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倩
1845-1850年爆发的爱尔兰大饥荒使将近250万爱尔兰人移民美国,其原因既有国内生存压力,也有美国社会自身的吸引力。饥荒期间,爱尔兰不断移民美国,从根本上来讲,并非英国实施的自由经济政策,而是其社会自身的畸形形态。美国经济发展前景及移民交通的限制成为爱尔兰移民至此的重要原因,但在文化融合方面出现了矛盾。
一、英国自由经济政策问题
许多学者认为马铃薯减产导致爱尔兰粮食减少,但并不意味着会势必产生大饥荒,而且持续如此长时间,主要是因为英国政府在饥饿现象出现时并未采取良好的对策,导致情况恶化。爱尔兰民族主义者约翰·米歇尔认为:“实际上,上帝送来了马铃薯霉病,英国却制造了饥荒。”他们认为英国实施的是种族灭绝政策,其应对饥荒的消极态度恰恰表明了对爱尔兰人的蔑视。爱尔兰人无奈之下才逃至美国,以求生存。20 世纪80 年代出现了后修正主义,学者指出爱尔兰大饥荒的发生是一个连锁反应,英国政府自始至终坚持自由主义政策,只是导致大饥荒恶化的表面原因,无法证明其灭绝政策,其更重要的原因还是爱尔兰社会经济体制的脆弱。为此,英国政府实施一系列措施:
(一)取消《谷物法》,允许粮食作物自由买卖,从美国进口大量玉米
饥荒蔓延后,英国首相便决定取消《谷物法》,实行粮食自由买卖,刺激当地经济。1846年,英国政府专门设立救济委员会,以低价将进口的玉米卖给穷困者,但谷物投机者投机倒把,大发横财,救济委员会却愈发亏空了。
实际上,在整个饥荒过程中除了马铃薯,其他粮食作物收成都还不错。据统计,1845年11月到次年2月大概有25.8万夸克小麦、70万英担大麦以及l00万英担的燕麦和燕麦片从爱尔兰出口,之后,粮食出口仍然以同样的速度继续着。与此同时,几乎有相当数量的小麦及玉米等粮食从世界各地进入爱尔兰。也就是说,即使英国没有将这些谷物粮食出口,也未必能解决饥荒。对于爱尔兰人来说,燕麦和谷物是用来交租的而不是用来吃的,土地对于他们来说是再生产的基础,因此,他们宁愿交纳这些粮食,也不愿被驱逐出去,他们希冀明年的马铃薯收成会有所好转,而在此之前必须保证土地的租用权。毕竟,马铃薯感染真菌的现象也发生在欧洲(包括英国)的大部分地区,不同的是其他地区以马铃薯为生的人,买得起马铃薯以外食物。至少他们当前的目的是解决饥饿,而不是将可食用的粮食抵作明年土地的租金。
(二)兴建公共工程,提供就业机会,从而换取粮食
对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英国来说,解决爱尔兰问题的唯一方法就是进行商品流通,促进当地资本经济发展。所以,英国政府开始发放银币,希冀人民购买进口粮食,从而形成商品流通。可是,结果南辕北辙,爱尔兰贫民在收到银币后将金钱收藏,以图来年马铃薯收成好转后购买土地,导致银币大部分都不知去向。1846年3月,英国女王批准了首相皮尔提出的在爱尔兰实施公共设施建设的提案,以鼓励爱尔兰人获取工资,购买粮食,实现商品流通。但由于社会状态混乱及政府实施力度不够大,公共工程一再拖延甚至工资拖欠,人民生活更加贫困。布瑞先生说:“粥对于那些习惯于每天吃14磅马铃薯的人来说,根本不足以补充劳动所需的体力。”不可否认,在这一点上英国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取消国家糧食出售,交由私人负责
比起前任的托利党来说,辉格党领袖更加注重自由贸易理论。在爱尔兰饥荒中,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利用大众意见的氛围来声明,即使不干涉主义者的政策在短期内确实会引发更多饥荒,从长期来看,对自由贸易的严格遵守会将爱尔兰从经济倒退和饥荒中解脱出来。1846年6月新首相约翰·罗素勋爵为避免整个国家被无止尽的救济工作拖垮,结束了前首相的国家发售粮食行为,完全交由私人或企业负责粮食进售,同时继续实施公共设施工程。但对于爱尔兰来说,贫苦地区主要是在西、南部,私人企业为获取更大利益,避免长途运输,往往粮食无法达到所需地区,且价格高。相当多的饥民根本无法购买到粮食,饥荒更加严重。
(四)实施《施粥法》,放宽《济贫法》
1847年,英国设立施粥棚,超过300万爱尔兰人领到了救济口粮。英国政府明白,粮食紧张在爱尔兰属于常态,进行救济过程中,也曾明确表示粮食发放主要针对那些因马铃薯灾荒而受困的灾民,不包括本身生活饥馑的群众。事实证明,两者很难区分,所以英国政府制定的政策对粮食发放及发售有了一定的限制。人们不得不承认对于当时而言,越多的施舍只会换来更多的需求。同时,公共设施建设工程被迫中止。
为了让爱尔兰地主承担主要救济责任,国家放宽《济贫法》的限制,决定征收更多的税收来资助贫困者。早在1845年英国政府就颁布了“四分之一英亩条款”,即但凡拥有1/4英亩以上的农民,政府不再施于救助,而这些农民必须交纳4英镑土地税,当然这些土地税则需要地主交纳。随着税收的增加,地主为了避免交纳更多赋税,要么收回土地进行合并,要么出资将佃农送走,实际上就是驱逐出去,这样就产生了大规模移民。再者,一些想要进行社会经济改良的地主认为爱尔兰要想改变这种单一的马铃薯文化,实现农业现代化,就必须减少土地上的农民。1846-1850年,有2.2万农民得到了地主的资助。
总之,从表面来看,导致爱尔兰饥荒的直接原因是马铃薯的减产,其后英国一系列不恰当的救助政策使饥荒更加严重。但其内在原因是18世纪后半期开始的人口迅猛增长,马铃薯的高产量及高营养使爱尔兰养活了即使是工业国家也无法承受的人口,而巨大的人口压力使爱尔兰人更加疯狂地用马铃薯汲取土地的肥料。大量种植使土壤中已缺失营养,马铃薯感染病毒的几率大大提高,这种单一的“马铃薯文化”实际上早就成为爱尔兰社会的潜在危险。或者说,这是一种农业生态恶性循环发展的必然后果。人们不得不承认,英国政府信仰的自由经济给爱尔兰人民造成毁灭性的打击,但同时,也不能就此否认英国政府所进行的一系列拯救措施,毕竟不是所有国家在面临危机时都能采取正确的指导方针。只能说,自由经济并不适合当时的爱尔兰社会,英国政府所采取的步骤和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合理的。
二、美国社会发展拉力问题
(一)文化的排斥性
对于爱尔兰大饥荒,因其涉及诸多天主教文化与美国文化的关系,越来越多的学者用新文化史的角度进行研究。大饥荒时期,爱尔兰移民地区主要是有经济贸易联系区或说英语的地区。因此,学界众多学者认为爱尔兰人移民美国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与英国的相同文化,尤其是语言相通。据统计,19世纪初,约500万人的爱尔兰中将近2/5的人口仍然讲爱尔兰语,剩下的3/5的人口中一半是英语使用者,另一半是双语。而到1851年,爱尔兰语使用者只剩数万人,不到总人口的1/4。发生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便是大饥荒中大量人口的死亡及移民,而这部分主要是贫苦百姓,也就是说爱尔兰语的主要使用者是底层人民。显而易见,前往美国的爱尔兰移民以说爱尔兰语为主,对英语的使用并不是很习惯。因此,爱尔兰选择美国的所谓语言优势并不具备吸引力。
美国自建国以来,就遵循着宗教、政治自由的政策,鼓励更多移民加入,从而发展自身的资本主义。从理论上来讲,这对于在爱尔兰本土受英国新教迫害的天主教徒来说无疑十分具有吸引力。但事实上并非如此,贫困的爱尔兰人到达美国后,使城市瞬间变得拥挤,病菌肆虐,再加上他们爱酗酒的习惯增加了犯罪率。面对突如其来的外来人涌入,美国人自觉地将自己与爱尔兰人划清界限,而标准便是宗教信仰。当时的美国仍以英国的盎格鲁文化为主流,大都信仰新教,对爱尔兰的天主教充满了厌恶与憎恨,发起了反对天主教的运动。因此,对于饥荒时期的爱尔兰人来说,希冀于从美国获得宗教与政治上的自由梦想破碎。
(二)经济拉力
饥荒中的爱尔兰人选择移民美国,首先,最重要的原因便是交通。饥荒发生后,人民开始逃难,因为费用问题,大部分人不得不向东迁移,到达英国重要港口城市利物浦或格拉斯哥。1851年前夕,利物浦五分之一的人口是饥荒时来自爱尔兰的移民。这些难民使利物浦瞬间膨胀,病毒肆虐,英国政府不得不进行遣返或向外输送爱尔兰饥民。而当时有许多从北美将大批木材、棉花、烟草等原材料运往英国的船只,返还时则主要是一些体积较小的工业成品,与其空船,不如运载一些难民,从而获取一定利益。因为加拿大船只最便宜,所以許多爱尔兰移民选择先到达加拿大的东南部,再由水运或步行前往美国东北部。此前,去往美国主要是靠从美国运输粮食的船只进行移民,而此时英国政府主张自由贸易,取消官方粮食发放,船只减少,无法到达美国。1848年后,因为加大人抗议及木材运输的减少,去往加拿大的船只数量才开始下降,转向直达美国。总之,无论哪条路线前往美国,除了受其经济前景所驱使,更重要的是因为交通经济负担问题,无法选择移民地区。其次,爱尔兰大规模移民美国活动开始于19世纪早期。这些人几乎有1/3拥有良好的教育、一定的经济基础,因此,他们更容易被美国接纳。他们每年都会向家乡汇回大量金钱,并在信中详细描述其在美国的成功。爱尔兰人通过这种渠道了解到美国拥有美好的经济前景、土地辽阔、政治环境宽松,从而吸引大批爱尔兰人移民美国。当时许多从事旅行业的人在美国建立代理机构出售预付船票,已移居美国的人把预付船票和钱寄给老家的亲属。根据美国爱尔兰人移民协会的调查,1848 年40%的爱尔兰移民给老家的亲属寄去预付船票。1849年有50多万英镑从国外寄回爱尔兰,1851年翻了一番。这可以使整个家或整个村庄连锁移民。这一情况情况有力地证实了历史学家马库斯·李·汉森的一个论断——移民产生了移民。这种链条式的移民成为饥荒时期爱尔兰移民美国的重要方式。
三、小结
总之,19世纪中叶的大饥荒成为爱尔兰人大量移民美国的催化剂,而英国所谓的一系列种族灭绝政策只是英国对自由主义经济的过度依赖,但其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合理性。而爱尔兰社会对马铃薯的过度依赖及不合理的农业模式是大饥荒爆发、无法扭转和人们不得不移民的根本原因。美国快速发展的经济前景为那些流浪的爱尔兰贫民构建了美好的蓝图,而廉价及便捷的移民交通是其选择美国的重要原因,而非寻找文化的同性。
(河北大学历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