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图鉴》的宗教内涵及艺术特色

2017-06-09 13:30爱新伯骧
美与时代·美术学刊 2017年4期

爱新伯骧

摘 要:《因果图鉴》是台湾信士江逸子所绘,反映十殿阎王及所属地狱的种种情状,旨在宣扬佛教因果轮回思想,以达到扬善惩恶的教化目的。该画在继承优秀传统艺术基础上,融入了现代人物画造型特征,画面释文亦深刻翔实,是宗教内涵与绘画艺术相结合的成功之作。

关键词:江逸子;因果轮回;宗教绘画

笔者在前年无意间得到一本《因果图鉴》的画册,为其中精美的绘图所折服。册中所绘为地狱变相图及配置相应释文,旨在宣扬人们在世间由于所作种种恶,在进入地狱后要受种种苦刑,反映的是佛教因果轮回的劝诫思想。这本画册并非有书号的正规出版书籍,而是通过寺院在僧俗间流通的结缘物。与一般同类书刊不同,这本画册的绘图部分显然是名家所为,且所描绘的内容带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不过,这件作品并不为多数人所知,笔者试从其宗教内涵和艺术特色两个方面向读者介绍这件佳作。

画册绘制者为台湾信士江逸子(图1)。江逸子,1938年生于福建,曾师从李炳南大师,从事绘画已有50余年。他的作品从传统绘画中汲取丰富营养,并在此基础上融入现代人文画意韵,底蕴深厚且画面弥新。江逸子能作多种题材,尤善宗教人物画。历时一年完成的《因果图鉴》,纵62.5公分,横5000公分,画面恢弘,人物众多。这幅作品融汇了宋元以来水陆画元素,并汲取现代水墨写意技法,形成笔致高逸而气势磅礡的画面效果。

《因果图鉴》由两部分组成,前一部分可称之为“善业”,就是那些生前念佛行善者所获得的果报,其中“善业”最大者,死后由阿弥陀佛率观音、大势至菩萨及其他眷属将其迎接至西方净土(图2);次等“善业”者,则可驾鹤升为天人;再次等“善业”者,则可重新投胎为人形。实际上,就这三种“善业”中最殊胜的净土世界而言,并非佛教修行的究竟。佛教的最终理想是修得无上正等正觉的智慧,也就是达到成佛境界。由此可见,这种“善业”的目的,还带有依恋物质世界享乐的世俗思想,属于佛教中的不了义。后一部分则是“恶果”,就是那些生前作恶的人,在死后进入地狱受审的种种苦状。进入地狱者,依次要经历地狱十王(十殿阎王)的审判[1],这地狱十王分别是:一殿秦广王(图3)、二殿楚江王、三殿宋帝王、四殿五官王、五殿阎罗王、六殿卞成王、七殿泰山王、八殿都市王、九殿平等王、十殿转轮王。十殿阎王各司其职,并分管不同的地狱,对于作恶者,依据其作恶的不同而受相应的惩罚,以消除罪业而进入新的轮回。“善业”和“恶果”组合,构成了佛教因果轮回的基本教義。

关于地狱变相的绘画作品,在入唐以后多有流行。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中多次提到两京寺院中的地狱变相作品,如大画家吴道子曾画《地狱变相》于长安景公寺。朱景玄《唐朝名画录》记载,景云寺中老僧传云:“吴生(道吴子)画此寺地狱变相时,都人咸观,皆俱罪修善,两市奢沽,鱼肉不售。”从中可以看出,一是吴道子以高超的绘画技巧,形象再现了地狱中的种种惨烈情状;二是这种因果报应的宗教思想,对世人有一种积极的劝诫作用。另一件著名的《地狱变相》实例,是重庆大足宝顶山南宋时的摩崖石刻。大足《地狱变相》可分三层: 一佛、二冥府、三地狱。全图正中上部雕地藏菩萨,地藏菩萨的位置通连“佛国”(十佛)与冥府(十王)之间。其下层从右至左分两层雕刻了“十八层地狱”。上层所雕为刀山至黑暗十地狱,下层雕刻了从截肢至粪秽八地狱[2]。大足《地狱变相》是整个大佛湾佛教雕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以生动的人物形象和连环画式的构图,立体再现了作恶者在地狱中受刑的种种惨状,使观者为之寒栗,并由此心生善念,以达到劝诫目的。

与上述实例不同的是,江逸子的这件作品,情节更为丰富,佛学思想也完整而连贯(图4、图5、图6)。在地狱名称及情节安排上,这件作品融合了多部佛教经典,其中还包括传统的儒道思想,因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件作品还有一个突出特点,那就是在人物形象上充满了鲜明的时代面貌。以往的《地狱变相》都是古人形象,江逸子作品中则出现了现当代人物形象。古人形象,主要包括着古装的各殿阎王及所属地府司职人员,受刑者中也有部分着古装者,其特征多与宋元以来的水陆画相近。近现代的人物形象,既包括民国时期装束者、当前社会各行业人物,也包括街头所见的时髦男女,甚至还包括手举十字架的西方传教士。画面作如此设计,旨在说明这种因果报应,不会因为是古人所说而对今人失去约束力。人物形象虽不同,但地狱果报的性质并不会改变。从这个意义上说,地狱的概念,是超越时空而存在的。

佛教的善恶观念是与三世因果和六道轮回的信仰是紧密相关的, 因果轮回是佛教善恶观念的基石[3]。也就是说,地狱的构成,主是由因果轮回中的“恶”所构成,“善”者则可脱离地狱进入更好的归宿,或进入佛菩萨所化现的净土世界。那些在地狱中受审的魂灵,阎王会依据其生前的善恶表现作相应的判决,善的部分会获得相应的果报,恶的部分则要进入地狱受刑以消恶业,两者不能相互抵消。江逸子这幅《因果图鉴》中,既表现了阎王审判具体案例的情景,也描绘了作恶者受刑时的惨烈,释文部分则对其分别说明,并引经据典,阐述各地狱要旨。实际上,对于佛教而言,地狱变相,只是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心理所作的一种劝诫,真正决定自己命运的,还是取决于自己的内心。释净空法师在该画册前言序中说:“森罗万象,无一不从人心性变现。是故宇宙有无限维次空间,各维次空间亦有芸芸众生。无限维次空间,即佛家所云‘法界。一念纯净纯善,高登极乐维次空间;一念瞋恚嫉妒,堕入地狱修罗法界。”

这幅长度为5米的巨作,是采取连环画的构图方式,画面恢弘,人物众多,情节丰富。在表现技法上则大量借鉴了宋元以来的水陆画技法。水陆画一般用工笔重彩来绘制,极重用笔,如石家庄毗卢寺水陆画中的线描,精炼而富于力度,是在继承唐宋线描优秀传统的基础上有了新发展。画工从描绘对象的实际需要出发,巧妙地运用线条的节奏、虚实、刚柔等排列组织的变化,把人物描绘得异常生动[4]。显然,江逸子的这幅作品,借鉴了如毗卢寺水陆画此类作品的艺术传统,人物结构清晰,衣纹飘逸生动,线条流畅且劲健有力(图7)。但与后者明显不同的是,江逸子在这种严谨并富于表现力的工笔线描中,还融入了大量用于渲染气氛和背景皴染的写意技法,形成了兼工带写的表现技法。这种安排,脱离了一般水陆画中的匠气,而多了文人画中的那种灵动。江逸子在画册的后语中也提到,工笔或泼墨,只是绘画的技法而已,都是为了传达精神蕴藉与现实气氛的需要。况且大道无时空之变,万法亦无定相,端在匠心之斟酌也。

张彦远在《论画》中如此写道:“夫画者,成教化,助人伦,穷神变,测幽微,与六籍同功。”由此可见,古代绘画具备一定的教化功能和充当媒介的传播作用,这种特性在宗教绘画中体现得尤为显著。佛教美术本来就是为宣扬佛教教义而以直观的图像来教化信徒的,这个过程也极大地促进了绘画艺术的发展,在绘画史上,也有许多重要的以宗教为创作题材的画家,他们对绘画样式发展的贡献,甚至比肩那些人文画家。江逸子的这件作品,将教化和传播功能很好地结合了起来,其间包含有丰富的佛教思想。作品一经完成,在日本展览期间就获得极好的反响,其本身卓著的艺术造诣,则进一步推动了此作品在僧俗间的传播,佛教中扬善惩恶的教化思想亦得以彰显。

注释:

[1]姜守诚.十王信仰:唐宋地狱说之成型[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10,(09):81-87.

[2]杜斗城.《地狱变相》初探[J].敦煌学辑刊,1989,(01):73-84.

[3]范军.中国地狱传说与佛教伦理[J].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03):91-98.

[4]苏金成.石家庄毗卢寺水陆画及其艺术特征[J].艺术百家,2006,(07):189-190.

作者单位:

天津天狮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