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2017-06-14 03:19张东明
人民周刊 2017年7期
关键词:监督制度民主集中制党章

张东明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党内监督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发展实际相结合的理论产物,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理论性和实践性。我们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监督的重要论述,立根固本、笃信笃行,不断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

阐明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的重要内容,也是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重要内容。

建党以来,我们党一直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加强党内监督成为中国共产党不断壮大、不断成熟的重要原因。同时,也出现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一些党员、干部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严格执行党章,漠视政治纪律、无视组织原则。这些问题同党内监督缺位、纪律执行乏力密切相关。

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自身监督。我们要总结经验教训,创新管理制度,切实强化党内监督。”他强调:“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这些重要论述鲜明指出了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和重要地位,明确把党内监督摆在了各种监督中的首要位置,抓住了问题的实质、根本和要害,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工程打下坚实基础。

阐明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第一位的是党委监督,不能一谈到监督就只想到纪委或推给纪委。”早在一大党纲中就规定了中央和地方执行委员会的监督职能,随后历次修订的党章都规定了党委的管理监督职能。党委的监督责任是党规党纪规定的、不可推卸的。同时,党内监督是党员的基本权利,这在七大党章中就作出了规定,在十二大及以后的党章进行了具体完善。但是,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执纪审查中发现的情况看,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监督主体比较分散,监督责任不够明晰,监督制度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强。党内监督缺位,必然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针对党内监督缺位的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含监督,强调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针对党委纪委如何监督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委监督是全方位的监督,包括对党员的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工作,党委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纪委监督重點是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各级纪委要坚守职能定位,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党章、严明党纪,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针对党内监督制度规范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

这些重要论述突出强调了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鲜明指出党委在党内监督中第一位的责任,指出了纪委的监督职责,有效破解了党内监督缺位的顽疾,从根本上解决了谁监督的问题,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工程明确了主体责任。

阐明党内监督的实现途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复杂的党内外环境,党内监督工作始终把继承传统和改革创新结合起来、制定目标和狠抓落实结合起来、分类指导和统筹协调结合起来、当前工作和长治长效结合起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明确了党内监督的实现途径,从方法上解决了如何监督的问题。

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得不到贯彻执行,党内监督就只能流于形式。落实民主集中制是实现党内监督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必须着力解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只有切实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广大党员才能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制度和体制优势。

强化巡视监督,推动党内监督向纵深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把巡视工作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摆在重要位置。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要实现巡视全覆盖,有力推动了党内监督向纵深发展。

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一剂良药,是对同志、对自己的真正爱护。”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党的十八大以来,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利器得到进一步强化和升华,党内生活中存在的种种不良风气得到切实纠正,党内生活总体上呈现出积极健康的发展态势。

完善监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规治党,就要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完善监督制度,又要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既要对事也要对人,要问到具体人头上。几年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相继出台,把完善监督、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党内监督制度执行的强大推动力,党内监督取得明显实效。

阐明党内监督的重点难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反复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抓住‘关键少数,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强调“强化党内监督,首先要把中央和国家机关管好”。这些重要论述胸怀坦荡、不遮不掩,彻底明确了重点监督谁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政治局以身作则,为全党作出了表率。作为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者、推动者和党内监督的信号塔和标杆尺,党的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政治局自觉在监督下开展工作,自觉诚恳接受全党监督,并做好自我监督,为全党带了好头。同时,围绕强化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党内监督,实现了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各派驻机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明显增强。

如果说党内监督的重点是一把手,那么党内监督的难点则在于如何实现党内监督的日常化和可持续。所有腐败案件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小错到大错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化党内监督,重在日常、贵在有恒。党的各级组织要敢于较真碰硬,见物见人见细节,从点滴抓起,从具体问题管起,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党组织要多了解党员、干部日常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的反映,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把党内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上,敦促党员、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全党同志要习惯于在同志间相互提醒和督促中修正错误,共同进步。”

这些重要论述找准了问题的病根,是破解党内监督乏力的良药,为加强党内监督明确了重点难点。党的各级组织只要拿出滴水穿石的劲头、铁杵磨针的功夫,党内监督工作必能在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中见常态、见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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