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姿
〔摘要〕我国自古便重视语言规范问题,语言规范观随着时代的不同,强调的重点也不同。传统的雅正观统治了中国两千多年,新中国成立后代之以纯洁观,现在则出现了和谐观。文章试图梳理中国语言规范观的发展历程并加以分析其不同,探讨语言规范观变化的原因,和谐语言规范观对构建和谐语言社会的意义等。
〔关键词〕规范;雅正;纯洁;和谐
〔中图分类号〕H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89(2017)03-0020-06
引 言
对语言的规范要求是国家语言政策的一部分,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都会受其影响;反之,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也会作用于该国的语言文字工作。约定俗成或明文规定的标准即为规范,使合于一定的标准就是规范化。“规范”作为一个术语在20世纪50年代左右频繁出现在我国的语文生活中。在此之前,“规范”一词在我国两千多年来关于语文问题的讨论中并不是高频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古代不存在语言规范活动。实际上,我国从古至今的语言文字实践都或多或少包含着关于语言规范问题的讨论。语言的规范工作都是在一定的规范观指导下进行的,观念指导行为,行为体现观念。观念无所谓好坏,只有是否合适。文章试图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分析我国语言规范观念的流变历程及原因,探讨构建和谐语言生活视角下的语言规范观。
一、 语言规范观的流变
(一) 雅正观
“雅正”指合乎雅言而又能在字音、字义、字体各方面都没有错误。《论语·述而》:“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其中“雅言”相当于今天所谓的“标准语”,“正”指文字的形音义方面的正确标准。据戴昭铭考证,“雅正”首见于《后汉书·舆服志上》:“汉兴,文学既缺,时亦草创,承秦之制,后稍改定,参稽六经,近于雅正”。[1]为了使人们作文合乎雅正标准,《尔雅》、《说文解字》、《切韵》等字书、韵书应运而生,这些书籍实际上就是工具书。《史记》、《汉书》等著作除了说史,更重要的是为人们提供范文,指导人们如何遣词造句。用文言写作的“经史子集”更是形成规模,大量的书面文献使得“雅言”形成了稳定的语言系统和表达方式,为后世文人推崇膜拜并努力效仿。《马氏文通》中的《例言》认为,“为文之道,古人远胜今人”。所以马建忠在《马氏文通》中选取的规范例句上至先秦两汉,下到韩愈,可见马建忠对韩愈之后的文章是不屑一顾的。雅正,是古人心目中的完美语文形式,是古人始终追求的一种理想。雅正观的形成和我国的传统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
先秦两汉时期开始形成的雅正观念无形中建立了书面语言神圣不可侵犯的准则,正所谓“口说无凭,立字为据”。与书面语相比,口语不受重视。人们从不怀疑或非议古人的文章,甚至奉若神明,而对活生生的语言事实置之不理。这个时期衡量文章好坏的标准实际上就是厚古薄今,以古非今。和“雅”相对应的就是“俗”。“俗”则是没有品位、没有价值的,是不能登大雅之堂的。也正因为如此,与人们实际口语相符的白话作品为文人所不屑。语言不断发展变化,口语的变化速度要快于书面语,随着时代的变迁,书面语不能完全忠实描写和反映口语,尤其是对古文的尊崇,使得言文相左的情况更加严重。
一直以来,语言文字和士大夫们建功立业、实现人生价值息息相关,所以人们认为语言文字非常重要,甚至神圣。封建社会的一系列私塾教育,科举举士、八股文等都体现了人们对雅正的追求。书面语能力与科举挂钩,识文断字随之成为达官贵人的专利和特权。“雅正”是对有文化阶层提出的在书面语方面的要求。这时期的语言文字被上层社会垄断,语言文字成为带有标记性的特权产物,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语言规范根本与寻常百姓无关,百姓的语言使用情况没有人关心。于是无怪乎,19世纪西方列强用枪炮打开古老中国的大门,发现所谓文明古国原来是个文盲古国。
雅正观在我国源远流长,影响深远。可以说雅正观主导了中国整个封建社会的语文生活。17至18世纪在欧美各国盛行的规范语法(Prescriptive grammar)强调语言规范的稳定性,从净化主义的观点出发,认为语言的任何变化都是退化的表现,很多语言学家编写语法著作力求规定并维护恒定不变的语言标准。中国传统的雅正观实际上和西方的古典规范语言学的观点如出一辙。语言是活生生的,发展变化不可能被人为抑制,言与文更加南辕北辙。当社会的实际语言生活与这种雅正观严重背离的时候,冲突就出现了。言文一致的要求,加之各种因素的催生,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社会的三大语文运动:切音字运动、国语运动和白话文运动不可避免地出现了。
(二) 纯洁观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形势急剧变化,方言纷杂,书面语言的使用也很混乱,人民群众的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这种情况严重影响人际交流,阻碍社会进步。新中国亟需有较高语言素养的人才,可是这在当时是很难实现的。指导人们正确使用语言文字,普及教育犹如箭在弦上。
1951年6月6日《人民日报》刊发了著名的社论:《正确地使用祖国的语言,为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斗争!》 [2] ,这篇社论认为“语言的使用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重要条件,是每人每天所离不了的。学习把语言用得正确,对于我们的思想的精确程度和工作效率的提高,都有极重要的意义”。“这种语言混乱现象的继续存在,在政治上是对于人民利益的损害,对于祖国的语言也是一种不可容忍的破坏。每一个人都有责任纠正这种现象以建立正确地运用语言的严肃的文风。”所以“我们应当坚决地学好祖国的语言,为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斗争!”随后《人民日报》连载了吕叔湘、朱德熙的《语法修辞讲话》,这是建国后语言规范化工作纲领性和标志性的文件。此后几十年,中国的语言文字工作以此為纲展开。1955年10月25-31日,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召开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罗常培、吕叔湘作了《现代汉语规范问题》的报告,《人民日报》在1955年10月26日发表了题为《为促进文字改革、推广普通话、实现汉语规范化而努力》的社论,指出:这两次会议(指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及同月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标志着中国文字改革和汉语规范化工作的开端[3]。自此,“规范”成为我国半个世纪以来语言学界的一个热门词语,亦成为建国后我国语言文字工作的重头戏。建国后,我国的语言文字工作以“纯洁”为基点,围绕“匡谬正俗”而展开。这个时期的规范观和古代的雅正观一脉相承。政府对语言文字工作的宏观管理力度加大,语言文字工作受到了国家前所未有的重视,一系列语言文字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接连出台。1956年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研制并推行汉语拼音方案,简化汉字,方言调查,《现代汉语词典》的编纂等,无不是为规范化服务。“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音为标准音,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成为语言规范的标准和涵义。
適应语言规范化的大环境,很多语文评论或杂志应运而生,知识分子和语言工作者以此为平台,以专家自居,热衷于找错字、改病句,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他们把新出现的语言现象看成是棘手的、错误的和不应该出现的问题。1951年《人民日报》的社论认为“毛泽东同志和鲁迅先生,是使用这种活泼、丰富、优美的语言的模范。在他们的著作中,表现了我国现代汉语最熟练和最精确的用法,并给了我们在语言方面许多重要的指示。我们应当努力学习毛泽东同志和鲁迅先生,继续发扬我国语言的光辉传统”。“他们所写下的每一句话都有千锤百炼、一字不易的特点”。在这个时期语言规范的榜样是广大知识分子。人民群众的语言观念、语言标准、话语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作家们典雅文学语言的影响,知识分子以自己的语言实践创造出一种“语言标准”、“言语规范”,无形中引导着普通民众的语言实践。广大人民群众也认为知识分子都是正确的,自觉地向他们看齐。人们觉得语言本来就应该是纯洁的,坚决不允许语言被污染,尤其是抵制各种新生语言现象。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使得我国语言使用状况混乱不堪,已经取得的一些成果付之东流。文革后,语言文字工作才重新走上正轨。
1995年创办的文艺月刊《咬文嚼字》,初衷在于规范汉语言文字,以纠正媒体、名家作品的错别字为己任,自觉担当中国境内汉语文化品质的“捍卫者”。“咬书咬报咬刊,咬天下该咬之错;嚼字嚼词嚼句,嚼世上耐嚼之文”为其名噪一时的口号。在该刊号召全民为名人纠错的过程中,童话大王郑渊洁、收藏家马未都以及当年的博客女王徐静蕾、复旦大学教授钱文忠等都纷纷中招。而其咬嚼茅盾文学奖获得者作品更是引起极大反响,包括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在内的作家几乎都被“咬”过。
国家重视,全民努力,一系列围绕规范化展开的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巨大的历史功绩,比如大大普及了人民群众的语言知识,提高了人们使用语言文字的水平,推广了普通话,人民群众的文化程度显著提高。在人们追求语言纯洁的同时,各种语言新现象还是层出不穷,语言工作者希望纯洁规范地使用语言的目的并没有完全实现。
语言纯洁观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们对语言的本质认识不清,人们一厢情愿地认为语言是静止的,是一个自足的系统,试图维护既有系统的平衡,所以凡是新兴的语言现象都被看作是对原有语言系统的污染和破坏,而没有认识到或者不愿意承认语言是变动不居的。实际上,以纯洁语言规范观指导语言生活也不是我国独有,比如韩国有“国语醇化运动”[4]。现在来看,对所有语言新现象一棒子打死的做法过于简单直接。逐字逐句的纠错实际上也是不成系统的,支离破碎的,匡谬正俗的极端就是矫枉过正。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人们的语言形式教条单一,模式化。如果说追求“雅正”的古代语文规范是贵族化的,那么以“纯洁”为目的的当代语文规范工作也没有真正实现平民化,二者都没有切实考虑广大人民群众语言使用的需要。
(三) 和谐观
1997年12月23日时任国家语委主任的许嘉璐在《开拓语言文字工作新局面,为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服务》的报告中提到:语言文字的发展变化和相对稳定是其内在特性,开展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是语言文字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既不能放任自流,无所作为;也不能简单化,“一刀切”,搞纯而又纯[5]。这是中国政府部门第一次在一个重要文件里纠正1951年6月6日《人民日报》社论以来的提法。此后,“纯洁”的字眼在新时期的语言文字工作文件中几近销声匿迹。这个文件可以看作是新时期我国语言规范工作的转折点。国务院前副总理李岚清也在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了语言规范化在信息化时代的重要性:“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是文化发达程度的标志之一。作为协调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工具,语言文字服务于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影响社会的发展。未来社会发展的关键是加速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就加速科技进步来说,中文信息处理是高技术的重点之一,而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相应的应用研究水平,则是提高中文信息处理技术的先决条件”[6] 。也就是说在当前,语言规范化工作的力度不是要减弱,而是应该加强。1999年12月30日许嘉璐在《文汇报》上题为《容纳、分析、引导、规范》的文章中提到:规范并不能阻止语言的发展演变和出现一些奇奇怪怪的语言现象,当然也就不能保证出现的新词新语说法人人都懂得[7]。不进行规范当然不行,过分强调规范,希望纯而又纯也不行。所以,“语言规范化的对象与其称为‘不规范的语言现象,不如称为‘语言的变化,语言规范化工作的性质应当是对语言变化的评价和抉择[1](19)。
伴随着新的话语体形式的不断出现,人们对语言规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也产生了一定的疑虑,有人提倡规范的弹性观[8][9]。不管是刚性还是弹性,对语言规范观的再讨论体现了人们对语言认识的提高,也更加灵活。李宇明认为“中国语言生活生机盎然,和谐健康,语言文字的观念正在发生重大变化。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思想意识空前活跃,新的事物、新的观念、新的词语,以及词语的新用法大量涌现。新的语言现象的传播速度、传播方向、传播范围和传播方式都在发生着重要变化”[10]。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语言规范工作的价值判断和模式必然发生变化。全民讲普通话在历史上曾经是推普工作的终极目标,即“推广普通话,统一祖国语言”。经过若干年的努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影响越来越大,在社会生活中的主导作用越来越大。与此同时,语言日益多元化的趋势不可逆转,少数民族语言和方言在我国的长期使用将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我们认为任何一种语言或方言都承载着一种文化,如果这种语言或方言消亡,文化也将不复存在。多语多方言是国家宝贵的社会经济文化资源,而不是国家统一和经济发展的障碍[11]。语言价值观念趋向多元,在主体性与多元化的辩证统一已经成为我国语言生活的基本格局的情况下,“纯洁语言”的口号已经不合时宜。在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现实中语言不可能纯洁[12]。理想的语言生活是丰富多彩又有条不紊的,而不是整齐划一,呆板单调。语言和谐追求的是多语多方言的共存共荣,所以现在有必要采取措施保护弱势语言和方言。和谐并不是让语言的发展放任自流,无为而治,而是充分尊重和维护公民个人的语言权利,有目的地引导,从而改变人们的语言态度和语言习惯。和谐观不强制人们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语言规划是“对语言变化的评价”,而且要“有意引导语言向一定的方向变化” [13]。2006年在纪念国务院《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50周年座谈会和多家单位主办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学术研讨会”上,许嘉璐指出,规范制定过程中要处理好科学性和可行性、主体化和多样化之间的关系,不能从俗违背了科学性,也不能过于强调理据而违背了约定俗成的原则。经过若干年的准备,新的语言规范观由此成型并开始走向成熟,我们不妨将之称为和谐观[14]。
2000年颁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把普通话又称为国家通用语言,后者更切合通用语的交际功能,有助于理解推普是为了促进国人之间的交流,而不是掌握一种标准音。作为我国语言规范的标杆《现代汉语词典》,自1978年出版以来,历经改版开始吸纳网络新词。比如2012年第6版即收录了“雷人”、“宅”、“山寨”、“草根”、“粉丝”、“闪婚”等网络热词。同时也拒绝了“剩男”、“剩女”等具有歧义或歧视色彩的词汇。《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也收入了类似“土豪”这样的新词语,“屌丝”、“白富美”和“超女”则没有收入。这些现象都可以说是在语言规范的和谐观指导下进行的。
二、 和谐观与雅正观、纯洁观的区别
比较我国语言规范观的流变,不难看出,和谐观与以往的雅正观和纯洁观有着很多不同。
(一) 规范的目的
雅正观追求行文典雅;纯洁观主要是“帮助同志们纠正语言文字的缺点”,强调“匡谬正俗”,抵制语言新现象,缓解语言文字使用的混乱;和谐观则是尊重语言发展规律,以人们和谐顺畅交流为目的。
(二) 规范的对象
雅正观和纯洁观主要针对书面语,和谐观则同时兼顾书面语和口语。雅正观是对有文化的人的要求。和谐观主张使用语言文字的人民群众是规范的主体和对象,广大人民群众是规范的对象,同时也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人民群众在创造历史的同时,也创造语言,正是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了各种新鲜的语言形式和内容。和谐观尊重使用语言文字的主体——广大人民群众,是切实从广大人民群众的语言文字使用需要出发的。和谐观强调语言规范的同时也重视语言文明。
(三) 规范的方式
新世纪语言规范工作的大事之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颁布。这部法律于2001年1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专门法律,它的诞生具有重要意义,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和使用范围,也标志着我国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四) 规范的标准
雅正观强调以古为师,纯洁观强调以知识分子为纲,可以说雅正观和纯洁观都是自上而下的。在和谐语言生活视角下,人民群众不仅创造历史,也创造语言,和谐的语言规范观尊重普通人的话语模式和价值,是一种自下而上的规范观。
三、 和谐语言规范观出现的原因
以上对我国语言文字工作认识的新提法并不是偶然的和突变的,引起变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 我国的语言生活发生了重大变化
现在的人民群众是在普及义务教育的背景下成长起来的,大部分人已经具有较高的语言文字素养,他们逐渐有了自己的实践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判断,也有了自己的语言方式、语言意识和语言追求,语言学工作者在某种程度上反倒落在人民群众语言实践的后头。人民大众的文化需求也正在成为文化事件的主导因素,语言学教师与语言学工作者的语言警察或语言法官的角色受到冲击。世界在变,语言也在变,我们当前的语言生活生机盎然,总的趋势是走向平民化(也叫“草根化”),而不是精英化,走向多元化而不是一体化。多元化的趋势使得语言生活日益活跃,各种语言新现象层出不穷,让人目不暇接,有人认为现在形势喜人,有人则惧之如洪水猛兽。随着科技的发展,电脑的普及,博客、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出现,尤其是网络对人们的生活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人民群众可以自主发表言论。人们正成为信息的创造者、发布者和传播者,同时也是各种新词语、语言新用法的发明者和传播者。人们真正成为了语言文字的主宰者。
(二) 人们对语言的认识深化
20世纪80年代以后,国外很多新的语言理论在中国开始受到重视并迅速发展,在各个方面影响中国的语言研究。人们认识到语言是有序异质的系统,语言的变化发展是不可逆转的,研究语言不能只是就语言而研究语言,而是要考虑很多其他的因素。这些理论和方法扩大了语言规范工作研究的视野。在对汉语的规范问题长时间的实践和感性认识基础上,语言学界开始了更加如火如荼的讨论,保守派和激进派各执一词,对语言规范的目的、对象、方式以及出现的各种新问题展开讨论。这些讨论取得了众多的有实效的成果,对我们的现实生活和未来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学界对规范化有了很多理论上的建树:人们注意到了语言交际的方式和原则,复杂化和多样性,有了规范是有层次的、规范是动态的和相对的等新认识。语言规范观先后被概括为追认观、阶段观、选择观、预测观、服务观等等,这些都可以看作是和谐观的铺垫和过渡。
(三) 对历史上语言规范工作的反思
结合多年来语言规范化工作的实践,语言工作者们逐渐认识到语言是没办法纯洁的,语言只要在使用中,就会发生变化。很多当时认为是谬误的用法现在已经被认为是正常的。在“很男人、真英雄、幽他一默、有售、呆板”出现伊始,人们大加批判,可是依然不能阻挡其使用逐渐扩大的趋势,后来便承认其合法了。所以我们以往对许多语言新现象经历了“先否认再追认”的过程。与其这样,不如顺应语言发展规律,不要急于否定新现象和新用法。
四、 和谐语言规范观对构建和谐语言生活的意义
广大人民群众是语言的使用者和创造者,专家、学者对语言生活起到的是引导作用,目前如果试图通过硬性规定强制人们怎么样使用语言,恐怕很难实现。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文化生活以及思想观念发生急剧、深刻变化的历史时期;在社会转型、媒体多元化的背景下,随着民主意识的增强;更多的人要求张扬个性;新词语新用法层出不穷;我国的社会语言生活呈现出异彩纷呈、生机勃勃的局面[15](48)。语言规范的和谐观承认和尊重人们的语言权,更加人性化,符合中国传统文化中和而不同的哲学理念,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融合,减少语言冲突。另一方面,和谐语言规范观并不是对语言放任自流,实际上和谐语言规范观也践行了隐性语言政策的观点和做法。所谓隐性语言政策是指那些不成文的,不一定表现为正式出台的政策,但是依然可以对语言生活产生影响的语言意识和语言实践[16]。李宇明在中国语言生活报告(2006)新闻发布会上所说:构建和谐的语言生活成为我们社会的新理念,也是在新世纪语言文字工作的新目标[10]。而汉语自身的规范化、标准化是汉语国际化、汉语走向世界的重要保证。语言规范的和谐观符合当前语言生活发展的规律,是我国语言规范工作的新发展,是我国语言政策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实践上将有助于我国的语言规划更加理性、更具有可操作性,使我们的语言生活更富有活力,健康發展。
雅正、纯洁、和谐观念在不同时期并不是如上分析的那么界限分明,也不决然有着对和错的区别,它们分别是不同历史时期语言规范的主流观点,在每个历史时期,都曾经存在着争论和反复。从雅正观到纯洁观再到和谐观,反映了我国语言规范观念不断进步、不断科学化的历程。语言规范的和谐观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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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编辑:高生文)
Abstract: Since ancient times, our country has attached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problem of language standardization. As the times are different, the emphasis of the language is different. The traditional China elegance view ruled for two thousand years, in view of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new generations of pure China, and now appeared in the view of harmony. This paper attempts to sort out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Chinese language standard view and analyze its differences, to explore the reasons for the change of the concept of language norms, and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concept of harmonious language standard for building a harmonious language society.
Key words: standardization; elegance; purity; harmo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