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退税(费)工作流程的对策

2017-07-10 03:05:58潘建武申贤兴
税收征纳 2017年6期
关键词:服务厅办税税负

潘建武申贤兴

优化退税(费)工作流程的对策

潘建武申贤兴

一、退税(费)工作中的问题

截止2月10日,武汉市江汉区地税局共有16条逾期退税工作流程产生,其中:6条退税流程已经补齐电子或纸质流程并开具收入退还书,流程办结;4条退税流程因不符合退税条件已经作废,4条退税电子流程已经重新发起、审批流转中,1条退税流程税务所正在重新调查核实,1条退税流程纳税人正在处理欠税。经过调查,此16条逾期退税的产生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工作中的失误。既有纳税人的疏忽也有税务机关的过失,如:造成武汉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无法退税原因,是纳税人未及时将该公司银行账户变更情况告知税务局;湖北某商业展示设计有限公司则是由于税务机关人员忘记发起电子退税流程,致使相关科室无法接收退税开具信息。

二是系统流程设计的不完善。如:造成武汉某商务有限公司无法退税原因,是金三系统监控到该企业有欠税记录,但是,后经税务所调查核实,欠税产生的原因是金三系统上线期间与房管部门数据交换不畅导致虚假欠税,虚欠信息在办税服务厅窗口无法处理,只能发运维单到省局后台解决。

三是工作中的失职。如深圳某通信有限公司已经申请撤销退税,但是税务所未及时将撤销申请告知收入规划科;武汉某电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和武汉市江汉区某培训学校的退税,存在着纸质流程与电子流程不同步,而税务人员对办结期限未及时告知纳税人。

二、成因分析

重视程度不够。有关部门对退税工作不够重视,总认为征税是税务人员的天职,而退税是额外的负担,心理上总是多少有些不情愿、不积极。由于思想上的不重视,导致在实际工作的推诿、拖延,进而影响整个退税进程。

业务不熟练。基层税务人员对退税业务不熟悉,对退税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无法及时处理。加上退税工作专业性强,操作程序复杂,个性问题多,不仅要对纸质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字面审核,更要对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在受理退税申请的时候,仅仅收取基本退税资料,对于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的退税申请,则需要多次补正资料或下户调查。如此多个来回,必然延长整个退税审核期限。

流转链条过长。整个退税工作,自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岗受理后,先后经历办税服务厅资料管理岗、税务所税源管理岗、税务所行政审批岗、税政行政审批岗、局长审批岗、收入规划科审批岗、税收会计岗,总共经历5大部门8岗位。金三系统设置的办结期限为: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岗3个工作日、户籍管理岗10个工作日、税务所长审批岗10个工作日、税政审批岗10个工作日、局长审批岗无限期、收规行政审批岗10个工作日、收规税收会计岗3个工作日,总计46个工作日,远远超过法律法规设定的30日。同时部门间纸质资料流转缺乏专人负责,尤其在资料补正环节,多次告知、层层传话更容易产生误解,延误了办理时间。截止2月7日,16条逾期信息中有9条存在纸质资料与电子资料不同步的问题,流程耗时最长达122个工作日。

应急措施不到位。退税流程涉及部门、岗位人员众多,某一个环节人员若因公休假、病假、外出参加会议,都可能造成退税流程受阻;有的单位在人员缺岗情况下未能及时派遣人员接岗,造成退税流程终止。同时,由于退税工作蕴含着一定的税收风险,即使有对应的“AB”角顶岗,与法定责任人相比,无论是工作意愿还是工作熟悉程度,都存在一定的差距。

考核和问责不健全。现有的考核制度尚不能完全覆盖退税每个环节,而问责程序的启动和执行更是雷声大雨点小,虽然区局近期发生多起因逾期被纳税人投诉、举报的事件,但是相关内部追责程序一直未启动,从而助长个别人不作为、慢作为现象的发生。

6月7日,湖北省鄂州市国、地税局一同走进鄂州市人民广播电台“亲民热线”直播间,和广大听众电话连线,宣传税收政策法规,解答涉税疑惑,针对听众现场反映的营改增前已缴营业税的退还、实名办税、网上办税及增值税发票等问题一一作了解答。(图/文:鄂州国)

三、优化退税(费)工作流程的建议

退税业务关乎民生、民心,是纳税人感受最为明显的一项税收服务活动,更是树立地税部门良好服务形象的有效途径。因此,需痛定思痛,防患未然,对区局现有的退税流程进一步完善势在必行。

提升政治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第一,要提高思想认识。纳税人申请退税不仅是税法赋予的权利,也是税务机关的法定责任。各部门要从民生、民心的战略高度重视退税工作,科所领导要亲自抓、监督办。尤其对于自然人而言,退税税款或许就是养老金,就是病床上的救命钱,稍有不慎,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给税务部门造成不可挽回的恶劣影响,一定要慎之又慎。第二,要严肃工作纪律。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把工作摆在首位,做好税务人员公休假、病假、因公外出等情况下的顶岗补位,做好交接手续,划分优先等级处理事项,重要资料和账户密码,务必交接给具体的“B角”责任人,确保退税工作流转畅通。

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人员业务素质。收入规划科、税政科、社保规费科要通力合作,以退税过程中常犯错误为切入点,以基层单位经常反馈的业务难点为重点,以部门间衔接的痛点为堵点,共同编纂培训讲义,同台答疑解惑;基层单位要带着问题学,当场提问,业务部门自行认领问题,当场答疑,让培训发挥教学相长、科所同频、立竿见影、药到病除的功效。条件允许的话,利用微信群、QQ群、腾讯通、BBS等多种方式,开辟学习交流阵地,搭建擂台业务大赛,由基层单位对培训内容和讲解员进行投票,获取培训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同时对于退税业务中的基本框架、基本格式、基本事项、基本要素,相关业务科室尽可能地形成统一的工作模板,减少基层人员的工作负担;对于个别复杂问题的答疑要及时跟踪总结,然后形成全局性指导意见。

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税务人员要善于利用现代化办公软件的优势,借力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将日渐复杂的税务业务梳理成条,形成菜单式管理。同时在与纳税人沟通协调中,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功效,缩短时间与空间的距离,降低税企间时间成本,提高流转速率。

优化退税流程设计。第一,规范退税资料流转。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30日”办结红线,合理分摊办税服务厅、税务所、税政科、收入规划科各岗位人员审核期限,安排专人负责纸质退税资料的传递、签收,务必保证纸质资料与电子流程同步流转、有痕交接。第二,法规、税政、收入规划科会同技术管理科对金三系统中流程设计、办结期限进行梳理,对于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环节,要及时向市局对口处室反映,争取系统设置与法律法规保持一致。第三,强化金三系统待办(在办)事宜的监控力度,开通待办(在办)任务查询功能,加强对逾期任务的公示和清理。通过调研及梳理,笔者建议对退税流程及工作时限进行优化和调整。

落实考核问责制度。依据工作流程上和时限要求,收入规划科和税政科要将退税流转时限,纳入对基层单位的考核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与具体责任人挂钩。对于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办理、久拖不决,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区局法规部门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于存在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的,由区局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退税工作复杂多变,不仅涉及部门内部业务往来,也涉及与外单位沟通协调,在有限的时间内做好退税工作,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是,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全体税务干部保持昂扬的斗志,敢于正视困难,牢记职责,勇于担当,就一定能按税收政策的规定以及区局最新制定的退税(费)工作流程,做好税(费)退税工作。

近日,一些实业界人士炮轰电商搞垮了实体经济,如果有人说电商加重了制造业的税负,相信此话的人不会太多。因为,电商为制造业提供服务可以抵扣,营改增后应该是降低了税负,怎么会加重税负呢?但这只是看到了抵扣,没有看到抵扣不足的问题。

本文用一个超市连锁企业作为案例进行分析。

早先,该超市的盈利模式为进、销差价,现在则改为收费制,与电商采用的盈利模式一样,它们具有可比性,能说明盈利的改变是如何加重制造业的税负的。

营改增前,该超市依靠进、销差价盈利,并按增值额依17%或者13%的税

盈利模式的改变虽说不影响制造业的利润,但由于现行的增值税税率差别大,会造成制造业按17%的税率征税,而抵扣只能按6%抵扣,出现了“高征低抵”现象,使得制造业抵扣不足,加重了税负。

为了方便分析,用一个简化版的数据说明。

营改增前,该超市的盈利模式为进、销差价,如购买货物80元,销售100元,增值额20元,不考虑其它进项税额,应纳税为3.4元,税负率为3.4%。

营改增后,盈利模式为收取费用,代销货物100元的收取20元的手续费(扣点)。因代销是平销行为,没有增值,货物销售不用缴税,只就收取的20物成本为60元,进项税额10.2元,营改增前,货物销售为80元,销项税额13.6元,货物成本60元,进项税额10.2元,应纳税3.4元,税负率为3.4%;营改增后,货物销售100元,销项税额17元,进项税额增加了1.2元,应纳税额5.6元,税负率为5.6%,比营改增前的税负增加了2.2个百分点。

分析至此,也许人们觉得有关部门应该制止零售企业的收费盈利模式,但电商采取的也是收费盈利模式,零售企业会说,我们是代销,收费合理合法。也许人们会说,是电商加重了制造业的税负,其实不然,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并不是电商造成的,这黑锅电商也不能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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