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宇
2017年4月19日,外交部发言人陆慷在例行记者会上证实:“国际刑警组织已经向犯罪嫌疑人郭文贵发出了红色通缉令”。但陆慷并未透露郭文贵因何被通缉。
2015年3月,《财新周刊》以《权力猎手郭文贵》为题刊发长篇报道,郭文贵因此以“权力猎手”为外界所熟知。媒体报道称,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泉控股”)实际控制人郭文贵,以盘古大观作为据点,通过多年的经营,搭建了一个以政法官员为主的庞大政商关系网络,被外界形象地称之为“盘古会”。
“盘古会”官员中较为人熟知的是,国家安全部原副部长马建以及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两人分别于2015年1月、2016年4月落马。张越案已于今年4月被提起公诉,而较早落马的马建案目前仍在侦查阶段。
按照财新传媒此前的报道,郭文贵于2014年8月“流亡”海外,此番被国际刑警通缉后,将对郭文贵有何影响?为此,政知道采访了清华大学国际法教授李兆杰和北师大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
政知道:中国要求国际刑警组织对犯罪嫌疑人郭文貴发出了红色通缉令,这个通缉令能发挥什么作用?
黄风: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不是针对某一个国家,而是一百多个国家的中心局。也就是说,不仅美国的国际刑警组织收到了,其他的国家也收到了。这个红色通缉令的效力在各个国家是不同的。每个红色通缉令后面都还有一句话:“发现予以押解”。有的国家收到后就会协助提请国逮捕嫌疑人,然后进行引渡;有的国家会根据本国的法律来决定是否对红色通缉令人员进行逮捕,有的会在情报、信息交流沟通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政知道:在美国,红色通缉令属于哪种情况?
黄风:美国会根据本国的法律对其进行调查,如果认定了红色通缉令上的人员触犯了美国的法律,不论本国还是他国国籍,都会走法律程序。所以具体到红色通缉令对每个人的作用看,还是要由美国的法律决定。
政知道:红色通缉令能起到震慑作用,您怎么看?
黄风:的确有震慑作用。因为只要是国际刑警组织的成员都会收到通缉令,有100多个国家。一旦进入别的国家,而这个国家对红色通缉令比较看重,其又与中国有引渡条约的话,很有可能直接被逮捕回中国。
政知道:据媒体报道,郭文贵自称有境外合法身份,可得到境外法律的保护。目前的信息显示郭文贵人在美国,且接受媒体访问。种种迹象表明他目前很可能拥有美国国籍。如果其拥有美国国籍,从国际法角度讲,红色通缉令能发挥什么作用?
李兆杰:第一,不论他是哪国国籍,只要双脚站上中国国土,进入中国境内,中国就有权利对他进行逮捕。第二,还有一种比较复杂的情况,之前有类似的案例,就是中国在追溯时,他还是中国国籍,后来转成别国国籍,中国不承认其主张的国籍。所以目前我认为,中国在追溯时郭文贵使用的是什么身份比较重要。因为虽然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但在实践中,一个人既有中国护照,又有别国护照的情况是有的。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一般的处理是,看他当时自己主张的是什么身份,也就是用哪本护照出入境。当然,这是一个非常复杂且有争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