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中慧+姜婧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山东 潍坊 261061)
摘 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然选择。文章围绕高职院校在校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工作,从社会热点事件与大学生自身经历两个方面研究高职院校法治教育中的案例运用。
关键词:高职院校;法治教育;案例;核心价值观
中图分类号:G641;G7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3561(2017)18-0017-02
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建设法治中国而提出的战略任务,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举措。高职院校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培养数以亿计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重任。而如何做好高职院校在校大学生的法治教育工作,培育、提升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是高职院校教育工作者理应着力研究的重要课题。下面,本文围绕高职院校法治教育中的案例运用进行研究。
一、宏观上引导大学生敬畏法治、崇尚法治
“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内容之一,教师要选取典型的社会热点事件,师生互动,共同探析事件发生的深层原因,充分认识“法治”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于个人生活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从宏观上引导大学生敬畏法律、崇尚法治。
例如,呼格吉勒图案见诸媒体后,教师第一时间将视频资料《十八年后的真相追问》呈现给大学生,并围绕资料设计了三个问题进行思考讨论:问题一:1996年“4·9”命案发生后,断定呼格吉勒图是不是真凶的关键证据是什么?问题二:作为司法专业人士,当年的办案人员忽视关键证据的深层原因是什么?问题三:2005年10月,真凶赵志红落网,2014年11月,呼格吉勒图案得以进入再审程序。间隔时间达九年之久,原因何在?
师生经过讨论,基本达成共识后,教师又趁热打铁,进行了如下引导:2014年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终于被宣告无罪。从1996年被执行死刑到2014年被宣告无罪,18年长路漫漫——迟到的正义鼓舞人心,但更发人深省。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市一名女子在公厕内被强奸杀害。案发后,报警人呼格吉勒图因有杀人嫌疑被扣留,62日后,呼格吉勒图被误判并执行了死刑。试想,刑侦、审判过程中,断定呼格吉勒图是不是凶手的关键是什么?是提取受害女子的体液进行DNA鉴定。那么,当年办案的相关司法人员作为专业人士,不可能不具备这一司法常识,然而当年的公安机关与公诉机关都没有提及这一关键点,在关键证据不足的情况下,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错误地执行了死刑。相关司法人员“敬业”价值观的严重缺失,导致了这次不公正的审判。英国哲学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2005年10月23日,身负多起命案的凶手赵志红落网,承认自己是1996年“4·9”杀人案的真凶。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得以进入再审程序。间隔达九年之久,根本原因是相关人员“法治”价值观的先天性缺失使然。正因为如此,党中央于2014年10月召开了依法治国会议,并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呼格吉勒图被宣告无罪,恰恰是在中央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才得以实现的,而这正是党中央全力践行“敬业”“法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痛定思痛,面对着呼格吉勒图这个18岁生命的骤然陨落,面对着呼格父母锥心的丧子之痛,每一位善良的热心人都会从心底发出呼唤:弘扬、践行包括“敬业”与“法治”在内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应成为我们生命的不懈追求。
二、从微观入手引导大学生敬畏法治、崇尚法治
高职院校部分大学生由来已久的“拼爹”意识,是培育其“法治”精神的主要思想障碍。教师要借助身边的现实案例引领大学生科学认识“法治”与“拼爹”的时代价值,积极释放正能量,从微观入手引导大学生敬畏法治、崇尚法治。如2014年,“十一”小长假结束后,航空服务专业一名新生突然提出转专业的要求。教师之前已经根据学院的统一部署,在新生报到后的第一个班会上传达了转专业的相关政策:作为合作办学、定向就业专业,航空服务专业新生可以在开学报到一周内提出书面申请予以办理,非此性质的专业不能转专业。而这位同学在规定时间内并未提出任何申请。据此,教师答复该生:规定期限已过,恐难以如愿。该学生说让其父亲找学院领导试试看。几番周折后,该生因不能转专业最终选择了退学。谈及此事,众多大学生对事情的结果不理解,认为学校“犯傻”。这一现象的出现,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由思想意识”与“拼爹意识”在大学生灵魂深处根深蒂固的显现,是“拼爹时代”遭遇“法治时代”微观博弈的结果,看似偶然,实则必然。面对类似偶发现象,教师应抓住现象的本质所在,站在时代发展的高度引领大学生的思想成长。
基于此,教师面向全班同学作了如下引导:“牵一发而动全身”对各位来说是非常熟悉的,但在座的多数同学熟悉的只是其理论层面,而对其实践层面却有些生疏或者是漠视。比方说,一位同学不在规定时间内转专业,如果任由发展,学院有关部门的相关表格资料就得作废一批,更新一批,陷入恶性循环。请大家想一想,上报到省里的大学生信息资料能不能如此“喜新厌旧”?读书的时候,常有人说“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工作之后,又常听人说“现在是一个拼爹的时代”。的确,拥有一个“好爸爸”有时确实可以为自己的成长与发展提供极大的便利,但有时却因为儿女的不肖,“好爸爸”也只能望“子”兴叹,空怀惆怅。尤其在当今“权力被关进笼子里的时代”,制度化建设与“法治管理”已是大势所趋。作者曾有幸担任潍坊市中学语文教师选聘“试讲”环节的评委。担任评委的通知是“试讲”的前一天晚上八点左右才接到,通知内容只有集合时间、集合地点,第二天“评委”集结到位后才宣布工作内容。竞聘者试讲的篇目、順序均现场抽签确定并当众公布成绩,其“公开、公正、公平”的模式令欲“拼爹”者彻底失去了平台与空间。事实昭示我们,在“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引领下,“法治化”时代已是不可逆转的历史选择。教师真诚地希望大家把握好自己的青春年华,通过自身的努力,为自己的“好爸爸”减轻负担,让他们少些辛劳,少些惆怅,光明正大、开开心心地助力儿女的成长与发展。
三、结束语
毋庸置疑,在中华民族特有历史文化传统背景下,“法治中国”建设是一项任重道远的系统工程。高职院校法治教育作为一个子系统,既有自身的独立性,又与其他子系统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只有在实践中认识、把握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特殊性与普遍性,才能富有针对性地科学引导,更好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社会培养高素质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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