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如何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

2017-06-12 13:51任志斌
劳动保护 2017年5期
关键词:安全员防护用品法律法规

任志斌

近年来,一些企业基层安全员反映,因失职渎职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笔者认为,这反映了基层安全员自身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检查中未发现隐患,如发生了事故要追究你的失职,这是基层安全员的专业能力问题;二是在检查中指出了存在的隐患,却未按时排查整改而发生事故,也要追究安全员的责任,这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问题。要么企业缺乏隐患整改制度,要么有制度,大家不执行,使安全生产制度悬空,成为实际工作的摆设。这两个问题说到底是一个问题,就是基层安全员安全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的问题。

要学习法律法规提升自己

现场有隐患,自己发现不了,检查不出来,这是基层安全员,尤其是刚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安全员面临的普遍问题,也就是大家说的能力不足的问题。按理说,安全员自身能力欠缺,是不能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由于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通常以应付凑合的态度,安排一个人或几个人担任安全员就可以了。企业负责人很少过问安全员的知识、能力问题。

我从2007年起兼任单位安全主管。当时由于自己对安全生产管理了解不多,还感觉不到安全生产的压力,总以为把上级的安全生产文件传达到位,自己多下几趟现场就可以了,就可以保证单位的生产安全了。

但事实却远非我想得那么简单,在赴任不久,单位的一个工人就被剪板机切断了手指。从那时起,我就开始下决心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并对照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查缺补漏,建章立制,从管理层面上杜绝安全隐患,并将安全操作规程汇编成册下发到班组,督促班组开展安全培训学习,检查并纠正一线工人的不安全行为……。

通过近十年的努力,自己才逐步提升了自身的管理能力,解决了生产一线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问题,使单位基本实现了安全生产。

用法律法规推动企业制度建设

有隐患不整改,这是企业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力不够的问题,也是安全员最为挠头的问题。怎么办?作为基层安全员,一要有法律意识、红线意识,要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赋予自己的权限与职责,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所需资金与整改不力的处置措施,学会用制度管人管事。二要严格执行制度,对超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的,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或企业负责人反映,联合单位有关部门,实行停产整顿,实施处罚措施,在关键时刻要敢于扮演“黑脸包公”角色,不怕得罪人。

笔者从2008年起,对单位所有施工项目实行了备案交底制度。其目的是将安全培训、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起初,大家对这项制度不理解,很少有出工前主动备案登记的。为了将这项制度贯彻下去,一是同生产部门积极沟通,要求他们进行项目备案登记;二是与财务部门实行连锁制度,对超过一周不进行项目备案登记的,立即停止借款停产整顿;三是对备案交底制度超过一周贯彻不到位的,对生产部门负责人实行3000~5000元额度的罚款。如此三管齐下的保障措施,才使单位备案交底制度得以贯彻执行。

学会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

其实最让基层安全员头疼的问题,并非是安全员的能力和现场隐患整改问题,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认知程度、重视程度和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尤其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防护问题,当需要企业拿出一部分资金完善安全设施,配齐劳动防护用品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往往会一推再推,总会以企业资金紧张来搪塞我们基层安全员。这时基层安全员怎么办?我们能否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说服上级,说服企业主要负责人,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笔者在基层十余年间,也遇到过类似问题,也曾为此类问题头痛过、退缩过,也有過放弃安全管理这个岗位的想法。但退缩并不能解决问题,即使自己撂挑子不干了,企业也得有人干这项工作,同样也面临此难题。

例如,2007年自己刚刚兼任安全主管时,就开始着手解决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集中购买问题。当时,为了说服单位负责人,笔者将《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标准中关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及违法责任,提供给单位负责人看,目的是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但单位负责人以劳动防护用品分散采购与集中采购无实质性区别来回避此类问题。这时,笔者通过学习劳动防护用品技术标准和配备标准,用国家标准要求来说服单位负责人。如国家标准要求安全帽须有认证标志,而生产部门为了省钱,往往会购置“三无”产品,既无生产厂家,又无认证标志,防护质量达不到要求等,如真有意外事故发生,劳动防护用品起不到防护作用,同样会追究企业责任等。就在这拉锯式的沟通中,单位负责人最后同意解决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集中购买问题。

有制度不执行,等于没有制度。检查发现有隐患不整改,等于没检查。作为一名基层安全员须学会用法律法规提升自己,时刻以安全规矩衡量我们的现场管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就要认定现场存在隐患,须按法律法规要求整改。对超过整改期限的,就要按照企业制定的隐患整改制度,责令停产整顿,严格处罚。只有这样,我们基层安全员才不会发生失职或渎职行为。企业的生产部门,只有在安全员能力不断提升和严格管理的带动下,才会重视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管理,才能实现安全生产。

编辑 边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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