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
许多学者将发怒视为一种未退化的本能——由于人类社会的发展速度大大超过了人类进化的速度,导致我们身上残存着许多不适应时代需要的本能。这种“多余之物”是一种巨大的风险,凯恩斯称其为“动物精神”。从古至今,几乎所有教育都要求人们学会克制自己,尽可能不发怒。
然而,在以色列行为经济学家埃亚尔·温特看来,不发怒的社会可能更危险,哲人们津津乐道的“用理性战胜情感”有违人道。
温特发现,大多数人是在“应该发怒”时才发怒,比如遭遇欺诈、慢待等。几名学生订了外卖店的比萨饼,可店家借口太忙,始终未送到,一名学生的父亲拿起电话,怒吼道:“如果10分钟再不送到,我就......”可放下电话,他的情绪立刻恢复正常。几分钟后,比萨饼果然被送到。
现代世界是一个陌生人的世界,我们每天必须和陌生人打交道。当我们掏钱买东西时,店家承担着极大风险,因为收到的很可能是伪钞。与此同时,我们也承担着风险,因为买到的可能是假货。
然而,即使不想着顾客下次还来店买东西,店家一般也会拿出真货,因为他知道激怒消费者的后果很可怕;同样,我们也不会用假钞,因为激怒店家的结果同样可怕。正是在这个恐惧平衡中,人们满足了彼此需要,社会得以进步。
如果没有发怒、没有恐惧,这世界就需要太多警察,以对每一次争议做出裁决、对每一次逾矩進行惩罚,而有权力的人们也会变得更加肆无忌惮,如此,则商业将无法存在。
可能很多人会说:发怒会伤害自己,从趋利避害的角度看,发怒是不理性的,所以应该去除。
这其实是对理性的误会,以为满足利益最大化就是理性。如果我们将提高人类生存率的能力视为理性,那么,从更长远、更宏观的角度看,发怒也是理性的。
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不应将情感与理性截然分开,它本是一个东西,而非两个东西。当我们做判断时,必然是理性与情感相混杂,谁也做不到绝对理性,正如谁也做不到绝对情感, “理性加情感”才是人类进化的结果。
不否认,应该控制并减少发怒,但不能因此沉入到“理性高于情感”“用理性战胜情感”的误区中,因为这会将我们带入道德困境中——从理性角度看,群体利益大于个体利益,所以为了群体利益,个体应该只谈奉献、不计回报,在必要时,应牺牲自己的生命,就像蚂蚁、蜜蜂等那样。
事实是,我们找不到一个比蚂蚁、蜜蜂更聪明点的物种采取同样的组织方式。从进化角度看,全员利他的社会更易消亡,因为其中个体越优秀,就越会率先挺身而出,这就成了一个汰优的机制。
人类的情感远比我们想象的狡猾,理性能到哪里,情感也能到哪里,与其裁剪情感以适应环境,那就不如改造环境,以满足情感的需要。
有愤怒、嫉妒、偏见,所以人类变得更智慧,所以决策变得更有价值。一个勇于接纳情感、与之共容的社会方能不断进步,从这个意义上说,“负能量”也是宝贵的,关键看能否将其转化为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