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印斌
并不是刘老太的“演技”有多么高超,而根本在于层层看似严密的监管全部失守,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连日来,“神医”刘洪斌成了社会各界的热议话题。三年时间,这位神奇的老太太以9个不同身份出现在河南、青海等多个省级电视台养生访谈类“节目”里,推荐了近10种“药品”。“传承人”“老专家”“副会长”……满屏都是“专业”的指点、消费的诱导。不光电视台是她的主场,甚至还出了与电视同款的淘宝版。
事实上,类似混迹于各大电视台的“医托”“药托”不在少数,此事曝光后,网友们指出,像她一样的表演艺术家至少还有三个,这四人堪称虚假医药广告圈的四大神医。
很多人质疑,这样“一望便知”的骗局,为什么能够登堂入室、风行多年?难道那些电视台的广告审核都是在做样子吗?即便电视台失察,工商、食药监等监管部门何以也置若罔闻?
据《中国青年报》6月26日报道,目前,“神医”“神片”的产生背后也已形成一条成熟的流水线。代理公司内部形成了分工明确、环环相扣的链条,相关人员分别负责联系购买、获取推销话术及广告宣传片、联系廣告公司通过电视台播出、培训客服并下达任务、与物流公司合作安排发货。在节目中,非药品都被包装成了神奇的“药品”。而负责出镜的“神医”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小角色,每期出场费最高不会超过2000元。
至于电视台方面,尽管工商及广电部门愈发严格的执法管理,让一些地方电视台收紧了对广告内容及广告产品的审核,但不同电视台“松紧不一”的审核标准,总能让广告中介公司找到“神片”播出的门路。
可见,并不是刘老太的“演技”有多么高超,而根本在于层层看似严密的监管全部失守,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才导致了类似虚假广告以访谈的形式大行其道。
根据新《广告法》规定,电视台“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或者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给予处罚,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也应当依法对责任人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暂停媒体的广告发布业务。”此外,新《广告法》也规定,无论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还是发布者、代言人,只要和虚假广告沾上边,都要承担连带责任。
另据此前媒体报道,早在2015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广告数据中心就可以实现每3天对全国广告进行一次24小时的全面监测。根据监测到的违法广告,国家工商总局再向地方工商部门派出线索。此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线违法广告监测管理系统也已启用。不是管不住,而是根本就执法乏力。
一场“神医”的闹剧,照见了时下广告管理的诸多乱象。为民众的健康考虑,为这个社会的公共利益考虑,电视台与监管部门都应该加强审核与监督,不要给虚假广告以便捷的通道。
编辑:郭梁 美编:杨东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