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汪洋
从《摔跤吧,爸爸》说天职
文/汪洋
前些日子,由宝莱坞“三汗天王”之一的阿米尔·汗主演的《摔跤吧,爸爸》不但以54亿卢比席卷印度本土票房,在北美和中国等地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电影根据印度国内摔跤冠军马哈维亚强迫几个女儿学习摔跤,并使之先后成为冠军的真实故事改编。其中一个重要的戏剧冲突是,年幼的姑娘们开始并不愿意走上摔跤的人生道路。让她们成为摔跤手,并为印度夺得冠军的,仅仅是父亲马哈维亚的意志。
这是一个关于“不得不去做”的故事,而“不得去做”则似乎异曲同工。在非洲旅行时,我曾经问坦桑尼亚向导桑吉,为什么要固守穆斯林的饮食禁忌,作为一个温和的穆斯林,他这样回答我:“我有一台电视,我有四个儿子,我不许他们看电视,他们就不可以看电视,这是规则,他们也不允许讨论。”看到我一脸懵懂,他又重复了三遍。后来,我大致能咀嚼出些味道。父权在直男社会里常常被用来隐喻神权。神权无所不能,至高无上。人的行动受限于“小我”与“大我”之间的关系,在古代印度文献《吠陀》中,将“小我”比喻为瓶中的空气,“大我”则是瓶外的一切。当瓶子破碎,“小我”则和“大我”融为一体,而“小我”和“大我”,又常常被比附为“父子关系”或”“人神关系”。
之所以要将正反、上下双层嵌套的两个故事放在一起,是想引出一个疑惑:作为个体的人,什么不该做,什么该做?个人意志在此中又起多大的作用?最终,它指向一个人的天命。
1517年10月31日,德国神父马丁·路德在威登堡教堂大门口,列数当时的天主教95条罪状,一场轰轰烈烈的宗教改革运动于是开始。在有些人眼里,世界史从此被分为1517年前的历史以及1517年后的历史。
马丁·路德认为,天主教的专业神职工作对人的拯救毫无任何权威可言。在《95条论纲》中,马丁·路德指出:“很显然,当钱币投入钱柜中叮当作响的时候,增加的只是利心和贪欲心,至于代祷是否有效,完全只能以上帝的意志为转移(第28条)。”他提出“人人皆祭司”,这意味着所有人都有直面“上帝”的权利,同时也不得不负有各自荣耀上帝的义务。也就是说,他的理论赋予了工作神圣的意义。
“上帝应许的唯一生存方式,不是要人们以苦修的禁欲主义超越世俗道德,而是要人完成个人在现世所处地位的责任和义务。这是人的天职。”马丁·路德举例说,一个修女若没有上帝的呼召,她的修道和服务工作是最世俗不过的;反之,一个女工若有上帝的呼召,在别人家庭中服侍人,她的工作就是最神圣的。
在新教的工作伦理中,工作本身无贵贱之分,它的意义在于工作者能否尽心为之,以荣耀上帝。就人性而言,工作的琐碎艰辛如果与某个宏大的主旨相连接,这些琐碎艰辛也就有了意义。这同样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人会为了某个伟大的理想而献身,有人会仅仅因为信仰不同而杀死邻居……因为,这些都可以让人感觉自己成为某个宏大的事件或事物的一部分,因而变得意义非凡。
新教赋予了工作无限的神圣性,并将工作与道德挂钩。通常一个人工作不好,不会影响外界对这个人的道德评价,但马丁·路德却说:“个人道德活动所能采取的最高形式,应是对其履行世俗事务的义务进行评价。”工作与道德挂钩,因道德感而产生的幸福感,使这样的工作有了天职的意味。
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认为,人类总共出现过21种文明,至今仍充满活力的文明就是三大文明即犹太文明、基督文明以及中华文明。比较有意思的是,汤因比对中国人对人类未来的贡献抱有厚望,乃是因为汤因比认为中国式的“田园牧歌”可以补救西方文明,而他死于1975年,未能目睹今天的中国。
另一个有趣的事情在于,东亚各国在战火和内乱后,迅速地掌握了资本主义的秘诀,融入了现代化语境。有学者依傍马克斯·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声称儒教伦理也能引出资本主义精神。东亚能够重新崛起,且南洋华人也能如犹太人般在他乡致富,是儒教伦理的优越所致。故而有经济学家大言,落后是一种文化现象。简单地说,有些民族的人“懒惰”,懂得享受生活,而有的民族心理则以积攒资源财富为本能。一些学者以富而凌人的态度去看待那些懒散的民族,并心生优越,是非常不高级的。
回到工作伦理这个问题上,马丁·路德给基督徒们世俗的工作“开了光”,使得人人勤力。而中国人又是怎么回事呢?中国人的工作伦理是另一种宏大叙事的一部分,它与“世俗的父”相关联。
从卜辞和传世文献中可以发现,商朝人认为自己是日神的直系子孙,他们的上帝崇拜,同样也是一种祖先崇拜。周人认为自己是山岳神的后代,他们的天崇拜,同样也与祭祖相关。强大的商朝因为倒行逆施而被轻易推翻,给胜利者周人以巨大的心理震撼,他们意识到“民为神之主”,“天视在于民视,天听在于民听”。也就是说,最高主宰的意志和喜好由大众的态度决定,统治者必须战战兢兢,一旦失了民心,就会被上天抛弃,“命”是上天的授权,同样也可以授权给别的家族,那便是“革命”。中文古籍中的上帝或者上天,只是众神之长,不可以与一神教中的上帝混为一谈。
中国文化中工作伦理其实就是“光宗耀祖”,强化家族的生存权。祖先同样神圣不可侵犯,自己最终也成为祖先中的一员。这些嵌入民族的文化基因,同样也嵌入了深受中国影响的东亚民族的文化基因中。在“礼崩乐坏”的今天,尽管一些人谈不上孝顺,却仍在为学区房而努力奋斗,这几乎可以视为一种出自本能的意愿。
所以中国人的勤奋并非中国人还在敬畏上天,但也是一种将个体生存奋斗的意志和宏大的事物进行的绑定。反过来说,在西方国家,父母对子女的期望则更多尊重其个人意愿,他们做什么工作,只要他们高兴,就值得祝福,这符合新教精神,它的落脚点在自己管好自己,你的人生KPI不能靠别人来替你实现。在中国,一个人的人生KPI,常常被其父母视为自己人生KPI 的一部分。
反过来,在天主教中,信徒不需要直面想象中的上帝,且还有“圣母玛利亚”可以保佑,所以也不用像打了鸡血似的看待人生。信奉天主教的国家比如拉丁美洲各国、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等国的人民,大多比较懂得生活,在工作上并不那么玩命,而德国、美国那种新教势力比较大的国家的人民则反之。
回到《摔跤吧,爸爸》这部电影,马哈维亚作为全国冠军,自己没有机会为国争光,所以,为印度争光使得他的理想具有了大的意义,荣耀国家是一种“父子关系”,女儿们的职业就成了这个意义的一部分。女儿们短暂的反抗变得微不足道。不让父亲失望,同样也是一种“父子关系”。作为父亲的另一想法,女儿们出人头地,她们就能摆脱村中女孩们在婚姻中被人选择的命运,“我的女儿可以选择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认为,自由是从受限中获取的。
近来所强调的职业精神,也与马丁·路德相关。如果职业本身具有超越世俗的神圣性,那么世俗中一些人情因素则显得不那么重要了,比如足球运动员在对阵来自祖国或家乡的球队时,必须全力以赴,反之则被非议,认为缺乏职业道德。同样,心理咨询师不能与病患产生情感纠葛,这也是一种职业禁忌,不可讨论。再比如“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马丁·路德的“工作即祭祀,工厂即教堂”,倒是与日本“经营之神”稻盛和夫的“工作即修行”的说法相同。而稻盛言论中关于“神”的部分,常常是最让人费解的。他常常说,工作尽心了,走投无路时,神都会可怜他,给他好运。
稻盛不是基督徒,他有过跟随禅宗僧人修行的经历。某种意义上,行动坐卧处都是禅,而稻盛本人也认为,“提升心志,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有的僧人经历长期严格的修行,也未必做得到,但是,在工作中却隐藏着可以达到这个目的的巨大力量”。
天职是掉在头上的,还是需要寻觅的?路德和稻盛似乎更倾向,做好手上的事,“活在当下”。而孔子所言“五十知天命”,又说明它只有在某个时间节点上才会出现。孔子做过季氏的家臣,做过鲁国的大夫,还周游列国找过工作,他曾经的理想是当好“职业经理人”,最终失意的孔子以办职业教育,传授六艺为业,也获得了某种“自由”。六艺,礼(仪式)、乐(演奏)、射(射箭)、御(驾车)、书(笔录)、数(算账),这些本来由贵族掌握的本领,在春秋时是“公务员”的技能。当贵族们堕落到不能任事,需要大量平民子弟进入政府的时候,孔子赶上了一个“风口”。于是教育成了孔子的天命,他不纠结了。
对于印度婆罗门的理想而言,工作作为俗务,只是在“梵行、家住、林栖、遁世”这人生旅途四站的第二站中。当然,在他们看来,这也是一条将“小我”带入“大我”的旅程。
既然人能将工作与宏大主题绑定,而变得动力十足,反之,工作与宏大主题之间的张力,也会使人逡巡不前,甚至感觉虚无与苦痛。因为人仍然会下意识地将工作二分为世俗的和圣义的。
在古代欧洲则有属灵、属世的圣俗二分,神职人员的工作是属灵的,其他人的工作是属世的。当然没有世俗工作的供养,那么神职人员也不能脱产而清新脱俗地生存。具体到每个个体,则是身体和心灵的张力,即老子说的:“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
对于信徒而言,周末是属灵的,其他时间又是属世的。在拉丁美洲,人民普遍放纵热情,同时在周末教堂里满坑满谷的都是人。某种意义上,人还从“圣俗二分”中得益,比如“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路德从俗的一端打破了“圣俗二分”的边界,而唐代高僧百丈怀海则从圣的一端打破了这个边界。百丈禅师要求僧人从事体力劳作,他制定的《丛林清规》倡导“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将禅学落实于日常生活中,禅宗千年来,一路壮大,成为中国主流的佛学宗派,与此不无关系。以一生饱受打压的苏轼一首诗作结:人皆养子望聪明,我被聪明误一生。但愿生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