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优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2017-06-07 10:23孔琴
科技与创新 2017年9期
关键词:优化创新质量监督监督管理

孔琴

摘 要:身为政府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与时俱进,积极地改革创新,优化方案,做到对工程质量的“真正监督,严格管理”。同时,应不断完善质量监督手段,提高质量管理的主动性和预见性,认真把控各个环节,实施全方位、多角度的质量监督,最大限度地避免质量问题发生,切实做到监督与服务并驾齐驱,为社会创造精品工程铺路垫石。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监督管理;优化创新

中图分类号:TU71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5913/j.cnki.kjycx.2017.09.101

身为政府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坚持完善质量监督手段,坚持用客观事实和科学数据说话,提高质量管理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及时公开监管动态,接受公众查询及监督,更好地发挥归口管理、当场办结等便民利民措施的作用,切实做到监督与服务并驾齐驱。

1 监督管理模式滞后的表现

1.1 被动式管理

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到施工现场时,并没有完全做到自觉出动、突击检查、积极行使本职权利,而是接到施工单位的通知,才去施工地质量控制点进行验收,或经过上级领导或部门的特意安排、叮嘱,才去施工现场开展阶段性监督检查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尽职尽责,妥善完成本职工作。针对上述现象,作为政府监督部门,务必创新监管模式,优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从而提高工作效能,避免浮夸,务实做事。

1.2 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方式不完善

政府相关部门或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所采用的方式落后,与实际情况未能同步,降低了监管工作的质量。 此外,政府部门进行监管工作时,需要向建设单位收取费用,导致政府监管的权威性和公益性缺失。

1.3 质量控制部位设置

要求施工单位施工到达质量监督控制区域时,应告知质监人员前往施工地开展监督检查。但施工单位往往只注重控制区域的安全、可靠,而非控制区域的质量控制不太理想,用“较差”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2 优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措施

只有严格执法,才能对质量监督管理起到威慑作用,因此,必须在原有基础上,提高质量监督机构的地位,使其在拥有检查权的同时,拥有更大的行政执法力度,真正发挥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

2.1 创新监管方式

应落实质量监督方式,由环环把关、层层控制向突然造访、随机抽查转换。同时,务必经工程监理单位将监控履行落实,且应节节相扣,并进行签字认证,代表业主监督把控项目施工质量。作为政府监督机构,要从民众与社会的角度对建设项目施工质量的重点部分展开抽样调查,受查的目标为工程实体和参建各方责任主体,从大局上掌揽项目建设质量与结构使用安全;改变只重视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管的态度,加强对各个相关单位的监督,特别是监理单位;改变以实物质量监管为主的做法,重点对各个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管,以实物质量抽检作为辅助手段,从而保证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符合要求;建立实物监督与行为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对企业进行内部检查,并通报结果。

2.2 正确把握质量监管的重点环节

应建立系统的质量监督管理机制,质监机制的建立可使管理人员在工作当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监督管理权。

应将重点检查与监督巡查相结合,改被动检查为主动监察,在建筑工程整个过程中以质量为主要着眼点,进行全程监控动态管理,以提高质量监管工作的质量,切切实实地做到为民服务;提高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尽可能地利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方法进行最客观的评价,减少人为主观因素的影响。

在现场检查中,不仅仅只局限于看、敲、量,还要借助先进科学仪器进行客观检测,采取科技措施对项目的实体结构和使用功能展开检测,提供精准、可靠的数据,以此提升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对主体行为的监督应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建立引导激励机制,确立执法主体地位;对于政府重点工程,应根据项目需要、施工难点、工程概况规划监督要点,编制检查方案,施展监督人员的专业强项,根据需要及时设置监督控制点,客观、科学地配置监督资源,提升监督效率;对于工业厂区的工程建设,需参考以往的督查结果,以此为依据,确定质量监督检查的关键,并做到秉公执法,以实际行动现身说法,援助现场各方责任主体,自觉做到认真施工、重视质量;强化质量信念,把监督检查工作做到“卓尔不凡”。

此外,还应建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按照规章制度,结合实物监管与行为监管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监控,并采取报告制度,使质量监管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保证其准确性和真实性;建立绩效奖罚制度,把工程质量监管与管理人员的效益挂钩,责任落实到个人,做到有据可查,奖罚分明;建立信用体系,构建信用档案,并将其与市场的准入相挂钩,以便约束建设主体和个人的行为;政府需要增加经费投入,改变向建设单位收取费用的做法,保证政府工程质量监管的公益性;推行监督交底制度,着重做好前期交底、专项工程交底,建筑节能交底、竣工验收前交底;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对于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予验收备案,并责令建筑工程单位进行整改。

2.3 依靠信息化深入开展记录管理工作

中国有句俗语:“诚达天下,誉招千金。”其淋漓尽致地诠释了“诚信”的重要意义。作为企业,应诚实守信,如果有不良记录,则足以证明这个企业缺失最基本的“信用”。

当今社会是网络普及的社会,信息的快速传播会让人们在最短时间内了解一件事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基于这一点,监管部门一定要重视媒体并利用不同媒体的优势,有针对性地选择媒体辅助自身,强化督查监管工作。

信息化还有一个更加明显的优点:能极大地提升质量监管形象,充分了解所监督工程的总体质量水平,全面掌握地区总体质量的发展走向。同时,经过对不同质量行为及工程质量面临的不足进行的及时统计和客观分析,可汇总归类,这样便于找出问题根源,利于有条不紊地计划下一阶段监管工作的重心。

2.4 加强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2.4.1 监督检测方面

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也会存在差异。省市一级的监督机构设有检测科,拥有先进检测仪器,但县区一级的机构配备不周,仅局限于眼观、手敲、尺量等传统方式。

2.4.2 节能分部工程方面

作为一项新的分部工程,节能工作进入了工程质量验收序列。这属于新生事物,相关规定标准还未全面落实,因此,务必加强对节能分部工程的学习、推广、验收。

2.5 加强对基础沉降观察的监管

不可否认,因地基处理欠妥而引发不均匀沉降的事故曾多次发生,这驱使监管部门对地基基地分部验收日益重视。比如,基槽开挖时,是否干扰相临建筑物的安全,务必对此作出评估,并编制与之相适应的沉降观察方案,深入观察。

2.6 建立高素质的质监队伍

质量监督是政府将工程技术与行政执法融为一起的综合性监管工作,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基于此,质量监管机构务必择优选用水平高、素质优、效率高的监督人员,并勤于学习,实时考核,强化依法行政水平。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了提高房建施工質量,相关人员应认真把控各个环节,实施全方位、多角度的质量监督,最大限度地避免质量问题发生,为社会创造精品工程铺路垫石。

〔编辑:张思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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