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修明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浙江杭州 310005
摘 要 首先分析“互联网+”视域下电视与新媒体融合的原因,结合当前我国互联网技术和新媒体的发展现状提出了电视与新媒体的融合方式,认为要想促进二者的融合应该做到转变思维,转变服务运营模式和评价体系,产品内容上协同创新,产品传播上台网融合。
关键词 互联网+;电视;新媒体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17)11-0082-02
2014年中央通过的《关于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重视互联网技术,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传统媒体中的电视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可以改变电视媒体的运营模式促进其发展,还能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
1 “互联网+”视域下电视与新媒体融合的原因
(1)是国家部署规划的需要。指导意见要求,在互联网时代的影响下,要大力建立发展技术先进、具有实力的新型媒体和新型媒体集团,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使其共同发展。这是党中央在认真分析当前媒体格局的基础上,为了加强主流思想文化和思想舆论宣传,提高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和舆论导向能力而做出的重要决策。
(2)满足互联网特点和发展趋势的需要。我国的互联网、云计算的技术在不断发展,很多行业开始与互联网融合,促进了行业的不断发展。如“滴滴打车”“快的打车”等就是出租车行业和互联网技术的融合。余额宝、活期宝等则是理财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的融合。互联网与教育、医疗、旅游等行业的融合,不仅促进了行业的发展,还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在这种情况下电视应该注重与互联网的融合,注重与互联网影响下产生的新媒体的融合,才能促进电视行业的持续发展。
(3)符合互联网时代的受众消费特点。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观众的观看方式、消费方式都发生了转变,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产生了很多新媒体,这些新媒体为观众提供了更多的观看渠道和观看内容,观众有了更多的选择空间,这对电视媒体产生了冲击。此外新媒体能够在同一时间为用户提供大量的不同类型的节目供用户选择,这就使用户能够自由观看自己喜欢的节目,而不像传统电视媒体那样电视台垄断播放,观众被动观看,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相比更能够为用户提供个性化、人性化、多元化的节目,更能满足用户的观看、消费需求,观众还可以与新媒体互动,增强了其观看体验。传统电视媒体要想拥有这些优势来吸引观众,就要通过互联网技术与新媒体融合。
2 “互联网+”视域下电视与新媒体的融合方式
(1)转变思维。在“互联网+”的时代影响下传统电视媒体应该转变以往的思维观念,树立产品思维、跨界思维和协作共享思维。产品思维是指电视媒体应该加强创新,推出优秀的独家原创作品来吸引消费者。以往的消费者选择单一,电视媒体制作好节目后不加宣传也能吸引消费者。但是在“互联网+”时代的影响下,出现了很多新媒体,传统电视媒体面临着巨大的冲击。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电视媒体应该把做节目像做产品那样生产推销,积极与新媒体合作融合通过各种方式、渠道,了解消费者的爱好口味,生产出能满足不同用户的收看收听习惯的节目。加强对节目的宣传,在各种媒体、平台上展示自己的“产品”以吸引消费者。
互联网的跨界思维则是指要扩展媒体产业链。传统媒体应用互联网技术与新兴媒体融合,能够给传统媒体带来新的生机和活力,使其在其他领域也能有所发展,这会给传统媒体带来经济效益。因此电视媒体应该积极融合互联网技术,拓展媒体产业链。
(2)转变服务运营模式和评价体系。随着时代的发展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和消费热点都发生了变化,传统的电视媒体如果不紧跟这些变化,调整自己的服务模式就会落后于时代发展。“互联网+”模式下的新媒体则能够及时掌握消费热点和消费者的心理,紧跟时代发展,为消费者提供人性化、针对性、方便快捷的产品和服务,此外新媒体功能多样能够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因此,电视媒体要想在“互联网+”时代下有所发展就要转变自己的服务模式,发展多种业务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如以往的电视媒体制作出的节目只在电视上播出,互联时代下电视节目也会在网络上、新媒体上播出,这就要求电视媒体制作的节目不仅要考虑电视受众的喜好和需求,还应该考虑其他群体的喜好和需求以扩大受众群体,优化配置资源。此外,新媒体的不断发展扩宽了消费者的视野,提高了他们的欣赏水平,因此电视媒体应该精心制作电视媒体节目向观众传播深层次的信息,提供更深层次的服务。
要转变商业和运营模式。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有償信息服务、广告服务、媒体购物三位一体的融合型行业模式正在形成。这种商业模式重视消费者的体验服务,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媒体向消费者推广服务和产品。在这种情况下电视媒体应该考虑如何吸引用户,如何把观众转化为用户。这不仅需要把电视节目放到互联网上播放,制作相关软件等方式来扩大受众,还应该利用互联网技术与新媒体融合建立与观众和网友的互动平台,在这个互动平台上了解用户的需求,向用户推广产品和服务,加强与用户的联系,生产提供用户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3)产品内容上协同创新。互联网时代产生的新媒体对传统电视媒体产生了较大的冲击,电视媒体应该转变以往的垄断播放、观众观看的方式,认真分析用户和市场的需要,重视节目质量和知识产权,转变制作理念和管理机制,生产出高质量的节目产品以满足市场上不同用户的需求。这就需要电视媒体与互联网协同创新。电视媒体可以加强自身建设,独立制作出高质量的节目。如湖南电视台在核心团队的协作下精准分析受众的喜好和需求,制作出了高质量的《我是歌手》这一电视节目,这一电视节目一经播出就引发收看热潮,不但获得了很高的收视率,其网络点击量和播放量也取得理想的成绩,还带动了“芒果TV”手机软件的下载。
电视媒体也可以与社会力量合作研发新产品,电视媒体除了加强自身建设,独立生产制作出高质量的电视节目外,还可以在全社会寻找合作伙伴,与其他制作机构合作研发制作新节目。如重庆卫视与很多社会上的优秀节目制作公司、创意公司合作,策划筹备的《中国超模》《超级美味》等电视节目受到了社会的关注。
电视媒体还可以购买版权和独播权,开发衍生产品促进自身的发展。IP在当前的电视媒体中是一个热词,可以译为知识产权。越来越多的电视台开始IP的作用,他们购买综艺版权、小说版权等,制作的电视节目和影视作品不仅受到广泛关注,还开发了衍生产品,如手游、图书等,为电视台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效益,湖南卫视的综艺节目《爸爸去哪儿》和电视剧《花千骨》就是典型代表。
(4)产品传播上台网融合。要想促进电视媒体与互联网的融合,促进产品的传播,首先应该做到打破技术壁垒,实现台网全面立体覆盖。互联网技术和卫星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不仅使用户能够随时随地的在电视、网络等平台观看自己感兴趣的节目,还能与节目互动,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这扩大了电视节目的传播范围。
通过智能电视和手机软件促进电视节目的传播。智能电视是随着互联网通信技术的发展产生的新型电视产品,传统电视媒体可以利用智能电视的技术优势和平台传播自己的產品。如当前的智能电视小米、长虹通过与多家电视台、视频网站、影视制作公司等合作,拥有海量的电影、电视剧、动漫、综艺节目等资源,吸引了大量的受众,电视节目在这种智能电视上播放能够促进与用户的互动,为其提供了良好的观看体验,从而促进了产品的传播,如长虹智能电视与江苏卫视的《蒙面歌王》合作增加了这个节目的播放量和讨论量。此外电视台还可以通过手机软件的开发来提升电视台的知名度,传播电视节目。如“芒果TV”“视听重庆”等App上有大量的电视台节目、节目宣传、预告等,吸引观众收看节目。
3 结束语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产生了很多新兴媒体,这些新兴媒体能够更广泛、更快速的传播信息,为用户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对传统电视媒体造成了冲击。虽然电视媒体具有自身优势没有被新兴媒体所代替,但是电视媒体要想提升自己的生存空间、价值空间,就要积极地与新媒体合作融合。
参考文献
[1]吕永峰.“互联网+”视域下电视业与新媒体的融合和转型[J].编辑学刊,2016(5):111-115.
[2]王丹.“互联网+”引领传统电视媒体融合转型[J].科技传播,2015(16).
[3]郑晓宁.电视媒体与新媒体融合的思考[J].广播与电视技术,2016,43(7):122-124.
[4]刘思伽.全媒体时代背景下电视与新媒体的融合发展[J].西部广播电视,2016(2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