程度地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
企业合同管理的关键是建立起合同管理制度,应该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对合同管理全过程起到风险控制作用。同时,合同管理需要专业人员,他们应该掌握合同管理中拟订、修改、谈判及解释等涉及的基本知识,精通工程技术和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更应该具有合同履行与合同索赔等公共类的技能。
从源头抓起,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合同的签约质量。对所要投标的项目,做好充分准备,深入了解建设工程的立项情况、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等,防止商业诈骗;同时对招标文件和合同范本进行认真分析研究,防范合同陷阱或缺陷。施工企业应对业主强加的不平等合同条款据理力争,抵制无效合同。
合同履约过程的管理关键是动态管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部门要对准备实施的合同制定阶段性的预警、监控、应急方案,建立一支专业性较强的完整过程控制小组,堵塞由于合同签订人员业务水平、法律水平而产生的漏洞,及时发现并解决合同履行中的争议问题,做好合同主体之间的关系协调。
明确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知识、能力等要求,据此选择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同时组织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在职学习。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责、权、利,建立竞争与奖罚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对管理失职,导致重大问题的给予惩罚。
总之,通过加强建筑合同管理,保证建筑企业在合同订立形式和程序的合法性,重视合同审查和风险分析,保证企业的基本利润,积极争取企业的正当权益,敢于向业主要求索赔,最终取得合同应有的效益。
[1]李启明.土木工程合同管理[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2.
[2]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Z].1999.
[3]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