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特种部队”——手枪团

2017-06-21 17:20胡遵远张应松
档案天地 2017年6期
关键词:红二十五军特种部队手枪

胡遵远++张应松

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八军,1933年1月在湖北麻城大畈(现属河南新县)正式组建,1933年10月在安徽金寨重建,1934年11月在安徽岳西再建。红二十八军在建军初始虽然总兵力只有4个营,但也建立了一支300余人的手枪团,直属于军部。之前,在红二十五军准备长征之际,建立了第一支红军手枪团。这两个手枪团是中国工农红军战斗序列中独有的部队,在红二十五军长征后,重建的红二十八军坚守在鄂豫皖革命根据地,进行了艰苦卓绝的三年游击战争,为中国革命保存了骨干力量,为后来的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打下了坚实基础。红二十八军英勇顽强、灵活多变的游击战争,使得党在鄂豫皖地区点燃的革命烈火始终熊熊燃烧,红军用鲜血染红的战旗在大别山上始终高高飘扬。以现在的视角来看,手枪团作为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红军唯一的“特种部队”,可谓功勋卓越、彪炳史册。

手枪团应时而生

其实,“手枪部队”本身并非红军独创,早在北洋军阀时期就曾作为警卫部队出现过“手枪队”,一般编制都不超过一个营,并非独立“作战兵种”。红二十五军和红二十八军的手枪团编制,也与旧军队有关,当时围剿鄂豫皖苏区红军的有一支北洋军阀背景的国民党部队——前西北军部队。这些部队中规模大一点的都有手枪团。在一支军级部队中,达到一个团规模的手枪部队编制,显然不纯粹是卫队性质的了。其实在西北军发展的中期,“手枪部队”已逐步地脱离了纯粹警卫部队的特点,开始有了“特种兵”的性质。1926年西北军在山西与阎锡山的部队作战时,时任军长石友三,曾派了一个旅的手枪部队,一手执“自来得”手枪,一手执大刀,把晋军打得闻风丧胆。自那时起,西北军各级部队都设置了规模比较大的手枪部队:一般而言,方面军下辖手枪旅,军下辖手枪团,师下辖手枪营,手枪部队官兵均配备驳壳枪、大刀等。一遇关键时刻,手枪部队官兵便一手执手枪、一手舞大刀,杀声震天接敌近战,这种凶猛无比的战术突击,往往未战而首先给敌军以强大的心理震慑,将其意志力迅速打垮。手枪部队在与蒋军乃至日军作战中,无不威震敌胆一战成名,所以可以叫做当时历史条件下的“特种兵”。

不过,最初红四方面军开始编制这种部队时,也还只是起警卫部队作用,开始也只编到“队”,最多扩编到营一级。因此在我军的沿革介绍中,除了红二十五军和红二十八军,都看不到“手枪团”这样的编制(一般“沿革”都只介绍到团)。那么,为什么红二十五军和二十八军部队规模偏小,反而要采取这种规模比较大的“手枪部队”编制呢? 原来在红四方面军时期,随着部队规模扩大,主要作战对象逐渐从国民党军的营、团级单位转变到以师、旅级单位为主。与这种对象作战,战斗时间一般会较长。但到了红二十五军时期部队规模缩小,作战对象也就缩小到以国民党军的旅、团级单位为主,作战时间一般都比较短促。而到了红二十八军时期,部队规模进一步缩小,作战对象就更小了,在主动出击的情况下,一般对手都以营级以下单位为主,很少与敌军团级以上的单位作战,作战时间一般也就很短,少的只有6、7个小时。另外在敌人实行拉网式大规模“清剿”下,遇敌偶然性增大,有时我军在突然接敌时,在数量上就可能一点也不占优势。在这样的战争形势下,建立一种规模稍大一点火力突击力很强的部队,在关键时刻进行强大的战术突击,有利于较快地改变战场形势。像1935年的桃岭战斗,我军总计约五个营的兵力,敌军实际投入兵力先后接近两个团,属于双方实力差别不大的一次战斗,在这种战斗中,把手枪团作为突击时的一支生力军,就会有较大收效。还有一点,那时候的战斗到了最后决战时,往往是以白刃格斗拼杀结束,在这种情况下,短距离的射击机会很多,手枪就可以发挥比步枪更有效的作用。

狭路相逢快者胜

手枪团战士的装备,除了配以手枪与西北军有一点类似外,其余均考虑其战术突击队的特点而设置:一般每人还配有马步枪一支,这是考虑到部队同时也经常与敌较远距离作战,但又不能背负过重,马步枪就比较合适。红二十八军手枪团没有像西北军那样普遍配有大刀,白刃格斗时,一是靠手枪抵进射击,二则靠马步枪上的刺刀和枪托。根据这种装备的特点,其兵员要求也更高一些:一是单兵作战力强,反映灵敏枪法准确。二是体格健硕近距离格斗能力强,像在手枪团担任过分队领导职务的李世炎、邓少东等同志,身材都比较高大魁梧。后任團长詹化雨(安徽金寨人)虽然个头不大,但身强力壮短小精悍,反应敏捷头脑清晰。

随着战争形势越来越残酷,红二十八军进行的各种各样的小规模游击战增多,就更需要“特种部队”了。于是,手枪团也就越来越多地作为侦察兵、突击队、尖兵、(排、班)哨兵等特种兵使用了。值得一提的是手枪团作为突击队使用中的“化装偷袭战术”,这是红二十八军三年游击战争惯用的独门秘籍,在攻寨掠堡、过关越卡等战斗中,都非常有效。红二十八军的老战士们,直到垂暮之年都清晰记得詹化雨等手枪团指战员化装袭敌的生动情景。解放后国内拍了不少有“化装袭敌”情节的电影,像《平原游击队》《铁道游击队》《奇袭》等,由于那些优秀演员们表演得很“神”,使不少人都觉得那纯粹是一种艺术创造,实际中不会那样“神”。其实这种看法只对了一半:确实,红军战士多是农民出身,要他们像电影演员那种丰富多彩的表演神情,做起来的确比较难;但残酷战争中血与火的考验,又逼得红军指战员不得去认真学习和研究新的作战方法,当他们发现用“装腔作势”“装神弄鬼”这套办法可有效地克敌制胜时,他们照样可以很快地掌握,而且还表现得相当不俗。其实人们不妨设身处地地想一下:当你与荷枪实弹的敌人只有几步之遥且敌人随时都可能识破你时,如果没有超常的镇静、胆量、反应、动作,你就根本无法控制住局面。1936年初,红二十八军八十二师方永乐政委让参谋丁少卿带一营(营长林维先、金寨人)单独活动,他们数次用化装战术,均连连得手。4月下旬的一天,部队活动到湖北黄陂的姚家集碉堡时,丁少卿又想如法炮制攻克之。开始倒也顺利,敌人已经有一个排长出来“迎接”自己的“弟兄”了,可能是连连得手后有点骄傲的原因,也可能是为了装得更像惯于欺压士兵的国民党军官吧,丁少卿竟然出手打了那个倒霉的排长一个耳光,这种过火表演,使我军意图提前暴露,碉堡里的敌人立刻关门架枪。关键时刻,还是林维先反应敏捷,他突然抓住那个敌排长,一边用手枪顶着他,一边拖着那家伙迅速掩护部队后撤。如果不是林维先这一先敌动作,一旦等敌人架好机枪先行射击,后果不堪设想。

在这种“两军相逢‘快者胜”的短兵相接战斗中,手枪部队以其隐蔽性好、出手快、火力强的特点,使之最合適担任化装袭敌的特种兵职能。而正是有了这支特种兵的示范作用,红二十八军指战员从师到团、营、连干部,都形成了一种传统:大多比较善于手枪战斗。手枪团的负责人,还可以在混编部队作战中担任“临时主官”。红二十八军建立初期,干部牺牲很大,特别是在方永乐牺牲后,红82师已无一名师级干部,但部队又经常需要分兵活动,遇到这种情况就必须临时指定临时负责人。有时红28军政委高敬亭同志会指定一位指挥经验比较丰富的干部,例如曾经担任过红75师师长的丁少卿、红82师师长的林维先,都在当参谋、营长(副团长)时,担任过这种“临时主官”。尽管手枪团实际兵力只有一个营,但因其为“军属单位”,所以它的团长还是部队中的主要负责干部之一,也就可以担任分兵行动时的领导。1936年秋和1937年春,军政委高敬亭曾两次派手枪团长詹化雨,率一营和特务营单独活动。而在1937年初,一营和特务营歼敌33师一个营,就是在分兵活动中担任临时最高指挥员的詹化雨指挥的一场成功之战。

化装奇袭斗顽敌

上面说的,是从“实”的方面看手枪团编制所起的作用,手枪团编制还有一种“虚”的作用。在三年游击战争中,为了迷惑敌人,红二十八军大量使用一些“虚虚实实”的部队番号,例如,就曾先后使用了红82师所辖三个团(244团、245团、246团)的编制。这些番号,有的也确实有过实在的部队,像徐诚基任政委的246团、梁从学任团长的245团,当时都有实在的部队,但兵力却远不如满编的一个团那么大,也就二、三百人,其主要作用还是为了迷惑敌人,因为这种部队在写宣传标语时,就可以用“红82师24X团”字样,就是我们自己人也不会感到不自然。使用过的地方部队番号,更是数不胜数:什么鄂东北独立团、什么一、二、三……六、七路游击师,以及“XX战斗营”(例如黄冈战斗营、潜山战斗营)之类,弄得敌人晕头转向,总搞不清楚我军到底有多少兵力。由于习惯上手枪团是一支“军属部队”,特务营为“师属部队”,使用这种番号就可使敌军认为“红二十八军”、“红82师”这样的部队确实是存在的。鄂豫皖根据地在三年游击战争中可以吸引那么多敌人,除了其它原因之外,类似“手枪团”这种“虚张声势”的编制也起了一定作用。

由于形势变化,自1936年下半年以后,手枪团就很少以团为单位作战了,活动时以一、两个分队一起出动的情况多一些,主要是执行一些更特殊的任务。其中最多的一种,就是以分队为单位随高敬亭同志行动。这里随军领导行动,并不等于让其仅仅担任警卫工作,因为另外还有担任实际警卫工作的部队(当时叫“交通队”)。跟随领导的主要任务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进行一些比较得力的作战,例如不期而至的遭遇战。因为手枪团火力比较强,所以在这种战斗中,它就能比一般警卫部队更为胜任。1937年夏,击毙鄂豫皖最大的民团武装头子易本应之战,就是军政委高敬亭抓住机会,指挥手枪团一个分队进行的一次成功战斗。在当时很困难的环境下,此战大大鼓舞了部队的士气。

红二十八军手枪团这支“特种部队”,甚至一直延续到了新四军四支队的初期。开始编制部队时,还保留了以詹化雨为团长、汪少川为政委的手枪团。但在后来与日军作战时,我军又遇到了战争形势的新变化:首先日军无论是集群还是单兵作战能力,都大大强于国民党的部队,特别是其作战意志不易动摇,因此类似手枪团这种部队的突击作用,对其难以明显生效。其次,抗战时期我军作战对象的规模又有所缩小,一般很难与超过一个中队的日军(大约相当于一个连)作战。最后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比起国民党军队,与日军作战缴获非常不易,特别是手枪缴获就更少。这样一来,要想再保持三百余人“一长一短”的装备,也就不那么容易了。鉴于这种种原因,1939年1月,新四军四支队对部队进行改编时,结束了鄂豫皖红军的最后一支“特种兵”——手枪团的历史。

(作者单位:安徽省金寨县党史县志档案局;《绿色视野》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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