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汝财
(李达故居管理处,湖南 永州 425000)
摘 要: 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李达年谱》(周可、汪信砚著)充分吸收了《李达全集》编纂整理的成果,较为全面地展现了李达的学术人生。在李达的生平和革命事迹的叙述方面,有个别史实的表述存在需要补充或修正的地方。对李达处于颠沛流离时为避免国民党当局和日军迫害坚持著述和办学进行不屈的斗争应做进一步的适当表述;对李达离开党中央机关应做适当表述;对李达家庭成分问题没有完全交代清楚,再版时恳望补充修正。
关键词: 李达年谱 史实考辨 生平事迹
人民出版社2016年11月版《李达年谱》(周可、汪信砚著)充分吸收了《李达全集》编纂整理的成果,较为全面地展现了李达的学术人生。这是该年谱的最大成果和优点。当然,由于课题组时间紧迫,加之关注点的侧重,在李达的革命事迹的叙述方面,有部分史实语焉不详,特别是与李达同志家乡永州、李达同志离开党中央机关和李达本人的家庭有关的史实,存在个别遗漏甚至错讹之处。这里提出来,以商榷于专家,恳望再版时予以增补或修正。
一、《李达年谱》对李达处于颠沛流离时为避免国民党当局和日军迫害坚持著述和办学进行不屈的斗争应做进一步的适当表述。
李达所处的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国家机制不健全,使得他在夹缝中求得生存,殊多不易。为了反抗国民党当局和日军的追捕和迫害,李达不屈服于时代对个人命运的安排,进行了不屈的抗争。
一是《李达年谱》(以下简称《年谱》)对1927年5月21日马日事变爆发前李达被迫离开长沙做了叙述,但对李达从长沙转移到零陵的艰难过程和对国民党倒行逆施的反抗一节没有做适当交代。读后,给人的感受是李达是纯粹为了个人安危而逃离革命队伍。事实上,李达作为一个革命家,一直在为党的事业而抗争。李达1927年5月21日马日事变当天接到党组织的通知,王会悟紧急叫李达连夜离开长沙,他当晚同父亲、大哥、大侄,租一艘木船经过15天的湘江漂泊,逆流而上,终于在6月6日抵达零陵蔡家埠渡口,秘密回家躲避[1]。7月初,中共党员、原北伐军第三十六军二师三团政治指导员唐克因大腿毒瘤发作从湖北经江西、湖南郴州等地,辗转回到家乡零陵县蔡家埠乡阳甸村治疗。7月中旬,唐克接到湘南特委指示筹划在家乡一带组织发动武装暴动。唐克一边治疗腿疾,一边与回到蔡家埠避难的李达取得联系。唐克向湘南特委提出,以南洋山庄、青云山为据点,在蔡家埠、楚江圩一带发动楚江暴动,建立工农革命政权,得到湘南特委的原则同意,并要求首先夺取敌人的枪支以武装自己,然后发动更大规模的武装暴动。唐克便选择湘江西岸的蔡市团防局为目标。为此,他在南洋山庄的甘蔗地里,组织和训练暴动队员,参加暴动训练的20余人。同时,他暗派人去蔡市团防局刺探情报,派人到东安芦洪司、石期市等地采购火药、引信等,安排人收集原农民自卫军的鸟枪、土炮,加以改装,提高性能。夺枪计划得到李达的全力支持,李达将其从长沙带回的那只木船提供给了暴动队员,并出资购买了一支手枪交给唐克。一位陈姓妇女经常勇敢地为唐克摇船,运输物资。在木瓜埠、略江口一带的湘江上,唐克与其他同志多次在木船上开会研究制订夺枪方案。8月下旬一天,蔡市团防局局长因走亲戚离开,群敌无首,唐克决定当晚暴动。当晚9时,唐克在李义家中召集全体暴动队员誓师暴动。唐克宣读夜袭团防局计划,并做了作战动员和战术安排。李达到场表示全力支持,并鼓励大家齐心协力,同仇敌忾,英勇作战,夺取胜利。李义与妻子早已备办酒肉为大家壮行,他们还扯出一块白布,用朱砂写上在5月26日零陵宥日事变中壮烈牺牲的唐浩、舒翼、周沁、刘桐等30多人的姓名,洒酒祭奠,誓言为烈士们报仇。然后,李义将写上烈士姓名的白布扎在自家正堂屋的主梁上,以表与烈士们同生死的决心。晚11时许,唐克率李义、陈物华、陈子超、雷开桐、胡仕虞、胡惠恩、郭邦督、唐英、唐建科、唐建松等一行22人,趁着茫茫夜色在略江口附近登上由李达备送的渡船,驾船的是李达亲自选雇的一位袁姓师傅。渡船快速劃向对岸,登岸后,唐克率队一部从后院翻墙跃入,一部携土炮封堵大门,并从前院突入与唐克会合。这时团防局队员正在宿舍赌钱打牌,唐克率众将敌全部擒获,缴获全部枪支16支。当晚,他与大家将缴获的16支步枪运回埋藏在鱼鳞庵后院地下,后为安全起见,又重新埋到南洋山庄腹地的甘蔗地里。后来,为革命大局着想,唐克派人将所夺16支步枪全部运到道县交给了湘南特委。在李达的支持下,唐克率领22名暴动队员仅凭2支短枪、大刀,成功地夜袭蔡市团防局,缴获16支步枪,给敌人以沉重打击[2]。这是李达在国民党背叛革命大肆屠杀共产党人的白色恐怖之下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统治的重要例证。如果在《年谱》中只字不提,就无助于读者认识李达的革命精神,似有不妥。这对于有些党内同志误解李达,讲李达“被大革命的浪潮所吓倒”也是一个回击。
二是《年谱》对李达1940年到1944年回乡躲避日军和国民党追捕的一些表述,与史实有些出入。《年谱》在对李达1940年经历事件的表述中提到“是年,零陵沦陷。李达结识石曼华女士,两人开始共同生活”[3]。这里与史实明显不符。抗日战争打到零陵,已经到了1944年,熟悉抗日战争历史的人都知道。1944年5月,日本帝国主义发动豫湘桂战役,企图占领并确保湘桂、粤汉及京汉线南部沿线要地,摧毁中国南部的主要空军基地,打通中国与南洋地区的交通线。当时的零陵机场是国军的军用基地,是日军此次战役的目标之一。6月18日,长沙失陷。8月上旬,日军攻占衡阳后,继续发动桂柳作战。9月2日,日军驻中国派遣军第十一军团第三、十三、四十、五十八师团从祁阳县北部地区全线向零陵方向侵入。9月5日,日军中村部步兵第六联队、第六十八联队和骑兵第三联队,分别侵占零陵城郊的接履桥、火烧铺、五里牌和菱角塘。6日夜24时,步兵第三十四联队偷袭位于蔡家埠的零陵机场,进占老埠头。7日凌晨,日军分3路攻打县城。上午8时,零陵县城陷落[4]。零陵陷落后,日军为了巩固其统治,在当地建立了维持会。此前,日军联队长曾三次登门拜访李达,试图劝说并邀请李达“出面维持社会治安”,第一次,李达答复:鄙人脱离政党之争多年,年迈多病,不便出面。第二次,李达婉拒:鄙人醉心学术,无暇兼顾地方治安。第三次,李达还未答话,就遭到日军头目威胁:您不为自己的生命安全着想,也该为父老乡亲的安危考虑。于是,李达携全家老小、李姓族人49口,另有邻居席姓小孩2名,一并避往永江河胡家洞大马槽、牌楼口等地。期间,李达遭土匪洗劫,著作手稿和毛泽东写给李达的信也遗失了。上述史实在我们走访当年跟随李达避难的李达侄孙李嗣俊等人时得到验证。因此,在《年谱》中讲“1940年到1944年间,李达全家为躲避日军追捕,辗转于永江河胡家洞大马槽、牌楼口等地”[5],这是将1944年9月-1945年9月间发生的事情,扩展到了1940年到1944年是错误的,应当予以纠正。那么,李达在家乡怎么能“找到一张安静的书桌”静下心来搞理论呢?据调查,李达在1940年回乡后,既要著述,又要劳动,难以维持自己的生活。得知日军轰炸贵阳、花溪等地,几乎夷为平地,李达十分担心王会悟母女的安全。众人认为王会悟等人早已不在,亲友们劝说李达另外续弦,也好照顾李达的起居生活。李达迫于形势,又犯有胃病,难以坚持写作,只好答应亲友的介绍,找了同乡长塘角村的20岁女子石曼华照顾他的生活,不久就共同生活在一起。石曼华平常为李达洗衣做饭,菜蔬很合李达的胃口,而且平时来拜访李达的各色人等都要先通过石曼华的甄别,再引见,这样掩护了李达的马克思主义著述活动。李达白天大多躲在李达故居后面靠近湘江边自行挖掘的防空洞中,在一张简易书桌上坚持写作,晚上回家睡觉。如是数年,直到1945年8月日军投降,9月李达回到老家居住。
三是对有关辅仁小学的表述,与事实有别。1946年56岁时,李达创办辅仁小学,并书写校名。《年谱》讲“书写校牌”[5]不妥,因现存“辅仁小学 李达 一九四六年二月”字样是写在食堂外墙上,没有单独的“校牌”。同页注解②中讲“1950年2月,他特地寄回了辅仁小学校牌的手迹。同年9月,这所小学并入岚角山完全小学。”这同样是与事实有出入的。实际情况应为:“1950年9月,当地人民政府在李达家乡办了岚角山完全小学。1951年2月,辅仁小学并入该校。李达给其侄子李定香写信,将辅仁小学全部校产和教学资料无偿赠送给岚角山完全小学,还随信寄回岚角山完全小学的校牌手迹。”[6]事实上,辅仁小学学校建筑主屋一并搬走给岚角山完全小学办学用,此后直到1962年9月,李达以全国人大代表身份回乡调查,还住在这搬走的建筑里面(也是李达故居的一部分)十多天。1974年李达被初步平反后,这个房子又搬回原址。1980年,李达被中共中央彻底平反。李达的夫人石曼华做主,将该房屋送给亲友居住。
二、《李达年谱》对李达离开党中央机关应做适当表述。
李达同志1923年-1949年期间离开党中央机关,辗转各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研究、著述和宣传,始终与党组织保持联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地下党组织依旧将李达作党内的同志看待。在《李达年谱》中对李达“脱党”做了清楚的表述:(1923年)“夏秋时节,在国共合作方式问题上与陈独秀产生严重分歧,同时不满陈独秀的家长制作风,愤然脱党”[7]。这里说“脱党”,可能依据李达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等特定历史时期所说的话和回忆录,或依据许多学者不同时期关于李达脱党问题的连篇累牍的解读和研究,无可非议。但笔者认为,现在已经是21世纪,中国共产党即将成立100周年,如果老是纠结其中跳不出“脱党”这一命题,就很难实事求是地评价和认识李达。早在2010年,中央党史研究室就在《人民日报》发表《马克思主义的忠诚战士——纪念李达同志诞辰120周年》,对李达离开党中央机关做了以下表述:“1923年秋,由于在党的有关政策问题上与陈独秀发生激烈争执,李达同志中断了与陈独秀主持的中共中央的联系。以后的20多年中,李达同志虽然从组织上离开了党,但思想上一直没有脱离马克思主义。他继续投身于党领导的革命事业,一直坚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坚持为党工作,为中国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诞生做出了贡献。”[8]想起“左”的思想占上风的“文革”时期,将李达打成各种各样的罪名,甚至从李达自己所说的“脱党”话中推断出他“叛党”,李达不得不回击:如果说我叛党,那是叛的“陈独秀的党”,而不是“毛泽东的党”。李达在被批斗中说过这样的急话。再则,“脱党”一词在党内文件中是有所特指的。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1945年6月11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第十二条规定:“凡党员及候补党员,没有正当理由,在六个月内不参加党的生活,不进行党所分配的工作,又不缴纳党费者,即认为自行脱党,由党的支部大会通过除名,并报告上级党委批准。”[9]这里,“没有正当理由,在六个月内不参加党的生活,不进行党所分配的工作,又不缴纳党费者”是并列的关系,即被“认为自行脱党”必须同时满足上述几个条件,而且“由党的支部大会通过除名,并报告上级党委批准”。第十三条:“开除党员或候补党员的党籍,须经该党员或候补党员所属之支部党员大会的讨论和决定,并须经上级党委的批准,方能认为有效。”“支部以上之各级党委,在特殊情况下,均得决定开除党员及候补党员的党籍,但均须经上级党委批准,方能认为有效”[9]。从上述条文看,李达的情况与之不符。李达一贯听从党组织的安排,如1923年离开陈独秀主持的党中央机关后,他继续应毛泽东邀请坚持在湖南自修大学任学长,培养党的干部;受党的指派给冯玉祥讲课,劝说冯接受联共抗日主张;与湖南地下党一起参与推动湖南和平解放;受党的指派,到暨南大学、上海法政专门学校讲授唯物辩证法;党中央得知李达在国统区坚持马克思主义著述和研究,十分高兴,曾派中央宣传部长张闻天找李达谈话,鼓励他坚持斗争,凡此种种。1923年秋李达离开党中央机关,是与陈独秀的家长制作风有关,陈独秀当面拍桌子,发脾气,说:“你不服从共产国际的指令,我可以开除你。”事实上,李达认为,应该坚持共产党的阶级性,坚持党对大革命的领导权,共产国际要中国共产党党员以集体名义全部加入国民党,是强加在中国共产党头上的不合实际的指令,应该抵制。当时,毛泽东同志是支持李达的观点的。此后,湖南的党组织仍将李达作党内的同志看。新中国成立前夕1949年6月李达应毛泽东之邀北上参政,与毛泽东畅谈别后22年的情形。李达以毛泽东、李维汉、张庆孚为历史证明人,刘少奇做介绍人,重新加入中国共产党,不要候补期,成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可见,毛泽东对李达在国统区坚持為党工作的事实是认可的,此前没有哪一级党组织认可李达“脱党”,并“除名”。毛泽东批准李达重新入党,不要候补期,就是对李达“脱党”问题的“终审判决”,事实上,李达对党的事业的忠诚,是显而易见的,他并没有实际上“脱党”。“文革”初期,李达被以错误的事实推断出错误的结论,甚至“开除出党”,当然更是完全错误的。因此,笔者认为,《李达年谱》对李达1923年秋离开党中央机关,表述为“愤而脱党”,应当予以修正为好。对“脱党”的种种说法,可以在注脚上予以注解。这样处理,以免与中央党史研究室最新的表述相左,继续传播,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名家大师”李达形象有损,害莫大焉。特别是2020年李达同志诞辰130周年、2021年建党100周年即将到来之际,对党史人物的评价更应多一些正能量。
三、《李达年谱》对李达家庭成分问题没有完全交代清楚。
现在位于李达家乡湖南永州的李达故居是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各地许多参观者来李达故居参观了李达生平事迹陈列展后,有一个疑问:李达故居规模那么大,李达家庭出身和家庭成分是佃农吗?《年谱》的开头就做了介绍:“1890年(清光绪十六年庚寅)出生10月2日,出生于湖南零陵县蔡家埠一个佃农家庭。名庭芳,字永锡,号鹤鸣。”“佃农”,即依靠租种他人田地生活的农民。这里交代了李达出生时的家庭情况,应视为“家庭出身”。当然新中国成立后对李达本人家庭成分的判定,却并非依据其出生时的情况,而是依据其新中国成立前三年的政治经济状况。因此,对李达1951年土改时被零陵县认定其家庭成分为“小土地出租者(或自由职业者)”应在其《年谱》中做交代,以免不知情的人们予以驳难和误解。李达1936年5月1日代父撰写的《自序》寿屏上记载,李达的父亲李辅仁先生“少贫,家无立锥地,幸赖先伯光明公之力,得从名儒王绶先生习举业”[10],李达出生在一个小茅屋里,他家是“佃农”家庭,自然不假。此后,李辅仁先生“小试辄不售”。“甲戌岁大旱,人民艰食,伯家中落。仰事俯蓄,彷徨无计,予乃弃其所学,改课农桑,偕先配胡氏,田家作苦,克俭克勤,家始少有,儿曹亦踵出”[10]。李达父亲依靠自己努力种田,精明能干,他做过小生意,当过私塾先生、银匠等,逐渐发家。1908年,李辅仁从一个黎姓乡绅家里买下一栋庄房(其功能原是用于地主收租谷的仓库)作为祖屋。1912年增建两边耳房和前面一排围屋。1926年,李达36岁时五兄弟与父亲分家,他分得三间房屋11.98亩水田。根据1951年土地改革时零陵县的划分标准,人均水田5亩以上、户均水田25亩以上的家庭成分可划为地主。李达新中国成立前三年是湖南大学教授(脑力劳动者),家里4口人,包括李达夫妇和2个子女,人均水田不足3亩。因此,依据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土改时李达同志家庭成分被划定为小土地出租者(或自由职业者)。后来,“文革”时李达被打成“地主”,1966年8月24日被迫害去世。1967年12月18日零陵县人民委员会发出(1967)会民字第226号《关于撤销错定李达同志家庭成分问题的通知》:“李达同志的家庭成分,应按土地改革划定的小土地出租成分不变。”[11]
《李达年谱》的出版,是《李达全集》整理研究的又一成果,可喜可贺。读罢《李达年谱》,感到李达的著述宏富,《年谱》对其著作撰写的时间和每一部书的要义阐释精当,有酣畅淋漓之感。若能在李达的生平事迹上进一步弥补瑕疵,就更加符合史实了。
参考文献:
[1][6][11]王炯华.李达评传[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151-152,311,484.
[2]永州市冷水滩区党史与地方志征集编纂办公室.中国共产党冷水滩历史:1921-1978[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3:71-74.
[3][5][7][10]周可,汪信砚.李达年谱[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106,108,35,92.
[4]湖南省永州市党史与地方志征集编纂办公室.中国共产党永州历史.第一卷,1921-1949[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0:169-171.
[8]中央党史研究室.马克思主义的忠诚战士[N].北京:人民日报,2010-10-5.
[9]中国革命博物馆.中国共产党党章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