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震
【摘要】过去20多年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一直是我国国际能源合作的主战场,在对外投资中形成了比较好的基础,能源合作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拥有先发优势。展望未来,“一带一路”沿线各国能源资源丰富,经济发展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和空间巨大,能源合作依然大有可为。但也要看到“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中存在着地缘政治、政策变动、价格波动、依法合规等风险,我国能源企业的国际化能力也亟待提升。需要继续保持并充分利用先发优势,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企业要积极适应新变化,政府要推进“五通”策略,不断深化国际能源合作,打造能源丝绸之路和能源区域命运共同体。
【关键词】“一带一路” 能源合作 “走出去” 先发优势 引领示范
【中图分类号】 D822.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7.09.004
2013年9月和10月,习近平主席分别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发展合作倡议,强调相关各国要打造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和共同发展繁荣的“命运共同体”,开启了我国政治、经济和人文等对外合作的新篇章。2014年底,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战略规划》,其中,能源合作是我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过去20多年来,“一带一路”沿线一直是我国国际能源合作的主战场,能源合作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拥有先发优势。展望未来,“一带一路”沿线各国能源资源丰富,经济互补性强,合作潜力和空间巨大,能源合作依然大有可为。同时要注意到,“一带一路”建设合作中面临的挑战和风险不容忽视。需要我们继续保持并充分利用先发优势,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直面问题、迎接挑战,不断深化国际能源合作,促进沿线各国经济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推进更广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区域经济一体化。
1993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战略部署,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为代表的我国能源企业开始走出国门,实施国际化经营。过去20多年来,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国际能源合作方面已形成较好的基础,我国能源企业在沿线对外投资领域取得了重大进展。
构筑起四大互联互通能源战略通道。2006年,我国第一条陆上原油进口管道(中哈原油管道)建成,至此拉开了中国油气管道进口通道建设的序幕。目前,我国已初步构建了西北中哈原油、中亚天然气通道,东北中俄原油通道,西南中缅油气通道与东南海上油气通道等四大油气进口战略通道大格局。陆上原油输送能力达到5000万吨,天然气输送能力超过600亿立方米,基本实现了进口油气多渠道和运输方式多元化的通道建设目标,其中通过东北通道进口占比5.3%,通过西北通道进口原油占比3.8%,剩余90%多的原油通过海上进口;天然气进口途径中通过西北通道进口占比48%左右,西南通道进口占比5%多一点,其余的47%左右从海上通道进口。
基本建成了多个油气合作区。目前已经有20多家油气企业“走出去”,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化、振华等国有企业以及广汇、中国华信等民营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基本建成中亚俄罗斯、中东、非洲、亚太等多个油气合作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在“一带一路”油气上游合作项目60多个,其中,49个项目在“一带”,比较集中合作的国家以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俄罗斯、两伊为主。中石油在国有企业中属于“走出去”比较早、基础也比较好的,是我国石油公司“走出去”的主体。目前已在全球35个国家执行着91个项目,逐步形成了中亚—俄罗斯、中东、非洲、美洲和亚太五个海外油气合作区,建成了集勘探开发、管道运输、炼油化工与销售上中下游一体化的完整石油产业链。2016年油气权益产量超过7600万吨,约占我国企业海外油气权益总产量的一半左右。
能源贸易发展迅速。进入本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能源需求高速增长,对外进口总量持续攀升、对外依存度不断高企。从石油进口量看,2016年石油进口总量约3.56亿吨,较2000年翻两番,对外依存度从2000年的30.5%增长至2016年的64.4%。从天然气进口量看,我国自2007年成为天然气净进口国以来,天然气对外进口增长迅速,2016年天然气进口总量约733亿方,对外依存度从2007年的5.5%增长至2016年的36.6%。我国已与8个周边国家和地区开展了电力贸易,包括北部的俄罗斯、蒙古,东北部的朝鲜,南部的越南、老挝和缅甸以及我国香港和澳门地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我国能源进口的主要来源地,目前我国进口石油中将近2/3、天然气进口总量中的85%以上以及进口煤炭中的将近60%来自沿线国家,我国所有的电力进出口贸易均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能源工程技术服务稳步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我国工程技术服务业务“走出去”的主要市场和优势产能合作的重要地区。以中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业务为例,在“一带一路”沿线30多个国家开展能源工程技术服务业务,2015年完成的收入中,沿线国家分别占工程技术服务和工程建设承包业务海外总收入的57%和80%,同时带动了装备制造业务的出口,实现了良好的投资回报和带动效益。在电力领域,合作完成了塔吉克斯坦南北输变电工程、杜尚2号热电厂等一系列电力工程。
国际化经营能力得到较大提升。经过20多年的海外创业,我国企业积累了能较好适应不同经营环境模式的国际化能力,形成了一整套具有中国特色的海外业务管理制度和符合国际规范的项目投资决策及经营运作体系,培养了一批忠诚于国家、热爱能源事业的国际化人才队伍。
“一带一路”倡议有助于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有助于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一帶一路”沿线分布着世界主要的能源供需国,国际能源合作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潜力巨大。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有丰富的能源资源禀赋。储量超过世界50%的矿产有石油、天然气、煤炭、铬、钨、锡、稀土、钾盐。能源矿产资源主要分布在俄罗斯、沙特阿拉伯、伊朗、中国、乌克兰、哈萨克斯坦及伊拉克、科威特、阿联酋、卡塔尔、印度、印度尼西亚、乌兹别克斯坦、蒙古等国家,形成中东(波斯湾)、西西伯利亚、中亚(乌土吉塔)及华北、阿斯塔纳、里海六大能源集中区。巨大的资源基础决定了沿线资源国仍将是我国能源企业海外业务的主战场。以油气为例,“一带一路”沿线能源合作具有坚实的资源基础。从油气剩余探明储量看,沿线国家原油剩余探明储量占全球55%,其中“一带”国家占54%、“一路”国家占1%;沿线天然气剩余探明储量占全球76%,其中“一带”国家占71%、“一路”国家占5%。从待发现资源潜力看,沿线原油待发现资源量占全球47%,其中“一带”占42%、“一路”占5%;沿线天然气待发现资源量占全球68%,其中“一带”占60%、“一路”占8%。从油气出口能力来看,2015年沿线国家原油出口量约14.1亿吨,占全球64%,其中“一带”占16%、“一路”占48%;天然气出口量合计约5817亿方,占全球62%,其中“一带”占37%、“一路”占25%。“一带一路”国家的油气出口量和占全球的比例将持续提升,保持主要出口区的地位,预计到2030年石油出口量和天然气出口量将分别占世界的60%和55%。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具有广阔的能源市场开发潜力。从电力市场潜力看,“一带一路”沿线绝大多数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均经济指标与发达国家相差甚远,电力工业基础薄弱,新增电力基础设施的投资需求大,且现有基础设备运行多年,老化严重,改造升级需求也大;特别是人均用电量依然较低,随着经济社会生活的发展,电力需求必然会增加,将出现较大电力缺口,电力市场开发与合作的潜力巨大。从石油天然气来看,吸引资金及技术进入油气上游勘探开发领域、促进油气输送管道互联互通、推动沿线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是维护油气资源国市场安全和消费国供应安全、提升油气进出口能力的共同需要。
推广应用我国能源工业技术、产品和标准的空间巨大。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优势产能合作、装备技术合作的发力点主要是电力和油气领域。在电力领域,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电力装备技术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电力企业对外工程承包持续拓展,电力优势产能及投资“走出去”需求巨大。在油气领域,沿线国家工程技术服务市场规模大,而沿线国家当地工程技术服务尽管有差别,但总体上供给不足,能力与水平偏低,高端服务依赖西方公司。我国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和装备制造业务能力富裕,在技术标准、制造水平、售后服务等方面均走在了亚洲各国的前列,并具备明显的低成本优势;且具有复杂大型项目的工程技术服务经验和EPC总承包能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市场、需求具有很好的契合点,未来有望打造成为新的增长引擎。以2015年为例,沿线国家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市场投资规模约1568亿美元,占同期全球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投资总额的45%,石油装备年需求量也在300亿美元以上。
提升能源市场话语權的机会难得。能源贸易是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源贸易在全球贸易中具有引领作用。一直以来,全球能源贸易市场体系与定价权由西方国家主导,我国只能被动适应。“一带一路”建设顺应国际贸易大趋势,横贯欧亚大陆,一定程度上开启了新的能源之路,是新时期我国着眼国际大格局的能源大战略,有望重塑国际能源贸易格局。当前,全球能源市场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已经形成包含西北、东北、西南等陆上油气战略管道以及海上通道的多油源多气源格局。我国主要能源公司积极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打造国际能源贸易中心,在区域乃至全球能源市场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不断提升。其中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已在亚太、欧洲、美洲、中东、中亚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的国际能源贸易中心,专业化的全球资源配置与贸易运作能力得到显著提升。目前已成为国际石油贸易行业的重要参与者与建设者,更成为亚太和中东等区域市场最主要的引领者,极大地提升了中国在区域能源市场的影响力和主导权。我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的原油数量不断创历史新高,占我国进口原油总量的近2/3,成为最主要的进口来源,沿线的俄罗斯、沙特阿拉伯等国都位列我国原油进口前十大来源国,不仅保障了我国能源安全,而且促进了这些国家石油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了互利双赢。同时,面对国内炼油能力过剩加剧、市场竞争激烈等严峻挑战,成品油出口将定位为一般贸易,拓展出口市场已成为一些炼油企业的必然选择,沿线国家的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地已经成为成品油出口增长最快的地区,也是中日韩等东亚国家和中东炼油商的竞争之地。“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为我国企业深度参与乃至重塑全球能源贸易市场体系、提升大宗商品市场话语权提供了战略性机遇。
形成更加包容的全球能源治理体系。现有全球能源治理体系总体上是以美国、欧洲等发达经济体为主导形成的,规则和程序更加有利于维护这些主要发达国家利益。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以国际能源署(IEA)为代表的国际组织,是发达的石油消费国政府间的经济联合组织,在协调成员国的能源政策、运用战略储备保障石油供应、技术合作推动节能、分享石油市场情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二是通过构建金融化的全球能源交易机制和全球化的高层次咨询智库机构等主导在能源投资、贸易和金融领域的定价权和软实力,维护了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后美元的长期霸权地位;三是依托拥有超一流实力的跨国公司实现能源发达消费国的供应安全和风险对冲。当前,伴随第四次工业革命和新一轮能源转型,全球能源市场日趋多中心化,美、欧等后工业化国家加快了转型升级步伐,能源低碳清洁化利用是大势所趋。以中国、印度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正在工业化进程之中,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成为引领世界经济增长的引擎,在国际能源市场上不断提高的地位与其在国际能源市场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明显不匹配。为了适应全球政治、经济格局的深刻调整,迫切需要建立更具包容性的区域性能源政策协调机制。“一带一路”沿线集中了重要的能源供应国和新兴的能源消费大国,是全球能源增量市场的主要贡献者,充分依托“一带一路”倡议,为深入推进区域国际能源合作,构建包容性的能源治理机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战略性机遇。
“一带一路”建设是一个宏伟而又伟大的工程,但也要看到其所面临的巨大挑战。沿线包括很多曾经辉煌一时的帝国,如俄罗斯帝国、奥斯曼土耳其帝国(也是东罗马帝国)、波斯帝国等,以及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印度。这些国家间不仅有宗教、政治制度的巨大差异甚至矛盾,也有经济、文化的落差,可以说“一带一路”的每一个强国都是有故事的。在“一带一路”建设合作中,应对这些挑战或解决这些问题,不仅仅要靠经济、金融合作,更要加强政治、文化等多方面、多层次的交流,需要我们直面问题,克服困难,积极稳妥应对。
有效应对大国博弈引发的地缘政治风险。“一带一路”在历史上就是一些大国竞争的核心地带、博弈的心脏地带。目前,美、欧和俄罗斯在沿线的部分国家都有利益关切点,对我国与沿线国家深化能源合作一直有所担忧。一方面,在中亚、南亚、东南亚的部分国家,受美欧俄等大国博弈及国内诸多矛盾限制,在茉莉花革命、乌克兰危机等重大突发性事件影响下,陷入政局持续不稳、社会长期动荡的“陷阱”;另一方面,在阿富汗、伊拉克、叙利亚等局部战争影响下,美国主导的美式反恐与美式民主不但没有消灭恐怖主义,还打破了原有的政治平衡格局,导致伊斯兰国等恐怖主义扩散化、内乱不止、内战升级。
有效应对沿线国家政策复杂多变的风险。一方面,沿线的一些国家法治不健全,政策变更频繁,透明性不高,特别是全球政治经济进入新周期、保守势力抬头、逆全球化愈演愈烈的“溢出效应”明显,给这些国家的政局稳定带来更大挑战,部分国家民粹主义抬头,资源国政府面临政治、经济和金融的多重压力,政策的随意性增强,国际油气资源合作财税条款不稳定性风险应对难度加大。
有效应对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经济风险。沿线资源国多数经济结构单一,一些资源国高度依赖能源资源工业,油价下降和汇率贬值的双重压力给本地经济和金融系统稳定性带来严峻挑战,同时也对我国能源企业投资回收和项目经济性带来直接影响。特别是国际油价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呈现断崖式下跌,布伦特油价从100多美元/桶一度跌至27美元/桶,下降幅度一度超过70%,目前在50美元/桶左右低位震荡,国际油气工业持续进入低景气周期。油价断崖式下跌致使部分资源国财政收入急剧下降,汇率大幅度贬值,有的国家政府出现拖欠石油公司销售款的问题。预期未来几年内国际油价的复苏之路将漫长而曲折,在50~60美元/桶区间振荡可能性较大,这都给沿线国家能源深度合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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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应对由于政府和公司治理不透明带来的依法合规风险。合规管理源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是國际大公司防控风险的主要措施之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政府和公司治理体系透明性相对较低,合规性风险相对较高。坚持依法治企、合规经营,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是有效应对资源国决策机制不透明带来的合规风险的必要保障,要守住国际化经营中的红线和底线。
我国能源企业自身国际化能力亟待加强。尽管经过20多年的快速发展,我国能源企业国际化能力得到大幅提升。但是与世界一流国际能源公司相比,我国能源企业在经营理念、项目决策经验、风险控制能力、资本运作水平和队伍素质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国际合作的管理体制机制、信息化水平等对能源企业国际化水平提升还存在一定的制约。
本文从企业及政府两个层面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深化国际能源合作,推动“一带一路”建设。
能源企业要积极适应“五变”,实现由“走出去”到“走进去”“走上去”的转型。一是能源安全观从过去局限于保障中国能源安全的一国保障转变为着眼于共同能源安全的区域性保障。在实施跨国经营过程中,能源公司要建立全球化思维,树立全球化理念,以资源和市场互联互通为基础,从将资源运回母国的国家能源安全观,拓展为放眼全球市场、着眼于保障地区的能源安全观,构建能源互联互通、安全共保体系,真正打造能源安全共同体。
二是经营理念上从过去追求规模化发展转变为追求质量效益发展。过去的十年,规模化发展是能源企业国际化经营的主基调,基本上采用的是大规模投资驱动发展。新形势下,国有企业要由单纯追求资源的国家公司向具有投资属性的国家拥有的跨国公司方向转变。需要国有能源企业更加注重“企业”属性,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竞争主体,逐步从投资驱动向管理、创新多轮驱动转变,按效益标准开展各项工作,持续优化全球布局、业务结构和资产结构,让质量效益成为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核心,专业专注地打造世界级的能源企业。
三是合作层次上从过去的资本输出转变为中国制造、中国标准、中国技术和人力资本的全方位“走出去”。以能源合作项目资本输出为驱动,带动我国能源工业技术、产能、产业“走出去”,根据各国诉求,推动上下游、甲乙方的全产业链一体化能源互利合作,同时带动国内能源产业升级。
四是合作能力上从过去的国际化初级阶段向努力打造国际化经营高级阶段转变。打造国际化经营升级版的关键在于大力推动理念、管理、资本、技术和人才的五大国际化。理念国际化的原动力是企业的全球视野,即对未来国际化重要性的认识程度及自身在国际化市场中的定位,拥有较强全球视野的企业将会对国际化投入更大的人力物力,进而明显提高国际化程度。管理国际化是指企业顺应全球化时代发展和国际惯例,利用国际资源达成企业目标的过程,我国国有企业长期的工作中心和人才队伍立足于国内,在管理适应性、制度建设、组织架构、供应链体系建设方面均基于本土,实现管理国际化任重道远。技术国际化改变了企业单一的从内部获取所需要的技术知识的状况,通过企业国际化搭建国内与国外机构的知识交流网络,从而更广泛地借助组织国际化的知识和信息构建自己的技术和知识结构。资本国际化主要是指企业能否充分利用国际金融市场实现投融资、营运资本和风险管理的全球配置,实现高资本效率低资本成本。人才国际化是企业国际化最为核心的要素,包括人才选拔、使用、评价、培养、待遇等多方面,领导力国际化与管理国际化是企业人才国际化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五是在市场体系方面从过去的被动适应国际贸易规则转变为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和定价中心建设。从过去的油气交易、贸易以美元结算为主,转变为以人民币、美元交易并重。以能源合作为先导,促进区域经济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融合发展和地区多货币结算体系的建立,推动发展能源金融,推动提高人民币的国际地位。
政府要强化“五通”战略实施,为深化国际能源合作创造更加和谐的环境。一是实现政策沟通,强化与“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合作的政策、标准与机制的对接。积极深度参与现有全球能源治理机构的完善和建设,推动设立以“一带一路”为主题的国际性区域能源治理机构,发出中国声音;进一步加强能源外交,构建完善定期高层互访和双边、多边磋商机制;将能源项目合作纳入对外合作协议中,减少资源国政策变化对合作项目产生的不利影响,降低投资风险;推动“一带一路”国家政府及企業认可中方在质量、计量和标准化方面的体系、规范,力推中国标准“走出去”;推动人员流动的政策,促进我国与区域内国家免签和一次签证通行区域内多国。
二是推进设施联通,构建“一带一路”地区能源互联互通体系。重点谋划,加强在欧亚非交汇地带和全球重要的能源枢纽地带的战略布局,强化能源基础设施联通。电力领域,推动区域跨国电网互联,实现洲内互联,为构建全球能源互联网奠定基础。油气领域,在中亚天然气管道、中哈原油管道、中缅油气管道、中俄原油管道、中俄天然气管道东线等已运行或在建陆路管道以及海上进口油气通道基础上,继续加强互联互通能源网络建设,推进泛亚天然气管网建设,实现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互保,形成亚欧非之间天然气互联互通的大格局。标准体系方面,促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统一的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减少因标准不同造成的火车换轨、汽车换车等问题,促进能源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
三是力促贸易畅通,提升我国在全球能源贸易定价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适应全球能源格局和贸易流向的变化,迎合广大发展中国家利益需要,创新贸易秩序和贸易规则,构建全球能源贸易新格局;充分利用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全球油气市场供过于求的机遇和我国在亚太天然气增量贸易中的优势地位,继续加强国内干支线管网、省网及储气库等基础设施建设,借助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等平台,在积极发展现货和远期业务的基础上,推动原油、天然气和成品油期货、期权等衍生品交易,完善亚洲天然气基准价,降低“亚洲天然气溢价”。同时,更加积极稳妥地借助能源贸易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拓展地域使用、强化货币职能,逐步建立以人民币为主导的区域能源贸易体系。
四是推动资金融通,加大产融结合助推能源与金融一体化。近年来,我国主导建立了一系列国际性投融资平台,包括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洲债券基金倡议、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等,与原有的欧美国家主导的一套国际金融组织体系(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相平行,形成必要的补充而非替代关系。在未来的“一带一路”建设合作中,需要推动区内结算平台的建设,争取合作项目人民币结算,降低汇率风险;以中亚国家、俄罗斯等为突破口,以中东国家为重点,推动增加在油气贸易中提高使用双边本币结算的占比,结合自贸区战略的推进,提升油气贸易自由化程度;加大亚投行、丝路基金等对战略资源类项目、跨国战略管道的支持力度;开拓国内金融保险机构对境外能源开发、运输以及人员、财产等的保险业务,提升国际能源合作的保险能力。
五是促进民心相通,着力推动能源合作的本地化和可持续发展。设立“一带一路”油气合作专项基金,加强需求导向的国际能源技术攻关合作,加大对深水超深水、LNG等前沿技术和重大自主装备研发的支持力度;加强与沿线国家能源研究机构合作,建立并保持良好的互动,条件成熟时可提出建立由多国参与的区域能源合作研究机构;加强与沿线国家能源智库的深层次交流,促进我国学者或研究机构到沿线国家开展深入的研究合作,吸引高层次的沿线国家学者来华访问,通过政府项目或企业资助的方式加强本地化各层次人才的培养,制订实施“一带一路”国际能源合作人才培训项目计划,提升我国在沿线国家的软实力。
回顾历史,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一带一路”沿线一直是我国国际能源合作的主战场,能源合作已有比较好的基础,拥有先发优势,能源战略通道、能源合作区、能源贸易、能源工程技术服务均有了长足发展,我国能源企业的国际化经营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展望未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资源禀赋丰富,能源市场开发潜力广阔,推广应用我国能源工业技术、产品和标准的空间巨大,能源合作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依然具有示范与带动作用。同时,“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中也存在着地缘政治、政策变动、价格波动、依法合规等风险,我国能源企业的国际化能力也亟待进一步提高。能源企业要主动适应新变化,加快体制机制改革步伐,保持并充分利用先发优势,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政府要积极实施“五通”,创新能源安全观,不断深化国际能源合作,形成能源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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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学峰、徐建山,2016,《“一带一路”油气合作环境》,北京:石油工业出版社。
责 编∕杨昀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