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有序开展
2016年以来,青海省全面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广泛宣传、强化监测,不断提高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据悉,2016年青海省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青海省2016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导各市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办公室不断改进宣传教育方法,提升宣传教育实效。按国务院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开展青海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组织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开展宣传月活动。省公安厅利用经济侦查微信客户端,及时向群众宣传新型集资形式和诈骗方式;省通信管理局协调三大通信运营商发送公益短信2093万余条;各市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办公室及省公安厅、省工商管理局、省保监局等16家成员单位先后举办宣传活动60余场次,设置宣传咨询点100多个,接受咨询人数5000多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万余份(册),摆放、张贴展板、海报120多个(张),悬挂标语横幅150余条,营造了全社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
同时,积极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抓住重点环节,防控重点领域风险,加大对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P2P网络借贷、大宗商品交易、金融服务类企业的风险监测力度,认真分析研判形势,及时提示风险;督促省内各金融机构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建立数据完备、统计科学的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加大对涉嫌非法集资等资金流向异动情况的分析识别;建立监测预警平台,由省政府制定下发了《青海省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建立运用大数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预警监测等26项重点任务,省工商管理局正在按照此方案,牵头建立“青海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协同监管平台”,下一步将督促各行业监督部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社会数据资源,加大市场主体监测预警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