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兆华
普惠金融作为一项世界性难题,各国都在积极探索,努力尝试。谁是普惠金融的服务主体,普惠金融之路该怎么走,国有银行应担负普惠金融何种角色?这些需要在顶层设计,组织推进中达成共识。
什么是普惠金融?
普惠金融是联合国在2005年提出的概念。其含义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
从定义不难看出,普惠金融的定位是满足所有社会群体的金融需求。其核心要素有两点:一个是“普”,即普遍享有;一个是“惠”,即惠及民生。无论是高收入还是低收入,不管是城市人还是农村人,也不管是大企业还是微型企业都在普惠金融的服务之列。
普惠金融关注的重点人群有四类:一是城市低收入群体;二是特殊群体(老弱病残等);三是小微企业;四是农村人群等。其中解决低收入人群和小微企业公平、合理、普遍享有金融服务的权力,成为普惠金融发展的一项核心命题。
普惠金融,别全指望民间资本
解决低收入人群、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靠纯商业化的民间资本运作,无异于饮鸩止渴。发展普惠金融把“宝”押在民间资本,路子很可能会“走偏”。近年来,我国民营资本的逐步放开,远未达到普惠金融的初衷。
互联网金融不等于普惠金融。业内有一种认识:似乎互联网金融就是普惠金融。其实,互联网只是一种工具,充其量也只是一种业态。互联网加上“金融”二字,就真的“普惠”了吗?非也。互联网提供给人们生活便利(金融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的同时,并未实际改善城乡低收入人群、小微企业金融需求。一些打着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旗号的互联网企业,明里暗里做着非法集资、高利贷放款的买卖。什么P2P、P2N、众筹、网络贷,噱头满天;跑路、关门、失联一度成为一些互联网公司的“代名词”。
民间资本不可能“普渡众生”。 民间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普惠金融的局限性:首先,民间资本没有统筹社会资源的能力,无法将分散的政府资源整合起来,为民所用;其次,民间资本不具备金融专业能力,不可能提供比银行更全面的金融服务;再次,民间资本缺乏社会责任,不会提供公平、合理的金融服务,高价金融对弱势人群来说,只能是雪上加霜;最重要一条,民間资本缺乏充足资本与风控能力,无法持续提供安全的金融服务。
民间资本跳不起“光杆舞”。发展普惠金融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司法机构、金融企业、社会各界分工协作,通力配合。仅靠民间资本的市场化运作,很难收到成效。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提升金融工具使用效率,扩大小微企业和农户申贷款获得率,需要在人、财、物诸多方面,付出交易成本。 从民间资本实力看,不可能满足低收入群体、三农、小微企业这些特殊群体的金融服务。
普惠金融,国有银行应扛起大旗
普惠金融是一项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民生金融服务体系。国家层面应强化顶层设计,在制度安排、机制流程、政策指引、财税资源、产品研发、精准扶贫方面统筹管理,国有银行应勇挑重担,扛起大旗,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首先,普惠金融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应纳入各级政府考核评价体系,监管部门、财税、商业银行、保险按照职责分工,深度融合,主动担当社会责任:财税部门统筹各类财政补贴和银行不良核销政策,监管部门实施普惠金融监督落实,保险机构加快涉农、小微保证产品研发,商业银行承担小微企业、三农金融及低收入人群的主体金融服务责任。
其次,普惠金融应涉及低收入群体的金融服务,具体涵盖社保、医疗、上学、扶贫、创业、住房等方方面面。政府可发挥财政税务、保险公司、金融机构的条线资源,强化功能定位,突出专业特色: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以批发资金转贷形式加强同业合作,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大型银行立足城乡,加快建设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完善“三农金融事业部”管理体系,致力小额农贷;城商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也应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
再次,普惠金融产品创新,应用“活”各路资源,抓好三个结合:一是普惠金融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用扶贫补贴“杠杆”翘动低收入人群创业融资;二是普惠金融与“三农”小微支持相结合,引人“三农”保证保险,用“三农”政策补贴翘动“三农”小微企业金融;三是普惠金融与社保政策相结合,用社保贴息翘动低保人群持续投保金融。
最后,推广普惠金融,开展全民教育。普惠金融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后人的惠民工程。需要从城乡抓起,普及金融知识,推广金融理念。像办职工夜校,开扫盲班一样,抓好国民金融素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