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动物产地检疫是预防动物疫病传播的主要措施,通过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能够及时发现动物制品中存在的疫病,并对动物疫情做出准确的诊断,实现快速从源头上控制动物疫病传播的目的。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如果做不到位,被疫病感染的动物制品就会流入市场,造成疫情传播和流行,一些人畜共患病还会严重威胁到人类的生命健康。该文主要结合实际情况,就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对策,希望该次研究对同行有所助益。
关键词:产地检疫;动物疫病;动物防病;屠宰检疫;木垒县
夏里帕. 浅谈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农业工程技术,2017,37(11):64.
产地检疫是动物防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工作是防治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今年,木垒县动物疾控中心完善各项检疫制度,公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报检程序、报检电话、收费标准、检疫员名单等。要求养殖户在出售动物时,必须向动物检疫站的片区检疫员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出栏检疫,凭动物免疫卡及佩戴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严禁无免疫耳标和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
一、动物产地检疫存在的问题分析
1、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率不高
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检验工作的第一个环节,同时,也是做好动物检疫的一个十分关键的环节。最近几年,尽管木垒县积极发展动物规模化养殖产业,但是在基层地区动物养殖依然以小规模为主。在一个养殖场中由于饲养时间不同,动物无法实现统一出栏,这就增加了防疫站动物检疫的工作量,常常导致产地检疫不到位。
农村地区的很多饲养户不进行检疫就将自家的牲畜拉到屠宰场和集市上出售,而很多消费者动物检疫意识不强,认为这些动物制品才新鲜,肉质好,营养价值高,价格合理,而实际上这些动物产品是十分危险的,一旦消费者购买了带有致病菌的动物制品将会给自身身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威胁,同时,还会导致疫病传播,危害到地区畜牧养殖产业的发展[1]。
2、对畜禽交易市场和屠宰点监督不足
当前,在不少地区尤其是基层地区,不凭有效检疫合格证明进入畜禽市场交易的现象十分普遍,在农村集贸市场这种现象更为普遍,出现这种情况有多重原因[2]。一方面,市场管理方认为自身没有执法权力,无法管理,所有不管经动物售卖方有没有证明,只要缴费就可以在市场上销售。另一方面对于市场监管部门来说,如果没有非常重大的检查,平时基本不会有人过问,动物屠宰点缺乏有效的监管。有些动物检疫部门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变相的打击持证销售的经营户,只要交钱,不管是什么动物都可以进入市场交易。
3、运输监管缺失
目前,在续期产品运输过程中,在省市间主要交通干道都设立了畜禽运输检查点,强化了动物检疫证明检查工作,促进了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但是在次要干道,室内道路的畜禽运输确没有很好的得到控制和检查,管理不严格,监督力度不足,导致了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存在较大的监督缺位问题。
二、解决动物产地检疫问题的对策
1、严格规范屠宰检疫,严防染疫和病害畜禽进入市场
对屠宰场检疫员实行驻场值班签到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检疫员切实履行职责,严抓两环节,严把五关口,即抓好宰前检疫和宰后检疫,把好入场验证查标关、宰前检疫关、同步检疫关、检疫出证关和宰后处理关,严禁无证、无免、无标、染疫或疑似染疫的畜禽入场待宰。同时安排稽查队执法人员对宰场进行监督检查,一旦查出有無证、无免、无标、染疫或疑似染疫的畜禽进入宰场,按规定追究当班检疫员的责任[3]。
要求屠宰场各项管理制度齐全,屠宰检疫各类报表完备,记录详细,使屠宰检疫工作更加规范细致深入。同时为加强对畜禽屠宰经营户的管理,下发《关于打击收购经营染疫或疑似染疫病猪的通知》到屠宰户手中,阐明经营染疫或疑似染疫病猪的危害及查处后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提高经营者守法意识。健全的规章制度,严格的监管措施,确保了屠宰上市肉品检疫合格率100%,病害动物、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保证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维护地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2、内部和外部强化产地检疫,严防带病畜禽流入市场
对内要求检疫员严格执行农医发[2010]20文制定的《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确保生猪等畜禽按规定进行强制免疫并在有效期内,佩戴合格免疫耳标,且临床检查健康,方可出具检疫证明,对不符合要求的,严格按规定处理。严禁对没有免疫、没有标识、染疫或疑似染疫的生猪出具检疫证明,严禁隔山开证、大头小尾、只收费不检疫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一经查出依据《动物防疫法》、《木垒县动物检疫员管理办法》严肃处理[4]。
对外加大流动监督力度,派驻稽查队在重点乡镇、重点养殖场、村级主要路口和公路检查站实施流动巡查,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经营染疫或疑似染疫动物、动物产品的行为,从严从重打击了违法行为,震慑不法分子,大大提高产地检疫率。
3、重点排查整治畜禽屠宰检疫环节隐患
切实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的检疫监督工作,协调商务部门督促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并严格落实畜禽进场查验制度,科学确定“瘦肉精”等自检数量比例和项目,做好进场和自检记录[5]。重点排查进入屠宰企业的活畜禽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严格检查有关“瘦肉精”等检测合格记录凭证或检测不合格记录凭证。开展监督抽检,对不符合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活畜禽及其产品,要实施无害化处理。
参考文献
[1] 张雪松. 浅谈施甸县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农民致富之友,2016(18).
[2] 苗宇虹. 浅析动物检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农民致富之友,2013(20).
[3] 刘志权. 浅析动物检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 中国农业信息,2014(21).
[4] 吴爱军,余礼奎,张 勇,等. 十堰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养殖与饲料,2012(06).
[5] 袁淑茹,李承普,赖光钊. 浅谈山区县动物卫生监督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畜禽业,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