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乐
摘 要:济南市在分析评议制度建设、推动分析评议与经济科技活动深度融合,以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人才培育等方面的工作已全面展开,深入推进。
关键词: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科创中心;济南
DOI:10.16640/j.cnki.37-1222/t.2017.11.212
2015年济南市提出“四个中心”建设,其中指出要打造科技创新中心,提高成果转化水平,打造区域性成果转化、孵化、交易中心。对此提出在济南建设国家级科技成果转化和交易中心,并逐步打造成为国家级国际化知识产权服务集聚区。
1 国家级科技成果转化和交易中心建设目标
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如果落户到济南高新区,将实现“一年塑形象,打造亮点;两年实现税收可持续增长;三年实现六千万税收;五年实现超亿元税收”。
(1)打造科技金融亮点。公司将着力打造国际化企业形象,成为高新区科技创新和金融相结合的亮点企业,邀请国家领导人考察参观,对于高新区提高知名度、打造亮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2)聚集数百家企业。以平台优势逐步引进国内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国内品牌代理机构、评估机构、法律机构、信息机构、专利交易企业、专利孵化企业等各类服务机构,投资公司、基金担保公司等金融企业,以及欧洲、香港、澳门等海内外企业。
(3)创造亿元税收。为高新区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税收收入,预计第一年创造税收2000万,第二年3000万,第三年6000万,第五年实现超亿元税收。
(4)实现“百千万”工程。推动济南市在高新区打造经济中心、金融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实现聚集数百家企业、打造数千亿级销售额、带动数万名高素质人才就业。
2 实施计划
(1)实施梯次培育,提升创新主体核心竞争力。完善具有济南特色的“试点—贯标—优势—示范”企业知识产权梯次培育体系,加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推行力度,帮助企业建立覆盖生产、研发、经营和销售等各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开展企业专利信息利用与优势培育,实施专利信息分析利用能力提升计划,引导企业充分利用专利信息实现创新发展。
(2)开展专利导航,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针对济南市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高档数控机床、电力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等产业行业开展导航分析工作。利用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的区位优势,建设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基地,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专利导航服务。在特色产业园区建设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加快推动电子、大数据及云计算、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的专利布局。
(3)推进商用化,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加快推进专利运营试点工作,建设市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专利转移转化中心,组织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成立专利联盟。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建设知识产权流转融资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建立“知识产权银行”,开展专利保险试点,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重点支持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4)构建服务体系,激励全社会创新创造创业。构建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吸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开展运营、导航、预警、托管、专利池建设等知识产权高端服务,提供专业化、全方位、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引导拓展服务领域和业务范围,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管理。
(5)加强执法维权,打造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推动各县(市)区开展执法工作,加大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建立完善执法信息共享机制。严厉打击重复侵权、群体侵权等恶意侵权行为,加强展会、专业市场执法维权,完善执法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活动,探索构建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在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重点保护试点工作。
3 保障条件
(1) 加强组织协调。将“济南市知识产权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变更为“济南市创建知识产权强市领导小组”,建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统筹部署和协同推进,协调解决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形成推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整体合力。組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为知识产权强市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积极创新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新举措,切实把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摆在突出位置,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开展。
(2)推进改革试点。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整合现有行政资源,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适应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统一行政体系,成立集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于一体的综合行政管理部门。认真履行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职能,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等发展。
(3)加大资金保障。建立激励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政策,注重相关政策的协调配套。依托“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建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等,加大对知识产权的资金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广泛吸引社会资金,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知识产权资金投入体系。调整优化知识产权财政资金投入结构,运用财政资金引导和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知识产权产业化。
(4)加强考核评估。建立工作责任制,分解任务,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和措施。研究制定相关知识产权评估工作指南,规范评估范围和程序。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统计制度,完善知识产权统计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