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燕怜+张庆林
公民身份作为国家共同体中的一种成员资格,对其认同就是在培养国家认同。通过对“感动新疆”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的分析,可以看出新疆政府通過对大众媒介传播的中心议题的设置,在广泛的社会传播中建构公民身份内涵的框架,在媒介对典型人物形象的传播中潜移默化地向受众灌输公民道德、责任、义务的内涵,通过有组织的媒介事件加强受众对其公民身份内涵的记忆,在媒介的逐步涵养中提升新疆各族人民的国家认同。endprint
肖燕怜 张庆林
【摘要】笔者通过对选定仪式的中心议题、标签、关键词、描述和隐喻的分析发现,仪式传播可以通过设置中心议题,在对典型人物的形象报道中建构公民道德、责任、义务内涵的框架,增进个体的公民身份认同和国家认同。但在评选人物时也要注意人物的公民权利、公民责任、公民义务和公民美德之间的平衡。
【关键词】媒介事件;公民身份;国家认同
一、“感动新疆”十大人物评选活动:制造同意的媒介事件
国际著名传播学者戴扬和卡茨认为媒介事件是“那些令国人甚至是世人屏息驻足的电视直播的历史事件——主要是国家级的事件”,他们将其概括为“竞赛”“征服”“加冕”三种模式。这种大型事件的电视直播,可以看作是全民参加的仪式,与其说它是在描绘现实,不如说它是在唤起传播者和受众双方的核心价值与集体记忆。[1]“感动新疆”十大人物评选活动是新疆自治区党委文明办和新疆自治区广电局联合举办的活动,分别在2005年、2009年和2014年举办过三次。“感动新疆”十大人物评选活动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主导下,通过媒体的包装、记录和传播这些感动人物的“加冕”仪式,以传递真善美,弘扬社会正能量,让这些感动新疆的人物精神通过广泛的社会传播,潜移默化地影响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思想和行为。
“感动新疆”十大人物的评选活动是媒体与政府权力机构合作对感动人物的事迹进行包装、记录和传播。这些人物的故事是对现实的表征,他们的故事就像一个个藏有意识形态的特洛伊木马,影响着受众对现实世界的感知。这些故事也可以被看作是一个消除了不同群体差异的大熔炉,使受众对现实的感知与判断越来越和讲故事的人——大众传媒相一致。三次“感动新疆”十大人物的评选活动所选出的30位感动人物,他们来自各行各业,来自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感人事迹。政府通过对这些人物进行“命名”,在这些感动人物的事迹中注入他们所要宣扬的核心价值,然后借助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手段,通过对感动人物的评选和宣传,采用政府议程、媒体议程、专家议程、公众议程相结合的方式,树立全新疆人民的集体意识,召唤新疆各族人民的集体价值观。
由此可见,在“感动新疆”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的组织、策划和传播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是在通过仪式化的媒介事件制造同意,以实现其传播策略。
二、“感动新疆”十大人物评选活动制造的同意:新疆各族成员的公民身份认同
新疆各族成员的公民身份认同是新疆各族成员国家认同的起点,这源于公民身份与国家认同的关系。关于公民身份与国家认同之间的关系,政治学中存在“维系论”“切割论”和“匹配论”三种观点。“匹配论”体现得更细致和完整。“匹配论”认为公民身份可以分为政治—法律公民身份和文化—心理公民身份两种,而国家认同也分为赞同性国家认同和归属性国家认同,两者之间是一种匹配关系。[2]
公民身份是现代民族国家为保证其成员在政治生活中平等、自主地参与公共事务而通过法律对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规范赋予单个成员的一种资格,它是单个成员政治身份和法律人格的统一。[3]简言之,公民身份就是国家通过法律确定的个体在国家内拥有的正式成员资格。在一个共同体内部,一个成员具有共同体成员的资格就表明该成员归属于这个共同体或该成员对共同体持赞同态度,这种归属或赞同就是对共同体的認同。因此,研究国家共同体的认同可以以研究国家共同体中的公民身份为切入点。
公民与国家之间彼此互动紧密联系,国家认同是公民个体与社会互构的结果,教育、宣传对公民形成国家认同具有重要作用。美国批判学者格布纳认为,电视通过主流化所实施的社会控制是使用讲故事的方式进行的。构成文化环境的故事具有揭示事情如何进展、描述事情是什么、告诉我们应该如何做的功能。[4]“感动新疆”十大人物评选活动对感动人物进行包装,用讲故事的方式提示新疆各族人民应该接受何种价值观。在这些感动新疆的人物故事中,蕴含着在新疆及整个中国所倡导的主流价值观。感动新疆人物故事的传播过程就是这些主流价值观在新疆各族人民中的涵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增进新疆各族人民的公民身份认同和国家认同。
三、框架理论视角下“感动新疆”十大人物评选活动制造的同意
(一)关于用框架理论分析媒介事件的研究综述
浙江大学教授邵培仁和南京政治学院教授金苗对NBC、NHK、SEVEN北京奥运会开幕式文艺演出的电视解说进行框架分析,通过从解说框架的主动性、灵活性、选择性、倾向性的分析和比较,得出各国转播都在对中国形象进行多元建构,解说模式虽各有千秋,但都对文艺演出中文化象征和历史意义进行提示,国家性和民族性仍然是主办国和转播国诉求的主题结论(2009)。[5]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唐佳梅和武汉大学教授单波从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阐释“9·11事件”十周年报道“纪念”与“反思”的核心新闻框架和各种次级议题,并对比十年来“9·11事件”报道框架的演变,分析框架变化背后与和平背道而驰的“脱轨”叙事特征,揭示新闻生产与文化霸权之间的互动关系(2013)。[6]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曾庆香通过对《人民日报》和《纽约时报》关于2015年中美首脑会晤的报道所建构的中美关系、中国形象、访美事件三方面框架的归纳,从转喻与缺席的角度指出利益博弈和国家公关是导致二者框架不同的主要原因,指出中美不同的文化原型和文化维度深深地影响了二者对访美事件迥然不同的建构(2016)。[7]
海南大学教授夏一哲、麦苗和党璇通过分析中外媒体对2015年博鳌亚洲论坛的报道框架,从报道时段、报道数量、报道线索来源、报道主题、报道体裁、报道基调、具体文本这些方面得出,中国媒体的报道比外国媒体的报道更多元、更有深度,外国媒体的报道隐含着“中国威胁论”的话语逻辑。中外媒体的框架设置主要通过新闻标题、体裁、叙述编排、语言等方面进行建构,外国媒体多采用负面词汇,对引言、新闻叙事结构等要素进行编排,构建了不同于中国媒体报道的新闻文本意义和新闻框架(2016)。[8]
综合以上研究,我们发现利用框架理论对媒介事件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有关媒介事件的新闻中所蕴含的民族性和国家性,媒介事件中的议题与新闻生产及其背后的权力关系,以及有关媒介事件的文本内容中所隐含的话语逻辑。因此,本文从“感动新疆”十大人物颁奖词出发,采用美国学者甘姆森的“建构主义方法”来分析“感动新疆”十大人物评选这一媒介事件背后的新闻生产机制和权力关系,发现其中隐含的民族性与国家性——新疆各族人民的公民身份认同和国家认同。建构主义方法由诠释包裹和框架装置两部分组成。诠释包裹是新闻故事的主要框架,决定了什么是故事场景中最重要的中心议题;框架装置则包括了标签、隐喻、范例、关键词、描述和视觉图像等,框架装置具有装配、衬托及强化诠释包裹的作用,即运用符号、修辞、情节选择等达到“框入”与“框出”的功能。[9]
(二)“感动新疆”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的中心议题——感动新疆的职业人、普通人和民族人
传媒通过对内容的取舍形成媒体的中心议题。“感动新疆”的人物身上都有突出的“感动点”,利用这些感动点对这些人物进行塑造,为受众展现出一个个超凡人物形象。大众传播的广泛性和影响力使这些人物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新疆各族人民的精神偶像。由此,这些精神偶像实现了对受众的精神塑造和升华。
通过对“感动新疆”人物报道内容的分析,笔者统计出这些发掘出来的典型人物的类型。“普通人”指的是包括普通居民、牧民、退休干部等,没有指明何种职业,也没有格外突出民族身份的人。“职业人”则是在感动新疆文章中被提及的在岗位上做出了感人事迹的人物,包括在职干部、企业家、教师、农民工、医生、公安消防等职业人。“民族人”特指那些因为他们的动人事迹被赋予“民族团结”标签的人,如因捐肾救维族少年的王艳娜被称作“民族团结楷模”等。
“职业人”“普通人”“民族人”都是个体身份在社会层面上的具体表现。公民在社会上承担诸如职业、民族、普通社会成员的身份,担任公职,履行一个社会共同体成员应尽的职责,实际上是在行动上对公民身份的实践。“感动新疆”人物中的“职业人”的评价强调的是一个人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职尽责,这符合公民的定位,是一个人立足于社会,为自己谋求发展,为他人谋福利,为社会做贡献的必要条件,“职业人”是公民作为国家成员所承担的对自己、他人、集体、社会和国家的责任。“普通人”的评价所强调的不是这个人的职业或民族和地域属性,而是强调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社会成员,在社会上所做出的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应该做的事情,应该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循规蹈矩地履行公民本分。“民族人”的评价关注的是国家共同体和国族共同体的联系——通过促进民族团结增进国族共同体的认同。
“感动新疆”十大人物的中心议题主要是“职业人”,其次才是“普通人”,“民族人”最少。这表明此活动是在有意识地通过强化“职业人”“普通人”履行公民应尽的职责和坚守公民应有的本分形象,树立新疆各族成员的公民身份意识。我国公民的道德基本规范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节约和敬业奉献。在“感动新疆”十大人物的三次评选中,被评价为“职业人”的感动人物与敬业奉献的公民道德相契合,被评价为“普通人”的感动人物与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的公民道德相契合,被评价为“民族人”的感动人物与团结友善的公民道德相契合。“感动新疆”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的中心议题设置旨在引导新疆各族人民的公民意识。
(三)“感动新疆”人物的标签体现公民身份内涵
通过对天山网上公示的有关2005年、2009年和2014年三次“感动新疆”人物的颁奖词、事迹介绍等资料整理,得出表1“感动新疆”人物标签。这些标签是对这30位感动人物的事迹的浓缩,也是活动组织者对这些感动人物的主要评价。分析这些标签,我们可以看出新疆人民政府通过“感动新疆”十大人物评选活动这一媒介事件所传达的思想观念。
这些“感动新疆”人物的标签是促进新疆各族人民树立公民身份意识,增进国家认同的手段。笔者进一步将这些标签与公民身份内涵进行对比,试图发现“感动新疆”人物形象是否传达了公民身份认同和国家认同的集体意识。公民权利、公民责任、公民义务和公民美德是公民身份的构成要素。公民义务从宽泛的意义上讲可以纳入公民美德。所以笔者从公民权利、公民责任和公民美德三方面来分析“感动新疆”人物标签的公民内涵,得出表2。
从表2可以看出,这些“感动新疆”人物的公民内涵主要體现在公民的责任和美德上,并且公民美德和公民责任两者是平衡的。而公民权利的内涵没有出现在“感动新疆”人物之中。这表明媒体在设置感动人物的标签时,突出了公民自下而上应该对国家担负的责任以及公民自身应具有的美德和对其他公民的情谊。2014年的一生传承焦裕禄精神的退休干部,舍身救人的普通职员,为乡村教育奉献爱心的教师,有公益心的企业家,扶贫济弱、投身公益的普通人;2009年的跨越民族的姐弟深情,自强不息的农家女,尊老爱幼的干部,勇敢无畏的普通职员,一诺千金的普通人;2005年的爱国拥军、爱兵爱国、见义勇为、关爱生命的普通人,爱民的医生,雷锋式的好青年。这些感动新疆的人物,他们或者是感动新疆的职业人,或者是感动新疆的普通人,抑或是感动新疆的民族人,都具有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以及对自己的公民美德——热爱祖国、奉献社会、关爱他人、砥砺奋进。这些“感动点”就是“感动新疆”人物向新疆各族成员展示的集体意识和核心价值。
三次援疆的仁医,为人民服务、带领农民致富的村支书,为公路事业献出生命的领导干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法官,献身国防、关爱士兵的军队护士,身先士卒、抢险救灾的消防队员,为部队建设奋斗终生的军人,屯垦戍边、无怨无悔的兵团人,为石油梦奉献的科学家,兢兢业业、忠于职守的高原邮政人。这些感动新疆人物的品质,是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表现出来的强烈的对职业、对社会、对国家的责任感。这样的责任感是维护国家共同体稳定与发展的前提。“感动新疆”十大人物评选活动通过对公民责任履行典范的加冕,赋予他们至上的荣誉,使他们成为新疆各族成员仰望的精神偶像。这些精神偶像用他们的光辉感召新疆各族成员学习他们的品质,树立国家共同体意识和公民身份意识,增进全新疆人民的国家认同。
国家认同体现了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不仅是政府对民众需要的满足以及自上而下的政治社会化过程,也是公民对于国家满足自我利益需要程度的态度及主动选择问题。[10]公民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体,权利和义务都需要公民自主的履行。但在大众媒介传播的内容对公民身份塑造不是完整的,其中缺乏公民权利的内容。这会造成一种误解,即公民单方面地建构公民身份和国家认同,但是公民的权利意识被弱化,缺乏对政府满足公民合理需求的要求,长期来看会削弱公民的国家认同。因此在选择“感动新疆”人物时也要注意人物的公民权利、责任、义务和美德之间的平衡。
(四)“感动新疆”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的隐喻:对国家共同体意识的有意引导
从表1可以看出,在“感动新疆”十大人物的三次评选活动中,每年都有一人被赋予“民族团结”的标签。2005年为保护遭遇歹徒的汉族妹妹而身受重伤的艾尼·居买尔,在见义勇为的标签之外还有民族团结的标签。天山网这样介绍他的事迹:“三兄弟见义勇为的壮举,谱写了一曲民族团结的新篇章。”“艾尼兄弟在人们无数次钦佩的目光中却这样说:我们只是做了一件为民族团结该做的事,并没有想成为英雄。”事迹介绍标题为“见义勇为好青年”,并未突出民族团结。2009年捐肾救维族少年的汉族大学生王燕娜在“跨越民族的姐弟深情”“无疆大爱”的标签之外,天山网对她的事迹介绍的标题为“捐肾救维吾尔族少年,成为民族团结的楷模”。2014年感动新疆人物马丁别克·叶列西除有扶贫济弱的评价外,天山网将他的事迹还概括为“接过民族团结接力棒”,颁奖词是“爱是一盏灯,照亮别人,温暖自己,让民族团结之花盛开天山南北”。
见义勇为、大爱无疆、扶贫济弱的行为,在“感动新疆”这个议题下被赋予了“民族团结”的内涵,这表明该活动的组织者力图通过这一媒介事件宣扬民族团结,同时民族团结的行为与公民的美德是可以共存的。这与新疆的政治、文化环境有关。长期以来我国在新疆贯彻的是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民族团结、民族平等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原则,尊重各族成员的民族认同,保障少数民族成员的民族共同体的安全感,在此基础上实现民族成员的公民身份认同和国家认同。
(五)“感动新疆”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的关键词:公民身份内涵的重复与强调
通过梳理感动新疆人物颁奖词和天山網对感动人物的命名,得出表3有关公民责任与公民美德的关键词。
表3中的关键词是对公民责任和公民美德的核心表达。颁奖词及天山网通过对这样一些关键词的重复,强化这些“感动新疆”人物的公民责任和公民美德。同时,关键词的重复也能加强新疆各族人民对公民责任和公民美德的记忆,并潜移默化地影响全新疆人民的社会行为。
在这些关键词的基础上,对这三次评选的具有公民道德和责任内涵的感动人物行为进行宣扬。通过发掘一个个具有良好公民责任感和公民道德的公民形象,“感动新疆”十大人物为新疆各族人民树立了值得尊敬和仰望的精神偶像,引导新疆各族成员对公民身份的理解,以鲜活的典型人物形象唤起受众有关公民道德、公民责任和公民义务的核心价值记忆。
新疆是多民族聚居区,各个民族除了是国家共同体中的成员外,也是各自民族共同体中的成员。基于民族的历史、文化、语言、宗教的差异,每一个民族内部成员都会对本民族共同体有深厚的情感认同和心理归属。区域内的少数民族有着基于族群的民族认同,受历史文化因素的影响,民族认同将长期存在。而作为统一国家的中国,是一个整体,各民族成员都是国家成员,都要对作为国家成员的公民身份进行认同。因此政府有必要采取措施,弘扬社会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宣扬公民的责任与义务,将“公民意识”作为基本的理论因子并使之深度嵌入公民行为理念与行为养成的互动关系研究当中,促进新疆各族群众的国家认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四、结语
公民身份作为国家共同体中的一种成员资格,对其认同就是在培养国家认同。通过对“感动新疆”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的分析,可以看出新疆人民政府通过对大众媒介传播的中心议题的设置,在广泛的社会传播中建构公民身份内涵的框架,在媒介对典型人物形象的传播中潜移默化地向受众灌输公民道德、公民责任、公民义务的内涵,通过有组织的媒介事件加强受众对公民身份内涵的记忆,提升新疆各族人民的国家认同。但新疆人民政府在大众媒介传播的内容中缺少公民权利的内容,这会造成公民单方面地建构公民身份和国家认同,但是公民的权利意识被弱化,缺乏对政府满足公民合理需求的要求,长期来看会削弱公民的国家认同。因此,在评选“感动新疆”人物时也要注意人物的公民权利、公民责任、公民义务和公民美德之间的平衡。
(本文为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新媒体传播对新疆主体民族国家认同影响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3BXW024)
参考文献:
[1]刘海龙.大众传播理论:流派与范式[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2]肖滨.两种公民身份与国家认同的双元结构[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
[3]蔡文成.论多民族国家视阈中公民文化的成长与政治认同的建构[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7).
[4]刘海龙.大众传播理论:流派与范式[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5]邵培仁,金苗.美、日、澳北京奥运会开幕式文艺演出电视解说框架分析[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9).
[6]唐佳梅,单波.脱轨的新闻框架与动态的文化霸权——“9·11事件”十周年报道的跨文化分析[J].现代传播,2013(7).
[7]曾庆香.中美媒介建构“2015年中美首脑会晤”框架的符号分析——一种跨文化传播个案的框架分析路径[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7).
[8]夏一哲,麦苗,党璇.中外媒体报道框架比较研究——以2015年博鳌亚洲论坛报道为例[J].东南传播,2016(8).
[9]韦路,迪娜·巴哈提.凤凰周刊中的新疆形象研究[J].新闻界,2015(21).
[10]李瑞君,代晓光.从民族认同到公民认同:新疆政治文化转型刍议[J].新疆社会科学,2012(1).
(肖燕怜为新疆财经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副教授;张庆林为新疆财经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硕士生)
编校:王志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