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享球 付雄
技术革命不仅带来生产方式的变革,也促进思想观念的转变,建立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体系不能脱离技术的支撑。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法治”是依法治国的基本方式。司法公开是阳光司法的必要条件,在“互联网+”时代,“信息化”与“大数据”是司法公开的重要技术保障,是司法改革的必然要求。本文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建设司法案例数据库系统为参考,从司法实践与技术相结合的角度对司法大数据进行探讨,着重分析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建设司法案例数据库的相关经验,这种研究模式体现了时代发展潮流,有助于构建阳光司法机制。
一、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中建立司法案例数据库的条件
(一)必要性条件
1.信息技术的发展方向
当今世界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方兴未艾,互联网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的快速发展,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浪潮蓬勃兴起,“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大数据能够驱动信息技术产业变革,加速信息技术的跨界融合和创新发展,促进软件业务的发展以及业务模式创新。
2.司法改革的现状
在互联网时代,司法改革源于司法实践的需要,如何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构建阳光、智能司法机制,是司法实践面临的一个巨大转折。为了实现老百姓心中的公平正义,树立司法权威,保障司法公信力,司法实践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工具,努力完善司法文书公开,网络庭审直播等司法数据处理方式,建立阳光司法工程。
3.法院审判业务的需要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知识在企业竞争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企业更加重视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增长迅速。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指出,建立“法官员额制”,法院系统的工作人员分为法官、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知识产权法院面临着人少案多,法官压力大等矛盾。
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为例,据统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692件, 其中民事案件9410件,行政案件37件,财产保全执行案件245件,共审结案件8300件。2015年法官人均结案261件,2016年法官人均结案207件,高于广东全省法官人均结案数,这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判资源配备不协调有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引入远程审判后,案件数量增长迅速,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急需通过完善法院内部案件管理系统,减轻法官案例整理、查找等相关工作,使法官将精力集中于案件审判中。
(二)可能性条件
1.新形势下国家发展战略
党的十八大,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这为各级法院进一步推进案例指导、研究工作指明了方向。最高法院一直重视案例指导工作,2016年9月30日最高院开通“中国司法案例网”,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强调各级法院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开创司法案例研究新局面。
2.建设司法案例数据库系统的技术条件
知识产权法院司法案例数据库系统采用PHP语言和Sphinx全文检索系统,依托于法院现有的内部服务器,进行网页设计和安全设置。除此之外。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还建立了门户网站、网上法院、掌上法院、微信、微博、12368热线等新媒体服务平台,致力于建设智慧法院。
二、实践中建设司法案例数据库系统的相关经验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大数据成为了世界技术领域的又一焦点。司法数据作为大数据的组成部分,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在司法数据传输、保存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深度分析挖掘,可以揭示出数据中隐藏的司法规律、以及司法实践发展趋势。
为了充分发挥数据分析在案件审判中的作用,解决人少案多、法官压力大等突出矛盾,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借助于大数据分析,建立了一套完善、高效的司法案例数据库——“知识产权电子裁判文书库系統”,为审判业务、专题研究、领导决策提供司法数据支持。
(一)建设知识产权案件信息和裁判文书数据平台
“知识产权电子裁判文书库系统”包括“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库”、“全国知识产权司法数据基础库”、“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库”和“知识产权法律规则体系”。收录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中知识产权案件基本信息、全国各级法院已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公开裁判文书和广州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对知识产权案件进行系统分类,将其分为著作权类案例、专利权类案例库、商标权类案例库、其他案件库四类数据库,此外数据库中还收录了最高法院指导案例和最高法院公报。
通过建立“知识产权电子裁判文书系统”,当事人可以在文书的说理中了解法官的思维过程,消除当事人的抵触情绪;约束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提高法官的审判素养;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树立司法权威;促进司法公开,完善司法改革。
(二)批量处理司法文书
在司法数据统计中,针对多种类型文本(doc、docx)及文本中的多样字符导致的检索困难,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通过“知识产权电子裁判文书库系统”将所有获取的电子裁判文书统一处理为纯文本格式(txt),便于司法实践中进行数据检索和存储。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运用“知识产权电子裁判文书库系统”可以对知识产权文书和非知识产权文书进行自动筛选并分类存储,对于知识产权文书,可以筛选出格式错误、内容未完成和包含有不适宜上网公开内容的文书,便于文书分类管理。运用大数据分析,可以智能提取裁判文书特征项,包括以下内容:案号、审理法院、审理法官、书记员、诉讼审级、文书类型、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机构、知识产权类别、商标或专利号、商标所在商品或服务类别、专利类型、案由、受理日期、裁判日期、裁判结果等,并且可以在此检索的基础上,进行数据的批量结构化存储。
(三)整合、挖掘司法数据,建立知识产权案件 “大数据”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运用“知识产权电子裁判文书库系统”,对知识产权案件进行综合检索,快速实现关键词检索、高級关键词逻辑检索、特征项标签检索、自定义增删修改当前检索条件、保存当前检索条件等。综合检索功能的建立不仅为司法数据分析提供可靠的数据样本,还为司法数据的深入挖掘提供数据支撑。
大数据时代的司法数据统计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建设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实时可视化分析系统,实现对知识产权案件从五大角色(审理法院、审理法官、代理律所、代理律师、当事人)出发的多维度实时可视化统计分析。对司法数据进行精确分析,可以清晰了解司法活动的总体情况,总结实践经验,为司法决策提供数据化支持。
(四)充分发挥司法统计作用,完善司法统计模式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运用“知识产权电子裁判文书库系统”,可以有效避免司法统计数据“孤立”、司法统计报送滞后、统计职能发挥不充分的现象。通过该平台,法官和相关用户可以检索到全国法院知识产权领域内的裁判文书,知识产权法院成为真正意义的无“围墙”的法院。相关司法人员在进行某一类型案件统计的时候,只需要搜索某一核心关键词就可以对该类案件进行快速检索,不需要浪费大量时间去查阅相关裁判信息。此外,该系统有益于加强对司法数据的监管,相关公众和上级法院都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电子裁判文书库系统”对案件信息进行监督,保证司法统计数据的精确性。
(五)实现管理和知识共享
“知识产权电子裁判文书库系统”不仅可以实现对案件的精确检索,还可以实时记录用户行为。记录律师、当事人、法官等不同用户使用平台时的行为动作、时间等,并根据记录行为生成应用效果分析图。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应用效果分析图进行深入分析可以充分了解文书检索平台存在的不足以便进一步改善,如果数据出现异常情况,也可以自主增加、删除、改动相关数据,保障数据的精准化。
“知识产权电子裁判文书库系统”包括法官知识共享系统,法官可以在相应的权限系统编辑、分享自己的文章,文章内容可以涉及审判工作中的重难点、焦点问题,以及典型案例。法官也可以将自己遇见的新型纠纷通过平台与其他法官进行交流,通过法官的交流促进司法裁判质量和效率的整体提升,促进法官队伍的不断成长,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
三、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使用司法大数据分析的价值
(一)减轻法官工作负担,提升法院智能化服务水平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面临着人少案多的压力,运用司法案例数据库系统可以实现裁判文书批量处理、检索、分析和管理。信息化手段的运用减少了法官在文书搜集、整理、调用中的繁琐步骤,减轻了法官除审判工作以外的文书工作任务,使法官能够将全部精力放在案件审理上,不为其他流程分心。
(二)提高审判效率和质量,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大数据不仅有助于提高审判效率,而且还是保证审判质量的技术手段。随着司法改革中“法官员额制”的确立,法官每天审理的案件增加,如何保证“同案同判”成为法官面临的大问题。互联网的发展、城市化的影响、新型经济模式的出现带来了更多的诉讼案件,如果不能借助于司法数据分析,法官难以熟知不计其数的过往案件。借助于知识产权电子裁判文书库系统,可以有效地解决该问题,法官可以通过关键词检索、法条检索等各种精确检索方式准确、迅速了解过往案件的裁判结果,最大限度做到“同案同判”,促进司法公正。
(三)运用大数据定律,促进知识产权法院进行实证研究
通过对法院案件信息的采集处理、分析评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可以实现对相关案件的迅速检索,为审判提供指导,从而建立统一的裁判标准。司法案例研究是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建立“知识产权电子裁判文书库系统”,收集了国内大量的司法案例,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司法案例数据库,为法官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提供审判指导,同时收集整理知识产权领域典型案例,有助于增强知识产权案件的预测性和确定性,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实践活动的认同感。
(四)加强司法审判工作预测与分析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通过实时的数据分析系统,使法官和院方及时了解全院案件审判实况、案件审判进度、各法官工作任务量、各行业诉讼情况等,以便法院对内合理安排审判工作,对外及时提供知识产权争议的非司法解决建议以及知识产权行业司法纠纷预警,促进知识产权纠纷的庭外和解和知识产权行业的健康发展。
(五)建设阳光司法机制
裁判文书公开平台的建设,有利于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和引导作用,有助于将新媒体和司法实践相结合,促进人民群众了解司法文书,弘扬司法民主,促进社会和谐。
利用好司法大数据,把科技革命与司法机制变革融合起来,有助于促进法院工作标准的统一化,规范法官行为,提升法官队伍的水平,加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建设成阳光、智慧的法院,建设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