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林利
摘要:本文通过对全国高职中外合作办学的总体情况及发展迅速的江苏省进行统计分析和调研,分析高职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现状,解析当前高职中外合作办学存在的问题:办学规模发展不平衡、生源质量和数量下降、专业设置重复现象普遍、评价体系不健全等,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改进对策。
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 高职教育
一、高职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
(一)办学规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公布的由地方审批报教育部备案的机构及项目名单(2016年10月13日更新)统计出目前办学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高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共计677个,其中高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654个,合作办学机构23个,其中包含1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从地域分布来看,全国高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数排名前5位的分别是江苏(193)、浙江(55)、河北(44)、湖北(41)以及上海(34)。总体上,东部、中部发展优于西部、东北部地区,特别是西北偏远地区发展总体上落后于其他地区。
(二)人才培养模式
目前我国高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的人才培养模式按合作程度不同可将其划分为引进式、合并式和融合式三种模式。1.引进式是合作初期较常运用的模式,是除国家要求的课程外完全引进外方的培养模式,课程标准、评价体系都按照外方的要求进行。2.合并式在保留合作双方的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的基础上,双方可互相认证和认可相关课程的学分,学生通过修读相关课程符合双方毕业标准,就可以获得双方的学历证书或者资格证书。3.融合式是合作的深度模式,在此阶段合作双方共同制定符合培养目标的培养体系,包括专业标准、教学计划、课程教学标准(大纲)、教材、学生评价标准等。
(三)专业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公布的由地方审批报教育部备案的机构及项目名单及详细信息(2016年10月13日更新),选取高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数最多的江苏省进行统计分析得出江苏省高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布局情况。江苏全省高职中外合作办学设置的专业涉及14个专业大类,44个专业二级类别。覆盖范围相对将广泛,专业类基本齐全,专业布局呈不平衡状态,财经商贸类专业类明显多于其他类别。
二、高职中外合作办学存在问题
当前我国高职中外合作办学存在的问题有:1.办学规模呈现发展不平衡现象主要体现在合作办学项目远远多于机构。合作办学项目远远多于合作办学机构,说明合作层次还处于较低水平;中外合作办学也出现地区发展不平衡现象;此外,地区分布差异明显。全国高职中外合作办学东部、中部地区明显在办学数量上超过西部地区。其中东华地区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明显优于其他地区,这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区高职教育发展水平分不开。2.生源质量和数量呈下降。近年受生源人数减少、本科院校扩招等因素的影响,使高职院校招生形势困难重重高职,非公办的高职院校只能降低分数线,保证学生人数。受到招生的影响,学生学习基础较差、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较低,导致培养目标难以实现。3.专业设置重复现象較普遍。已有的高职中外合作办学设置大多是财经商贸类和电子信息类专业,工科专业设置较少。专业设置低水平重复现象难以凸显中外合作办学特色。4.评价体系不健全。目前,政府还未制定一套专门的评估体系用于高职中外合作办学,作为独立与政府和院校的社会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在我国还未得到发展。
三、高职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对策探讨
(一)科学规划,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
政府应科学,使中外合作办学健康有序发展:1.对中外合作办学高职与本科实行分类管理,制定针对高职中外合作办学政策与法规。实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不同类型学校应根据自身定位和发展目标开展中外合作办学。2.合理调控,及时协调当前发展失衡以及专业设置不合理的现象。3.落实政策,制定优秀资源的内涵与标准,鼓励高职中外合作办学独立机构的设置与发展,引导院校合理规划专业设置。
(二)严把招生“入口关”,提升生源质量
高职中外合作办学的生源质量不高,除了专科层次教育自身生源受限外,很大原因在于学校在自负盈亏的压力下,学生规模决定学校收入。虽然高职中外合作办学面临数量和质量的双重压力,但是质量才是长效发展的生命力,只有保证了质量,才能使数量上升。
(三)优化专业布局,打造专业品牌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意见》指出:加强学科统筹,鼓励在国家急需、薄弱和空白的学科领域,以及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与外国教育机构确具优势的学科专业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严控已有相当规模的商科、管理学科、国家控制布点学科的合作办学,严把资源引进入口关,维护我国教育主权。基于高职中外合作办学的实际,专业设置应以就业为主,结合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和特色,考虑该专业的“实用性”和“可行性”。
(四)建立健全高职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五位一体”的评估机制
“五位一体”的教学评估制度即:自我评估、院校评估、专业认证与评估、国际评估、教学状态常态监测。杜玉波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国际经验与中国探索”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指出:中国教育部将进一步建立完善高等教育质量分类体系,健全高等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特别是“五位一体”的教学评估制度。从我国国情出发,建立的多元质量标准体系。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国务院令第372号)[DB/OL].2003-03-01.
[2]教育部.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三年来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情况[DB/OL].2013.
[3]中外合作办学教育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工作的意见.
(基金项目: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会计(苏州百年职业学院),项目编号:PPZY2015C245;作者单位:苏州百年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