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科技社团正面临着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服务国家创新发展的难得机遇,这就需要科技社团进一步加强自身能力建设,逐渐形成适应新时期发展要求的能力。人才资源作为科技社团能力建设的关键力量,在科技社团自身改革创新中的重要性不容忽视,精干、高效的工作人员是科技社团正常运营的中枢。因此,建立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对于科技社团的健康良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然而,由于一些客观原因的限制,福建省科协所属学会的专职工作人员仍然面临着力量薄弱、专职情况差异较大、秘书长专职化比例不高、工资待遇低、社会保障不到位、激励机制及绩效考核制度欠缺等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福建省科技社团的创新发展。
为更好地帮助科技社团专职工作人员摆脱履职困境,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福建省科协所属学会专职工作人员的职业状况,本课题组于2015年3~8月对福建省科协所属的150多家学会进行问卷调查,并结合座谈讨论、统计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指出改革的方向,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学会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为科技社团主管部门提供有价值的决策参考。
一、福建省科协所属学会专职工作人员职业状态现状调查及结果分析
(一)专职工作人员在不同学科学会中的分布情况
本课题组向福建省科协所属的151家学会发放151份问卷,收回问卷145份。统计发现,在145家学会中,有65家省级学会共聘用专职工作人员205人,平均每家学会拥有专职人员3.15人。其中,10家理科学会拥有至少1名专职人员,26家工科学会至少擁有1名专职人员,10家农科学会至少拥有1名专职人员,5家医科学会至少拥有1名专职人员,14家交叉学科学会至少拥有1名专职人员。仅聘有1名专职人员的省级学会有2l家,数量最多,占总数的32.3%;聘有3名专职人员的省级学会数量次之,有14家,占总数的21.5%;聘有2名专职人员、4名专职人员的省级学会各有8家,数量均位列第三,占总数的12.3%;另有6家学会均聘有5名专职人员。拥有专职人员最多的学会是省质量管理协会,有专职人员11人;省老科技工作者协会专职人员数量第二多,为10人;省医学会的专职人员数量位列第三,有9人。
(二)学会专职人员的性别分布
由于个别学会填写的调查问卷不完整,我们获得了191名专职人员的相关信息,统计结果表明,在191名工作人员中,男性有93人,女性98人,分别占比48.7%和51.3%。可见,女性专职人员数量略多。
具体来说,在29位专职秘书长中,男性27人,女性2人。在20位财务人员中,男性3人,女性17人。在63位普通工作人员中(2人未提供性别信息),男性有18人,女性有43人。
(三)学会专职人员的年龄分布
通过问卷调查,得到198位专职人员的年龄信息。年龄最大的专职工作人员是83岁,年龄最小的是23岁。其中,以51~60岁的工作人员最多,有49人;61~70岁的工作人员数量次之,有46人;位列第三的是31~40岁工作人员,有42人。需要指出的是,70岁以上的专职人员有15人,占总数的7.61%。
具体来说,在29位专职秘书长中,年龄最高者79岁,最低者32岁,平均年龄60.07岁。71岁以上者2人,61-70岁者12人,51~60岁者12人,50岁1人,42岁1人,32岁1人。可见,专职秘书长主要集中在51~70岁这个年龄段。
在20位财务人员中,年龄最高者72岁,最低者26岁,平均年龄46.1岁。70岁以上者1人,61~69岁者4人,51~60岁者4人,41~50岁者2人,31~40岁者5人,21~30岁者4人。可见,专职财务人员主要集中在21~40岁这个年龄段。
在63位普通工作人员中,年龄最高者83岁,最低者23岁,平均年龄45.8岁。80岁以上者1人,71~79岁者2人,61~69岁者7人,51~60岁者15人,41~50岁者10人,31~40岁者11人,21~30岁者16人。可见,专职普通工作人员以年龄在21~30岁的人群最多。
(四)专职人员工作年限分布情况
调查发现,专职人员参加学会工作年限最长的是32年,最短的仅为1个月。其中,学会工作年限在1~5年的专职人员数量最多,有89人,占总数(共195人)的45.64%;6~10年的专职人员数量次之,有44人,占总数的22.56%;11~15年的专职人员数量位列第三,有33人,占总数的16.92%。
在29位秘书长中,在学会工作时间最长的是32年,最短的仅为6个月,平均工作时间10.5年,其中在学会工作时间1~5年的人数最多,有11人。
在20位财务人员中,在学会工作时间最长的是20年,最短的为1年,平均工作时间6.85年,其中在学会工作时间1~5年的人数最多,有10人。
在63位普通工作人员中,在学会工作时间最长的20年,最短的仅为1个月,平均工作时间约6年,其中在学会工作时间1~5年的人员数量最多,有33人。
(五)专职人员参加社团工作的起始年龄情况
将调查中得到的学会专职人员年龄减去社团工作年限,得到专职人员参加社团工作的起始年龄。经统计,195名专职人员中,参加学会工作时的最小年龄为18岁,最大年龄为71岁。其中,在21~30岁和51-60岁时参加学会工作的专职人员数量均为55人,占比最高;40岁以前参加学会工作的专职人员有92人;40~60岁开始参加学会工作的专职人员有84人;61~70岁开始参加学会工作的专职人员有16人。
在29位秘书长中,参加学会工作时的最大年龄是65岁,最小是21岁,参加学会工作时的平均年龄是49.6岁,其中有15人参加学会工作时的年龄在51~60岁之间,数量最多。
在20位财务人员中,参加学会工作时的最大年龄是62岁,最小是21岁,参加学会工作时的平均年龄是39.25岁,其中有7人参加学会工作时间时的年龄在21~30岁之间,数量最多。
在63位专职普通工作人员中,参加学会工作时的最大年龄是71岁,最小是18岁,参加学会工作时的平均年龄是39.66岁,其中有22人参加学会工作时的年龄在21~30岁之间,数量最多。
(六)学会专职人员的学历分布情况
我们从问卷中得到了196名专职人员的学历信息。从统计结果看,学会专职人员的文化程度较高,50.51%的专职人员是大学本科学历,仅有6.63%的专职人员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25%的专职人员拥有大专文凭;中专及中专以下学历的专职人员占17.85%。
在29位秘书长中,拥有大学本科学历的有20人,占比最高;拥有大专学历的专职秘书长有7人;拥有研究生学历、中专学历的专职秘书长各有1人。可见专职秘书长的文化程度以大学本科为主。
在20位财务人员中,拥有大学本科学历的有3人;拥有大专学历的有8人,占比最高;拥有中专学历的有6人;拥有高中学历的有3人,可见专职财务人员的文化程度以中专和大专为主。
在63位普通工作人员中(1人未提供学历信息),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有5人;拥有大学本科学历的有23人,占比最高;拥有大专学历的有18人;拥有中专学历的有5人;拥有高中学历的有9人;拥有初中学历的有2人,可见专职财务人员的文化程度以大学本科学历为主。
(七)学会专职人员薪酬水平情况
结合问卷反馈情况,专职人员在学会获得报酬的情况可分为以下几种:一是零收入,即工作人员退休后在学会返聘,但未在学会领取月薪,纯属志愿劳动;二是少量收入,即工作人员退休后在学会返聘,由学会象征性地每月给予适当补贴,俗称“补尾”工资;三是工作人员与学会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水平领取薪酬;四是由专职人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一般是学会的挂靠单位)提供工资。
从144位专职人员提供的月薪收入信息来看,专职人员月收入最高的是8779元,最低的是200元,人均月薪2695.84元。其中,月薪在2001~3000元的专职人员有43人,占比最高;月薪在1000~1500元的专职人员有31人,占比次之;月薪在1501~2000元的专职人员有28人,占比第三;月薪在1000元(不含1000元)以下的专职人员人数最少,仅有4人。
专职秘书长工资收入最高是8779元,19位专职秘书长的平均工资为3995.05元。其中,月薪在1000~2000元的有8人,占40%,人数最多。
有15位财务人员的岗位工资由学会直接发放,其中最高的每月3500元,最低1100元,平均工资2248.27元。月薪在2000~3000元的有9人,占比最高。
有46位专职普通工作人员提供了月薪情况,月工资最高4300元,最低200元,平均工资2136.61元。其中,月薪在2000~2500元的有19人,占41.3%,人数最多。
(八)学会专职人员聘用方式
目前,福建省科协所属学会聘用专职工作人员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退休返聘。这是指由学会聘用退休人员,但未签订有关合同,只给予适当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178位专职工作人员中,有27人属于这一类型。
2.学会与专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包括临时聘用、一年一聘、长期聘用、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按照企业标准予以相应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178位专职工作人员中,有27人属于这一类型。
3.学会与专职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参照事业单位标准给予相应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178位专职工作人员中,有93人属于这一类型。
4.由挂靠单位委派工作人员到学会,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参照掛靠单位标准。178位专职工作人员中,有3人属于这一类型。
5.由挂靠单位借调工作人员到学会,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参照挂靠单位标准。178位专职工作人员中,有5人属于这一类型。
6.学会本身有社团编制,专职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管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178位专职工作人员中,有7人属于这一类型。
7.专职人员未与学会签订有关合同,纯粹以志愿者身份参加学会工作,个人不计较报酬。178位专职工作人员中,有4人属于这一类型。
(九)专职工作人员社会保障情况
从调查结果看,学会专职工作人员因劳动关系的不同而获得不同的社会保障,具体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专职人员属于退休返聘状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退休干部相应的社保、医保等保障。在175名专职人员(在受访的198人中,有23人未提供社会保障信息)中,有45人属于这一类型,占全部人数(175人)的25.7%。其岗位分布是:理事长(会长)6人,副理事长1人,秘书长(含执行秘书长)9人,副秘书长(含常务副秘书长)12人,部门主管1人,财务人员4人,普通工作人员12人。可见,退休返聘的专职人员以副秘书长(含常务副秘书长)和普通工作人员居多。
2.专职人员由学会挂靠单位安排或借用到学会工作,个人社会保障情况由挂靠单位提供。受访人群中,有8人属于这一类型,占全部人数(175人)的4.5%。其岗位分布是:秘书长2人,副秘书长3人,部门主管1人,司机2人。
3.专职人员与学会签订聘用合同,由学会按照国家规定参照企业标准向个人提供社会保障。在受访人群中,有10位专职人员享受企业标准的社会保障,其中有8人是省质量管理协会工作人员。其岗位分布是:部门主管4人,普通工作人员5人,财务1人。
4.专职人员与学会签订聘用合同,个人社会保障由学会按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例如,在29位专职秘书长中,8位秘书长由学会按事业单位标准为其缴纳社保,其中2人享有“五险一金”保障;在20位专职财务人员中,有13人享受事业单位社保;在63位专职普通工作人员中,享受事业单位社保的有30人。
5.专职人员自行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在不同岗位中,仅有1名财务人员自行缴纳有关社会保险。
6.专职人员未享受社会保障。在受访人群中,共有19位专职人员没有社会保障,其中专职秘书长有3人,专职普通工作人员6人。
二、福建省科技社团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专职化比例不高。差异性较大
通过调查,发现目前聘有专职人员的学会共有65家,占总数(145家学会)的44.8%,表明一半以上的省级学会尚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而在配备有专职人员的65家学会中,聘用3名及3名以下工作人员的学会占比达66.1%,科技社团专职工作人员规模总量相对较小。另外,不同学科学会工作人员的专职化率有较大差别,工科学会的专职化率最高,达66.7%;农科和交叉学科学会的专职化率次之,分别达43.5%和46.7%;理科和医科学会最低,分别为30.3%和25%。
(二)参加学会工作较晚,人员结构老龄化
通过调查,发现目前科技社团专职工作人员存在老龄化的现实问题。一方面,专职工作人员参加社团工作的起始年龄相对较晚,专职秘书长参加学会工作时的平均年龄为49.6岁,专职财务人员参加学会工作时的平均年龄为39.25岁,专职普通工作人员的平均年龄为39.66岁。接触社团工作时已届中年,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工作人员通过各方面培养提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也弱化了专职工作群体对社团工作的事业心和积极性;另一方面,现有专职工作人员结构呈现老龄化,专职秘书长的平均年龄为60.07岁,专职财务人员为46.1岁,专职普通工作人员为45.8岁,大多处于中老年阶段。人员结构老龄化,制约着工作团队知识水平提高和服务业务的熟练程度,不利于科技社团能力提升和品牌建设。
(三)社团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
通过调查,发现目前专职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还相对较低,对国际国内有关非营利组织的理论知识与实践运作缺乏前瞻敏感和正确认知,对目前我国科技社团面临的改革创新动态缺乏发展的眼光与敏锐的视角,这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社团工作的实效和个人价值体现,也影响社团在社会中的影响力和信誉度,反过来也影响专职工作人员本身的工作热情和工作地位。
(四)工资待遇较低,社会保障不到位
通过调查,发现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较低、社会保障不到位的问题较普遍。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较低,人均月薪为2695.84元。其中,专职秘书长薪酬待遇相对较高,平均月薪为3995.05元,个别秘书长月薪可达8000元以上;专职财务人员和普通人员的工资相对较低,平均月薪分别为2248元和2136.61元,有的甚至低于1500元。这些都与调查中专职工作人员比较认同的4000元以上的月薪标准有一定差距,同时专职工作人员的平均工资也都与2015年福建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人均月工资4893元和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人均月工资5207元相差较大。另一方面,部分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还不到位,调查中还有20位专职工作人员未享受社会保障。同时,大部分专职工作人员认为社会保障标准应与事业单位标准一致,但调查中发现,一半以上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障未达到事业单位标准。工资待遇较低和社会保障不到位,既极大地降低了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心,影响专职工作人员提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更不利于吸引青年人才参与到科技社团事业中来。
(五)专业化培训不够,缺乏职业发展规划
通过调查,发现对专职工作人员的专业化、常态化、系统化的培训体系尚未形成。一是由科协举办的培训班次数较少,接受培训的专职秘书长人数不多,常态化的培训机制尚未形成。二是部分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有些培训内容设计的过于理想化,没有切实考虑科技社团秘书长对于培训的实际需求,造成培训效果不佳。三是对于专职财务人员和普通工作人员等群体,相关岗位培训的内容和日程很少,極大地制约着专职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和职业发展的规划,从而影响专职工作人员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六)学会经费严重不足。改革创新进程缓慢
目前,福建省不少省级学会面临经费不足局面,导致了工作人员专职化率较低和工资不高等问题。从收入情况上看,通过承接职能、接收委托、购买服务收入达50万元以上的只有省铁道学会、省医学会、省土建学会等12家,占总数不到10%,大部分学会的收入十分有限。
三、加强福建省科协所属学会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在学会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新形势下,要充分发挥学会的功能,必须着力建设一支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与职业道德修养、职业化的学会专职工作人员队伍,这就需要在多个层面予以支持和保障。
(一)全方位支持学会的发展,确保专职工作人员队伍的稳定
学会是专职工作人员事业发展和生活保障的平台,有了强大的学会,才能有稳定的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学会的发展需要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财政税收和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护持。
1.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推动科技社团改革发展、提高专职工作人员社会认同感的重要保障。政府要进一步强化科技社团发展的法律保障,贯彻科技社团依法自治、依章办会原则,坚持学会改革创新的法治化道路,为学会改革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应尽快修订和完善社团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福建省科技社团发展促进办法》,进一步明确科技社团的法律地位、职能范围、管理方式,权责边界。
2.有序推进政府职能向学会转移。相关政府部门应积极推进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将促进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纳入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工作大局之中。要进一步明确有关政府部门的转移责任、标准和程序,明确量化指标,形成政府工作的“硬任务”。尽快明确政府转移职能的目录清单,提出需要取消、调整和转移的职能清单表,并按规定进行转移或者委托。政府各部门在梳理转移清单时,要将职能最大限度地向科技社团等社会组织转移,特别是科技奖励、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科技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技术鉴定和论证、技术标准(规范)制定、成果评审、科技评估、发展规划咨询论证、可行性评估和技术事故鉴定等服务性、辅助性、技术性项目应当列入政府转移职能目录。
3.强化财税支持力度。省科协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所属学会的资金补助力度,通过后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学会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积极争取给予学会与其他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主体同等待遇,对其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实行平等税收政策。对学会开展相关科技和人才公共服务工作,参照其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主体视同公益性服务或科技创新企业,对其实行平等的税收减免政策,给予相应的财政政策支持。实施学会分类管理,明确在不同管理体制下学会的收入支出原则和范围,对学会开展的学术活动给予经费支持。配套科学的奖惩机制,对考核成绩突出的科技社团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社团,指导调整或取消下一年度资助项目的申请资格;对成果突出的项目,要给予后续资助,推动和深化研究的进行。
4.完善科协管理功能。长期以来,科协作为科技社团的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学会的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改革创新不断深化的新形势新要求下,应该尽快建立起新型的科协管理学会的形式,探索建立学会联合体和科协团体会员制度。
大力推进学会联合体建设,适应学科分化细化和交叉融合并存的大趋势,鼓励学科相近、联系密切的学会加强交流和合作,推动面向大学科领域或全产业链的学会集群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承接政府的转移职能,形成工作合力,促进专职工作人员之间的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
(二)为专职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提供服务保障
1.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科技社团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积极推进科技社团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实现全员聘用制及实行定职定责管理,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绩效考核制度,做好专职工作人员的人事备案管理工作。
建议科技社团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且专职工作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不应低于50%。建立科技社团专职工作人员考核持證上岗制度,将学会专职人员社会招聘纳入单位人事改革和人才招聘市场的范围。加快科技社团专职工作人员职业化进程,使专职秘书长工作岗位由“工作需要”与“职务安排”向“社会角色”与“社会职业”的方向转变;专职人员管理由“单位人事管理”或“编外人员”向“人力资源管理”与“社团编制”的方向转变;社会地位由“无职无权无地位”向“权益结合空间大”的方向转变。参照国家现行统一的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系列标准和有关规定,办理科技社团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以及退休后的工资、福利待遇,解决专职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住房、养老基金等切身利益问题。
2.建立学会专职人员职称管理机制。积极推进学会建立专职工作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建立详尽的评定方法和科学的评定过程,将职称与个人收入挂钩,形成常态化的职称晋升机制。
3.完善专职人员薪酬体系。积极推进建立起一套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社团工作人员的薪酬福利及社会保障,切实提高工资待遇。
以福建为例,建议学会内部专职工作人员的合理平均月薪设置在4000元以上,其中专职秘书长平均月薪达5000元以上,专职财务人员和普通工作人员平均月薪达到3000元以上。有条件的学会可以参照事业单位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的工资体系。
4.强化专职人员业务培训。积极推进建立科技社团专职人员职业化培养机制,建议建立以下几个渠道的常态化培训:一是与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等相关院校联合,开展岗前专业培训。二是福建省科协定期举办秘书长培训和专职工作人员培训,将国际国内社团发展、基础理论普及教育、热点难点工作探讨、经验交流方法研究等纳入培训内容。三是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前提下,组织学会专职人员学习考察,开阔眼界,促进工作。四是完善海峡非营利组织专家论坛、省外对口学会工作研讨等交流平台,促进专职工作人员之间广泛交流,取长补短,开拓思路,进一步提高工作素养,提升工作成效。
课题组成员:秦威 周健林 吴凌
陈勇智 刘蓓 陈宇航
朱建
课题执笔:陈勇智 艾良友
本综述整理: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