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宇堂
2007年3月,齐忠博走马上任河南省新野县委宣传部长,兼任县文化中心工程指挥部指挥长。
据齐忠博交代,“在对县区、各乡镇的思想、文化产业等方面决策部署,我的意见都起主导作用。别人找我汇报工作或办事,我便能说‘拟同意‘建议这样办的话,说话有了分量了。相信任何事只要自己出面或打招呼就能解决问题。”
办案人员向笔者披露:“在齐忠博的自我反省与检查材料中,其曾提到自己在与下级干部交往过程中,大肆收受红包礼金,金额从几千元到几万元甚至十余万元不等,涉及人数众多,收受金额之大,连他自己本人缓过神来后都不敢相信。”
据查,2001年至2015年齐忠博在担任河南省新野县、乡等相关国家工作人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20余次收受他人、企业负责人等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8.7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圈外拒礼,圈内收礼
表面清廉的齐忠博受贿犯罪,与他深耕多年的“朋友圈”有一定关系,其主要犯罪事实就是发生在与其有一二十年交往的这个“朋友圈”中。这是一个低调而又隐蔽的小圈子,此前齐忠博任职过的不同岗位,只有极少人知道齐忠博的这个神秘“朋友圈”。在这个只有几个人的“朋友圈”中,有的是齐忠博的部下,有的是齐忠博的朋友,绝大多数是2001年齐忠博在任新野县城郊乡党委书记时交下的。
刘伯业(化名)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一个,他曾是齐忠博的部下,也是齐忠博案中行贿次数最多、又多次被拒的人。自2001年起,齐忠博就接受刘伯业的请托,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其提升调整工作。刘伯业当时是城郊乡政府的秘书,齐忠博是城郊乡党委书记,刘想让齐在他个人职务提拔上给予关照,且他们是老乡,因此刘给齐送上5000元现金,没想到当时却遭拒绝。
“我当时没有给他提供关照,在我从城郊乡走之前,城郊乡一直没有人员调整的机会,因此我没收钱也没给他办成事。”齐忠博对办案人员说。
2004年9月,刘伯业又到齐忠博家,在齐家客厅,他说:“齐(副)县长,我想谋个城郊乡综治办主任位置干干,你给我操操心办办。”说完掏出一个信封,放在客厅茶几上,齐忠博说:“都不容易,我会给你操心。”刘走后,齐忠博看了下信封,里边装了1万元现金,当即又让人退回。原来,事后齐忠博打听,得知刘伯业的文化程度较低,不符合提拔标准,因此没给他办成。
2010年2月,刘伯业到齐忠博家,当时齐一个人在家,刘对齐忠博说:“齐部长,我在乡镇干这么多年了,想调回县城找个单位,你给我操操心,帮帮忙。”说完,他掏出一个白信封放在茶几上,就走了。事后,齐让人将刘的8000元现金退回。原来,时任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的齐忠博替刘伯业了解这方面情况,当时能往县城单位去的大多是实职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刘只是工会主席属于虚职的副科级干部,不符合调动的条件。
2012年元月的一天晚上,刘伯业还是来到齐家,他对齐忠博说:“过节了,我来看看您。您看我干工会主席好几年了,你得操心帮忙提拔一下。”说完,他掏出一个白信封放在茶几上,齐忠博说:“好好干,凑出机会了再说。”他走后,齐看了下信封,里边装了3000元现金。事后,这3000元再次被退回。
齐忠博说:“我作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在县常委会上有发言权,在会上研究到刘伯业时,我对刘伯业的个人素养和工作成绩表示肯定,就是替他说了好话,同意对他提拔任命。”
2013年9月,在县委常委会研究人事任命时,齐忠博替刘伯业说了好话,肯定了他个人的工作成绩和工作能力,同意对他提拔使用,使他的人事任命顺利通过常委会,不久,刘伯业被县委提拔成为副镇长。刘伯业聪明,嘴巴严,为人低调,深得齐忠博的信任。多年来,两人的关系越来越亲密。
齐忠博大义灭亲,在特定场合不仅不收钱,而且拒贿时“声色俱厲”“正气凛然”,这使他赢得了“清廉”的美名,也为他披上了一件遮蔽其贪婪真面目的外衣。
2011年至2014年,新野县发改委负责人赵越(化名)为了和齐忠博搞好关系,以便得到齐对其工作上以及个人职务调整上给予关照,于2011年2月、2012年1月、2013年1月、2014年2月,分四次去齐忠博办公室,共计送去现金8000元。齐忠博收受了这8000元现金后,用于其个人家庭日常开支。
权力边界意识淡漠
齐忠博的履历中,有在多地担任重要岗位部门“一把手”的经历。作为一县的地方“大员”,自然应该懂得自己作为“掌权者”的权力边界。然而,齐忠博在这方面意识却很淡漠。为了突破这一案件,办案人员通过外围突破、内部瓦解的办法,通过调查齐忠博的房产情况,发现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彭一斌(化名)关系比较密切。
据了解,在多次打交道后,齐忠博感到彭一斌可交,此人很快也成为齐忠博“朋友圈”中人,自然成了齐忠博的部下。在承揽工程、催要工程款等方面齐忠博自然为其提供帮助。涉案人员彭一斌被传唤到审查室后,办案人员通过运用政策攻心等多个波次的心理攻势,使得彭一斌没有支撑几天就供认了其行贿齐忠博的犯罪事实。
经彭一斌证实,2007年10月,齐忠博在新野县宣传部长兼任新野县文化中心工程(即“三馆工程”)指挥部指挥长期间,董事长彭一斌为承揽该工程请求齐忠博帮忙。尽管《招标法》有明确规定,新野县里有关方面也明确批复工程要走招投标程序。但是,齐忠博却利用职务便利、违背有关规定,私下给工程业主方(县文化局)打招呼,要求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彭一斌竞标,随后帮助彭一斌承揽了该县文化中心“三馆”工程。2007年彭一斌的三馆工程中标价为680余万元,后经追加预算,2011年工程竣工决算价为1776万元。在工程施工中,彭一斌先后多次共计送给齐忠博现金20万元,齐忠博随后将该款全部退还给彭一斌。
2012年夏天,齐忠博和他妻子到彭一斌公司售楼部来看房,他们相中5号楼X单元中户23层的一套“阳光三房”(三个房间都朝阳),面积是128平方左右。说到房子价格时,齐忠博说:“我买这房子别人出啥价,我出啥价,按市场价来。”但齐忠博当时问彭一斌:“这房子是不是有按每平方米2800元卖的?”彭一斌说“是的”。其实,彭一斌公司当时是每平方米3000元均价销售的,但是也确有个优惠价是2800元每平方米,这个价是团购价。可是彭一斌看出来齐忠博的意思是想以2800元平方米单价的价格来买房。看房后没几天,齐的妻子就直接到彭一斌公司售楼部交纳了5万元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