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昌
山西省是农业部确定的首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整省推进试点省。三年来,全省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完善培育政策制度,健全教育培训体系,探索培育模式,建立协调保障机制,特别是2016年以来,主动适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要求,在 “精细培训” “精准培育”上发力,形成了与产业发展相衔接、与创新驱动相适应、与农民需求相一致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三年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30余万人次,培养造就了一支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成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先行者,农业转型发展的排头兵,脱贫致富的“领头羊”。山西省的具体做法可以总结为“四精准”。
一、 制定精准培育政策
以省政府文件印发《山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规划纲要(2015—2020年)》(晋政发〔2015〕6号),明确了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实现路径。为落实省委省政府 “精细培训、精准培育”工作要求, 2016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新型职业农民精准培育试点指导意见》,在全省选择主导产业突出的8个县,开展以建立职业农民数据库、全产业链培训、分产业分级认定、科技信息服务和财政金融扶持等精准培育试点工作,在试点县精准培育出3000名职业粮农、菜农、果农、牧农、药农,推动当地农业转型升级。
二、精准遴选对象
选对人是精准培育的前提。为精准遴选培育对象,全省组织开展摸底调研,通过村镇+专业协会+培育机构等多渠道推荐,农业、畜牧、农机、果业等产业管理部门筛选,准确锁定培育对象。山西省将有一定产业基础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带动示范作用突出的村组干部、科技示范户和立志投身农业领域的创业者这四类对象作为重点,坚持培育内容与产业发展同步,依据产业专业选人;坚持培育内容与农民需求相一致,将发展创业意愿强烈的优先列为培育对象;坚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与兼顾普通农户相结合,将有潜力成为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的普通农户也纳入培育范围。精准遴选对象为精准培育奠定了坚实基础。依据不同类别培育对象,2016年,共组织了省级示范培训50名、培育现代青年农场主1000人、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24000人。
三、精细组织培训
一是在培训内容上,结合全省特色主导产业,制定了30项培训规范,分类设置培训课程,分专业制定培训标准,分学科确定培训学时,开展精细化培训和后续跟踪服务。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调结构新要求,压减传统作物的培训,增加新产业新业态的培训。在提品质上下功夫,更加注重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培训,普遍开设 “三品一标”生产认证规范课程;在去库存上做文章,开展了从生产决策到农产品加工、储运营销等全产业链培训;在促融合上求突破,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开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培训;在降成本、补短板上出实招,强化了“一控两减三基本”和资源综合循环利用为重点的农业生态发展理念培养。二是培训方式上大力推行“菜单式”“订单式”和“帮带式”培训。培训前征求农民的培训意向,建立问题导向的培训需求台账,指导培训机构根据农民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公布培训课程、教师、时间等相关信息,鼓励农民自主选择参训。培训后由农技人员、专家团队与新型职业农民“结对帮带”,提供后续跟踪服务。让农民“点餐”、专家“掌勺”、政府“买单”,围绕各地主导产业“一业一课”“一业一校”的培训方式大大提升农民参训积极性和培训效果。2016年,全省60%的培训机构采取 “菜单式”“订单式”培训方式,全省农技推广人员、农业科研院校的专家教授和乡土专家3000余人在生产一线帮带指导职业农民。三是培训规范管理上,制定《山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大纲(试行)》和全省统一的《山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建立以学时制为基础的教学制度、培训过程监管制度、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培训效果双向考核制度。
四、精准认定扶持
制定出台《山西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指导意见》,明确认定原则、认定主体 、认定重点,认定条件、标准和程序。目前,全省115个县中有96个县出臺认定办法,认定新型职业农民6000人。在政策扶持上,注重整合、延伸、增加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扶持激励政策,首先是将科教系统的政策进行整合,职业农民领办的合作社、创办的农业企业优先承担省级推广示范项目和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中的试验示范基地建设;其次是把国家和省政府出台的扶持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的优惠政策向职业农民延伸;三是与省财政、金融等部门协调,对职业农民生产经营、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金融保险等方面进行扶持。2016年,省农业厅与中国人寿财险山西分公司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保险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意见》,与邮储银行山西分行、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调研,就金融扶持职业农民提出初步意见。各市县也制定出台了扶持激励政策,推动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