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 彬,赵家国
(旺苍县林业和园林局,四川 旺苍 628200)
旺苍县核桃托管模式发展初探
——以黄花山核桃专业合作社为例
范 彬,赵家国
(旺苍县林业和园林局,四川 旺苍 628200)
在农村劳动力结构改变和新型土地运营模式调整的背景下,托管模式应运而生,发展推广专合社托管模式,是现代农林业发展的一个新趋势。本文以旺苍县黄花山核桃专合社为例,对其核桃托管模式的发展现状、发展特点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部分对策与建议,对旺苍县核桃托管模式的推广应用和未来发展进行探讨。
托管模式;二次返利;专业合作社;核桃
托管模式作为实现规模经营的路径,既实现了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又优化了资源配置、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助推托管户增收;既解决在家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又保障农民外出务工、家中产业发展两不误,是一项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有益探索和创新举措。
旺苍县人工栽培发展核桃历史悠久,栽培面积初具规模,已成为县区增收致富主导产业之一。目前,核桃综合管护和提质增效成为新的工作重点和难题,研究核桃综合管护模式以及探索核桃专合社的驱动助推作用,对核桃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黄花山核桃专业合作社位于旺苍县普济镇,为改善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核桃产业发展受影响的局面,2013年开始在土地托管模式的基础上探索运作核桃托管模式与托管利益连接方式分为全托、半托和二次返利。
1.1 全托管模式
全托管模式是林农将核桃树全权托管给合作社,合作社将核桃林地整合集中统一管理,管护所需的肥料、除草、药物等费用都由合作社负责,合作社组织在家的剩余劳动力在核桃树下种植海椒、黄豆、夏枯草等经济作物,林下经济抵扣林农需交纳的托管费用,并获取销售差价利润,实现零费用托管[1];不采用林下经济也可选择管护费由林农支付。核桃归林农所有,合作社不给林农交土地使用费。
黄花山核桃专合社4 a累计全托管核桃面积332 hm2,涉农265户,面积在1.33 hm2以上的核桃种植大户达38户,约占全托管林户的57.35%,所占比重较大;核桃大户虽无增加,但采取全托管模式的林农数量和核桃面积呈现逐年递增趋势,详见表1。实践表明,全托管适于集中成片、规模较大的核桃面积管理,且能逐步推广被小面积散户接受,可实现相对的连片耕作和规模生产,易于统一管护作业。
表1 黄花山核桃专业合作社全托管模式情况表
年度林农(户)面积(hm2)1.33hm2以上(户)1.33hm2比例(%)201348703879.1720146075.333863.3320156986.673850.072016881003843.18小计26533215257.35
1.2 半托管模式
半托管模式又称订单式托管,是合作社与外出林农协商签订托管协议后,负责组织专合社技术人员进行核桃的修枝、施肥等技术有偿服务,林农按技工10元·h-1的收费标准,付给技术人员工资。管护费也可 “计件”付费,未投产的每年按每株1~3元、投产的每株3~5元的标准收费,管护1 a后林农按合同一次性付清[1]。管护付费方式由林农自愿选择,协商一致后写入托管协议,管护标准和质量由合作社负责制定和监管。
4 a累计半托管核桃1 082 hm2,林农累计支付管护费39.53万元,0.067 hm2均管护费仅24.35元;涉农1 578户,其中1.33 hm2以上核桃种植大户13户,仅占0.82%。2013年采取半托管的林农较少,处于起步阶段,2014年后递增较快且散户较多(见表2),表明半托管是小面积核桃种植户的普遍采用模式,运行推广较好,能有效破解单位产出效益低、散户经营成本高的难题[2]。
表2 黄花山核桃专业合作社半托管模式情况表
年度林农(户)面积(hm2)1.33hm2以上(户)1.33hm2比例(%)管护费(万元)2013208.67000.39201443030020.4611.7201544132040.9112.482016687453.3371.0214.96小计15781082130.8239.53
1.3 二次返利
专合社收购社员的产品为“一次返利”。合作社向外统一销售产品获取差价实现盈利后,一般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作为积累,用于扩大再生产;一定比例用于股金分红;一定比例按社员交售的数量和金额进行“二次返利”。合作社与社员的交易量量化分配可分配盈余,进行利润二次返还[3]。黄花山核桃合作社将“二次返利”利益联结机制与核桃托管模式相结合,根据统一购销的鲜核桃以及核桃苗的交易量,对社员和托管户均实行了“二次返利”[1]。
由表3可知,1 kg鲜核桃平均返利0.23元、1株核桃苗平均返利0.47元,4 a累计返利85.5万元,涉农542户,每户年均获利1577元。受交易量和市场波动因素影响,2013~2016年二次返利标准、总额和户均获利情况,并未呈现出逐年递增趋势,但参与二次返利的林农数量逐年提高,且每年均能保证返利于民、助农增收。表明二次返利与托管结合的利益联结机制,拓宽了增收渠道,可有效激发林农参与核桃托管的积极性,间接促进核桃产业发展。
表3 黄花山核桃专业合作社二次返利情况表
年度鲜核桃(元·kg-1)核桃苗(元·株-1)林农(户)返利总额(万元)户均获利(元)20130.20.712620.91658.720140.150.613212.191720150.30.314127.8197120160.30.314324.71727小计0.230.4754285.51577
2.1 创建园区规模化发展
合作社利用核桃托管优势集中整合托管户的零散土地,将核桃产业不断连片发展,于2013年将黄花山核桃园区发展到133.33 hm2,建成现代核桃园区,该园区2014年1月被四川省森林食品基地认定委员会认定为“森林食品基地”。培育出20 hm2示范园两个,6.67 hm2至20 hm2示范样板5个,10 hm2穗圃园1个,5.33 hm2苗圃园1个。因发展林下经济抵扣管护费,推行果药、果良、果蔬套作发展,按万亩林亿元钱标准创建高效、立体林地综合利用示范园。随着托管服务的开展,合作社带动周边1 000多户种植核桃666.67 hm2,促农增收1 000余元,桃托管模式有效助推了核桃产业规模化发展。
2.2 统一运营标准化发展
托管受益农户增收集中体现为“三增一降双保障”(增产量、增收入、增效益,降成本,保障劳务收入不减、保障土地收入不减)[4]。合作社对托管的林农核桃产业实行“六统一”标准化管理(即统一管理发展、统一生产计划、统一供应农资、统一技术服务、统一品牌销售、统一利润分成),是将土地、资本、技术、服务、劳动力等资源进行了优化配置,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品产量,产生良好的综合效益。目前合作社标准化管护面积达到133.33 hm2,统一标准托管的核桃苗成活率提高25%,同一个品种的盛产期提前2 a~3 a,产量提高30%,投产核桃树33.33 hm2,产值突破300万元。
2.3 提升水平专业化发展
在劳动力成本不断增加的情况下,提高农业机械化和科技水平以增加生产收益,是土地托管模式能够推广的根本原因[5]。合作社作为林农核桃托管的主要载体,在自身建设、管护技术、运营制度等方面的水平提升上显得尤为重要。黄花山核桃专合社按照“建设自身,壮大实力,建章立制,规范发展,加大培训,优质服务”的基本原则,规范完善各办公室、科室、试验基地、良种基地和引种培育基地等,建成1 000 m2核桃洗选、烘干、包装、加工一体化工厂1座,构建核桃深加工体系,延伸核桃产业链条,提升核桃附加值,增加托管户盈利空间。建立和完善合作社核桃种植、生产、加工分级、包装销售等标准及制度,组建30余人的专业技术队伍,统一开展核桃管护技术培训、推广、指导等服务。2015年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社,为核桃托管模式的推广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至2016年合作社托管社员和林农核桃553.33 hm2,户均增收500元,年省核桃管护资金260元。
3.1 重视管理不够
部分托管户对核桃产业不够重视,重栽轻管,一托了之,没有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最优托管模式;且后期参与积极性不高,与合作社有效互动不够,达不到预期效果。目前,核桃托管还处在初级阶段,未引起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缺乏政策导向推动和有效监管,不利于托管模式广泛推广和规范有序发展。
3.2 单托优势不强
全托管模式中部分成熟林郁闭度高,林下经济种植受限,不能做到零费用托管;而零费用托管又造成合作社服务成本高,资金压力较大,存在经营风险。半托管模式中的部分幼林核桃地闲置,不能充分利用林下空间拓展增收渠道,未能实现效益最大化。单托优势局限,托管类型不多,可供林农自由购买的托管服务选择性少。
3.3 发展后劲不足
因较大比重的利润进行了返利,合作社用于自身发展和扩大生产的资金较少,用于管护的基础设施设备尚不完善,后续发展基础不牢;而返利较少又会影响农户参与的积极性,故托管利益联结与合作社能力增强没有形成良性互动循环格局。专合社还面临融资担保、市场营销能力等方面的瓶颈[6],且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和能力层次,与逐年递增的托管工作需求存在较大的差距。合作社资金保障不足、基础设施欠缺、技术力量薄弱等因素导致了核桃托管发展后劲不足。
4.1 创添托管组合模式,改善利益分配机制
参考借鉴租赁、入股、互换、转包等多种土地流转经验,积极探索多元化托管服务新模式。合作社在推行托管服务时应因地制宜、总结经验,根据当地现实状况选择具体的阶段方式或采取“菜单式托管”、“全托+半托”组合等多种模式[7]。坚持合理优配、灵活高效的原则,针对各个农户托管的核桃地实际(如面积、树龄、长势等),科学设计每项托管的地块和比例,充分利用林地空间,切实降低管护费用,实现个性化定制服务和高性价比托管。
综合考虑合作社发展需求和农户实际情况,调整利润分成结构,不同的托管模式配置不同的返利比例,制定专门的托管农户收益分配计算表,明确各项托管模式的费用支付方式和利润分成标准。返利资金也可按比例抵扣下一年管护经费或入股利润分红,不发放到农户手中而入账合作社下一年发展资金,由合作社统筹支配用于整年的发展建设和统一管护,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配套设施服务等可实现管护作业标准化、集约化、专业化[5],综合实力提高有利于托管效果增强和利润增加,也将反作用于农户的实际托管效益和利润分红份额。建立合理的利益连接机制,逐步改善自身建设与二次返利的断层现象,实现以自身发展促利润最大化,以利润增长助推可持续发展,相辅相成、互惠共赢的局面。
4.2 完善政策服务体系,优化托管推广环境
农委等相关部门发挥牵头作用,整合多方资源,制定托管服务相关的规章制度,建立技术资质审查和登记备案制度,研究详细可操作的生产环节统一服务标准,加强收费监管,建立纠纷调处机制[2];规范服务合同文本,明确服务价格、保底产量、保底收入、违约责任以及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损失责任等,规避解决经营风险问题[7]。基层服务组织充分发挥业务优势,拓展服务领域,在乡村两级建立健全托管服务中心,发挥好中介、监督和协调作用,确保托管服务不断壮大和快速、规范、健康发展。
各级财政在涉农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各类托管组织发展;对托管服务形成一定规模的,在政策、项目、资金、补贴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和支持;鼓励金融、保险等部门创新开发适合托管组织的业务,提供资金保障,增强风控能力;大力培育托管服务典型,加大托管经验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发各类主体参与的积极性,优化托管模式推广环境和核桃产业发展环境。
4.3 培育组织示范带动,构建托管经营体系
以“发挥合作社功能,带动农民致富”为目的,充分利用合作社资本充足、技术先进、服务完善的优势,开展托管服务,推进机械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四融合”发展,有效解决发展本地产业短劳力、缺技术的实现突出问题,并提高产品产量,提升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在以合作社为主要托管载体的引领基础上,积极引导和鼓励专业化服务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创办领办托管服务,积极探索科学的运营机制,创新多种托管模式,开展多方互助合作,加大技术培训,不断缩小托管发展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2]。通过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组建联合社,融种植、农机、植保、科技培训、农资供应、信息交流等服务为一体,开展系列化、全方位、多功能的服务,着力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托管经营体系。
[1] 杨承将,向仕新. 旺苍:“托管”核桃树 种植户当起“甩手掌柜”.旺苍党政公众网(www.wangcang.gov.cn)媒体看旺苍:2014年.
[2] 吴小兵,丁旭,包善微等.如皋市发展粮食生产全托管服务的实践与探索[J].农业科技通讯, 2014(04):30~31.
[3] 李述超.浅谈农民合作社会计中的二次返利制度[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5,(07):184~185.
[4] 杨承将.旺苍土地托管经营模式调查[J].中国老区建设,2016,(03):27~28.
[5] 张忠明,钟鑫.土地流转的有效形式——土地托管模式[J].江苏农业科学,2013,41(7):403~406.
[6] 张克俊,黄可心.土地托管模式:农业经营方式的重要创新——基于宜宾长宁县的调查[J].农村经济,2013,(04):33~36.
[7] 孙飞,李停.土地托管经营模式推广研究——以宿州市某镇为例[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6,35(7):21~23.
2017-01-22
核桃标准化栽培技术示范(四川省科技扶贫专项项目 )。
范彬(1986-)女,汉族,四川乐山人,硕士,林业工程师,从事绿化造林和产业发展工作。
10.16779/j.cnki.1003-5508.2017.02.035
S789
A
1003-5508(2017)03-014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