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扶贫开发成绩斐然
2013年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强调,甘肃“要着力推进扶贫开发,尽快改变贫困地区面貌”,“努力到2020年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殷殷嘱托,拳拳深情。曾经“苦瘠甲天下”的甘肃,看到了梦想的召唤,点燃起全新的希望。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甘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坚持把全面小康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小康的重中之重、把精准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突出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一号工程”来抓,动员各方力量攻坚拔寨,向贫困发起总攻,确保打赢脱贫攻坚大决战。
甘肃扶贫开发按下“快进键”!全省贫困人口由2012年底的692.19万人下降到2016年的227万人,贫困发生率由33.2%下降到10.9%,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收入由3329元增加到6487元,年均增长14.3%,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甘肃是全国最贫困的地区之一。
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甘肃时指出,“甘肃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在全国都是典型的”,明确要求“连片特困地区党委和政府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扶贫开发上”。
甘肃,将扶贫开发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紧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目标”不放松,甘肃开始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着力构建扶贫开发的组织领导、帮扶支持、政策保障、激励约束“四大体系”,全省脱贫攻坚整体上呈现出扶贫政策从顶层谋划设计向持续落实落地转变、扶贫效果从逐步脱贫向稳定脱贫转变、扶贫工作从单方推进向综合施策转变的良好局面。
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并实行“双组长”制度,树立了鲜明的工作导向,发出强烈的攻坚信号。同时,建立全新的省精准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脱贫攻坚成效考核领导小组,实行省委常委牵头联系市州、省级领导包抓县市区的扶贫攻坚工作制度,构建起了“一把手”抓“一号工程”的组织领导格局。
健全帮扶支持体系。甘肃不仅建立健全对口帮扶常态化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实施意见》,实现了“两州两市”东西扶贫协作全覆盖。而且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和社会力量,创新社会参与扶贫工作机制,建立起定点对口帮扶、东西扶贫协作、双联行动平台、“行业协会”帮扶、“民企陇上行”“五位一体”社会扶贫格局。从而变政府“单打独斗”为全社会“握拳出击”,奏响扶贫开发最强音。
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对照中央要求,结合省情实际,甘肃先后出台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贫困退出验收办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实施办法、重大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制、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一系列精准管理政策措施;修订了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编制完成了全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六盘山、秦巴山、藏区三大片区《实施规划》;各行业部门也分别出台了教育扶贫、医疗救助、富民产业、交通扶贫、低保和扶贫衔接等10多个行业扶贫政策,有效地规范和保障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健全激励约束体系。甘肃修订完善了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制定了市州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了以减贫成效为导向的脱贫攻坚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聚焦到脱贫攻坚上来。
干得好表彰奖励,干不好警示惩戒。甘肃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氛围日益浓厚,各级各界投入扶贫的热情日益高涨,干部群众致力扶贫的干劲日益迸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
扶真贫、真扶贫,首先要搞清楚“扶持谁”。我省建立贫困识别机制,将建档立卡工作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石,按照“一核二看三比四评议五公示”的识别方法,核实完善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数据,夯实了精准扶贫工作基础。
同时,我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扶贫对象不准、脱贫需求不清、帮扶措施不实、资金项目使用不准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实现了贫困人口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特别是去年,我省组织开展了“脱贫攻坚回头看”专项行动,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了全覆盖、地毯式、无遗漏的摸排核查,坚决剔除不实的贫困户,及时纳入遗漏的贫困户,全省新识别出贫困人口8.14万人。
我省还建立挂图作业机制,把“互联网+”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探索建立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出台“853”挂图作业《实施意见》,对贫困人口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找出“穷根”,摸清“家底”,脱贫攻坚的工作思路、工作重点、主攻方向就会有的放矢。
着眼“谁来精准”,甘肃实施了以整合扶贫力量为主要内容的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2012年的春天,甘肃在全省启动以单位联系贫困村、干部联系贫困户为主要内容的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全省1.5万多个机关单位、40多万名党员干部联系帮扶1.6万多个行政村的101.3万贫困户,为加快贫困村发展、推进贫困户致富出主意、想办法、尽力量。2013年以来,甘肃在认真组织开展双联行动的同时,整合双联干部、到村任职(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乡镇包村干部力量,从县级以上单位选派干部27815名组成驻村帮扶工作队,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村都有县以上单位联系、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都有驻村帮扶工作队、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三个全覆盖”,集中各方面力量向贫困宣战。
着眼“精准什么”,甘肃实施了以聚集扶贫重点为主要内容的“1236”扶贫攻坚行动。2013年,我省启动实施了“1236”扶贫攻坚行动,紧紧抓住持续增加贫困群众增收这个核心,以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为目标,瞄准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易地扶贫搬迁、金融资金支撑、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素质提升等六个方面进行攻坚突破,建成投运了一大批路、水、电、房等基础设施项目和农产品加工等产业项目,2016年底,全省基本实现所有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贫困地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贫困户危房改造110多万户,实现贫困村动力电、标准化卫生室、有需求的行政村幼儿园全覆盖,极大改善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着眼“怎么精准”,甘肃实施了以配套扶贫措施为主要内容的“1+17”精准扶贫行动。在不断总结扶贫实践的基础上,2015年,我省又制定了“1+17”精准扶贫方案。“1”,指1个意见——《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17”,指关于解决饮水安全、动力电覆盖、通村道路、危房改造、易地搬迁、生态保护、富民产业、电子商务、教育扶贫、医疗卫生、乡村文化、社会救助、小额信贷、劳动力培训、干部人才、帮扶力量、考核考评等17个方面的配套方案。“1+17”精准扶贫方案,瞄准最贫困的乡村、最困难的群体、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村施策、因户施法,推进到村到户措施的落实。
渐次推出、扎实推进的三大精准扶贫行动,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形成了目标责任明确、各方协同推进、措施有力有效的大扶贫格局。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2013年以来,甘肃坚持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精准扶贫,不断创新精准扶贫投入、方式、监管和保障等工作机制,扶贫开发一个个短板得以突破,一个个瓶颈得以破解。
在投入方式上精准配置。扶贫开发,需要真金白银。我省在地方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建立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省级和58个片区县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市级按10%以上、17个插花县按15%以上增列本级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十二五”期间,全省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3.9亿元,比“十一五”净增134.2亿元,增幅达168.38%。2016年,省级安排扶贫资金19.76亿元,比上年增长60.7%。
在资金整合上精准引导。我省破解脱贫攻坚中资金“条块化、碎片化”管理难题,搭建资金整合平台,每年由省整合涉农资金,依据需求清单切块下达到县,重点用于特困片带和贫困村、贫困户。2015年整合省级部门涉农资金440亿元,2016年又整合了568亿元。并在75个贫困县全部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对纳入试点范围的中央20项、省级14项专项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由贫困县自主统筹使用,初步形成了“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投入使用机制。
在金融服务上精准支持。缺资金、贷款难,一直是阻碍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拦路虎”。我省激活金融扶贫一池春水,以贴息、担保、风险补偿、设立各类基金为支点,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加大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投入力度,先后创新推出双联惠农贷款、“双业”贷款、特色农业产业保险等一系列扶贫专属产品,累计撬动银行贷款和社会投入1304亿元,发放精准扶贫专项贷款434亿元,惠及96.4万户、398.2万贫困人口。同时,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覆盖了全省贫困村和有贫困人口的非贫困村,共涉及79个县14890个村,资金总规模达到42亿元。
在资金监管上精准发力。为了切实保障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我省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立项审批权、计划安排权、管理使用权、备案审查权彻底下放到县,设立“12317”扶贫监督电话拓宽监督渠道,明确“1+17”方案相关行业部门对用于扶贫和整合资金的监管责任,并严厉查处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筑牢了制度“笼子”。
为了切实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提高脱贫“质量”,我省还健全了一整套保障体系,有效防止“被脱贫”、数字脱贫。
我省健全退出标准体系,制定出台了贫困退出验收办法,将贫困人口11项指标、贫困村20项指标、贫困县7项指标均设置为否决性指标,由注重收入指标完善为统筹“两不愁三保障”的全部内容,把国家公布的贫困识别标准和脱贫验收标准分开,做到了中央精神和省情实际结合、如期脱贫和稳定脱贫结合、目标控制和过程控制结合、行业认定和群众认可结合、正向激励与责任约束结合。同时,我省健全评估检查体系,贫困人口退出必须经过民主评议和群众签字认可,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必须逐级审核审查,结果公示公告;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新增行业部门单项验收程序,相关退出指标由行业部门逐级组织验收,保障脱贫退出的质量和稳定性。我省还健全验收责任体系,在乡村自验、行业部门验收和市县综合验收把关的基础上,实施“4342”脱贫验收责任体系,村支书、村主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和贫困户4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扶贫工作站站长3方,县区委书记、县区长、扶贫办主任和统计局局长4方,市州委书记和市州长2方,共同签字背书,保障脱贫退出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咬定青山不放松。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下,甘肃,一定会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脱贫攻坚业绩!
(摘自《甘肃农民报》)
(编辑:王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