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安监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深化安全监管,加强“双基”工作,有效遏制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新城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了安全环境。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被呼和浩特市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突出单位,2016年被授予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新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召开不少于4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成立由区长任主任、各分管区长为副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完善区委、政府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约谈制度、通报制度、月例会制度、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主要领导经常深入企业,检查指导工作,实现了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经常抓、主动抓。
二、推进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三大责任的进一步落实,相继出台《新城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新城区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新城区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明确并细化相关责任。健全监管体系,坚持贯彻执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监管原则。
三、夯实“双基”工作,提升安全水平。持续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班组建设、应急救援能力、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基础性工作,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基层安监站建设,所有乡镇(办事处)均设立安监站,配备专职人员和设备,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几年来,多项基础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受到呼和浩特市政府、内蒙古自治区安委办的好评。
四、深化安全监管,遏制事故发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对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消防火灾、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城市燃气、校园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近两年来,共检查企业约5400家(次),整治各类隐患3140条,有效遏制了事故的发生,保持了地区安全生產形势的稳定。
五、增强队伍素质,提高监管水平。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打造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通过自行组织学习、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业务培训、外派学习等方式方法,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全面增强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