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315,年年喊打假,
年年又总是买到假货。
恐假、打假、识假,
似乎成了我们的一种生活方式。
但是你知道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Rights)嗎?
还是说你只知道3.15是打假日?
具体3.15的由来小编先给各位普及一下!
1962年的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在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文章,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随前着这4项权利逐渐被大众认可,1983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每年的今天,
各个部门、各个企业都在积极打假。
好像打假这种事情,
只有在3.15这天才合理。
估计,
今天你应该会看到很多关于3.15的新闻。
反正小编从早上就看到了。
今天你参与打假了吗?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