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诣超+刘丽兰+关筱
〔摘 要〕舞蹈作为一门综合性较强的艺术,可以鲜明地反映出人们不同的思想、信仰、生活和审美需求。苏珊·朗格则从艺术符号学的角度出发,对诸多的艺术问题进行了经验和哲学相结合的研究。
〔关键词〕苏珊·朗格 舞蹈美学 虚幻意象 艺术符号
苏珊·朗格(Susanne K.Langer,1895—1985)是美国当代著名哲学家,艺术理论家,艺术符号理论的重要创始人之一,朗格的艺术符号理论的哲学—美学渊源来自她的老师卡西尔,卡西尔认为,人类具有一种只有它自身才具有的特殊能力,即创造和使用符号(象征)的能力。苏珊·朗格则从艺术符号学的角度出发,对诸多的艺术问题进行了经验和哲学相结合的研究。苏珊·朗格认为, 舞蹈作为一种审美对象, 对观察者而言, 它的诱惑力总是胜过与之抗衡的顾及周围世界的注意力。她说:“这并非是观察者忽视了环境, 而是艺术作品本身——如果它是成功之作的话——超脱了周围世界。观察者只不过把它当作眼前之物而进行观察而已。 ”
一、艺术符号是一种虚幻意象
艺术符号与实在的形象相异,它呈现给人的是一种“纯表象”或幻象。“它们只为察觉它们的感知、想象而存在,像蜃景那样,或者像梦中蹊跷而细腻的事件那样。”①这也就是说,它的内容仅是一种表象,一种纯粹的外观,而这表象、这外观却能使内容显得更直率与完整,这在真实的环境和切近的利害中是难以做到或想象的。所以苏珊·朗格说艺术“它是表象,却似乎充和着现实”②
许多人,甚至一些舞蹈家或者舞蹈理论家认为舞蹈的本质实际上是一种表现的音乐,没有音乐的舞蹈是不能存在的,音乐是舞蹈的灵魂。他们的理由是舞蹈可以表现音乐对听觉所创造的相同的运动形式,所以会导致他们认为他们跳的是音乐而并非舞蹈。另一点是因为他们认为舞蹈外在的表现形式离不开节奏感和韵律感,这就必须需要音乐和音乐的感觉。苏珊·朗格以邓肯为例,邓肯认为自己是在跳音乐,毫无疑问跳舞就是音乐的视觉性化身。舞蹈和音乐起到了相互促进的作用,但舞蹈绝非一种音乐形式。而苏珊·朗格明确说明,舞蹈和音乐是两种不同的艺术的特殊性。尽管没有音乐,舞蹈也可以独立存在。舞蹈是可以脱离开音乐的。苏珊不赞成将舞蹈看成是一种造型艺术。人们可以在评论中说舞蹈造型怎样富有雕塑性,或者是活动的雕像。有一部分人是赞成这种观点。但是,这并不能算作是舞蹈的定义。就像舞蹈也是动的艺术,电影也是动的艺术,我们不能将舞蹈等同于电影一样,说舞蹈是造型艺术模糊了舞蹈艺术的特殊本质。舞蹈不是一尊死板的雕塑,它是生命原始律动的显现。它是生命最直接的宣泄。
苏珊反对将舞蹈看成是戏剧艺术的观点,人们经常从舞蹈起源的角度来说明舞蹈的仪式性,试图证明舞蹈动作来源于戏剧。苏珊没有否认舞蹈和戏剧有同源性和原始混合性,戏剧动作可以转化为舞蹈材料,但是,对于舞蹈来说,它们仅只是材料,而不是舞蹈本身。“虚幻的形式必须是有机的、独立的,与现实相分离的。无论什么东西进入舞蹈,它都要如此彻底地进行艺术性的转化:它的空间是造型的;时间是音乐的;主题是幻想的;动作是象征的。”③
二、艺术符号是一种艺术形式
艺术符号是一種艺术形式,就意味着它是一种抽象,是呈现给感知直觉的一种特殊的形式。它“以幻想或类似幻想为媒介的范型化使事物的形式(不仅指形状,而且指逻辑形式,例如事件中不同价值的协调,不同速度的比例等)抽象呈现它们自身。”④但这种形式不只像人们通常解释的是对各种形式要素的组织安排或排列方式,那只是一种抽象的结构,相反它是在“在非真实的情况下给形式以新的体现,使它脱除在真事实物中的正常体现,以便能够由其本身而为人认知,也能够依照艺术家的最终目的–荷载意义或表现逻辑–而自由地表达、自由地组织。”⑤譬如舞蹈,它的形式就不能说 是实体的人的物理的排列、组合与运动,而是指那个被创造出来的具有表现力的“自由地组织”起来的虚像,一种作用于人的感知直觉的纯粹“力的表现”形式,它无实用价值却有意义,因而是一种“表现性的形式”或“有意味的形式”。苏珊·朗格说:“艺术形式是一种比我们迄今为止所知道的其它符号形式更加复杂的形式。”⑥舞蹈主要借助于肢体形态来表现舞蹈艺术。舞蹈的这一系列表演可以将舞蹈作品的思想和内容传达给观众,将抽象的思想和内容变成一种可视化的艺术。舞蹈作品有着其独特的艺术语言,它是一种肢体语言,肢体动作是舞蹈最基本的表现形式。而在实际的舞蹈表演中,对动作和技艺的要求,其实在很多方面可以适当地忽略,舞蹈作品中的舞蹈动作对情节的把握不需要做到面面俱到,但是情感的抒发却不能够淡化。
苏珊·朗格说:“凡是用语言难以完成的那些任务一一呈现感情和情绪活动的本质和结构的任务一一都可以由艺术品来完成。”不管是乐曲还是舞蹈或是其它的艺术品,都是生活的外部显现。艺术符号用自己特殊的表现形式,把情感转变成可以感染到诸人的东西。
三、艺术符号还是一种情感形式
艺术形式的抽象性使得艺术形式不同于对现成物的安排、对物质材料的组装,它使得有些东西从音调和色调的排列之中浮现出来,它原来是不存在的,它不是材料的安排而是情感的符号,是“表现人类情感的知觉方式。”⑦在艺术中,形式之被抽象仅仅是为了追求一种艺术的效应,即使形式摆脱其通常实际的束缚而获致一种新的功用,充当符号以表达人类情感。所以,如果说借概念传达抽象内容的抽象形式是逻辑学家所做的事情,那么,创造艺术形式来表达人类情感就是艺术家们的任务。
举个例子,舞蹈演员在舞台上的精彩表演,或快或慢,或欢快或忧郁,或激情或消沉,苏珊·朗格认为,这种虚幻的力的情感的符号不是表达舞蹈演员个人的喜怒哀乐,而是舞蹈演员通过虚幻的力的符号向人们传达了一种超出自己的感情,这是情感的概念。苏珊·朗格强调舞蹈所表达的情感,不是舞蹈家的真实情感,而是一种能够体会到这种人类特殊的情感,是情感的本质和概念。因为是一种概念,所以才可以作为一种艺术符号。再如,舞蹈《一个扭秧歌的人》一经问世,就带给人们强烈的情感体验并引发观众的情感共鸣。舞者为了要塑造扭秧歌的人的形象,曾多次奔赴山西民间去体验一代又一代的老舞蹈艺人的心酸生活。它对扭秧歌的人想要表达的情感控制得细腻有致,作品中扭秧歌的老艺人时而振绸起舞,时而循循善诱,年轻时的神采奕奕眼神犀利与垂暮时的凄清、落寞,通过情感的转变表现得淋漓尽致。情感的恰到好处地融合和表现,使得故事的人物形象入木三分,牵动每一个观众的心,这种情感的传达是非常真实的。因此,有了丰富的情感的舞蹈作品所塑造出来的人物,具有很真实的存在感,舞蹈者在舞蹈表演中融入了大量的情感,有悲有喜,有真挚有朴素,有心酸也有悲苦,这样错综复杂的情感体验为这部作品融入了生命,使得作品所要表达的韵味十足,情感的表达达到高峰,丰富了整个舞蹈情节,使舞蹈情节环环紧扣。根据人物表达情感的不断宣泄和发展变换,舞蹈的情节也随之不断地发展变化。如苏珊·朗格说:“艺术符号应该是能将人类情感的本质清晰呈现出来的形式。”这种情感超出了个人情感,被艺术符号的形式表现出来。
四、艺术符号是一种生命形式
苏珊·朗格认为,艺术形式之所以能够表达情感,这因为它本身就是一种生命形式。“生命形式”也就是“活的形式”,这种“活的形式”是所有成功的艺术创造的必然产物。这种形式之所以是“活着”的,是因为它“表现了生命—情感、生长、运动、情绪 和所有赋予生命存在特征的东西。”⑧这就是苏珊·朗格从符号哲学的角度对这一问题的简明扼要的回答。
如由舞蹈家杨丽萍主创的原生态舞蹈作品《云南印象》,它整个作品全部都是来自云南少数民族生活中的礼教、信仰、习俗等一些原生的朴素的元素。但她不是简单地搬用,而是经过提炼、升华,让最能表现每个民族特征的舞蹈情绪化、形象化,让你一看就知道所要表达的东西,也让 你看后被这场舞蹈所震撼感动,让它更具有生命力更具有世界性。如果她没有生活中的体会和观察,她就创作不出那样形象、生动的舞蹈。可是舞蹈一旦离开社会生活,它就没有了活力,没有了市场,所以说舞蹈的创作来源于真实的社会生活。“如果想要使得某种创造出来的符号激发人们的美感,它就必须使自己成为一个生命活动的投影或符号呈现出来,必须使自己成为一种与生命的基本形式相类似的逻辑形式。”人作为自然界的一个有机生命体,生命活动主要体现在情感活动中。
注释:
①[美]苏珊·朗格著. 滕守尧,等译.艺术问题[M].北京: 中国 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61
②[美]苏珊·朗格著. 滕守尧,等译 藝术问题[M]..北京: 中国 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64
③[美]苏珊·朗格《情感与形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1986年:233
④[美]苏珊·朗格著.艺术问题[M].北京: 中国 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61
⑤[美]苏珊·朗格著. 滕守尧,等译艺术问题[M].北京: 中国 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63
⑥[美]苏珊·朗格. 艺术问题[M]. 滕守尧,等译.北京: 中国 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第24页
⑦[美]苏珊·朗格. 艺术问题[M]. 滕守尧,等译.北京: 中国 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第51页
⑧[美]苏珊·朗格. 艺术问题[M]. 滕守尧,等译.北京: 中国 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第97页
参考文献:
[1]孙伟科,周倩旎.苏珊·朗格的舞蹈美学思想[J].云南艺术学院学报,2001,016(3):78—80
[2] 陈正勇.表象、虚幻的力及情感表现——苏珊· 朗格舞蹈美学思想之内核[J].南通大学学报,2007,23(5):105-109.
[3]马跃.对苏珊·朗格舞蹈美学思想的分析与研究[J].音乐生活,2007,(12):67-68.
[4]胡 健.作为情感表现形式的艺术符号——苏珊·朗格美学思想新论[J].宁夏师范学院学报,2008,29(1):54-57.
[5] [美]苏珊·朗格.滕守尧,等译.艺术问题[M].北京: 中国 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
[6] [美]苏珊·朗格.刘大基,等译.情感与形式[M].北京: 中国 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