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星星
慢慢长大,那个写“我的兴趣爱好十分广泛,我喜欢……”之类流水账作文的小女孩已经离我越来越远。
小时候,我的确战斗力旺盛,什么都好奇,什么都感兴趣,什么都想尝试,什么都想学。
喜欢素描时,我兴致勃勃地画了半年,最终停留在球体;喜欢钢琴时,我又学了一年,发现原来一首曲子需要练上N遍才有舞台上的行云流水,于是不了了之;喜欢吉他的时间最长,现在依旧喜欢——看别人弹吉他,并且羞于向他们提起自己弹了好几年,因为唯一拿得出手的只有一首《童话》。这些爱好,就像是心底里冒出的一股烟,风一吹就散开了。
这么多年,我唯一坚持下来的爱好只剩下读书。
读书嘛,很朴素、很随和的一项爱好,不需要耗费太多体力,你可以选择坐着、趴着或是躺着。当然就是因为我偏爱躺着,于是明明成绩不好,也得近视眼了。
古今中外,从武侠到侦探再到言情,一路看来,我既沒有找到颜如玉,又没有见到黄金屋,可能是被我之前借书的那位捡走了吧。认识到这个错误,我不再借图书馆的书,而是省吃俭用来买书,一本一本屯回家,一本一本看个遍,乐此不疲。
借用《追风筝的人》里面少年哈桑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对于读书,我有的大概就是这种情怀,为了那些日夜陪伴过我的文字,千千万万遍。马尔克斯则说:“一百万人决定去读一本全凭一人独坐陋室,用‘28个字母、两根手指头敲出来的书,想想都觉得疯狂。”在漫长的青春岁月里,我就在做这件文学巨人想想都疯狂的事,随着书里的文字,感慨大千世界里才华横溢的作者何其多,品读别人故事里的或喜或悲。那些翻阅过的故事印在我的脑海里,成为聊天时的谈资,成为人生路上的指路明灯,抑或它带给我的不过是翻阅时的会心一笑。然而,缓缓走过的时光里,因为阅读,我每一天都丰盈起来,不曾错失。
也就因为这样,兴趣贫乏的我每每填写兴趣爱好栏时都靠编,万编不离其宗,把自己渲染成兴趣广泛的女同学。
大一时,室友在新生调查问卷兴趣爱好一栏写的是钢琴,她说她学了十年钢琴。
我问她:“你一定很喜欢钢琴吧?”
她摇头,说:“不,我从小到大最讨厌练琴,每次练琴都觉得自己像被容嬷嬷夹手指的紫薇。”
我说:“啊,这样你也能学十年?”
她说:“因为我要考级。”
听完她的“爱好”,我隐隐觉得自己理智得不像话,喜欢就学,不喜欢就放下换一个喜欢。毕竟爱好是给自己找快乐源泉的事儿,不能总带着上坟的心情上兴趣班啊!
对于我的爱好,我是带着虔诚坚持的,课余时间喜欢读书,上课也喜欢读书。只是上课除了教科书之外,其他的都是闲书,这并难不倒我,“闲书”藏在桌洞里用来悄悄地看,就这样我又看掉了好多书。
直到班主任无意间检查我们的课桌,周围一圈人桌洞里的“闲书”本本写着我的大名。于是,班主任把我的小说收缴了干净,恨铁不成钢地说:“就你这成绩,还有心思看闲书啊!上课四十五分钟就这么被你浪费了。”
嗯,如果这算是浪费的话,我的确浪费了大把的时光用来读书。
但,也就是这些浪费的时光,绘成了我对她生动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