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项目:本研究为2016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制艺为论赋的中国古代文赋研究》初期成果,项目编号:16WXB014。
摘 要:八股文作为我国古代一种源于传统,又影响深广的考试专用文体,其于古代人才选拔的意义非同小可。而从民族文体出发看,它是一种在内容与形式的双重意义上源于传统又整合传统的文体新样式。在历史使用过程中,人们称其为八股文,实是俗称和贬称,其文体正名应为制艺,因为作为一种传统论体样式,它在使用过程中鲜明呈现着制性、艺性和常性三大特征,这些特征可以使我们站在民族化的立场,辨证认识封建社会后期在内外整合的文体态势下产生的民族考试文体的本质与特点,从而厘清中华文体发展的历史嬗变轨迹。
关键词:八股文;制艺;论体;特征
作者简介:吴伟凡,1961年生,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古典文献学硕士,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文传学院汉语言文学系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古典文学、写作学。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18-0-02
唐宋以后,中国的文官制度由于“八股”取士出现了重大转折。随着统治阶级对士子政治素质要求的日益明确,科举考试的内容也从盛唐时期的诗歌更替为明、清两代的八股文。八股文并非文体学名、正名,乃属于俗名,甚至贬称,这其中有无数众人皆知的历史原因。在历史使用过程中,八股文尚有一些其他学名,清代名家方苞则认定应称“制艺”。而从今天的文体研究反思方论的精妙,则无不由于八股文作为古代一种源于传统,又十分特殊的考试文体,其论体特征集中表现在以下三性上。
首先它有制性。制艺作为明清考试文体,有别于历史上众文体的突出特征之一就是它在应用中的制性,也就是内容要服从朝廷皇帝对考生的功令要求。具体说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如在文题上:制艺主要依据“四书”和“五经”,从中取词、句或段、章出题,对士子而言是所谓“赋得的文体”,也即今天的命题作文。在内容上:要求依程朱学派去解释和发挥。也就是说,遵经守注,这是科举考试重要的内容标准,实质是告诉士子对儒家思想不能有超越官方思想的违逆或另类的解释,因为经义的内容历代解释既丰富又繁杂,为统一思想,端庄学风,科举考试要求“四书”依朱熹集注,“五经”之《诗经》依朱熹《诗集传》,《尚书》依朱熹学生蔡沈传,《礼记》依陈澔集传,《周易》依程传朱学本义,《春秋》依胡安国传,而以《左传》为本事。考生行文命意,必须就题阐释,依注作解,既是依靠着过桥,也是戴着镣铐跳舞,在有限的空间中思考和发挥。另外在口吻,也就是论述的角度和字数等方面也均有要求。
其次它有艺性。隋唐以降,随着诗赋考试的取消,在经义考试中开始揉进文学元素,并渐成定势。制艺之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呈现:一是语体。考试文体的语体是一种似骈非骈,似散非散、有骈有散、骈散杂交的综合语体,总体而言呈现持重中兼雅丽、端庄中呈活泼的特点,这是唐宋古文影响的结果。明清时期开头还要求用“夫”、“而”、“盖”、末字用“耳”、“焉”、“矣”等虚词、起讲开头也要用“且夫”、“尝谓”、“若曰”等,这使文本的语体更趋凝重和古雅,“浮华险怪艰涩之辞”和淫亵滥调是绝对不被允许的;二是对偶。对偶是制艺在艺术性上最鲜明的特征,也是制艺作为民族文体最突出的特点。从元代开始,科举考试文体就被要求“体用排偶”。它与四六骈体文的差异非常明确:既不是通常使用四六对句的方式排偶,也不尚藻采,不必须用典,甚至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对仗,而且还不避重复的字句,可以说是伸展、丰满和散文化了的非常特殊的排偶,用更通俗的话说就是大段的长对子。由于限定了对子的数量为四对八条,故俗称或谑称为“八股”文,这不是考试文体的正名。制艺的对偶长短皆宜、整饬恢弘,亦诗亦词亦骈文,显示了民族语言在对称思维与语言运用上的特殊优势。制艺要求是中段有四个大对句,但实际上严整中体现的灵活性和随意性也非常明显,《钦定四书文》中艾南英等的文章都呈如此特点。制艺的对偶句还有人故意使用相同字眼。这些都体现了制艺趋于散文化的对偶特点;三是声韵。制艺与我国古代的赋、骈文一样,是讲究声韵调的文字。虽然不似近体律诗那样平仄要求笃严,但也需吟咏婉转,抑扬有味。[1]
最后它有常性。常者,“知常通变”之常,即其中因规律性而定型化的东西。历史事实证明,制艺在明清两朝一直延续使用500余年,无数有为的朝廷命官和一些古代大师级知识分子都是通过科举文体选拔而出,这无不说明制艺的文体构造有某种符合规律性的特质。概略而言,首先是符合对称思维对研究对象的招唤性思考潜势,也即符合对称思维的某些规律。对称性是客观世界的根本规律。所谓对称性思维是指从对象的对称性方面着手去思考和寻找问题答案的思维,它可以是求同或求异性的,也可以是正向或逆向性的,甚至也可以是因与果式的。制艺要求的正文主体大对子式表达无不在形式上强调对对象进行关联性或辨证性的思考,鼓动主体的发散与联动意识。不能忘记的是,对偶表达一直是中国韵文文艺的精华所在,其中深层的道理应在思维上寻找。二是符合逻辑思维中议论或说明的某种规律。蔡元培在《我在教育界的经验》一文中早已肯定过这一点:“八股文的作法,先作破题,用两句,把大题目的大意说一说。破题作得及格了,乃试作承题,约四五句。承题作得及格了,乃作起讲,大约十余句。起讲作得及格了,乃作全篇。全篇的作法,是起讲后先作领题,其后作八股(六股亦可)。每两股是相对的。最后作一结论。”[2]很显然,此中所讲的内容不带贬义,先讲制艺的议论说明性特质,再讲其中的写作程式可供教与学之用。其实,应进一步认识到的是制艺程式在内部思维上暗合规律性的特质。吴应天的《文章结构学》证明:文章(文学)形式包括语言、体裁和体性。语言和体裁是文章的外部形式,它们都带有较强的民族性和社会性,而体性是文章的内部形式,它决定于文章的结构,是思维形式的反映。即说明、议论、描写、叙述及其复合形式是古今中外共通的文章(文学)内部形式,因而是超民族和超社会性的[3]。制艺的体裁是散文和论文结合的科考实用性文体,体性则以议论为主,兼有说明和复合性。启功先生也在《说八股·引言》中进一步阐述:“有人曾提出:为什么股必须‘八?回答是:是这种文章形式中常见用八条论点来讲明问题,或说用八条的比较多。”[4]此中的“论点”二字应理解为“论据”。其他学者如曹聚仁、张志公等均以制艺为议论文,并认同其程式是科学道理的凝练,其结构接近我国近八十年“引论、本論、结论”的议论文模式:破题、承题是引论,分股部分是本论,大结是结论。此中结构特点的一致性,恰是制艺有其“常”性的证明,即科学性的一面,只是其中的科学性是自然形成的,还无力通过理性和科学的研究来深细、全面的把握。吴应天的《文章结构学》将议论体性文章的内部结构分为四种模式。[5]其中“n”这个数字和第四种综合模式特别能够体现这个系统的辩证、灵活和开放品格,才终于从思维、语言和逻辑学的维度认识和揭示了其中的深度特征,显示了“文无定法,而以有法为常”的科学思想。以往人们对制艺形式主义的批判,主要是从“八股”僵硬的结构入手的。今天看来,虽然制艺的规矩格式属于死法,却是文之一法,且有暗合思维规律之处,这才是制艺在形式层面存在某种价值和意义的所在。
制艺作为一类文体,应是与我国传统的诗赋词曲和骈文等一脉相承的。从宋代开始就建立了这样的思维:“从进士举于有司,学为诗赋,以备程式”(欧阳修语)[6]。只是随着历史的发展与文体功用的具体化,导致制艺既具有论体实用文的特殊规定性,也有作为民族文体的文学性特征,更有作为考试文体的“规律”性特质。其实,它是论说艺术化的极至样式,应是一种民族文体的独特发明。
注释:
[1](清) 梁章钜著 .陈居渊校点 .制艺丛话 试律丛话[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1年11月P5.
[2]蔡元培选集[M].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P328.
[3]吴应天.文章结构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P13.
[4]启功.说八股[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1年03期.
[5]同3.
[6](宋) 欧阳修.欧阳修全集[M].北京:中华书局, 2001P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