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梓丞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全会总结了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严肃、认真地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党员的发展程序就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到具体工作上,就是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结合大学生入党的现实状况,发现并总结了过去一段时间内发展大学生党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法,严格大学生党员发展程序,提高党员质量。
一、存在的问题
(一)大学生入党动机不纯
大学生的入党动机各不相同。有的将入党作为一种荣誉,有的将入党当作以后找工作的筹码,有的是因为家长要求其入党,更有甚者仅仅是因为身边的人入党产生的攀比心理。而《细则》中第二章第四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明确提到应宣传党的政治主张,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等,这一程序的缺失,造成大学生的理论基础缺失和入党动机的多元化。
(二)对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不全面
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之后,有的党支部并未对他们进行全面考察。大学生党员的发展一般会有成绩(学业成绩和其他工作成绩)和素质(入党动机、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等)两方面的指标考核。对于成绩方面,有比较具体的指标,比如学业成绩必须进入专业前20%等。而在素质方面,则依靠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考察。《细则》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而很多党支部并未在第一时间落实安排培养联系人,对积极分子的对口联系和了解时间明显不足,了解不够深刻。一些党支部甚至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时,才确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未按要求落实这一程序,导致了对入党申请人的考察不全面。
(三)不能及时发现积极分子中的合格人选并淘汰不合格人选
《细则》第二章第九条中第一点和第二点中对培养联系人的要求是“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然而有的党支部仅仅是按时间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空话、套话比较多,并没有通过群众调查、支委会和支部会议对队伍里的积极分子进行定时评估。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完全取决于联系人的责任心,不能保证材料的质量。
(四)不能从团组织和群众中充分了解情况
《细则》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而大学生入党的特殊性决定了团组织对优秀团员的推荐意见是非常重要的材料,但是有些团支部组织过于松散,有的团支部仅仅有一名支部书记,机制不健全,对于支部中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完全取决于团支部书记一人的意见,过于程序化。
群众意见调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程序,决定了一个积极分子是否合格、是否能成为发展对象并最终入党。但现有的群众意见调查过程流于形式。由发展联系人组织的群众意见调查会,不但参会同学的积极性很难调动,而且会议不能按议程进行,往往是由同学们写上或者说上一两句话就草草了事。
(五)预备党员不能更好更快地成长
《细则》第五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支部对预备党员的培养形式主要是支部生活,集中培训、学习和实践的机会几乎没有。这一程序的完全缺失,导致预备党员不能更好更快地成长。
二、对策
(一)端正大学生入党动机
党组织要通过各种途径向入党申请人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充分了解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明白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二)加强对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對大学生入党申请人,除了对其学习成绩等硬指标应有明确要求外,对其整体素质也要有一个客观的评价。在程序上,必须在第一时间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联系人。要完善这一程序,保证入党联系人有充分的时间对联系对象进行了解和考察。
(三)严格要求入党联系人,及时发现合格人选,并淘汰不合格人选
从程序上,严格要求入党联系人完成《细则》所要求的任务。作为大学生的入党联系人,不仅要随时向积极分子们灌输党的一切知识,更要切切实实地落到班级中,通过他们的现实表现,了解他们的政治水平、思想觉悟等,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和为人民奉献的思想,在填写材料时,不说空话、套话,真实反应积极分子的情况。同时,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情况,便于党支部及时发现合格人选并淘汰不合格人选。
(四)完善团组织推优和群众意见调查程序
团组织在推荐优秀团员时,汇报材料的填写不能仅仅由团支部书记一个人完成,应该由团支部内团员发表意见,在团支部委员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得出结论,再由支部书记总结之后完成推优程序。群众意见调查不能流于形式,积极分子联系人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集中至少同班级的同学在一起发表意见并讨论,联系人应按格式记录群众的意见,总结成材料汇报给党支部。只有完善了团组织推优和群众意见调查程序,才能充分了解积极分子们的真实情况。
(五)重点培养预备党员
对预备党员进行进一步的培养,必须严格要求每次的支部生活和每次的思想汇报,使每一位预备党员都能第一时间掌握党的最新信息和方针政策;邀请团委、组织部和马列主义学院等专家定期对大学生预备党员进行集中培训;预备党员也要积极参与到对积极分子的培养中去,要求他们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只有增加了这一程序,才能更好地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培养真正合格的党员。
过去,在发展大学生党员的程序上出现过一些问题,但是根据十八大提出的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要求,应该及时主动总结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法,在未来的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扎扎实实地落实发展的每一道程序,一定能为党培养出真正的具有深厚理论基础、爱党爱国的当代大学生党员。
【本文系四川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研究项目、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规范高校大学生党员发展程序”(ZTZX201637)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建筑与环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