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系统成本核算浅议

2017-07-11 09:27李雪萍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7年14期
关键词:成本分析成本核算

李雪萍

[提要] SAP系统作为一个大型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它有效地提高企业资源整合与业务流程管理集成化程度。从财务会计角度来说,SAP无疑是把会计人员从繁琐的核算当中解放出来,提高财务核算效率、降低财务核算成本。本文对SAP系统成本核算的实现进行分析,并提出提高成本核算准确性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SAP;成本核算;标准成本;成本分析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5月15日

一、关于SAP系统

SAP作为ERP解决方案的先驱,它为各种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从而能满足各种用户的需要和特定行业的要求。它包含财务会计(FI)、管理会计(CO)、固定资产(AM)、销售管理(SD)、物料管理(MM)、生产计划管理(PP)、品质管理(QM)、人力资源管理(HR)等等众多模块,各个模块之间实现了有效地关联,帮助企业更好地实现了业务管理目标。在SAP的各个模块中,成本(CO)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从流程上看,成本部分又是非常独立的部分,可以被拆分为一个个小的业务模块到其他业务流程中。SAP系统虽然进入中国十几年之久,一些跨国公司甚至国内的一些集团公司都在使用此管理系统,但是仍有一些人员不了解它的功能是怎么实现的,这里也包括一些财务人员不明白SAP系统中成本核算是怎么实现的,尽管我们每天都在操作使用此系统。

二、SAP成本核算方法及实现方式

SAP系统中成本核算采用的是标准成本法。标准成本是企业根据自身的生产工艺和现阶段的技术水平,在排除基本不应发生的各种浪费的情况下,经过精确的调查和精细的测算、分析而制定,对自制产成品建立的一套相对稳定和客观的成本标准值,用来与实际成本进行比较、核算和分析成本差异、衡量工作效率的一种产品成本。

在SAP系统中为了便于管理,需要对每种原材料和产成品都编上号码,称之为“物料号”,并对每种原材料和产成品的尺寸、重量、数量等信息建立数据库,称之为“物料的主数据”,投产前,要对即将生产的产成品的物料号建立標准成本后方可投入使用。实现方法如下:第一步,给每个产成品的物料号按照其生产工艺流程中每条生产线上所需要消耗的原材料建立相应的直接材料清单(BOM),BOM对应的是生产每个产成品所需材料的标准用量;第二步,对每个生产线成本中心设置作业类型,作业类型用来承载追踪成本中心提供的生产或服务,也就是生产线每单位产出所消耗的人工、机器工时、水电、辅助材料等的标准工价。即:单个产成品的标准成本=标准BOM的材料成本+标准的人工成本+标准的制造费用。每个产成品的物料号建立时必须先对该物料号按以上逻辑做标准成本估算和发布。(图1)

下面从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三个方面来谈SAP成本核算的实现。

(一)直接材料在SAP中的解决方案及实现方式。存货的计价方法不同,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采用什么样的存货计价方法对成本核算尤为重要。SAP系统提供了两种物料的计价方式:一种是移动平均价;另一种是标准价。大多制造业的生产成本核算,采用的是可以同时满足财务核算和成本管理,又可以简化会计处理工作,有利于考核部门业绩的标准价+物料账的方式。

在采用标准价+物料账的方式下,我们会在系统中为所有的物料创建物料号并维护其计划价格,从而使原材料有了标准价格。在建立每一种物料时,财务部门在SAP系统中设定选用标准价格计价,如果该物料在SAP系统中已经有历史记录,在财务模块就可以显示该物料的单价和库存,如果是一种新的物料,在入库前先由采购部门和技术部门进行估价,然后以相对准确的价格估价入库,并维护其计划价格。

采购部门人员在下采购订单或者签订合同时,在SAP系统中会按照采购订单或者合同的价格录入相关信息,材料入库前,这时系统中维护的是采购订单的材料价格,等待材料入库后,系统是按之前维护的标准价格入库,因此材料入库价格和采购订单的价格会产生差异,此时系统会计入“材料成本差异—材料订单价格差异”科目,因为此时是货到票未到,SAP使用中间科目GRIR,即:

借:原材料(标准成本)

借或贷:材料成本差异-材料订单价格差异

贷:GRIR

待采购部门从供应商处收到发票,传递单据给财务部门做发票校验时,采购订单价格和实际发票价格之间又会产生一个价差,计入“材料成本差异-材料发票价格差异”科目,这两次的成本差异科目在月末结账时会计入原材料成本,被摊进产品标准成本中。即:

借:GRIR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发票价格)

借或贷:材料成本差异-材料发票价格差异

至月末,若仍有未到的发票,由于报表上不能反应GRIR,因此会结清GRIR,将其转入“应付账款-暂估账款”科目,至次月初,系统会自动将未结清的GRIR冲回,等待发票到后将此结清。即:

月末:

借:GRIR

贷:应付账款-暂估账款

次月初:

借:应付账款-暂估账款

贷:GRIR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发票不是跨月到,往往在材料入库时虽产生材料价格差异,但暂不生成凭证,待月末发票到达时统一做凭证,这也就会导致生成的凭证借贷方都有可能产生材料价差,即:

借:原材料(标准成本)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

借或贷:材料成本差异-材料订单价格差异

贷:应付账款(发票价格)

借或贷:材料成本差异-材料发票价格差异

在SAP系统中以上程序都由采购部门人员操作完成,并直接生成会计凭证。

在生产部门领用原材料进行生产时,是由生产计划部门先在SAP系统中的PP模块创建生产订单并发布,生产订单中会包括生产产品的品项和数量,而每一个产品都会有一个直接材料清单(BOM),BOM中会有组成该产成品的所有原材料的标准用量及标准价格,值得注意的是,在生产环节只会产生材料的量差,不会产生材料价差。系统会按照标准工单发料,此时系统中是按照标准成本核算的,即:

借:生产成本-直接材料(实际数量×标准价格)

贷:原材料(实际数量×标准价格)

(二)直接人工成本在SAP系统中的收集与实现。SAP系统在费用科目的设置上不像传统的会计科目,在SAP系统的会计科目中是看不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这几个会计科目的,它是以成本中心来区分费用的来源和性质的。实际人工是由人事部门月末在总账模块按照各部门人员的出勤天数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分类处理,待月末进行成本核算时,从总账模块集成过来数据。直接人工是指在企业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工资、补贴、津贴、福利费等。

SAP系统中,直接人工成本的归集是通过作业类型体现的,也就是说在事前做好各类作业的计划,即建立成本要素、成本中心及作业类型的对应关系。月末依据人事部门将实际发生的人工费用按照成本中心录入的数据,再根据统计的实际工时分别计算出各生产线的直接人工作业的实际单价,而后再用此实际单价乘以各个工单所用实际工时,从而得出各个工单实际的人工费用。此计算过程在每张工单结算前,可操作SAP系统中的实际作业价格重估功能来完成,以此确认直接人工成本。

当生产部门在SAP系统中下达工单后,生产环节系统会产生一个值为零的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直接人工(包含成本中心信息)

贷:生产成本-直接人工

月末,人事部门在总账模块处理工资时,将生产线工人的工资、奖金、福利等按照成本中心分配到各生产线的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直接人工(成本中心)(实际发生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实际发生额)

工單确认时,通过实际作业价格重估功能,按照产品消耗的实际工时、实际人工费用将人工费用分摊到各个订单成本中,即:

借:生产成本-成本差异-直接人工(实际工时×实际单价)

贷:生产成本-直接人工(成本中心)(实际工时×实际单价)

实际单价=实际人工费用/实际工时;订单实际人工费用=实际工时×实际单价

(三)制造费用在SAP系统成本核算中的提取与实现。生产成本的核算除了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还有制造费用,也就是日常生产耗用的水、电、燃料以及生产管理人员的工资、生产设备折旧费等。

在SAP系统中,制造费用与直接人工的方法一致,制造费用的收集也是通过成本中心从各模块集成过来的数据。在进行作业价格重估前,需要将制造费用进行归集和结转。即:制造费用发生时,按照成本中心分配到各个生产车间或生产线,月末结算前再采用生产工人工时比例分配法分配到各个生产订单(工单),此计算过程仍然由作业价格重估功能来完成。公式:

制造费用分配率=制造费用总额/各种产品实际生产工时总数

某种产品应负担的制造费用=该产品的生产工时×分配率

制造费用发生时,先按成本中心进行分摊、分配:

借:制造费用-燃料(成本中心)(实际发生额)

制造费用-辅助材料(成本中心)(实际发生额)

制造费用-设备折旧(成本中心)(实际发生额)

贷:应付账款/累计折旧实际发生额

月末再按照应分摊、分配的数额分摊,分配到相应生产订单中:

借:生产成本-成本差异-费用(直接成本×实际分配率)

贷:制造费用-燃料(成本中心)(直接成本×实际分配率)

制造费用-辅助材料(成本中心)(直接成本×实际分配率)

制造费用-设备折旧(成本中心)(直接成本×实际分配率)

在这里我们主要说说折旧费,在定义折旧费用科目时,由于月末对所有固定资产统一进行折旧(T-code:AFAB),折旧费用科目并没有单独设置为按成本中心核算。然而,在建立资产主数据时,通常会输入资产所对应的成本中心,也就是说在资产入账时,就已经确定了归属的部门,月末折旧费也就自动对应相应的成本中心了。为了确保月末实际成本核算时,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分别按照各自的作业类型进行实际价格重算,而不是混在一起计算,SAP系统设置了“分割结构(Tcode:OKES/OKEW)”功能。简单举例说明:

假设生产某产品需要用电和人工,电计划价格3.5元/KWH,计划人工10元/小时,生产过程中实际耗用1,000KWH的电和1,000小时人工,月末电费发票到来价格为3,600元,实际人工工资薪酬9,500元,福利费500元。采用分割结构与不采用分割结构的区别。(表1、表2)

月末SAP成本核算:

在月末结账之前,每个工单完工入库都是以标准成本入库的,即标准用量、标准成本、标准费率,即:

借:产成品(完工数量×标准成本)

贷:生产成本-直接材料(完工数量×标准成本)

生产成本-直接人工(完工数量×标准成本)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完工数量×标准成本)

月末实际核算时,系统将生产环节实际领用的原材料数量和BOM中的标准用量的量差,通过(T-code:CO88)功能,将材料实际用量和标准用量的差异进行结算,同时将材料量差和实际费用与标准费用的差异进行记账调整,使得进耗存变为实际成本,通过(T-code:CKMLCP)功能,将材料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的差异进行结账,会计分录为:

借:生產成本-成本差异-材料

贷: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生产过程中直接人工、制造费用与标准成本的直接人工、制造费用也会产生差异。月末SAP系统功能将标准成本计算时确定的标准费用、标准人工与计算出的实际费用、实际人工之间的差异进行计算,产生如下恒定分录:

借:生产成本-直接人工(标准)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标准)

贷:生产成本-成本差异-人工

生产成本-成本差异-费用

系统完成产品的标准成本与实际成本差异的计算,如果单位成本增加,则产生如下分录:

借:产成品(完工数量×实际成本-完工数量×标准成本)

贷:生产成本-成本差异-材料

生产成本-成本差异-人工

生产成本-成本差异-费用

如果单位成本降低,则产生相反分录。

月末,未完工产品即为半成品又称在制品。SAP成本核算过程中,基本生产成本期末的余额都结转在系统设置的在制品科目里,工单完结前在制品是不承担标准成本和实际成本差异分摊的,也就是说月末在制品是按标准成本计算。在制品的成本取决于材料所在工艺路线的环节以及消耗辅料的状况,即:

借:生产成本-成本差异-在制品成本

贷:生产成本-直接材料(已发料数量×更新值)

生产成本-直接人工(已发料数量×更新值)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已发料数量×更新值)

三、产品成本数据准确性的提高

公司采用标准成本法核算成本,月末要对生产订单成本进行分析和控制,成本的差异无非归结为两类,一类是实际用量脱离标准用量产生的量差;另一类是实际价格脱离标准价格产生的价差。下面我们分别从这两个方面谈谈如何提高产品成本的准确性。

(一)材料的价差。即发票价格和标准价的材料差价,首先,材料入库时,由于发票没有及时到达,采购部门人员会估价入库,如果是一种新材料入库或者即便是常用材料,但市场价格变动大的材料入库,由于采购部门估价与材料实际价格偏离过大,致使以该材料生产的产成品成本偏高或偏低,无法如实反映实际成本,进而影响盈亏核算与公司的相关决策。这就要求采购部门在月底前取得发票,如不能取得发票,就要联合相关技术部门共同给予材料估价,以确保价格相对准确;其次,采购人员在下达采购订单时,对于系统中已有的材料,系统通常会自动带出该材料的实际采购价格,如果不是该材料的实际采购价格,应及时对数据进行更改或更新,然后重新下达采购订单。

(二)材料的量差。即标准用料数量与实际用料数量产生的差异。产生的原因涉及到各个相关部门,比如材料入库时,对于材料的质量没有把控造成的材料质量问题而产生的量差,以及生产设备问题或者生产工人操作不当等等。无论什么原因造成的都要落实到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员,由财务部门牵头,与生产部门、技术部门组成联合小组,共同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予以解决。

通过对SAP系统产品成本核算的实现以及对成本差异的分析,可以看出SAP系统中大部分的数据都来自于业务部门,会计凭证也是业务部门完成的,这就要求财务人员要对业务部门的人员做基础会计知识培训的同时强化业务人员的流程意识,让业务人员意识到,自己的岗位与上下游业务衔接的重要性。各个部门要加强合作,实时沟通,增强责任感。确保发生的费用以及录入SAP系统中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主要参考文献:

[1]刘凌云.SAP系统财务应用中提高产品成本数据准确性的方法浅议[J].中国新通信,2016.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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