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祷
5月21日,著名女歌手,《我想有个家》原唱者潘美辰拿起爵士鼓的鼓槌,在台北市国父纪念馆前表演,鼓点有力、神情投入。
这是2017年台北街头艺人执照考试的现场,潘美辰和在场的几百位候选者一样,期盼能有在街头打鼓并合理收取小费的机会。
可是,鼓敲了不到一分钟,就有评审走来,称声音太大,要求暂停。稍事调整后,她再度“开打”,但不到三分钟再被叫停。
最终,潘美辰以落选收场,“我注定不是当街头艺人的命”,她有些遗憾,但认为“绝对跟技术无关”。
此事一出,街头艺人相关的权益成为岛内讨论热点,考试不尊重艺术、评审委员“外行定内行”、各县市要求不统一等诸多问题,一一摆上台面。
“比太阳马戏团还难考”
现定居台中市的张博威被称为“街头艺人教父”,自弹自唱、扮演小丑、雕像表演,样样精通;台中日月潭、台北车站、淡水码头,处处都有他的身影。他也是最早推动街头艺人执照的重要人物之一。
张博威起初是旅游节目主持人,也曾做过旅行书籍的编辑。2003年前后,陆客刚刚可以经香港辗转来台旅行时,他担心陆客觉得台湾不值得一游,“因为如果要论山水,台湾好像比不上大陆;论古迹,好像也比不上。”张博威当时想,也许街头艺人可以吸引游客目光,“我们在日月潭接待陆客,人一来就在码头边上表演,希望陆客不会认为台湾是‘好山、好水、好无聊。”
当时的回响还不错,张博威进而创办了台湾街头艺人发展协会,推动街头艺人执照化。台北市政府是第一个响应的城市,早在2005年便开办街头艺人招考,之后各县市陆续跟进,迄今全台湾约有2万名街头艺人。
而现今,张博威成了自己的反叛者,称街头艺人执照没有用,并且要对抗台当局的“绿色恐怖”。
最早,他对执照的想象,是一种表演质量分级的制度。可是考试越来越严格,台北市的通过率只有17%。而负责审查艺人的评审委员的公信力更是受到质疑,各地评审多由艺术界代表、街头艺人代表、文化局代表,以及如捷运局、水利处、公园处等表演场地的主管机关代表组成。
其中,专家委员会往往与街头艺人代表意见不一,曾经参加评审组的太阳马戏团成员陈星合担任评审时,遇到过他认为很不错、却被学术背景的评审以“戴面具是偷懒的表演”为由刷掉的表演者,“有表演经验的人都知道,戴面具反而要投注更多的能量,才能把力道传达给观众。”
两度担任评审委员的陈志政也称,偏学术派的评审代表,对街头艺人会有刻板印象,审议时主要看服装裸不裸露、会不会吓到小孩等问题。
而主管机关的代表更常为人诟病。
“这些人真的对表演艺术熟悉吗?”陈星合说,表演场地的机关代表在投票时,常常是看其他评审怎样就怎樣,跟着特定几个评审投票而已。
陈星合也曾在2009年参加新北市的考试,却被刷掉,隔年就甄选进太阳马戏团,他常跟朋友开玩笑说:“台湾的街头艺人比太阳马戏团还难考。”
莫名被扣分,“教父”也反叛
“经过一夜长思,我决定‘自焚。”
6月3日一早,张博威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份“自焚通知”。
起因源于一个月前,5月6日,台中市诚品书店绿园道店旁,总长达3.6公里的一条以文化创意产业著名的街道上,张博威把吉他、歌本、音响、电灯、打赏箱一一放好,开始演出,他在这座城市拥有政府颁发的街头艺人执照。一曲过后,观众增多,他自己也认为找到了最适合表演的“幸福街道”。
可是几日后,他却受到了台中市文化局的函文,称这里是表演禁区,他制造了“噪音”,将在执照上扣分。
实际上,即便是获得执照后,街头艺人也不能随便在任意场地演出、收取费用,只能在各地文化局公布的特定地点表演,台中市文化局一共圈定了93个地点,而张博威表演的区块并不属特定地点之一。
“住户从年头投诉到年尾。”台中市文化局称,他们接过不少民众抱怨电话,说街头艺人唱歌很好,但365天都唱,对他们来说就是一种干扰。为了在住户和街头艺人之间取得平衡,必须做场地调整。
对此,张博威觉得很不公平,“一个开放空间,可以允许跳广场舞的妈妈占据整个道路收费‘教学,市府也在这里办大型宣传活动,却容不下一个民歌手为城市的文化与观光奉献吗?”他称自己理解住户的需求,但所在的街道本就是文创园区,也有不少其他“噪音”,前任及现任市政府就是不尊重街头艺人,容许无照团体“撒野”,却对“合法”街头艺人开罚扣点。
6月4日当天,张博威还是来到了那条“幸福街道”上,开启直播“自焚”。在网友的一片惊呼声中,他的火只是烧向了台中街头艺人执照。随着执照成灰,张博威称,“既然无照团体可以不受管制,那我不要再当持照的街头艺人,改当一般民众好了。”
各地不一、难以统合?
假日午后,三个戴着红色鼻子的男人穿着相似的衣服,出现在台北市华山文创园区的广场,一会儿把玩水晶球,一会儿上演双人帽子杂耍,还会挑围观的小朋友一起表演,没有一句台词,只有肢体、表情和互动,就能组合出一套精采的街头秀。
他们是红鼻子马戏团,每个周末都会在台湾街头表演,已在台湾各个街头演出过上千场。但很多时候,他们的表演并不合乎当地规定。
“我们有时候会接到各个城市的商业演出,可是商演结束后,因为缺乏当地的街头艺人许可,直接选个地点做街头表演的话就是不合规的。”红鼻子的成员之一许铭仁称。
这便是街头艺人执照的另一项争议,目前,街头艺人隶属地方政府文化局的管辖范围,每年由各地文化局分别举行审查和发照,得到执照的艺人,只能在该县市表演,而如果想要跨县市演出,就得四处“集点盖章”,分别通过认证。
可各县市都有自己的街头艺人管理办法,不仅对街头艺术的标准和分类不同,各县市执照的有效期也有很大区别——包括2年、3年,和终身有效者,录取率也有极大落差。
这一方面缩限了街头艺人表演的弹性,另一方面也使得他们更愿意去大城市考证,向台北、新北、台中等大城市靠拢,让中南部的偏乡地区减少了容纳优秀表演者的机会。
“我一直强调应该一张执照,游遍全台。”张博威解释,各地文化局一年举办一至两次考试,加起来超过20场,要是一张执照通全台,只需举行北、中、南、东四场,就足以消化报考需求,也节省了行政成本。
可是,跨区域管理需要“文化部”统一筹划,建立统一的审查标准、考试制度,也需统一设计街头艺人分级制度、技艺精进辅导,让街头艺术发展得更为健全。
今年年初,民进党“立委”许智杰曾质询“文化部长”郑丽君,称即便是在威权时代,台湾歌手胡德夫虽被禁唱,但却可以四处表演,为什么威权时代结束了,台湾的街头艺人要表演却仍然这么困难?同时,他还拿出已故歌手邓丽君的歌手证,称这曾是“威权象征”,为何如今社会倒退,仍需当局批准才能上街表演?
当时,郑丽君回应称会和各县市文化局长研议出解决方案,至今没有回应。
“台湾对于表演者还是不够尊重。不仅是考试和管理制度多头马车,艺人在表演时,还可能会受到民众干扰,或是警察不了解街头艺人制度,以违法摊贩为由驱赶,都是不利于艺术和文化累积的现状。”张博威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