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在庐山唐代李渤隐居旧址,建立了“白鹿洞书院”进行讲学,并制定一整套学规——“博学之,审问之,谨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的“为学之序”;“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的“修身之要”;“政权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處事之要”;“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已”的“接物之要”,成为各书院的楷模,对后世产生了巨大影响。
朱熹在总结前人教育经验和自己教育实践的基础上,基于对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的初步认识,把一个人的教育分成“小学”和“大学”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阶段,并提出了两者不同的教育任务、内容和方法。朱熹认为8-15岁为小学教育阶段,其任务是培养“圣贤坯璞”。鉴于小学儿童“智识未开”,思维能力薄弱,因此他提出小学教育的内容是“学其事”,主张儿童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具体行事,懂得基本的伦理道德规范,养成一定的行为习惯,学习初步的文化知识技能。在教育方法上,朱熹强调先入为主,及早施教;要力求形象生动,能激发兴趣,以《须知》《学规》的形式培养儿童道德行为习惯。朱熹认为15岁以后的大学教育,其任务是在“坯璞”的基础上再“加光饰”,把他们培养成为国家所需要的人才。朱熹认为,与重在“教事”的小学教育不同,大学教育内容的重点是“教理”,即重在探究“事物之所以然”。对于大学教育方法,朱熹一是重视自学,二是提倡不同学术观点之间的相互交流。朱熹关于小学和大学教育的见解,为中国古代教育思想增添了新鲜的内容。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