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设计、工艺设备设施、生产经营材料和人员安全素质等因素,与重特大事故是否发生直接相关。抓好“双重预防机制”,是降低和管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最根本、最长远的治本措施。
3月28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召开的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座谈会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徐绍川代表总局,第一次在全国性的会议上,系统阐述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并对当前遏制重特大事故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对下一步工作作出重点部署。
多因素造成重特大事故
徐绍川说,经过2016年以来的多方努力,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牛鼻子”地位初步确立,“双重预防机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源头管控制度建设、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保护生命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是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徐绍川介绍,重特大事故损失惨重、令人痛心。2016年,全国发生重特大事故总量同比虽然分别下降15.8%和25.7%,但煤矿、电力、水上交通、餐饮娱乐等重特大事故不降反升;今年以来,全国已发生重特大事故7起、死亡(被困)87人,同比增加1起、13人,影响也十分恶劣。当前,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关注度越来越高,对事故容忍度越来越低。
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均衡性,使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累积叠加,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难度很大。由于历史造成的区域经济发展的较大差距,使我国传统行业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新业态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同时并存,有的甚至累积叠加,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难度很大。随着经济转型升级提速,城乡运行高速度、人才高密度、设备大型化和工艺复杂化等,使事故成因更加复杂,事故放大、耦合、衍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明显增加。部分企业心存侥幸、盲目乐观,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责任意识不强、摆位不高、措施不力。部分安监干部畏难情绪严重,对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决心不够大、认识不够深、工作不够实、办法不够多。
如何构建“双重预防机制”
面对上述困难,要如何解决遏制住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的问题?徐绍川提出了几项工作思路。
首先,徐绍川在介绍“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这一防范原则之时,再次强调了风险与隐患的区别。他说,安全风险是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的组合,隐患是风险管控失效后形成的缺陷和漏洞,隐患不及时治理将导致事故发生。要坚持风险优先原则,切实把全面辨识评估风险和严格管控风险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从“人、机、环、管”4方面建立全生命周期的风险评估和防控系统,并坚持全员参与和持续改进原则,不断强化法人单位主体责任和企业员工主体地位,建立和执行好全员负责、全过程控制、自我修复、持续改进加强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其次,各类单位都要构建双重预防机制。这是徐绍川着重指出的。他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强调,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这就要求,必须在城乡所有范围内,必须在参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中构建“双重预防机制”。要把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起来,避免“两张皮”,不搞“另起炉灶”。要推动建立自我完善持续运行机制,确保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常态化、动态化。
最后,徐绍川提出,要推动地方安委会构建“双重预防”监管机制。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必须充分发挥地方安委会的作用。要科学评估区域安全风险,绘制区域安全风险和区域重大隐患分布图,并动态管理、持续更新。要严格落实区域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监管责任制,建立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监管执法制度,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明确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监管执法的责任主体。
源头管控是根本举措
徐绍川说,源头管控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治本之策、根本举措。
220起重特大事故原因分析(见图1)和大量事故教训告诉我们,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设计、工艺设备设施、生产经营材料和人员安全素质与重特大事故直接相关,抓好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是降低和管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最根本、最长远的治本措施。因此,他提出了2项源头管控的重要举措。
第一,全面构建“五位一体”源头管控制度体系。一是要建立招商引资上项目和城乡规划设计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又无力有效管控的坚决实施“一票否决”。二是要完善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準入制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推动建立高危项目联合审批制度。三是要建立更加严格规范的工艺技术设备材料安全准入标准,落实重要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仪器仪表检测检验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落后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淘汰、限制名录管理制度。四是要建立特殊场所安全管控制度,建立大型群体性活动备案审批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预警制度,严格控制人流密度。推动实施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空间物理隔离制度,严格限制单位空间人数。五是要完善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制度,建立更加严格的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条件和准入要求,健全重大事故责任人员职业和行业禁入制度。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入职安全培训、警示教育、继续教育和安全素质考核制度,大力提升从业人员职业安全技能。各地要协调推动把“五位一体”源头管控制度建设,纳入《改革意见实施方案》,纳入法规建设计划、《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切实把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第二,精准开展源头治理工作。一是要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整顿关闭,有效引导安全保障能力偏低的小矿小厂关闭退出或升级改造,着力开展城乡结合部安全综合整治,大力拆除违法违规的“三合一”场所。二是要强制淘汰安全保障能力低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材料。要对淘汰目录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淘汰到位。三是要大力研发和推广安全生产适用技术材料,推动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大危险源实行远程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智能化处理技术;大力整治和杜绝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高毒材料。四是要加快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抓紧组织辨识评估重大安全风险、排查重大隐患,制定以奖代补资金投入方案。五是要对重点岗位人员加大培训、考核和执法检查力度,严防带“病”上岗。六是要推动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仓储场所安全搬迁工程,推进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高危行业企业进区入园。
核心任务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徐绍川说,各地要把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核心任务来抓。第一,督促指导企业严格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帮助企业制定全员年度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定期报告、定期考核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深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要为每一家企业明确一个安全生产执法主体,明确执法内容、步骤、方法和尺度;树立“下达执法文书只是执法工作起点、整改落实才是执法到位”的意识,确保执法内容全面规范、执法文书落实到位;加大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建立联合执法和执法曝光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第三,不断加强安全培训工作。安全培训是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源头性、根本性措施。要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严把高危行业企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关。定期开展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安全培训,并确保劳务派遣工与本企业职工接受同等安全培训。要坚持按需施训原则,建立安全培训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加大监督问责力度。
5个热点问题解答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就工作中遇到的5个问题提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总工程师王浩水在总结发言时分别进行了解答。
第一,有与会代表针对这次会议提交的《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基本方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基本方法》”)建议,是否可以制定《基本方法》的中小企業版本。王浩水建议,一方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各司局根据行业情况,细化《基本方法》;另一方面,各省市要积极主动制定“本土化”的《基本方法》简化、提炼版,试点城市尤其要先行。
第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迟缓。王浩水说,信息化是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的必由之路,不能因为建立之初的不完善而停滞脚步。下一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在信息化顶层设计上,加大工作力度。
第三,遏制重大事故工作的培训、指导不够。王浩水回答,下一步,总局将通过视频培训、深入地方,开展相关指导工作;也将组织试点城市间交流学习。各省市也要通过培训、树标杆等方式,把这项工作做起来,坚决不能“等靠”。
第四,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文件全部批转到安全监管局的问题。凡是需要协调其他部门的工作,必须以安委会文件形式下发。这样的文件不能直接批转到地方安全监管局。地方安全监管部门的同志要与分管领导充分沟通,讲清楚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的不同之处。
第五,有参会人员建议出台“双重预防机制”的标准。王浩水认为,工作机制的标准是在不断实践中总结的,但现在时机还不成熟,还需要创新、完善“双重预防机制”。
编辑 包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