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物联网技术得到进一步完善,数据终端的不断普及以及云数据存储技术的不断优化,跨境电子购物已经成为消费者主要消费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在一定程度上拓宽海外销售渠道,对提高我国品牌竞争力带来重要影响。但是在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当前的海关监管工作无法适应当前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对其工作开展带来一定挑战。
【关键词】 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
全球经济一体化促进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跨境电子商务出现,海代、海淘等经济模式的出现受到人们的广泛欢迎,但是这些经济形态具有交易隐蔽性、手段多种多样并且完全实现交易的无纸化,给海关监管工作增加难度。当前我国海关已有的监管模式是针对传统交易制定的,而对新型的经济形态监管模式和监管理念并不完善,当前对跨境电子商务如何进行有效监管成为海关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跨境电子商务下海关监管面临的挑战
(一)监管任务艰巨
跨境电子商务的出现为中小贸易企业参与到国际贸易中提供的新的途径,这些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其提供的商品更加多样化,同时贸易的方式与传统模式相比更加灵活。当前我国大部分外贸企业开始采用电子商务作为作为出口业务的主要工具。跨境电子商务凭借独特的优势得到广泛发展,并且对于我国具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而言更是发展的好时期,比如说服装类、小商品以及礼品等中小企业成为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组成部分。
跨境电子商务在前期一般以跨境代购为主,但是随着不断发展跨境直购也在不断发展中,跨境直购在我国主要以个人代购网店以及专业代购网店两种形式存在,个人代购形式主要是能够获得海外大量商品资源的个人,这部分人主要是在比较大型的网站上比如淘宝等经营个人的网店,同时为顾客提供代购服务。
专业代购网站主要国内网站与国外的购物网站形成合作,建立比较完善的大规模网络交易平台,以供消费者选购国外商品。这些跨境电子商务形式的出现,交易双方逐渐向中小企业或者个人方向发展,其成交额虽然不能与传统的交易模式相比较,但是交易数量的不断提升促使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得到良好的提升。跨境网购和快件包裹的不断增加,给海关人员工作增加难度,工作人员数量少,监管任务重是海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又要保证包裹快速放行同时又要求提高监管质量,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监管工作难度。
(二)网络购物存在安全性问题
电子商务的出现使市场交易呈现出无地域化、主体虚拟化以及交易网络化等特点,电子支付服务的出现网络购物安全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在电子商务中期安全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交易安全问题上,主要是指等消费者在网络上购买某商品出现的卖方不发货或者商品与约定不符等问题。其次财产安全问题,主要是指消费者在购物支付过程中,遇到的低价诈骗、网络钓鱼等问题。第三点信息安全问题,主要指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提供的注册账号以及密码、银行卡号、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是否存在泄露、窃取以及篡改问题。跨境电子商务有其复杂性,交易行为存在分散性,跨境电子商务信息贸易安全性问题更加突出。
(三)贸易碎片化导致的偷税漏税问题
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促使中小型企业和个人参与到跨境电子商务中,海外代购和跨境网购行为的出现,国内消费者逐渐选择通过第三方结算平台购买国外电子商务网站中的产品。这就导致跨境电子商务呈现出碎片化发展趋势,开始逐渐脱离海关的监管。在我国海关监管中以行李和快件的形式出境的货物并没有列入管理范围中,因此避免了商检和退税等问题,这些快件无法作为货物贸易结汇,给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四)知识产权问题
跨境电子商务的出现在信息化发展时期具有虚拟性和无地域性的特点,所以在跨境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时有发生。当前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行为可以从三个方面体现,第一是网络中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可能会存在销售侵犯著作权、商标权或者专利权的问题,比如盗版图书音像资料等。第二是可能存在在自己的网站中链接其他人的商标或者商品图片等。第三是有的人在自己的网站源代码数据库中插入他人的商标信息,等消费者在网站中进行搜索时出现的并不是商标所属企业。电子商务环境下知识产权问题更加隐蔽,并且行为诚信出多样化,针对这一类问题需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并对侵权行为进行明确。
二、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对策
(一)创新海关监管模式
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在不断的发展中呈现出小批量、多批次的交易模式,并且往来是以邮件和快递的形式进行的,在海关监管中的通关、结汇以及退税等方面都带来一些问题。在大环境下,海关监管工作应当积极创新监管模式,实现对进出口贸易的完整、高效、实时监管,这一目标的实现可以采用三种模式进行。首先是直购进口监管模式,这一监管模式主要在获得相关政府部门认可的基础上比如说质检、税务、海关等部门,对电子商务可信网站进行规范,从而建立完善的阳光跨境直购渠道,这一渠道对策建立能够更好的为消费者提供放心、安全的网购环境,并且能够更好的实现个人行邮税的预缴工作。
其次是出口监管模式,这一管理模式主要是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形式对电商出售的以邮、快件运输的货物采取分批核查后允许其出境,在运用这一监管模式的基础上,还要定期做好对已经释放出境的货物的核对工作,同时将出境货物清单制作成一般贸易报关单,从而更好的解决电商且有在結汇、退税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第三种监管模式是网购保税监管,这一模式主要是利用依托保税物流中心和海关特殊监管区的相关职能和政策,如果电商企业是区内注册的,那么企业需要将网购商品批量报关入保税区进行储存,当境内的消费者在网络上交易完成以后,区内的货物将分批进行配送,并按照个人邮递物品缴纳缴纳一定的税费。这一模式与其他模式相比具有创新性,对海关监管提供新的管理模式。
(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平台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在网络的支持下,具有复杂性,药性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平台,首先必须明确平台的角色位置,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中一般包含自营类服务平台或者是电子商务服務企业等,国内的消费者主要是个人消费为主,是适合行邮税的主体。跨境支付企业是度与企业而言的,这些企业中可以实现跨境支付业务。而跨境快递企业是指具有跨境快件或者是个人包裹配送服务的企业。
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平台的建立和完善,还需要各个部门之间实现资源的互联互通等功能,在跨境电子商务中主体可以概括为企业、电子口岸以及监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只有这三者之间形成相互协作,资源共享的工作模式才,才能更好的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也才能更好的完成海关监管工作的开展。
(三)建立跨部门联系和配合机制
海关的作用是对物流实现有效监管,为了保证跨境电子商务的安全性,避免出现偷税漏税问题,海关需要与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加强配合。首先可以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信用管理机制,通过对企业或者个人的信用进行收集和评估,建立完善的信用档案,保证跨境电子商务的合法性。其次还要建立跨行业、跨区域的企业及个人信用评价与监督机制,海关部门与税务、工商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保证各项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与此同时还需要加强对第三方信用机构的认可,为政府部门开展良好的监管工作提供科学的参考数据。
三、结束语
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推动下,跨境电子商务将会成为未来社会贸易交流的主要形式,这一趋势的出现给海关监管工作带来的极大挑战。针对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完善和优化,创新监管模式,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平台,并且实现各部门之间的良好协作,同时还要在法律法规方面加强建设,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遏制不法行为的出现。通过有效的对策和措施,在新时期提高海关监管工作质量,同时保证跨境电子商务贸易的秩序,从而使企业与政府实现双赢。
参考文献:
[1] 董一臻.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探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6
[2]张奇.跨境电子商务背景下海关监管模式的创新思考[J].物流技术,2015,13
[3]朱晓磊,杜继明,徐强珍.跨境电子商务法律问题及海关监管研究[J].中国市场,2015,37
[4]姜舰.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海关监管的新挑战[J].国际经济合作,2017,02
[5]马汴京.新常态下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困境及对策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6,12
[6]张奇.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对海关监管的挑战[J].国际经济合作,2016,06
作者简介:
潘锦文(1983.03-),男,广东人,本科,高级电子商务师、专职教师,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经济与金融系,研究方向:电子商务的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的网络贸易、电子商务的跨境电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