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彤
摘要:随着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人们越来越关注会计准则的执行效果。会计准则作为制度的一种概要表征,在执行时应当考虑不同制度环境对会计准则执行效果的影响:为使会计准则更有效执行,需要配以适合的制度环境以保证会计准则的有效执行。基于资源观和自利的假设,公司高管作为会计准则的执行者会以改善公司业绩指标为目的,在选择和执行准则占用资源的成本和带来的收益问权衡,最终根据是否对公司业绩指标有正向作用来选择和执行会计准则。
截至2008年8月,全世界已有100多个国家已实施或宣布即将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我国也在2006年2月颁布了与IFRS趋同的新会计准则体系,要求上市公司从2007年起依据新准则编制财务报告。鉴于各国现实环境的巨大差异,会计准则趋同后能否得到严格、一致的执行,成为一个普遍关心的问题。
会计准则的执行包括选择和决策的过程。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造成内外信息不对称,使得利益相关者对企业情况并不能完全观察和了解,因而更多地依赖于企业的信息披露。企业高管作为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者有动机选择和操控会计信息披露,这样会计信息披露的结果和会计准则执行的结果就会有差异。
大多数国内外学者认为影响会计准则执行的因素主要有会计准则本身的制定与解释、执行准则的制度环境、公司治理制度和资源。例如,刘慧风(2007)使用制度、需求、公司治理制度和资源构建了会计准则执行的情境框架;姜英兵、严婷(2012)认为影响会计准则执行的因素有准则本身的制定与解释、执行准则的制度环境、公司特征及治理层面因素;刘峰等(2004)提出了会计信息质量影响因素分析框架,认为会计信息质量受外部机会、会计准则、法律风险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并认为法律风险作为影响会计准则执行的要素,其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作用可能会超过会计准则本身。
(一)会计准则的执行一定要配以适合的制度环境
制度环境是一系列用来建立生产、交换与分配基础的基本的政治、社会和法律基础规则,它构成了人类政治交易行为和经济交易行为激励机制,不同的制度安排将导致不同的市场交易成本。制度环境因素会影响企业行为,进而影响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一般地,制度环境包括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和法律体系和经济发展水平等。
青木昌彦(2001)认为,制度的实质是博弈均衡的概要表征。会计准则作为一种具体的制度安排,本身不可执行,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运行的制度环境。如果将同样的会计准则“移植”于不同制度环境中,原有均衡状态就有可能被破坏。逐渐趋同的会计准则在执行时应当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制度环境对执行效果的影响。
Ball(2001)认为法律和政治体系会对会计质量产生影响,作用途径包括影响会计准则的制定和会计准则的执行。可以推论,若法律和政治体系不同,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和执行过程必定不同,会计准则的效果也会不同。基于契约理论,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产生的契约也会受到制度环境的限制(Menard,2002)。例如,强有力的司法体系会产生更低的盈余管理水平,进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Burgstahler等,2006);一国的法律体系、经济发展水平会影响会计准则的制定,继而影响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Ding等,2007)。
中国的会计学者也给出了基于中国资本市场的证据。江笑云、孙辉(2010)通过考察新会计准则执行效果,认为信息环境影响公允价值对会计信息发挥决策有用性的程度。资本市场效率、投资者的认识以及准则执行机制等都可能影响准则执行的效果,因此应当加强新准则配套的支撑系统、市场环境以及执行机制效率等方面的改进和完善,以促进新会计准则作用的有效发挥。
Chen、Sun.Wang(2002)發现虽然中国在为IAS的协调而不懈努力,但是至少在短期内难以缩小会计盈余的差异并提高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其原因在于薄弱的社会法治环境、过度的盈余管理和低质量的审计监督等。
以上证据表明,会计准则的有效执行需要适合的制度环境,包括政治体系、法律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我国应当不断健全社会法制环境,强化审计监督,提高资本市场效率,提高经济发展水平,以改善会计准则执行效果并降低盈余管理水平。
(二)公司业绩影响会计准则执行——资源配置视角
每个企业基于不同的利益需求对新准则有不同的执行态度。企业所具有的资源(人力、财力、物力、组织资源等)和能力(学习和运营能力等)有差异,准则的执行可能会呈现总体遵循、个体差异的局面(高利芳,2009)。
公司业绩是影响企业执行会计准则的经济动因之一。依据契约理论,业绩评价是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委托代理管理的一种重要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实证研究也证明了高管的薪酬与公司业绩密切相关。企业高管直接参与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但是,如果他们认为执行会计准则与业绩指标无关,甚至恶化业绩指标,他们就没有动力学习和执行新的会计准则。
郝振平和陈武朝等(2010)的研究表明,采用国际公认会计准则计算的利润普遍比按照各国国内准则计算的利润要低。其原因是准则的转换使利润计量从收入费用观向资产负债观转变,这样会减少企业盈余管理和利润操纵的机会。既然执行新准则对提高业绩没有产生正向作用,基于自利的经济动机,企业高管必定没有动力认真学习和执行新准则。
按照以资源为基础的理论,企业是各种资源的集合体。为了建立和保持竞争优势,企业会不断优化资源配置。Ltmdqvist等(2008)认为,企业需要一个过程解释和应用新会计准则,因为企业需要以有效的方式组织和调动资源。在公司业绩不理想的情况下,改善业绩对于公司高层管理者更为紧迫。尤其是我国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就要退市的制度给上市公司的高层管理者带来了更多业绩要求。如果改善业绩比认真执行新会计准则为高管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用,业绩较差的公司可能就会将更多资源用于提高业绩水平而不是执行会计准则。相对地,业绩较好的公司对业绩的关注度相对较低,其执行准则的意愿会更高,能够在执行会计准则方面投入更多的资源,准则执行的效果可能会更好。
公司高管在有限资源下会优先考虑改善业绩指标的配置方式,而执行会计准则同样需要占用资源。在“成本一收益”原则下,如果高管认为执行会计准则占用资源的成本高于执行会计准则带来的收益,就必定没有动机认真执行会计准则,而是选择其他盈余管理方式改善公司业绩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