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城

2017-06-14 12:26甄明哲
牡丹 2017年16期
关键词:集装山野山峰

甄明哲

1

现在我对那个冬天已经印象模糊了,只记得那是一个格外寒冷的冬天,空气中有什么莫名的成分在叫嚣和炫耀,仿佛什么人拿香烟烫我耳朵。我满脑子都是不顾一切冲出去的古怪念头,至于要冲出去的究竟是什么,冲出去又干什么,我自己则一无所知。

那时我在京城一家公司工作,整天浸泡在文案和策划里,至少面对电脑十个小时以上。后来发了年终奖,我终于辞了职,去丽江玩了好几个月,那就是我噩梦的开始。抽烟、酗酒和滥交,让我的身体彻底毁掉了,皮肤粗糙,满嘴口臭,仿佛生了一场大病。钱几乎被花光,身上唯一的家当,是半条兰州。

我在丽江站前面的小广场上盘腿而坐,那模样跟一个流浪汉差不多。从车站的出站口,不时涌出兴奋的男男女女,看上去是那么的开心,幸福,快乐,我看着他们,不明白让他们开心和快乐的是什么。车站广播员不时用优美的嗓音播报,发往昆明、贵阳、重庆、长沙、成都或者别的地方的火车就要出发了。我脑海中浮现出火车在夜幕中四通八达的景象。一根一根地,我抽着香烟,最后决定买一张去羊城的车票。那是一个曾经对我颇具吸引力的城市。

最初的几个夜晚,我是在羊城公园度过的。公园里面什么都有,小山,小河,提供自来水的公共卫生间,还有一尊巨大的五羊雕像。我喜欢半夜的时候和这些雕塑呆在一起,观察它们冷峻分明的棱角。我心想,八成这尊雕像是一场骗局,它们在白天的时候是雕像,到了夜晚就活过来,扬起蹄子在羊城的街道上乱跑。

我买了一打啤酒,坐在雕塑前面的空地上。羊城的空气中充满了饱满四溢的花香,有一种让人想哭的微妙的幸福感。那时我觉得孤独极了,整整一座城市中,陪伴我的唯有这五头公羊而已。我一连打开了六罐啤酒,其中五罐放在公羊面前,自己拿起一罐喝着。路灯把乳白色的光线凝固在公羊们的身上,它们一句话都不说,神情时而严峻,时而含笑。

从公羊旁边的走道上,传来了人声,我以为是公园的保安,不禁提高了警惕。循着声音看去,一种奇异非凡的场景出现在我面前。

那是一个穿白裙子的姑娘。她正背对着我,朝一个方向摆姿势。我看到她提起那件白色的长裙,越撩越高,露出了两条修长的大腿。那裙子下面光溜溜的,什么都没穿。她飞快地四顾一下,发现没有人后,用手轻轻拨了拨吊带,于是那轻盈的白裙子一瞬间褪在地上,一点儿声音都没有。

她的身体像白色的羔羊那样呈现在微醺的空气里。

我不禁咽了一口吐沫。她的背部光滑洁白,有一种虚幻的美感,我仿佛能嗅到那温存的肉体的清香。很快,她往我这个方向走来了,似乎碰倒了地上的啤酒,叫了一声:“哎呦!”

“咣当”一声,啤酒倒在地上,咕嘟咕嘟流淌起来。那姑娘像羚羊一样跳了起来:

“我的妈呀,谁的酒,真讨厌!”

她抬起目光,隔着几尺夜色,终于发现了我。我有点不知所措,担心她会叫出来。没想到她只是略微有点吃惊,双手像门闸似的夹在胸前,站了一会儿,好像是在打量我,然后直勾勾地走了过来。

“喂,说你呢,还没看够呢! ”

她就那么站在我面前,那模样像是在看假山上的猴子,随后她朝身后喊道:

“山峰,这儿有人,快过来。”

我那时候才發现她身后还有一个人,穿着拖鞋,手里提着一部照相机。这种打扮的人在丽江见过很多。他的眼睛很小,好像对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他看到我,多少有点不屑一顾。

“要饭的,别搭理他,咱们走吧。”

“你他妈的才是要饭的。”我立刻骂道,“你他妈全家都是要饭的!”

那姑娘和这个叫山峰的家伙愣了一下,两个人哈哈大笑起来。

那天晚上,我们三个人在五羊雕塑前,喝掉了剩下的啤酒,分享了最后一支香烟。我告诉了他们我从京城到丽江,又从丽江到这里的故事。他们听了拍了拍我的肩膀,说看我的模样就知道我不是普通的流浪汉,因为他们没见过哪个流浪汉会请雕像喝什么啤酒。

“我说,你不知道你这么干有多危险吧,小心你被丐帮抓了去,打残了让你当乞丐。”

“我读书少,你可别骗我,这年头哪儿还有什么丐帮。”我不由得挠挠头。

姑娘哈哈笑起来。我从来没见过一个姑娘能笑成这样。她是那种仰天大笑,笑得非常自然、坦诚、发自内心。她身上穿着刚刚那件白裙子,像一株湿漉漉的白水仙。她黑色的长发在空气里正散发着好闻的味道,和香烟、啤酒以及湿润的空气混合在一起,让夜晚变得微妙又迷离。她告诉我她的名字叫彩。

“得,那你跟我们回去吧,至少有个住的地方。怎么样山峰,咱们不是还有空箱么。”

山峰咕哝一声,挠挠头,说收拾一下就没什么问题。彩把我从地上拉起来,她的手指又细又软,充满了韧性。她就那么轻轻一拉,就拉起了我几个月都没站起来的屁股。

我们三个人跳上一辆摩托车,由山峰驾驶,我坐在彩的后面。摩托飞驰,道路两边的灯火,被拉成了无数发光的线条。我头脑格外清醒,胳膊揽着彩的腰,而且厚着脸皮把脸埋在了她的长发里。她的头发像纷飞的野草,散发出阵阵醒脑的香气,一个劲儿地往我的耳孔里钻,弄得我直痒痒。

那时候我还没有理解,他们所讲的箱子,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们最终停在了一个布满沙石的河滩上。下了摩托车,一种堪称奇异的景象出现在我的眼前。只见在一大片遍布碎石的河滩上,散落着大大小小,高高低低,成百上千只集装箱。在其中许多箱子上,布满了彩色的灯泡,那些光线粗俗又暧昧,让人心里生出一种奇异的愉悦感。光亮柔和地将这一片区域照亮,仿佛温柔的守卫者,在黑暗中烘托出一座奇异城市的轮廓。箱子大多锈迹斑斑,在风中散发着一种陈旧的铁锈味儿,仿佛蒸汽时代留下的机器残骸。它们有的架在一起,像积木那样越垒越高,有的则平躺在沙地上,宛若变形金刚断掉的手臂。细风拂过,带来了铁皮在风中颤动的呜咽声,像是工业时代的最后一声哭泣。

这是一座用集装箱堆积成的城市。

隔着一条宽阔但是几乎干涸的大河,对岸是灯火辉煌的高楼大厦。我那时有种奇怪的感觉:彼处灯火通明,此处暗淡温柔。这条干枯的大河成为此处和彼处的分界线。只有一座铁路桥从对岸延伸过来,将两个世界相联通。长久以来,我一直生活在对岸那个世界,根本想不到在河的对岸,竟然还有这样的地方。

“怎么样,不错吧。”彩多少有些得意。

“不可思议。”我喃喃地回答道。我住过地下室,睡过立交桥和地铁,甚至在公园里流浪过,但这样的场景,我还是头一次见。在箱子前面的空地上,三三两两的人正围着一堆小小的炭火,火星被风轻轻地吹到了天上,飘散在沉寂的夜空中。

到底沦落成贫民窟的一员了。我想。

那晚我睡在其中一只铁皮箱子里,里面是满地的废报纸,食品包装袋,矿泉水瓶和别的什么垃圾。有一张行军床,还有一只小小的节能灯泡。我不得不说,那是个难熬的夜晚,我几乎彻夜难眠,打死了半瓶蟑螂。

2

第二天,我终于看清楚了集装城的全貌。和夜晚那黑黢黢的景象不同,到了白天,那些红色、蓝色、白色的集装箱,在阳光下显得非常漂亮。爬山虎旺盛地生长着,已经生长得有些年头了,那柔顺的叶子,看上去浓绿又荫凉。几处箱子连在一起的地方,晾晒着一排排各色床单,空气中似乎能闻到洗衣粉的香味。

一群鸽子在半空里急掠而过,盘旋飞舞。我俩抬起头,看了那群鸽子一会儿。在天空中,鸽子白得发亮。彩告诉我,她很喜欢这群鸽子,但不知道是谁养的,鸽舍就是这里最高的那个箱子。

“这些都是谁弄的?”我问彩。

“你说什么?鸽子?电?还是排水管?小意思,这里最不缺的就是工人。电工,水管工,通下水道的,搞装修的,搞设计的,可全都是专业人员。怎么样,厉害吧。”彩不无得意地向我介绍。我多少有点好奇,于是接着问道:“那还有什么人?”

“什么人都有,像你这样的小白领,电子厂的打工仔,农民工,小偷,流氓,乞丐,还有一些常年失业,无家可归的人。”彩一边讲话,一边把集装城的各个地方指给我看。在她的指点下,我才看清楚不容易看到的一些细节,只见有的地方像四合院那样围成了一个院子,一些人正在院子中央洗衣服;许多小孩子正在另一个院子里追逐吵闹,那是一所小小的托儿所,专门照看不能上学的小孩子;还有些箱子,变成了小賣部和台球室,赤裸上身的男子,正蹲在门口抽烟,染着红发的年轻人正在露天的台球桌上打台球。

“不过这地方,快保不住了。”

“什么意思?”

“拆迁队来过一次,说是要拆除这个地方。”

“那怎么办呢?”

“没怎么办,我们把他们赶跑了,你没见那时候的场景,好玩儿着呐。”

彩是一个模特,在集装城已经一年了。至于她从哪里来,以前是干什么的,就不肯告诉我了。

我不得不告诉你,我非常喜欢彩,她是个非常漂亮的姑娘。我问她的名字可有什么来历,她不无邪恶地一笑,告诉我没什么来历,不过她记得有一首诗,是这么写的: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里面不是有一个‘采字么。”

我笑笑,说你的名字真不错。

“晚上我带你去个地方,现在我要去工作了。你可以先洗个澡,没好意思告诉你,你都臭了。”

一架箱子铺着防水布,里面盛满了已经沉淀过的、暖融融的雨水,用一根水管通到头顶。我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之后坐在彩的房间里抽烟。房间多少有些杂乱,桌子上摆满了令人眼花缭乱的各种化妆品,还有一只塞满了衣服的衣橱,高跟鞋和凉鞋散落在地,一张小小的圆桌上,烟灰缸插满烟头,宛若一尊化为灰烬的火山。我一边抽烟,一边想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我那时候想,自己所经历的一切仿佛都有了充足的理由,那就是让我来到集装城,来到这个叫彩的女孩的房间里。

彩回来的时候,发型居然变了,拉得又长又直,发梢的末端被染成了绿色,有一种光洁感,仿佛那不是头发,而是塑料。我夸她的头发真漂亮,她微笑着说谢谢,丢给我一个纸袋,里面装着两个汉堡。我们沿着河,边吃边走。路上她给我讲了有关山峰的事情,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山峰还有一个兄弟,名字叫山野。

“搞音乐的,现在我们就是去听他唱歌。”

河水潺潺的流动声若有若无,我问他们是从哪里来的。

“他们从北方来,原来是种麦子的,但不是亲兄弟。回头让他们告诉你好了。咱们不说这个。”

“嗯。”我一边嚼着汉堡,一边说,“有个问题想问你。”

“你说。”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哈哈。”彩笑着回头看我一眼,她笑的时候总是哈哈笑,弄得我也觉得好笑起来。

“不为什么,因为你是个陌生人。”

她见我有点发愣,又补充道:

“我很少对陌生人感到亲切,不知为何,你是个例外。”

我笑了笑,说我是个没用的人。然后我们都不再说话。这时候传来了一声悠长的汽笛声,一列火车从铁路桥上驶过,发出“咔哧咔嚓……”的轰鸣。在轰鸣声之下,还有另外一种声音,好像是什么人在呐喊,我疑心自己听错了。

那是一个在铁路桥下面的酒吧,我走到跟前的时候,就已经听到了里面不可抑制的噪音。绿色的灯光从桥体下面的缝隙里泄露出来,像机枪一样扫在我们的身上。我和彩沿着一条被人踩出来的泥土路走了上去,门外站着两个黑人,那模样真是酷毙了。看到彩过来,他们两个嘻嘻笑了起来,露出来白得惊人的牙齿,他们把门给拉开,放我们进去。

里面烟雾缭绕,仿佛一百二十个人同时在那里抽烟,光线从阵阵浓雾里挥洒出来,把那雾气染成红色、黄色和绿色。天花板上,密密麻麻挂的全是各种颜色的灯泡,所有古怪的光线混合在一起,让人眼花缭乱。音乐声非常刺耳,我几乎什么都看不到,什么也分辨不了。彩拉着我的手在许多双脚、椅子、桌子之间穿行,最后在一个靠窗的地方坐下,我看到有窗户,像看到救命稻草,立刻把那窗户打开,把头伸出去拼命地呼吸了两口空气。我们刚落座,立刻有人端上来了啤酒。啤酒像冰棒似的冒白气。

“怎么样,这个地方?”彩问我。

我被烟雾熏得直流眼泪,一边擦,一边竖起大拇指。

“非常棒。”我说,“大开眼界。”

“嗯。”她点点头,喝了一口啤酒说,“其实也就这么回事儿。这儿是穷人的地方,羊城属于有钱人,不是我们的。”我吸入了一点烟雾,觉得那味道非常甜辣、醇厚,有一种令人舒筋动骨的快感。慢慢地,我已经听不清彩在讲什么了。我努力睁开眼睛,想看清楚她的面孔,我觉得她的脸正在像面团一样拉伸变形,变得红彤彤的,像用酒给泡过。“你还好吧?”彩笑嘻嘻地问我,那神态仿佛说明,她在喝第一口酒的时候就已经醉了。

我说还好,就是太刺激了。

“哈哈哈,你有没有搞错,我们要在这儿呆一整夜呢!”她精神抖擞地摇摇头,头发在空中飘散开来。我惊讶地看着眼前这个姑娘,短短几分钟之内,她的脸都快变形了,舌头变得像炭火那么通红。她那双眼睛是那么狂躁、亢奋、嚣张,好像她正有意识地透支着自己未来的生命,把她二十年的时间,像一把火那样在三秒钟之内不惜一切代价放火烧掉。

“喂,快看,山野!”彩拉着我的胳膊,从椅子上站起来,而且把我也给拉了起来。我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一个赤裸着上身的男子站在了台子中央。他是那么瘦,而且黑,汗水从他的脖颈沿着肌肉一直往下流淌。音乐为之一变,整个房间里充斥着尖叫和嘶喊声。贝斯开足了马力嘶吼起来,密集的鼓点敲响,所有的人开始跟着跺脚。山野的声音在房间的低空盘旋,像一架巡航轰炸机。那是一种低沉、狂野、劣质和粗陋的声音,我分不清楚歌词,那感觉像是听见一头野兽在嘶吼。

这时候,房间突然震颤了起来,从天花板到地板,尖叫像冲锋似的达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让人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一列火车从头顶轰隆驶过,车轮简直像贴着头皮碾过。那“咔哧咔嚓”的碾压声离我们是如此之近,有一种我们的性命和肉体,精神和灵魂被活活碾压的快感。我觉得自己几乎快没命了。

精疲力竭。我的十指和彩的手指紧紧扣在一起。她那充满活力的腰肢和脖颈,仿佛正在尽情喷洒着她最后一个小时的生命。我凑近了她的脸,她立刻就伸出了舌头。我吻着她,像吻着我自己一样,仿佛那不是她的舌头,而是我的舌头。我抱着她,仿佛那不是她,那是另一个我。我那时候觉得,所有的东西,都只是一个东西,一个兴奋的、疲倦的、筋疲力尽的,然而是快乐的东西。

3

集裝城也有房东,这多少令人有点惊奇,最开始我以为这些箱子都是废弃的。集装城的房东是个身材瘦削的老人,看上去非常和善。他是在一个安静的下午出现在集装城的。

那天虽然是大晴天,但他却带着一把雨伞,像拐杖似的那么拄着。他身上的每件衣服都相当旧了,但洗得干净,整洁,没有一丝灰尘。在那个周末的午后,他不紧不慢,安安静静地出现在集装城,每个见到他的人都和善地跟他打招呼,叫他水伯。

“哎,哎。”他点点头应声答道。

房租跟北京相比,可要低多了,差不多是四分之一。水伯手里提着一只布袋子,每到一户人家,就把那袋子打开,那家人必定早就迎在了门口,准备好了房租,热情地和他寒暄两句,之后他便打开布袋,把那钱放进去。刚开始布袋还呈现出空空荡荡的姿态,等到房租收完,差不多是鼓鼓囊囊的了。他每次取完房租,像刚买完菜一样提着钱去银行,从未出过意外。我不由得想起在京城,被连着三个月涨房租的房东围追堵截的事情。相比之下,这里的生态令人惊奇。

“是个好人呐。”彩这么说。

我交了五百块房租,决定在这里安顿下来,并且重操旧业,在城里找了一个设计广告的工作。我大概理解了集装城的真正意义,它远离真实的生活之外,很可能是另外一种真实。

固然,更现实的因素是城里房租高得离谱,不得不如此,但我更愿意相信,这里的人对这座边缘的城市,有一种特殊的家园之感。城市是虚无的,没有生命和灵魂,而人真正的生命,应该在城外这条湿润的河边栖息。

还有另外一个问题需要澄清,那就是我、彩、和山峰的关系问题。山峰和彩难道不是恋人吗?不是的。山峰是个摄影师,他经常给城里的姑娘拍一种叫做私房照的东西,内容无非就是“很艺术地”拍下姑娘们的身体,让她们以后有所存念。山峰带回来超过几百号姑娘,他的箱子里几乎全是裸体美女的相册,还有一个专门洗相片的暗房。有一次山峰告诉我,这证明了这座城市对美有着多么惊人的需求。

彩和山峰睡过,和山野也一样,她和集装城的另外几个人也有过关系,但这种关系就如同我和她的一样。她身上有那种令人神往的特点,她是那么的光彩照人,男人们为了她争风吃醋。只要她一声令下,宣布说自己要和山峰结婚,那么至少有十人会咬牙切齿,痛打山峰一顿。我自己本身就是这群家伙中的一个。我相信所有这些人都和彩有过不同寻常的故事,而他们也一定为这种经历暗自得意。

工作一个月后,我发了工资,请彩吃饭。

“多谢你当初把我带回来。”我说。

“你可别后悔,我可是很能吃的!”

“那自然,管饱,走吧!”

我借来了山峰的摩托车,带她沿着公路往城里开。彩在后座,用胳膊揽着我的腰,把头贴在我的背上。天色逐渐暗淡,灯光开始闪烁。我问彩想吃什么。她让我带她去一个地方。

我们的车子渐渐驶离了大道,拐入了岔路口。地势时起时伏,葱郁的小山出现在道路的两侧,有的居民楼就建在山上。我们钻入了一条胡同,那里面人声鼎沸,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夹着烟卷儿下棋的大爷,提着芹菜的大妈,还有蹦蹦跳跳的小学生。卖卤味儿的、卖点心的、卖海鲜的、卖菜的,这些人把狭窄的道路堵得严严实实,车子再也难往前移动一步。我疑心是不是来错了地方,彩摇摇头说没有错,就是这儿。她让我把车停在路边,步行往前走。在一家快餐店门前,彩停下了脚步。她让我进去,买汉堡和可乐。她就不进去了,在门外等着。

我多少有点疑惑,但还是照办了。那是一家非常普通,甚至有点庸俗,让人乏味的快餐店,名字叫肯德麦。我猜大概是肯德基、德克士和麦当劳的缩写。里面只有几张卡座和圆桌。几个小孩子正大吵大闹,把可乐洒得到处都是。几只讨厌的苍蝇,一直嗡嗡叫个不停。整个店散发着一种陈旧、衰老的油烟味儿,玻璃窗上有一层淡淡的油污。

我买了四个汉堡,两份薯条,两杯可乐。汉堡小得可怜,鸡块萎靡不堪,俨然炸过好几遍。薯条也软塌塌的没有力气。一共加起来才不到六十块钱。

“就吃这个?”我问彩,“可别给我省钱啊。”

“哈哈,才不会,我就爱吃汉堡。带你去个地方,你跟着我就得了。”

我们两个漫步而上。一路上,我多少有点闷闷不乐,我本来打算在高级的餐厅吃高级的晚餐,然后和彩度过一个美妙的夜晚。彩似乎看出了什么,拉住了我的手,轻轻地摇了摇。“怎么,不开心?”我摇摇头,说没有,露出一个多少有点勉强的微笑。“瞧你那样子,”她突然在我脸颊上亲了一口说,“已经到了笨蛋,坐下来吧。”

我们在山坡上坐下来,草地上湿漉漉的,青草的香味儿笼罩在四周。天色已经变暗,西面的天空呈现出微弱的淡紫色,非常干净、清新。在山坡对面,是一个很高档的居民区,居民楼拔地而起,有几十层那么高。

彩深深呼吸了一口气,把头依靠在我的肩膀。暮色渐浓,青草和黄昏的气息非常温暖。我多少有点困惑,对着对面那座建筑物发呆。

过了几分钟,彩突然从包包里掏出了一个东西,竟然是一个小小的望远镜。她举起望远镜,开始往对面那座楼里探望,好像在找什么东西。过了半晌,她回过头,盯着我的眼睛,那样子显得非常认真。

“喂,我能相信你么。”

我回答说当然能。

“喏,十七楼的那个窗户,试试看。”她把望远镜递给了我。

我接过望远镜,按照她指的那个方向看。在居民楼这面,全是落地窗。我找到十七楼的位置,里面亮着灯光,由于没拉窗帘,看得很清楚。

“看到什么了?”彩问。

“哦,有人在吃饭。”

“都有什么人?”

“我猜是一家三口,一对夫妻和他们的儿子。”

“嗯,不错,知道他们是谁吗?”

“不知道……广东人?”我开了个玩笑。

“那是我的爸爸、妈妈,还有弟弟。”

她勉强地一笑,苦涩极了。听了这话,我不由得重新举起望远镜,仔细观看。望远镜里,只能看出大概的身影,看不清楚面容,看上去都无非是些普通人罢了,他们竟然是彩的家人?

我回头看彩,她正极力装作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我一把把她揽过来,抱在怀里,她那时候终于不再端着,在我怀里慢慢地哭了起来,我用手指从上到下抚摸着她的头发,过了一会儿,她逐渐平息了下来。

“听着,不许笑话我。”她用手指抹了抹眼泪说道。

“放心,下辈子都忘不了。”我这么逗她。

她破涕而笑,我们两个人又逗了一会儿,开始在山坡上喝可乐,吃汉堡。或许是哭过的关系,她的食欲格外好。我们一边吃,一边时不时地用望远镜看看那三个在房间里的人,看着他们吃晚饭,吃过饭后,爸爸在客厅里看起了报纸,弟弟则看电视,母亲在厨房里洗碗。那景象就和无数个普普通通的家庭一模一样,但从我们这个角度看去,多少有点让人温暖又辛酸。

“这感觉也不错,好像在跟他们一起吃饭一样。”彩一边喝可乐,一边这么说。我说既然这么想和他们一起吃饭,为何不干脆回家算了,没想到她凶巴巴地瞪了我一眼,我只好住嘴。

吃掉了最后一口汉堡,彩打了一个长长的饱嗝,像猫那样懒洋洋地伸了一个懒腰,把包装纸揉作一团,远远地丢了出去。我看着她忙完这么一大串动作,不禁笑了起来,她也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然后对我说:

“我小时候啊,经常吃这家的汉堡来着。那时候他们上班特别忙,随手把零钱塞给我,让我带着弟弟随便应付一顿完事儿。所以我小时候特别胖,是个胖子。”

“原来如此,你知道我小时候吃什么?”

“什么?”她好奇地眨着眼睛。

“坏红薯,磨成面烙成大饼嚼着吃。”

“哈哈,那你也太惨了,比我惨多了。”

“那是,十八岁之前,压根不知道什么是可乐。”

“啧啧啧,poor boy。”

“我说,你家人是做什么的,看起来很有钱的样子。”

“我爸是工程师,我妈是个医生,我走那年,我弟弟还在上初中,现在已经是高中生了。那年学校里发生了很多事,女生之间勾心斗角,家人也不理解……总之,糟透了,后来我受不了,就离家出走。”

彩一直到十八岁以前,还是个乖巧可爱的姑娘。她学画,弹钢琴,听古典音乐。早晨起床的时候喝牛奶,晚上按时睡觉。十八岁生日的时候,她从家里得到了最后一件生日礼物。

在上高中的三年里,她慢慢積攒了一整套野外生活的各种用品。帐篷、睡袋、旅行包,还攒下了一笔数目不小的钱。十八岁这天她最后一次收到了零花钱,于是她决定离开了。家人完全措手不及,以为她被人拐骗,报了警,但没有找到任何线索。这个女孩一直在等待离开的时机,默默积累了三年之久。她说自己天生就是一个憎恶家庭的人,这就是她难以抗拒的命运。她憎恶家庭,憎恶父母,憎恶孩子,憎恶和幸福、稳定有关的一切东西。在那个看上去如此幸福,如此美满的家庭之中,有某种让她作呕的东西,在她身上划下了足够深的伤痕,并且至今都没有愈合。

夜幕四合,对面的楼上灯火通明,我们宛如在看一出大戏,每个房间都在上演不同的人生。我忽然觉得这房子跟集装箱简直没有区别,不过更高一点罢了。这幅场景深深地震撼了我,仿佛是一种新的,从来没有见到过的景象。我们长久地不再说话,或许对这种问题的过分专注,就是我们这辈子注定这么失败的主要原因。

4

那天回来之后,彩和我的关系变得多少有点微妙,好像我们有了一个共同的秘密,别人谁都不知道。我和她成了最亲密的朋友,但是又并非男女朋友那种关系。有几次,我试探过表达自己的想法,但她非常巧妙地轻轻一笑,制止了我的念头。我觉得她似乎在有意识地和任何人保持特定的距离,那种感觉让我多少有些困惑,但我尊重她的想法。

由于我经常请假,终于丢了工作,最后去了一家音响店打工。那里时间比较自由,工资虽然不高,但是无所谓,我有了更多的时间能和彩在一起。在许多个早晨,我和彩同在晨曦的微光中醒来,相互拥抱在床头,一直到中午才肯起床。我觉得那一定是两年来我最舒服的时光。我从来没有想到过,在自己的生命中居然能有如此平淡美好的日子,更何况还有小小的调剂品。

那是由拆迁队造成的小小波折。

那天我刚好在上班,许多人和我一样,所以留在集装城的人不多,大多是女人和孩子。拆迁队来了几辆小车,从车上下来了一小队工作人员。据了解情况的人讲,这些人是来宣传政策,催促这里的人赶快搬走的。这里是河道,虽然早已干涸,却仍有隐患。

穿制服的人沿着箱子里的小道往里走,其中一个突然惨叫一声,暗红色的血从脑门上迸出,立刻躺倒在地上。没等回过神来,另外一个人同样发出一声惊叫,然后捂着自己的屁股,疼得脸都变形了。那是山野躲在暗处,用一把钢制的弓弩枪,对他们发射了8毫米的钢珠。

我们是在酒吧听到这一切的。那天晚上,酒吧里挤满了人,音乐响得格外厉害。山野绘声绘色地向我们描述拆迁队被他打得屁滚尿流的情景,听的人没有不笑的。拆迁队完全摸不着头脑,甚至根本弄不清楚钢珠是从哪里发射的。很快他们就撤退了,慌乱之中,留下了好几只皮鞋。我们全都笑了。

第二天,彩说有一个有趣的工作,要带我一起去。山峰也要跟我们一起去,于是仍由他驾车,这次彩坐在了我的后面。

原来是一场动漫会展。展区挤满了人,随处可见握着相机,满脑门汗水的中年男子。这些家伙对着那些装扮成猫女郎、女仆、女医生和女护士的模特们不停地拍摄,为了取得某个特别的角度,他们像在厕所里蹲坑那样,或者像印度阿三那样做起了超高难度的瑜珈动作,那姿势简直让人无法直视。

五颜六色的灯光,电子音乐,按动快门的咔哧声,无数拥挤的脚步,锃亮的皮鞋,幽深白皙的乳沟,令人销魂的臀部挤满了整个会场。这里有一股浓缩的资本和消费的味道,那种味道我再熟悉不过了,往日我在北京每天所嗅到的,就是这种味道。那是一种崭新的,单薄的,昂贵又虚伪的味道,一种充满快感,让人焦虑不已的味道。一种让人上瘾的味道。

彩打扮成仙女模样,那是一款网络游戏里的人物。她穿着一身蓝色的衣服,样式多少有些诡异,但是非常性感,格外突出了她的胸部和臀部,腰肢和大腿暴露无遗。她站在台上,在人群中看到了我,冲我一眨眼睛,那模样仿佛在说,怎么样,八千块马上就到手。我朝着她用手比划了一下,那意思说她最近胖了不少,身体像气球那样鼓了起来,她冲我生气地做了一个鬼脸。我不禁咧嘴微笑。

“喂,你不觉得吵么?”山峰把手放在了我的肩头。

山峰摆弄手里的相机,给我展示了里面的照片,无一例外,全是姑娘,装扮成各式各样的动漫人物。其中有许多张画面颇为不雅。他摇头笑笑,有些网站最喜欢这种照片。我俩一边说,一边走到一个稍微安静的角落坐下。我们看着眼前这五光十色的场景,多少有种群魔乱舞的味道。

他慢慢讲起了他和山野的事情。他和山野来自同一个地方,早先那里生长着黄金色的小麦,后来一座新城在麦子地里拔地而起,他们住进了楼房。没过多久,整个新城都被拆掉了,成为一条军用飞机跑道。

山峰的父亲是个卡车司机,开一辆东风,他不开卡车的时候玩儿另一种工具——机车。这让山峰的家里跟工厂颇为相似,摆满了机车零件,全是机油的味道。一天夜里,山峰偷走了父亲的摩托。走的那天晚上,他叫走了山野。两个人一路南下。他们行驶在公路上,车灯像一颗流星。山野背着吉他,像背着一把刀。他问山峰:

“山峰,我们走了这么远。山峰,我们要到哪儿去?”

几颗星星在山峰的身前闪烁。山野听到发动机的声音像一头愤怒的公牛在喘气。山峰说:

“我们要一直跑。你懂吗山野?我们要跑到这车再也跑不动为止。”

他们就是这样开始的,在露天餐厅,地下酒吧,立交桥下,地铁站口唱歌。他们一路向南,最终来到了这个叫做集装城的地方。

“那大概是两年之前的事情。”山峰说。

这时候,人群中突然出现了骚动。我和山峰不由自主地站起来。旁边传来乱七八糟的声音,有个模特昏倒了,有人这么说。人群是往彩所在的那个展台流动的,那里已经密密麻麻围了几圈人。我和山峰对视了一眼,也跟着挤了过去。我的身体不停地被推来搡去,脚下被什么东西绊倒了。在无数双腿中间,地上躺着一截白净的手臂,顺着手臂往上看,是一截乌黑发亮的头发,只有发梢被染成了绿色。我额头上惊出了一层冷汗,接着就看到彩躺在地毯上,双眼紧闭,嘴唇不停地抖动。这时候山峰也到了。我抬着她的胳膊,山峰抬着她的双脚。山峰大声喊道:“后台,后台在哪儿?”

后台里有许多模特,全都围了上来。我们把彩放在沙发上躺平,有人拿来了毛巾,给彩擦汗。“她是怎么了?怎么了?”我問周围的人。一个留着卷发模特突然问道:“谁有糖?糖块,水果糖,白糖都行!”于是大家手忙脚乱地找糖果,最后在其中一个女孩的包里翻出了水果糖,我慢慢地把彩扶起来,她的脸上生出了一层虚汗,我把糖块送进了她的嘴里,又喂她喝了几口水。这时候,那个留着卷发的模特突然问我们:“你们,是她朋友?”我点点头。她把我和山峰上下打量了一眼,那神情多少有点鄙夷:

“我看,八成是怀孕了。”

“你说什么?”我一愣。

“你们两个眼瞎了吗?你们看她这身子,都胖成什么样了!”

我看着山峰,他愣愣地看着彩。我觉得喉咙发干,一时之间,茫然无措。那时候我才猛然发现,彩的腰肢和大腿确实都显得胖了一圈,一层光油油的汗液布满了身体,连衣服都打湿了。她的脸看上去是那么的虚弱和苍白……为什么之前我没有发现呢?

但是彩绝对不应该被世界这样对待,看到她那个样子,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想起一年之前,我在北京的那个地下室,也是像这个样子躺在床上,捂着毛毯,流着汗。从我的窗口,能看到外面无数驶过的车轮。我想到这里,眼泪像爬虫那样从眼睛里爬出来。我看着这个浑身是汗,嘴唇发白的姑娘,不知道她究竟为什么要这样对待自己,她为什么不能对自己好一点呢?我越是这么想,就越是难过。我想起自己从京城辞职,从丽江到羊城,难道不是在做着相同的事情吗?那我又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彩是三十分钟后醒的,她对我们露出了一个微笑,想坐起来。我突然对她产生了一种油然的憎恶。

“为什么你不回家!”我大叫一声,连我自己都感到有些吃惊,但我的手在发抖。

“你为什么不回家,你在这破地方干什么?回家!回家去啊你!”

彩的脸色非常苍白,什么话也没说,拉了拉山峰的胳膊。“山峰,带我回去,我没事。”说着她站了起来,稍微摇晃了一下,穿上了鞋子。我看到他们两个往门外走。山峰冷冷地看了我一眼,我猜不出那是什么意思。

他们就这么出门了。

我在后台呆坐着。我在想彩的孩子究竟是谁的,我们又究竟该怎么办。周围吵吵闹闹的人,让我心烦不已。我在后台一直坐到黄昏。我是走着回集装城的,走了大概三个小时,当我走在大桥上的时候,看到了集装城那里的火光。

沿著河滩开始,满地都是碎玻璃渣、铁钉、砖头块、椅子和各种各样的杂物,好几个地方歪倒着几只液化气罐。一台巨大的挖掘机,被烧得黑乎乎的,像是一具恐怖的恐龙的尸体,散发着臭味儿。

我愣愣地挪动脚步,在前面的一小片空地上,许多人围成一个圈儿,中间生着一堆火。我往那群人走去,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觉得似乎太安静了,有谁在呜咽。跳动的火苗把每一个人的面孔照得忽明忽暗。但是没有一个人说一句话。山峰的脸上黑乎乎的,像是被烟给熏过,两只眼睛通红,在那一层熏过的痕迹上,有一条一条眼泪流下的泪痕,在火光的照映下反射着白光,他那模样简直像一个魔鬼。他盘腿坐在地上,脑袋在肩膀上朝一侧歪着,泥塑一般一动不动。在他的旁边,彩正依靠在他的身上,一只手捂着自己的嘴巴,像是在哭泣。直到那个时候,我才看到地上的东西。

那是两具尸体,尸体上歪歪斜斜地盖着两件衣服,并没有遮住脸。我认出其中一具是水伯,另一具几乎被烧焦了,几乎看不出人形。

后来我才知道,水伯看到集装城被拆得七零八落,当场吐出一口黑血,软软地倒在地上。

山野就是在那时候冲上去的,他的手里举着一只自制的燃烧瓶。直到现在,没人知道他究竟是有意还是失手,只见那只灌满了汽油和白糖的瓶子,从头到脚浇在了自己身上,一瞬间猛烈的火苗将他包裹起来,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火球。火球倒在挖掘机前,挡住了它的去路,一切都只是几秒之中的事情。两边的人都停止了争执,慌乱地寻找着灭火器。可是谁也跑不过死神,两分钟后,山野一动不动,停止了挣扎。

安静得只剩下肉体燃烧的声音。

5

事情远比想象的要复杂。

许多人都离开了,残存的半边集装城一片死寂。

我们去火葬场领到了山野的骨灰。讨论了几天之后,我们最终决定送山野回家。建议是山峰提出的,他说当初是他把山野带来的,现在理应由他把山野送回去。没有人能提出更好的意见了,事情就在一片沉默中定了下来。至于水伯的骨灰怎么样了,我们无暇去管了。

送山野回家那天, 许多人都来了。山野乐队里的几个成员,还有许多那天晚上亲眼目睹山野死掉的人们。令我惊讶的是,还有几个黑人。我们沿着国道缓缓地往前走。在一处地方,山峰停了下来,对我们说,行了,都回去吧。他伸手拍了拍摩托车上的骨灰盒:

“山野知道你们都来送他回家啦!”

彩一下子就哭了,上前一把抱住山峰。我只是站在那里看着他们,来之前,我和彩吵了一架,但我现在都搞不清楚我们究竟是为了什么吵架。我把冰冷的带着雨水滋味的空气吸进鼻腔,感受着那灰蒙蒙的,雨水的滋味。彩那时候捧着山峰的脸,把自己的脸贴上去亲吻着。我看到山峰也流下了眼泪,把目光转向了别处,我觉得脸上毛茸茸的,沾满了细小的雨水。

山峰执意要骑摩托回去,就像当初他们两个是骑着摩托来到羊城一样。我想起那时候山峰对山野说过的话:

“我们要一直跑。你懂吗山野?我们要跑到这车再也跑不动为止。”

我想山峰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就上前和他拥抱,接着又有许多人都这么做了。路过的车子看到我们这群人,无不从车窗里探着脑袋观望。最后,山峰和彩又长久地抱在一起。我点燃了一支烟默默抽着。

“回去吧,各位,都回去吧!”

说完,山峰跨上摩托,发动了车子。他的背影就那样消失在雾蒙蒙的空气中,还背着山野的那把吉他,就像古代绝尘而去的刀客。

从那天开始,大雨一连下了七天。

我头一次见识到南方城市的雨,竟然是这样的猛烈,凶残,不留情面,而且无穷无尽,仿若城市上空悬着一挂瀑布,有时候狂风大作,电闪雷鸣,闪电在城市之间像超人那样一闪而过,发出了令人惊骇的咆哮声。那时候在集装箱中呆着,能感受到那箱子正在微微震颤。隔着窗户一看,能看到从上游涌下的河水一拨接着一拨,以扫平一切的姿态奔涌而来。天亮的时候,整个集装城几乎给淹了大半,一层全都浸泡在水中,人们全都在第二层和第三层的箱子上,蹲着,站着,抽烟,发呆。我想圣经里记载的大洪水,大概就是这么一种场景。我们已经从天气预报那里知道,一场台风即将来临。

我和彩一直在房间里抽烟。房门打开着,雨水成了一道帘子,透过这道帘子,能看到那条蕴含了惊人力量的河流正在迅猛地上涨。在七天的时间里,我想开口,但不知究竟该说点什么。我想问问那孩子究竟是谁的。

“是谁的很重要吗?又不让你养。”

“那你打算怎么办?难道真的生下来?”

“你真的以为我现在需要的是这个?如果你这么觉得,就一直问下去好了!我又怎么知道以后该怎么办呢?”彩一边这么喊,一边无比凄楚地看着我。泪水已经在她的脸颊上冲刷过无数次,让她的眼睛看上去模糊一片。我的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下来,和她抱在一起。我告诉她,自己不会再问她什么问题了。

“一切都会过去的。”我说。

我们就那样一直拥抱着,躺着,别的什么都不干,饿了就吃点东西,然后接着看雨。我想那大概是我一生中最奇妙的日子。那时候雨越下越大,狂风四起,乌云滚滚,像是神的愤怒。我心想这台风要是早点来就好了,我脑子里突然有个神奇的念头,假如把所有的箱子连接起来,那集装城就可以像艘船那样顺水漂流,永远不用担心这些乱七八糟的问题了……就让我们被这河水淹没,在这条河上漂着该多好。差不多是第七天的时候,彩喃喃地对我说:

“这地方要完了。”

我没有说话,其实我们早就知道了。这几天,剩下的人开始忙着往外搬东西,把能转移的值钱的东西,全都用筏子运送到了岸上。我说我们也赶快走吧,但彩摇了摇头。

“我哪儿都不去。我只有最后一个愿望,就是再去那个酒吧里唱一夜,就像原来那样。”

“可是,为什么……”

“不为什么,为了山野,为了这里……”

我的鼻子多少有些发酸。我伸手把她从床上拉起来,她已经在那里躺了好久了。我碰到她手指的一刻,彩和我对视了一眼,那一眼中,好像所有的问题都已经得到了化解,我突然想起在羊城公园的那个夜晚,彩就是这样伸出胳膊,把我从地上拉起来的。

外面是一种末日逃难的景象,风雨之中,人们站在齐腰深的水中,扶着筏子慢慢地往高处走。横七竖八的集装箱像是史前巨兽的尸体,浸泡在褐色的水里。我们跳入水中,彩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叫道:“鸽子!”

我们回过头去,集装城那锈迹斑斑的身体正在接受雨水的冲刷,风中带着泪水的冷味儿和涩味儿,让我的头脑格外清醒。在最高的那个箱子上,鸽子们整整齐齐地挤成一团,像是在取暖,它们是集装城最后的居民了。它们还占据着最高的地方,等待着雨过天晴。

酒吧仍在沉醉,地板上全是污水,桌子椅子东倒西歪,人们都站着,手里握着啤酒。在舞台上,酒吧成员正在做最后一场演唱。我看出其中有好几个都是我第一次来这里时,和山野一同演唱过的成员。其中有一个人大喊:把窗户全打开!于是所有的窗户都被打开,风像猛兽那样冲进了房间,呼啸而过,整个酒吧像是一个盒子,被穿在了一根风做成的绳子上,上下抖动。

雨越下越大,外面天色越来越黑,河水就从地板上流淌而过,漂浮着木头和水草,淹没了我们的脚掌和膝盖。强劲的风把刚从瓶子里倒出的酒吹成了一条一条的直线。夜里一点的时候,风刮得更猛烈了,我们的声音在夜风里被撕得粉碎。啤酒瓶,玻璃杯,烟灰缸被摔在墙壁上爆炸。闪电时不时地在外面炸起。

河水在以每分钟几厘米的速度暴涨,但是没有人离开。那时候我听到有人突然大叫一声,“快看!”我们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全都往外看去。接着所有人都挤在了窗口,看到了那令人震撼的景象。

河面是那么的宽阔有力,一片汪洋,整个集装城已经被淹没得看不到了。成吨的垃圾在河水中打着巨大的漩涡,像是一片又一片漂流的大陆,无数彩色的电灯泡,正在这汪洋恣肆的河水中微微闪烁。红的,绿的,蓝的。那些挂着灯泡的集装箱,一节一节地在水中随波而下,时隐时现,像是无数艘万吨邮轮,在茫茫夜海中航行着。

它们沉默着,在滔天的洪水中漂浮着,时而被淹没在水中,时而冲破风雨崭露头角,河水又黑又蓝,它们就像一万头鲸鱼在水中潜伏,打算要游向世界的尽头。我那时候有一种奇怪的错觉,好像自己正站在一只箱子上,在这命运的星河里上下起伏。

我们看着这毛骨悚然的场景,震惊得一句话都说不上来。在那蓝色闪电一般的风雨中,我们默然无语。我突然想到,我该像当初跳上一趟火車一样跳到集装箱上吗?我会漂流到哪儿去呢?我会活着吗?我会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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