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5月2日发布新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许可、运行、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并将各类新媒体纳入管理范畴。新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规定中提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采编业务和经营业务应当分开。同时,任何组织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立总编辑,总编辑对互联网新闻信息内容负总责。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接受专业培训、考核。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从业人员从事新闻采编活动,应当具备新闻采编人员职业资格,持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頒发的新闻记者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