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把安全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学校普及基本安全常识,有针对性地组织地震、火灾疏散和防踩踏等专项演练;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各级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学校要健全联动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应急处置方面的协作,加强视频监控、紧急报警装置等物防技防方面的對接合作;建立防控校园欺凌的有效机制,及早发现、干预和制止欺凌、暴力行为,对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健全学校安全事故应对机制,完善事故责任追究和处理制度,发生安全事故后要依法认定事故责任。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