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进程中我国基础教育体制改革面临的挑战及其对策

2017-06-07 09:20石兰月
中州学刊 2017年5期
关键词:城镇化改革

石兰月

摘要: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农村人口大规模向城镇转移,产生了数量庞大的农村留守儿童,农村学校空壳化与城镇学校大班额化并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师资流失严重。社会环境的变化给基础教育管理带来了一系列深层次的挑战: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地升学难以实现,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突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面临两难选择,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逆向流动趋势明显。面对社会环境变化带来的重重挑战,完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教育政策,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户籍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寄宿制学校的教育优势,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慎重对待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发展机制,完善城镇教师援助农村学校制度,健全农村教师到城镇跟岗培训机制,是当前我国基础教育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

關键词:城镇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D64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7)05-0074-06

改革开放的近四十年间,我国经历了世界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审时度势,确立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新型城镇化的本质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城镇化水平的快速提高已经并将继续改变着我国社会的面貌,对我国教育管理体制和教育发展模式产生着重大影响,给教育体制改革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挑战。正视问题与挑战,积极应对城镇化进程中我国教育体制改革面临的困难,是一项重大而迫切的现实课题。基础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的基础,受城镇化发展的冲击最大,是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

一、城镇化带来我国基础教育环境的深刻变化

1.农村人口大规模向城镇转移

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我国农村人口大规模向城镇快速转移。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下简称“六普”)数据显示,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总人口为13.40亿,其中城镇居住人口为6.66亿,占49.68%;农村居住人口为6.74亿,占50.32%。同2000年相比,我国城镇人口增加2.07亿,乡村人口减少1.33亿,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2010年“六普”当中居民的居住地址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且离开户籍所在地半年以上的人口数量达2.61亿,其中市辖区内有0.40亿人口属于人户分离,不在市辖区的有2.21亿人。与2000年相比,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且离开户籍所在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增加1.17亿,增长81.03%。①全部流动人口中,男性占52.3%,女性占47.7%,平均年龄为27.3岁;0—14岁儿童占19.8%,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占79.7%,60岁及以上人口占0.5%;农业户口占85.9%,非农业户口占13.7%,其余0.5%户口待定。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6年。在16—59岁流动人口中,未婚的比例为18.4%,已婚的占80.8%,离婚和丧偶的占0.7%。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居住的家庭成员数平均为2.5人。夫妻一同流动的占已婚流动人口的85.2%;有子女的流动人口中,携带子女一同流动的占62.3%。②我国流动人口呈现低龄化、长期化和家庭化等特征。

2.形成了大量农村留守儿童

进入21世纪,随着城镇化快速发展,我国农村地区出现了大量留守儿童。根据“六普”样本数据推算,全国有6102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占农村儿童总量的37.7%。值得注意的是,该数量占全国儿童数量的21.88%,也就是说每5名儿童中就有1名是农村留守儿童。与2005年相比,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在5年间增加了242万。在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规模为2948万,其中小学阶段(6—11岁)留守儿童1953万,占农村留守儿童的32.01%,初中阶段(12—14岁)留守儿童为995万,占农村留守儿童总数的16.30%。与2005年相比,2010年小学阶段留守儿童减少了89万,初中阶段留守儿童减少了226万,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总共减少315万,减幅达9.65%。③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的留守儿童持续保持在一个较高比例。《2014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4年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仍有留守儿童284.42万,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1327.96万)的21.41%,其中小学阶段200.17万,初中阶段84.25万,这意味着每5个初中或小学生中就有1个农村留守儿童。④河南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关爱工作,2016年5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关爱保护工作作为学校目标管理的重要指标,要求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为留守儿童建立平安快乐的学习家园。

3.农村学校空壳化与城镇学校大班额化并存

1973年我国开始大范围实施计划生育政策,1982年计划生育政策被定为基本国策,自此以后,农村家庭学龄人口不断下降。但20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农村教育基本形成了“村村建小学,乡镇办初中”局面,学龄人口与办学规模扩大之间逐渐形成了极大反差。按照国家义务教育办学标准,小学阶段标准班额为每班45人,初中为每班50人。但随着城镇化进城加速,包括学龄儿童在内的农村人口大规模向城市转移,使本来就生源减少的农村学校“雪上加霜”,一生一校现象并不少见。2016年甘肃省1人学校有219所,5人以下的学校1800所左右,10人以下的学校3700余所,百人以下的学校高达7892所。⑤与此同时,我国人口流动呈家庭化趋势,子女与父母一起随迁现象更加普遍,其结果是引起流入地学校生源爆满,给当地学生入学带来了很大的压力。⑥以郑州市为例,虽然郑州市近年来新建、改扩建了一批中小学校,但由于历史原因,市区个别学校和县(市)城区部分学校布局不合理,一些入学热点、难点区域难以从根本上化解入学压力。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因建设地块容积率的提高,导致周边中小学校无法满足人口增加需求的现象频仍,部分县(市)大班额比例偏高,个别学校班额在70人以上。⑦目前郑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近28万,其中在公办中小学就读的有25万人,占全部人数的90%;市区的随迁子女当年入学人数占全部入学人数的40%左右,这些孩子跟城市孩子一起接受义务教育得到了保障。⑧但新生入学的压力仍然很大,市区相当一部分中小学的班额仍远超国家规定的标准,大班额现象非常突出。

4.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师资流失严重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流动人口持续大规模转移,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流动现象越来越普遍。这种基于城乡差异和地区差异的“自发流动”具有很强的市场化特征。有调研表明,西部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师逆向流动问题突出,从薄弱学校或一般学校流动到重点学校的教师比例达到了54.6%。⑨《国家教育督导报告2008(摘要)》显示,边远地区学校的教师待遇低、生活条件差、工作环境艰苦、个人发展机会少,造成骨干教师流失。对艰苦地区学校的抽样调查表明,38.7%的校长反映近3年中有教师流失情况,其中,74.6%的校长反映主要流失的是骨干教师,92.5%的校长反映主要流失的是35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⑩一项对农村10所学校的调查显示,2009—2011年的3年里,这10所农村学校共调出教师809人,但仅调入508人。B11农村学校教师基本上是流向城镇学校或经济发达地区学校,而且流失的教师多数是青年骨干教师。以山东省为例,2013年山东省审计厅在省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会议上透露,“乡镇及以下农村中小学本科以上学历教师增幅低于县城41个百分点;截至2011年年底,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比2006年减少了25.19%;有4个县的13个农村教学点分别只有1名教师”。B12

二、我国基础教育改革面临的现实挑战

1.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地升学难以实现

公民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我国《教育法》第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教育法》还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因此,作为受教育者,农民工随迁子女应该与当地学生一样平等享有就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权利,而不应当受到歧视和排斥。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其内在要求是依法保护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其核心内容是机会公平。

2012年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提出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2013年为异地高考破冰之年,全国12个省份开放异地高考。统计数据显示,约有4500名考生参加异地高考,仅占当年912万高考人数的0.05%。2014年全国28个省份实施异地高考,5.6万名学生参加异地高考,占当年939万高考人数的0.6%,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比例大幅上升。B13根据全国妇联关于流动儿童的报告显示,2010年全国0—17岁的流动儿童规模达3581万,其中初中阶段(12—14周岁)为473万。B14这些数字与2013年参加异地高考的4500名考生之间形成了强烈对比,表明需要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农民工随迁子女人数和实际上参加了升学考试的农民工随迁子女人数之间仍存在巨大差距。应该看到,近年来我国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人数虽有大幅上升,但仍有很大比重的随迁子女无法在流入地正常参加高考。这表明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地参加升学考试的现实困难依旧突出。

2.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留守儿童物质生活问题目前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但其心理健康问题是长期以来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难题。义务教育阶段是中小学生情感、品德、性格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这时期他们自制力较差,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和缺乏联系,得不到完整的家庭温暖,生活上缺少必要的关爱,同时家庭教育方面严重断层或缺位,导致有些留守儿童情绪消极,有强烈持续的孤单感。在外打工的父母对留守儿童只是给予物质上的满足,认为孩子吃得饱、穿得暖就行了,缺乏对留守儿童精神上的鼓励与开导。大多数农村留守儿童属于隔代监护,老一辈在监护过程中往往只注重对留守儿童物质方面的照顾,忽视了留守儿童精神层次的沟通与交流,监护不力是农村留守儿童世界里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缺少关爱,缺乏交流沟通,缺失有力监护,导致一些留守儿童怯弱无助,自卑封闭,逆反心理严重。引起留守儿童心理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儿童在成长期缺乏完整的家庭教育,他们大多缺乏安全感,性格内向,不喜与人交往,对周围人和事物比较敏感,自尊心比较脆弱。

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在不同学段和性别上都有显著差异。初中阶段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尤其突出,留守儿童中女生心理健康问题比男生更为普遍。究其原因,主要是学生在初中阶段正值青春期来临,身心急剧变化,各方面消极影响在青春期生理、心理与人格的交互作用下,对留守儿童身心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而女生心理更具感性,也更容易受到外在客观因素的影响,亲情的缺乏、家庭支持源不足、学习无人辅导、好胜心较强等消极的主客观因素加剧了女生的心理健康问题。B15

3.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两难选择

在很长一段时期里我国是典型的二元经济社会,城乡人口在经济收入、公共物品分配和公共服务提供等方面存在巨大差距。改革开放以来,在城镇化驅动下我国农村人口大规模向城市转移。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978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3678.7亿元,2016年达到744127亿元;1978年我国城镇化率为17.9%,2016年为57.35%。B16从1978年的17.9%到2016年的57.35%,我国城镇化率以年均增长将近1.04个百分点的速度稳步提高,这意味着每年上千万的农民进入城镇工作、生活。伴随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转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生源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受人口出生率下降、农村人口流动、行政区划调整和产业结构变动等因素影响,农村学校空壳化现象与城镇大班额现象对教育资源配置及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农村学校“空壳”与城镇“大班额”共存现象反映了我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两难选择。近四十年来,我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政策大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1978—2000年是我国义务教育“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重要时期,为达成“普九”目标,“村村办学”的学校义务教育管理模式应运而生。该模式最大限度调动了农民集资办学的积极性,农村教育费附加与教育集资、捐资基本保障了农村学校正常运转,“普九”目标顺利实现。进入21世纪,我国义务教育管理重心逐步上移,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B17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实现更高质量的教育成为新时期义务教育发展的战略重点。在教育财政投资体制和管理体制双重变革背景下,“撤点并校、集约办学”成为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主要模式。

4.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逆向流动趋势明显

教师流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教师在区域范围内自下而上或自上而下地双向流动;一是教师流失,即教师脱离教师行业转入其他行业工作。为了弥补农村地区师资不足,河南省以支教生、特岗教师、交流轮岗教师等形式推动教师从市县往乡镇自上而下地流动,同时鼓励地方自主探索教师流动机制,采取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力图改变教师进城自下而上的单向流动局面,而对于教师的流失则缺乏有力的政策措施。

从政策实施的情况来看,一方面教师流动政策的实施多靠行政命令,教师流动缺乏内生动力和外部激励,教师流动政策忽略了流动教师的个人、家庭、生活等因素。另一方面,农村地区的学校环境没有得到根本改善,补充教师难以扎根基层安心从教,流失现象普遍,导致农村地区师资力量长期短缺,短期内只能通过教师交流的方式弥补师资的不足。

三、城镇化背景下我国基础教育改革路径

1.完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教育政策,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户籍管理制度

自20世纪80年代起,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并逐渐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劳动力资源。进入21世纪以来,家庭化迁移方式成为人口流动的主要特征,由此引发的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成为教育研究者日益关注的重点。对流动人口子女持什么样的态度,采取何种教育政策,意义重大。我国对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政策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过程。总的来看,这个过程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户籍受限制阶段。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学龄儿童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1992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也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到外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需经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二是“两个为主”政策阶段。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重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旨在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的“两为主”政策基本形成。三是平等接受教育阶段。200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意见》,提出将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列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实行同城同等待遇。这表明了我国政府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支持态度和公平理念。我国关于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政策变迁,反映了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主体地位,显示了政府担当教育责任的勇气和信心。

我国户籍制度严重限制了人口流动,造成城乡二元分割,加剧了城乡差别,导致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有很大差别的不和谐局面。同为中国公民,由于户籍制度,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税赋、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社保等方面适用的政策迥异。就义务教育来说,正是城乡户籍制度的壁垒,造成流动人口子女在城市无法享受与城市学生相同的权利。解决问题的根本之策在于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城乡二元差别。户籍制度改革并不是要取消户籍管理制度,而是要将依附于户口上的社会附加功能逐步取消,彻底剥离教育、就业、医疗、社保、住房等与户口相挂钩的不合理现象,实现城乡一体化管理。B18逐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之间的壁垒,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之间有序流动,这是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根本措施。

2.建立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城乡联动监测机制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社会问题,因而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教育问题,而是一个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鉴于此,必须建立较为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库,组建专业化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队伍,形成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强大合力。研究表明,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库,对留守儿童进行动态监测管理是必要之举。B19具体实践需要以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领导,地方公安机关和妇联部门配合,以当地中小学为依托,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具体统计,登记较为完善的留守儿童信息。学校在对留守儿童进行教育时需在其信息栏加以备注,应采取混合编班的方式进行教育,积极促进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之间的融合。另外,各地应建立类似于“彩虹之家”等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以加强留守儿童课余时间的社会教育;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跟踪指导,及时加强学校、相关社会服务组织与留守儿童监护人之间的沟通与联系。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各种社会资源的整合和建立完善的农村留守儿童保障机制。鉴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提出以下三点建议:一是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政策保障机制。作为弱势群体,农村留守儿童理应受到国家政策层面的保护,从中央到地方要出台一系列保护留守儿童的政策法规,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提供政策依据和法律保护。二是健全农村留守儿童队伍保障机制。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需要实体组织去执行,鉴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的复杂性和动态性,需要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队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这支队伍要由各级政府、民政部门、妇联、教育部门、公安部门、人事部门、卫生部门等相关部门与组织的人员参加,充分发挥各部门、组织的优势和特点。三是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经费保障机制。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开展需要经费支持,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上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因此,其教育经费应该由各级地方财政负担,并纳入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当中。只有建立一系列农村留守儿童保障机制,形成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的强大合力,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才有可能得到解决。

3.严格控制城镇学校大班额现象,积极关注城乡学生互动、教育融合

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后,新校的班级规模迅速扩大,说明政府部门在布局调整过程中实施速度过快,对新学校的容纳能力缺乏应有的考察和评估,新学校的办学条件难以满足人数扩大的需求。班额过大,导致学校校舍、师资及相应的配套设施难以满足教学要求,师生之间的交流机会也相对减少。此外,教师的工作压力也会随之增大,在教师精力无法顾及全体学生的情况下,部分学生将处于被遗忘状态,这将影响學生平等受教育权的实现。过于拥挤的教室也对学生的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大班额”现象所引起的一系列问题势必削弱布局调整政策应有的社会效益。因此,在布局调整过程中,要根据中小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审慎推进、因地制宜,保留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对于已存在“大班额”问题的学校,要着力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扩充学校的容纳能力。同时,在教学方面应坚持采取小组合作等灵活的教学方法,不断提高大班额的教学质量。

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过程,也是农村学校向乡镇地区、县市地区集中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无论是处于优势地位的县镇学校的学生,还是处于弱势地位的“被调整”的农村学生,都面临着因城乡之间巨大的文化差异而产生冲突的问题。表层的冲突是由卫生习惯、穿着、语言、生活规范等方面引发的。被撤并学校多位于偏远、落后地区,来自这些学校的学生一般穿着相对土气一些,卫生习惯相对差一些,日常交流中常带有较重的地方口音,这些因素都可能对他们在新学校的人际交往产生不利影响。深层次的冲突是由身份意识、家庭背景等因素引发的内在价值观方面的冲突。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使县镇学生具有较强的优越感,他们对来自被撤并学校的学生存在排斥现象。经历过布局调整的学生在新学校的朋友较少、同学关系较差,这一事实印证了这两类学生之间确实存在融合问题。布局调整政策引起的城乡学生融合问题对城乡一体化发展来说既是挑战,也是契机。新学校要充分利用这一机遇,通过营造彼此宽容尊重的文化氛围、组织城乡文化交流的课内外活动、开发体现城乡文化特点的校本课程等途径,促进城乡学生互相学习、共同发展。

4.完善城乡教师交流机制,健全农村教师培训制度

加强城乡教师流动的制度化建设,主要包括城镇教师支教制度和农村教师学习进修制度两个方面。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促进了城乡教师交流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6年湖北省最早启动了“城镇教师援助农村教育行动计划”,尤其是2012年实施了“湖北省农村学校启明星计划”,为提升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和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提供了很大支持。B20城镇教师援助农村教育可以形式多样,如对口支援、送教下乡等等。鼓励城镇教师到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以及边远地区的薄弱学校和缺编学校支教。城镇教师支教服务期至少应为一年,可以将城镇教师支教作为其职称评审、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的必备条件。国家应当尽快把城镇教师援助农村学校制度化规范化,这必定能够提升农村教师综合素质,从而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

同时,尽快建立农村学校教师到城镇学校学习进修制度,既提升农村教师的素质与能力,又为农村学校培养本地师资。完善学习进修制度可从三点入手:一是合理选择进修学校类型。这主要取决于学习目的,若是提升教育理论水平就去大学进修,若是锻炼教学实践能力则去城市重点中小学观摩学习。二是科学安排学习时间。可以利用寒暑假集中进修学习,也可以灵活调整自己的教学时间,还可以与师范生进行置换学习,总之,要保证一定学时的进修时间。三是切实保障培训经费。在完善“国培计划”的基础上,将农村学校教师培训经费纳入中央和省级统筹,这一点亟须提上国家重要议事日程。

注释

①《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tjgb/rkpcgb/qgrkpcgb/201104/t20110428_30327.html,2011年4月28日。

②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司编:《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2》,中国人口出版社,2012年,第54—55页。

③段成荣等:《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和发展基本状况——基于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的分析》,《人口学刊》2013年第3期。

④《2014年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2015/07/14/1436863613341.html,2015年7月4日。

⑤吕霞、张丽丽:《农村学校面临空壳化》,《甘肃经济日报》2016年1月19日。

⑥段成荣、吕利丹、邹湘江:《当前我国流动人口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基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的分析》,《人口研究》2013年第2期。

⑦王磊:《郑州今年已开建29所中小学将推行校长和教师轮换制》,《大河报》2016年11月18日。

⑧李颖:《郑州市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在校生近28万人》,《郑州日报》2016年4月13日。

⑨朱雪峰、滕晓:《西北欠发达地区县域内城乡教师流动机制的构建——以甘肃省Y县为例》,《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

⑩《国家教育督导报告2008(摘要)——关注义务教育教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s78/A11/moe_768/tnull_42506.html。

B11孙伟花:《农村教师流失问题及补充机制研究》,《科教导刊》(上旬刊)2012年第9期。

B12卞民德:《山东省农村优质师资流失严重农村教师稳得住吗?》,《人民日报》2013年9月10日。

B13张春铭:《全国5.6万考生异地高考》,《中国教育报》2014年6月4日。

B14全国妇联课题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中国妇运》2013年第6期。

B15杨通华等:《不同留守类型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社会心理科学》2015年第7期。

B16李晓超:《〈2016年统计公报〉评读》,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sjjd/201702/t20170228_1467357.html,2017年2月28日。

B17《國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网站,http://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719/200409/3843.html。

B18雷万鹏、范国锋:《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评价指标研究》,《教育发展研究》2015年第1期。

B19冷晓君、李燕:《把握六个步骤率先建立省级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中国妇运》2014年第12期。

B20《省教育廳关于实施“城镇教师援助农村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湖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be.gov.cn/content.php?id=4548,2007年11月27日。

责任编辑:翊明

Abstract: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 the rural population shift to the town greatly. At the same time, this resulted in a large number of rural children left behind. Rural schools become empty shells, while town schools are overcrowded. In the compulsory education schools of rural areas, the loss of teachers is very serious. Changes in the environment have brought a series of challenges to primary education management: It is difficult to achieve that children can go to the town school with their floating parents, the problem for the children left behind in rural areas is still serious, the layout adjustment of compulsory education schools faces dilemma, and the trend of reverse flow of teachers in rural compulsory education schools was obvious. Facing the challenges posed by environmental change, we should improve the education policy for this kind of children, establish integrated household registration management system, give full play to the boarding schools, build a rural care service system for the children left behind, take great consider when make layout adjustment for compulsory education schools, construct integrated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mechanism, improve the system that urban teachers assist the rural schools, and improve the mechanism that rural teachers would have the chance to take further training in urban school.

Key words: urbanization; educational management system; re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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