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燕(江苏省沭阳县畜牧兽医站)
沭阳县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
文│刘燕(江苏省沭阳县畜牧兽医站)
为推进畜禽生态养殖,加快畜牧业提质增效,促进农业供给侧机构性改革,江苏省沭阳县畜牧兽医站对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了解分析养殖污染治理现状,深入剖析存在问题,根据实际提出可行性建议。
截至2016年7月,全县生猪饲养量189.76万头,家禽饲养量4341.82万羽。拥有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570个;年存栏2000只以上蛋鸡规模养殖场497个;年出栏10000只以上肉鸡规模养殖场281个,年出栏50头以上肉牛规模养殖场42个;年出栏100只以上肉羊规模养殖场820个。
1.禁限养区划定情况。近年来,沭阳县在抓全县畜禽养殖业发展的同时,也在积极推进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治理工作,加快畜牧业结构调整,探索畜牧业发展模式。目前,已成立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组织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为了使养殖业有序健康发展,正在协调多部门,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范围。对新建规模养殖场严格实行准入制度,由农办、畜牧、环保、国土等部门实行联合审批,对不符合场地、环保要求的不予批准修建。
2.畜禽规模场粪污治理设施改造情况。目前,全县共有畜禽规模养殖场2213个,已完成污染治理设施改造的养殖场713个,完成率32.2%。其中生猪规模养殖场570个,已完成改造186个;奶牛规模养殖场3个,已完成改造3个;蛋鸡规模养殖场497个,已完成改造152个;肉鸡规模养殖场281个,已完成改造98个;肉牛规模养殖场42个,已完成改造28个;肉羊规模养殖场820个,已完成改造246个。多数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不完善或不配套,有待进一步改造。
3.畜牧业粪污治理技术模式。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治理原则,结合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示范创建要求及各养殖场的规模大小与粪污利用方向,因地制宜推广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取得了一定效果。
一是推广干湿分离、固液分离、雨污分离,减少畜禽粪便处理量。
二是沼气工程技术,一般采用种植业-养殖业-沼气三结合循环利用模式。养殖场排出的粪污经沼化处理,沼气供场内或周边农户取暖、照明、炊事等。沼液可作为优质饵料养殖鱼虾等,还可用做农田、果树基肥和灌溉用水。沼渣可用于培养食用菌。如悦来镇永丰生态养殖场采用“牛-粪-菇”的高效生态循环模式,形成集肉牛养殖、有机肥生产、菌菇种植的生态循环农业,实现年收入1000万元。
三是粪便堆沤处理生产有机肥技术。利用微生物发酵处理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料,其中含有大量有机质和丰富营养物质,是农业生产中的优质肥料,可增加土壤肥力,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有利于发展现代有机农业。
1.环保意识低。近年来,农村规模养殖业不断发展壮大,但有的养殖业主只顾发展,忽视环境治理,环保意识差。特别是中小型养殖场,不愿在污染治理上投入,废弃物乱堆、乱放、随意排放问题较为突出。
2.粪污利用低。多数规模养殖场设施不完善、不配套、容量小,由于养殖场污染物未进行及时处理利用,日积月累,造成对周边环境的污染越来越严重。有些养殖场则是直接向河道、沟渠、埝塘排放,造成水质严重污染。
3.监管难到位。由于还未出台畜禽禁养、限养区域设定,没有执行严格的准入制度,畜禽养殖场建设随意性大。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对造成环境污染的养殖场也没有严格执法或执法不到位,各部门之间责任划分不明确,有畏难情绪和推诿现象。
1.高度重视畜禽污染防治工作。目前,畜禽养殖污染严重,有的地方已影响到群众的生产生活,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政府部门要建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统筹推进畜牧业生产发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2.加强部门协作,科学规划,做好禁限养区划定工作。结合全县畜牧业发展实际和畜产品供给需求,各部门之间要主动沟通配合,科学规划,对全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范围进行科学划分,明确畜禽养殖场选址条件。在禁养区的养殖场要进行依法搬迁或关闭;限养区内不得新建、扩建养殖场,已建的要落实治污措施,限时达标,未能在期限内治理达标的要依法关闭;对未经乡镇、畜牧、环保、国土等部门审批建设的养殖场,要依法关闭或取缔;对在养殖区内新建和扩建规模养殖场的要进行环境评估,对不达标的,坚决不予审批。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审查把关,严格审批制度,控制新增污染源。
3.强化服务,推广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指导和服务,强化治理,切实搞好综合利用。指导养殖场推广生态养殖+绿色种植相结合的循环利用模式。示范推广异位生物发酵处理技术,鼓励支持粪便集中处理,发展有机肥加工。同时,开展示范创建,提升规模养殖比重和水平,优化规模养殖结构,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新格局,提升畜牧业绿色发展水平。
4.健全监管,加大处置力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乡镇的职责任务,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健全和完善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做到常态监管,加大处置力度。对治污设备跟不上,在规定期限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养殖场要采取果断措施,强制关闭。
5.强化扶持,增强资金投入。政府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关治污扶持政策,加快污染治理步伐,促进全县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相关部门应在养殖用地、农信贷款、治理工程建设及有机肥生产等方面给予优惠。要加大资金投入,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推广一批治污典型,对已开展废弃物治理与循环利用的养殖场,在项目资金安排上要重点扶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