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日本特约记者 蓝雅歌 ●刘明
日本共同社22日称,该社获得的日本自民党“修宪蓝图”显示,自民党拟在宪法第九条中“加宪”,将自卫队明文化,确立其“防卫实体”地位。
共同社称,在21日的自民党“修宪推进总部”大会上,就修宪初步草案进行了讨论。自民党内人士透露,自民党计划在保持原第九条基础上,以“加宪”的方式新设“第九条之二”,其中第一款写入“自卫队是旨在防卫我国(日本)的必要最小限度的实力组织”,明确第九条“不能理解为是在妨碍设置自卫队”,并在第二款写入首相代表内阁拥有自卫队的最高指挥监督权。目前日本宪法没有提及“自卫队”,而在《自卫队法》中已经存在首相拥有自卫队指挥监督权的规定。
共同社称,为缓和外界阻力,更有效地推进修宪进程,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指示设置“第九条之二”而非新设第九条第三款,以表示自己“坚持第九条”的立场。但日本国内护宪力量坚持认为,宪法中赋予自卫队合法的“实力组织”地位,与和平宪法的基本精神不符。
日本《每日新闻》报道说,自民党的目的是突破目前自卫队只在安保法制上有所体现的状况。而把自卫队正式写入宪法,将明确自卫队的存在。日本《信浓每日新闻》称,2年前通过的新安保法已经突破了自卫队专守防卫的规定,如果把自卫队写入宪法,宪法第九条“空洞化”将加剧。共同社评论称,围绕第九条问题,安倍和执政党应充分尽到说明责任,而不是像此前通过“共谋罪”法那样,在国会依靠“人数优势”强行推进修宪。
中国社科院日本所副研究员卢昊22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日本宪法第九条以和平主义精神为宗旨,理应是日本军事安全政策的根基和上位法,也是日本对国际社会、特别是曾被日本侵略的亚洲国家的和平承诺。现在日本保守政治势力谋求让日本摆脱战后体制约束,推进“军事正常化”,对第九条内容进行修改成为“必经路径”。
卢昊认为,如果以“加宪”的方式让自卫队入宪,让宪法为自卫队“赋权加持”,显然使今后日本政府可以更容易通过宪法解释等方式,继续扩大自卫队军事活动权限与范围,乃至让目前已经远超自卫需要的自卫队军事力量进一步发展。这是让日本军事安全政策公开脱离和平宪法约束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